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2022-04-27范柳
范柳
国有企业当前面临的市场环境较为复杂,作为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成员,国有企业应当加紧对纪检工作进行改革创新,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组织内部的贪污腐败问题。纪检工作属于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以及企业管理的核心内容,如何在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条件下促进国有企业高效经营发展,如何提升企业反腐倡廉、党风政风建设工作质量,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面临的新挑战和新要求。为此,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人员,针对增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能效展开了细致、全面地研究与探索,旨在提升纪检工作规范性与合理性。
一、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简述
纪检工作在国有企业组织管理中占据极高的地位,对企业组织内部的党风政风建设以及企业生产经营产生巨大影响。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核心,不仅承担着促进国民经济建设发展的重任,扮演着各个行业“领头羊”的角色,而且还是抗衡境外跨国企业的“主力军”。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对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尤其在我国产业结构持续调整的背景下,国有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生存挑战,这就需要依托纪检工作,保持国有企业组织内部的凝聚力与向心力,营造一个具有清风廉政的良好工作环境。
国有企业的纪检工作有着极强的规范性和严谨性特征,无论何时面对何种艰难的环境,都需要做到“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否则不仅会削弱纪检工作的作用与价值,更会让国有企业面临严重的经济损失以及品牌价值降低等问题。为此,必须要尽快消除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存在的不足与缺陷,扭转纪检工作面临的困境和不利局面。从整体上来看,依托纪检工作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也是培养高规格、高素质、高能力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
对于新经济环境下的国有企业,需要着重考虑如何围绕纪检工作,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力度,使其成为推动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做好纪检工作能够将国有企业组织内部违法乱纪行为降至最低,给企业领导干部始终敲响警钟,避免在权力和欲望的干预下做出不合法、不合规、不守纪的行为。而且还可以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降低企业经济损失,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更为重要的是,能够继续深化国有企业的社会职能作用,不断健全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职权的制约与监督,进一步突出企业的品牌价值形象。
二、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国有企业已经设立了纪律检查组织机构,也积极开展了大量纪检工作并取得了相应的成效。但不能忽视的是,部分国有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对于企业管理工作重心存在过度偏移现象,仍然将管理重心侧重于如何提升企业短期经济效益,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投入力度明显不足,“重经营、轻党建、弱纪检”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使得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被明显弱化。纪检工作涉及内容比较多,尤其在新时代背景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模式、工作内容、工作目标都发生了重要转变,但有部分纪检工作人员存在工作能力弱、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而且国有企业也未能根据每个纪检干部职工的个人特点,为其安置在合适的工作岗位。此外,纪检部门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合理等问题也较为突出,国有企业纪检工作当前还面临着工作机制不健全、工作制度不完善、工作责权不到位、工作职能不清晰等问题,进而导致纪检工作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职能失位等严重情况。
三、做好国有企业纪检工作的策略分析
1.深入推进“三转”要求,优化纪检工作机制。新时期背景下,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工作时,应当紧紧围绕“三转”要求,做好“三转”要求的深化落实,确保纪检工作机制保持足够高的新颖性和创新性,真正形成合力作用。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原则,提升监管效果。国有企业在开展纪检工作时,需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是确保纪检工作安全、有效、高能落实到位的关键所在。企业党委负有主体责任,纪委负有监督责任,这样才可以真正发挥出纪检工作的核心价值作用。压紧压实“两个责任”,不仅有助于更具宽度、更具深度的廉政风气建设,更能提升对党风政风廉政建设的监督管理职能作用。国有企业需要牢固树立严抓、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增强两个主体组织机构的责任意识。
3.完善纪检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能作用。在新时期的国有企业纪检工作中,应当突出“四种形态”,严格按照党组织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为纪检工作探索出更具执行力、针对性的责任机制,确保纪检工作效果能够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切实提升纪检工作的精确性与实效性,为做好纪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体系保障。对于“顶风作案”,对于贪污腐败不收手、不收敛的党员干部一律采取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尤其是国有企业顶层领导干部,必须坚决进行查办,不允许出现缓办、不办等行为。除此之外,为了能够做好纪检工作,还需要将各个组织部门的职能作用进行细化,明确各自承担的权责,进而形成完整的责任管理体制,不断提升纪检工作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以及有效性。另外,对于纪检工作人员也需要落实岗位责任制,针对纪检工作不及时、不到位、不细致、不认真的纪检干部职工,同样要对其失责、失位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问责处理。
4.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突出问责与警示的作用。国有企业一旦出现干部职工贪腐问题,往往涉及金额比较庞大、影响较为恶劣,为了进一步突出纪检工作的政治作用、纪检作用,必须要对出现党风政风作风问题或者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采取有深度、有影响的责任追究处理。纪检工作需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基本原则,合理运用相关工作制度,根据被追责人员的两个定量以及悔罪认错情况,对其进行责任追究。为了在国有企业内部起到监督与警示作用,纪检工作要做好大案、要案的详细调查与分析,理清干部职工出现违纪违法行为的缘由与过程,并在企业组织内部以及全社会进行通报、曝光。通过这种真实、可信的案件,能够为国有企业全体干部职工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纪检工作的有效性,确保国有企业内部领导干部不存在贪污腐败行为,全面增强国有企业党建廉政工作落实效果。
5.做好纪检监察队伍的优化建设。从客观角度来看,国有企业纪检工作队伍能力与素质水平的高与低,会对纪检工作质量和效果产生关键性影响。为此,必须要做好紀检工作队伍的优化建设,全面提升纪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责任意识、创新精神。首先,国有企业需要做好纪检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建设,作为新时代的纪检岗位人才,必须要不断提升个人综合业务能力,才能真正做好各项纪检工作。这就需要不断开展政治思想教育培训大会,加强对纪检人员的党政思想建设,持续提升纪检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围绕“四个意识”、“四个能力”,做好纪检工作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优化建设。其次,不断拓宽纪检教育方式方法与渠道,除了要积极开展“研讨会”、“交流会”、“分析会”,还需要通过各类主题活动,增强纪检人员的业务能力。再其次,搭建纪检工作线上平台,通过线上联合调查、联合办案、联合分析的方式,破解时间和空间因素给纪检工作带来的限制。
四、结语
国有企业必须要正视纪检工作,真正让其与企业的经营生产活动以及党建工作形成合力,落实好新党章提出的新要求。国有企业应当将纪检工作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将企业干部职工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几率降至最低,努力构建一个清正廉洁、高效健康、依法依规的现代化、规范化国有企业。除此之外,企业还需要做好纪检工作队伍的优化建设,突出纪检工作的问责机制、管理制度优越性与有效性,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能作用。这样才能真正做好纪检工作,进一步提升国有企业资产的运营安全水平。
(作者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