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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路径探析

2022-04-25杨泽强马瑞曹亚军罗蓉

银行家 2022年4期
关键词:信用主体经营

杨泽强 马瑞 曹亚军 罗蓉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组织化、农民专业化指明了新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个体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有效连接的桥梁,是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优化农村组织形式、培养专业农民的重要力量。2021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联合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意见》,为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工作提供了新的遵循。本文以甘肃省金塔县为例,对欠发达县域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进行了调研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力求对欠发达县域金融有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金塔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及金融支持情况

金塔县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中段北部边缘,耕地广袤、日照充足、径流丰富,是典型的戈壁绿洲农业县。随着乡村振兴步伐加快,全县累计流转土地16.2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33.9%,涉及农户2万余户,占总承包户的66.4%;全县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企业58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0余家,带动发展特色产业面积30多万亩,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80%以上,初步形成了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民合作社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龙头企业为引领的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截至2021年末,全县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共计622家,其中省级以上示范社32家,覆盖瓜菜、葡萄、温室、羊肉、制种等12个产业类别,带动农户1.5万户;家庭农场109家,其中获评省级以上示范农场3家。围绕支持县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金塔县支行积极指导涉农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主动强化融资服务对接,先后推出了“兴陇合作贷”“五小产业贷”“兴农贷”“惠农e贷”“农担直通车”等创新产品,大力推进“手机线上+进村到户”金融服务,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送来“金融活水”。

截至2022年1月末,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为1.56亿元,约占涉农贷款的4.46%,惠及农户473户,占全部新农经营主体的59.13%。获得贷款的新农主体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占比达到72.54%,土地流转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占比依次为21.29%、5.53%和0.64%。从贷款方式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采用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三种方式,占比分别为45.46%、41.11%和13.43%,传统抵押贷款仍然是主要模式。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制约因素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化经营程度不高,金融承载能力不强。金塔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身经营管理普遍比较粗放。据调查,全县只有14.2%的农业产业化企业管理制度较为完善,财务体系较为健全;86.7%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家庭式管理,制度体系不健全,管理水平滞后,合作社质量不高;90%以上的家庭农场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和专门的会计账簿,人员专业素养偏低,账务管理相对混乱。调查还发现,20%以上的经营主体在获得贷款后,存在不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资金的情况,个别农户甚至成立“空壳社”骗取资金补贴,实际用款主体经营水平良莠不齐,对金融机构持续增加信贷投放、有效管控信贷风险带来较大压力。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信用培育滞后。县域农业农村部门与金融机构尚未完全实现相关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及时共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采集、信用信息整合及信用体系建设处于起步阶段。金融机构能够获得的信用信息数据有限,且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不高,信息不对称、融资对接不充分的问题突出。各金融机构针对经营主体的信息采集内容、信用评价方式尚不统一,缺乏公认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信息平台,无法实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受新冠肺炎疫情及经济大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县域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状况和信用状况整体欠佳,个体失信行为多发、频发,不良资产处置难度较大,影响了整体的信用状况。

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点的金融服务机制不健全,创新信贷产品欠缺。县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仍旧以传统的厂房、设备等不动产抵押和提供担保为主。虽然金塔县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但由于市场化评估、交易体系机制运转不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的处置和变现能力有限,难以单独发挥增信作用;农机具、活体畜禽以及专利、商标、保单等作为抵(质)押物,尚处于探索阶段,未实质性推开,造成经营主体可获得的信贷额度严重受限,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同时,县域金融机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需求的调研和新模式、新产品运用不足,未能充分借助大数据、现代科技等手段控制信贷风险、降低融资成本。

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发挥不明顯,信贷风险合理分散机制仍需完善。县域政策性融资担保力量较为薄弱,运作模式、担保流程和风险防控机制还不够灵活,担保业务风险防控仍依赖被担保对象提供有效抵押物,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和需求还不能完全匹配。“银担”信息共享、协同作业、风险共担的机制还不健全,还不能做到“见担即贷”“见贷即担”“联合尽职调查”,担保贷款审批周期相对偏长,效率亟待提高。

农业保险保障标准偏低,银保产品深度开发不足。金塔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当前仍处于发展阶段,农业保险覆盖率虽广但标准较低。调查显示,65%以上的经营主体缺乏通过农业保险获得赔偿保障的意识,95%以上的农户主要依赖政策性保险,只有不到3%的农户会另外购买商业性附加农险。基于保险保障的农业信贷产品、服务模式开发应用尚显滞后,银保合作对涉农主体的增信和对农贷风险的适度分散效应未能有效发挥。

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对策建议

加大培育辅导力度,多措并举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机制。一是重点规范财务管理。建议农业主管部门牵头,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率先为县级以上示范性经营主体提供专业财务服务支持,发挥激励和带动作用,帮助其建立规范、透明、可信的财务体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助力。二是积极开展新农组织培育提升行动。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全县推进计划,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作为重点对象,大力开展经营理念、管理能力、风险意识、契约精神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新农组织带头人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扶持龙头企业、示范性合作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做大做强,发挥好带动引领作用。三是推动融资能力提升。探索建立金融辅导员制度,鼓励金融机构组织信贷专员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一对一”融资辅导;依托乡镇金融网点、普惠金融服务点,持续广泛开展金融知识、信贷产品宣传普及。

积极创新金融服务,综合发力提高融资支持能力。一是完善融资对接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功能,加快实现涉农信息数据与物权登记公示、担保抵押办理和金融机构信贷系统的对接共享,实现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线上一条龙办理,农业主管部门每半年向金融机构通报一次示范性经营主体名录变动情况,动态更新融资需求清单,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特点,加大线下融资对接频次,不断提升融资便利度。二是拓宽抵质押物范围。加快涉农产权价值评估、流转交易、处置变现平台建设,依托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借助信息科技、卫星定位等技术手段,加快推广生产资料、服务合同、商标专利及活畜、活禽等动产抵押业务。

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构建良好的融资信用环境。一是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平台,逐步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全覆盖。探索构建适应各类经营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机制,推进电子信用档案建设工作,通过各部门信息平台数据对接,逐步建立可在县域内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二是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大力开展整体授信业务。以“甘肃省农(牧)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推广应用为抓手,以信用为导向,深入推进“三信”评定工作,以评定的信用乡、信用村为重点,开展整体守信、重点支持,不断扩大涉农融资规模。三是充分发挥信贷积累信用、信用引领信贷的双向激励作用,推动地方政府部门参考信用评定结果,对诚实守信、信用状况良好的经营主体在资金、技术服务、保险补贴、担保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用好数据分析技术,提高风险识别能力,对资信良好的经营主体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上给予优惠,逐步提高信用贷款比重。

完善信贷补偿机制,强化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一是创新担保模式。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业务模式,深挖政府部门掌握的数据信息资源,全面打通与涉农金融机构的信息共享,推行联合审批、协同办贷,尽可能简化担保贷款流程,大力推广“见担即贷”“见贷即担”模式,大幅提高担保贷款办理效率。二是推进“银担”深度合作。省级、市级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建立深度合作机制,大力推广“新农直通贷”专属信贷产品,通过信息共享和担保增信,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提供有效融资支持。三是壮大担保力量。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可以针对河西地区良好的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积极引进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对当地种子产业、特色林果、戈壁农业等现代丝路寒旱农业方面提供再担保支持,壯大市、县涉农领域融资担保机构实力。

大力推动银保期合作,持续提高保障能力和水平。一是发挥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分散功能。积极运用期货价格信息引导经营主体优化生产结构,通过发挥“保险+期货”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订单农业+保险+期货(权)”试点,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业担保、农产品期货(权)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完善金融支农综合体系和风险管理服务。二是提高农业保险服务保障水平。围绕特色产业继续推进种养产业综合保险,鼓励农民合作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激励县域保险机构加大对经营主体生产设施设备和意外伤害等保险产品的开发力度,创新符合经营主体多元化风险保障需求的险种。三是创新农业保险配套机制。鼓励保险机构探索利用互联网、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创新发展涉农保险业务,开展线上承保理赔,有效保障投保农户和险企双方权益。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金塔县支行)

责任编辑:杨生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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