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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教育应是“双减”的题中之义

2022-04-23赵宇晴沈贵鹏

中小学德育 2022年4期
关键词:双减公益育人

赵宇晴 沈贵鹏

摘 要课业负担过重已成为影响学生身心发展的重要问题,而“双减”政策的落地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手段。公益教育与“双减”政策具有内在的关联。公益教育作为涵盖心理教育、道德教育、公民教育的“大教育体系”,对青少年成长发展具有重要的价值。践行公益教育是“双减”政策行稳致远的一种探索,基于“增减平衡”的教育思维、“五育融合”的教育理念、“家校社共育”的教育实践以及“多元共建”的课后服务体系,将有助于“双减”政策的真正落实。

关 键 词“双减”政策;公益;公益心;公益教育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编码A

文章编号2095-1183(2022)04-0034-04

①本文系江苏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江苏未成年人公益教育研究”(项目编号:21JYA001)成果之一。

隨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深化,我国公益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然而青少年的公益意识、公益能力、公益信仰未能紧随公益事业发展的步伐,公益教育理应得到充分彰显。公益教育作为“大教育范畴”,涵盖公民教育、心理教育、道德教育等领域。一方面,“双减”政策致力于实现学生身心松绑,从而为公益教育的落实提供了契机。另一方面,公益教育也是落实素质教育,贯彻“双减”政策的重要切入点。(一)公益、公益心与公益教育

“公益”即公共利益,是与社会公众切实有关的福祉与利益,包括卫生、救济、慈善等方面的群众福利事业。现代公益通过组织协调各类公益活动、利用公益网站宣传等途径实现人人都可以参与公益。

对“公益心”的概念可做如下界定。一是从学理角度,在普遍意义上,将公益心界定为“为他人、公众谋利益之心,表现为个体对待他人和公共利益的良心、善心、同情心、责任心、仁爱之心、奉献之心等”[1]。心理学意义上公益心则表现为爱心,其核心是个体对待他人及公益的爱心;伦理学意义上的公益心表现为道德情操,是达至“公益信仰”的最高境界;公民学意义上公益心表现为社会责任,体现为“责任心”。[2]二是基于可操作性将公益心界定为“个体在公益行为中所具有的比较稳定的人格特征,具有内隐性”[3]。这种人格特征主要表现为“同情有爱、环境意识、集体意识以及热情自信”[4]四方面。由此,公益心集中体现了公益精神,表现为对公益事业的关注、热情以及奉献,是开展公益教育的必要条件。

“公益教育是通过家庭、学校、社会等途径,以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形的方式,旨在培育受教育者的公益意识、公益能力、公益信仰,使之自觉践履公益行动,为他人和社会谋福祉的一种教育。”[5]基于此,培育青少年的公益意识、公益能力以及公益信仰是开展公益教育的主要目的,需要体现“慈善公益教育、人际公益教育、环境公益教育、科学公益教育”[6]等四方面内容。

(二)公益教育对青少年成长的价值

促进青少年的社会成长。随着工业社会的发展与转型,传统的熟人社会已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关系已由陌生人主导。而要协调好陌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公益教育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公益教育的主要对象为青少年群体,精心设计的公益活动有利于培育青少年接触社会、融入社会以及适应社会的能力,能帮助青少年在陌生人社会中构建人际关系网络,使青少年在参与公益活动中唤醒公益意识,培育公益精神,承担社会责任。

促进青少年的心理成长。首先,公益教育使青少年形成公益认知。表现为对公益行动的初步认识,产生公益认同感。其次,帮助青少年形成公益情感。通过参与公益活动,使青少年由感知层级向具象层级发展,直至形成抽象层级的公益体验,即感性体验与理性经验结合生而成公益情感。最后,产生公益行为。这种行为随着公益认知与情感的丰富逐渐具备稳定性,即公益习惯。

促进青少年的道德成长。首先,形成对公益规范的遵守。针对规范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使青少年形成强烈的秩序感,有利于青少年逐步内化公益律则并产生公益责任。其次,帮助青少年在公益规范中持有公益操守。以公益认知为基点产生公益行为,在践行公益行为中形成自律、坚持等方面的品格。最后,培育青少年的公益信仰。通过公益教育的培育使青少年在公益情感的陶冶下生成公益信仰,是道德情操的具体体现。

我国减负政策主要经历了“教改式减负、清单式减负以及根源式减负”[7]三个阶段。此次“双减”政策首次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改革体系中,力图从根源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较重问题,重塑健康的教育生态,与以往的减负政策相比更加彻底。

(一)“双减”内涵探析

“双减”政策的根本目的在于重塑健康的教育生态,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初心。教育治理并非“双减”政策的最终目的,探讨政策“减法”背后的“加法”,有助于理解“双减”的治理大格局。

提高教育质量,持续减负增能。减轻负担并不意味着没有负担,要想真正实现科学减负,需要学校解决好提高教育质量问题。“不以增效为目的的提质是以牺牲教师教学的创造性和学生发展的可能性为代价。”[8]为此,学校教育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高教师作业设计能力,开发多元课后服务课程。只有为学校赋能,解决“提质”与“增效”的问题,让学生在校内“学得好”“吃得饱”,才能避免校外培训“趁虚而入”,让学生更好地回归校园。

加强教育管理,明确权责主体。维护健康的教育生态系统需要提升自身对于有害观念的抵抗能力,这就需要借助政策规约以保证教育事业稳步前进。一方面,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工具理性的教育观念在社会文化中长期存在,这种观念一旦被激活,会侵蚀教育系统中各个部分。因此政策规约是抵御教育病毒的最后一道屏障。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明晰教育主体职责。如此既有助于避免将学校教育责任转移至家庭,也能帮助家长做好学校教育的辅助工作,达成立德树人的共识,积极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

转变教育观念,关注育人价值。“双减”政策的根本目的在于回归立德树人的教育生态。当前功利主义的教育风气存在于社会文化中,究其原因在于社会群体对教育价值认知的偏离。这需要平衡教育的社会属性与属人性、社会本位与个体本位间的关系,实现从竞争导向向成长导向转变,通过“双减”政策探寻教育的本质,以循序渐进的改革手段促成教育价值的回归。

(二)公益教育是“双减”的题中之义

减作业与增公益。减轻作业负担是有效缓解学生学业压力的重要路径。如前所述,若要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优质的作业设计是基础。通过设计有意义的、有代表性的作业,摆脱大量的、重复的无效作业,能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开展课后活动,如此就为开展公益教育提供了契机,从面摆脱了以往学生由于课业负担过重而无暇顾及公益教育的困境。

减培训与增实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退出使学生参与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活动的机会增多,也为学生投身于公益活动奠定基础。学生通过参与公益活动,践行公益实践,感受实践中蕴含的公益色彩,在实践活动中实现公益心的生成。

减认知与增体验。“双减”政策的落地强调优化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但当前德育工作中,灌输、说教等依然是德育的主要手段。如此,学生并未真正将个体的经验与体验纳入道德认知中。通过组织公益活动,联合社区共开展公益实践课程等方式,为学生道德认知的培育提供经验,从而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减智负与增品格。在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长期博弈中,重知轻能、重知轻德的教育价值观始终未得到根本意义上的实现,从而弱化了全面发展的教育属性。当前,“双减”政策的落地为推进素质教育开辟了道路,减轻了学生的智育负担,回归学生的品格发展正道。在此契机下,公益教育为塑造学生品格提供了培育路径,诸如尊重、责任、诚信、勤俭、感恩、诚信、自律、宽容等都可以在公益教育中得到提升。

要落实“双减”政策,减什么?怎么减?如何回归健康的教育生态,从而与“双减”理念相契合?如何真正采用科学的、有效的教育活动方式来充实“减负”后的空白状态?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现实问题。

(一)基于“增减平衡”的教育思维

学生的学业负担过重已是不争的事实,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然而对待减负这一问题不能用机械的、形而上的眼光看待,而需要用辩证统一的思想来观照,有“重”必有“轻”。学生负担的“重”主要表现为作业量过大,作业安排不合理;“轻”主要表现在学生的创造性、自主学习、社会服务的能力未得到有效开发。受应试教育观影响,“在实验与动手、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方面,同样谈不上负担”[9],也使公益教育的实践价值被埋没。因此,对待“双减”政策,不仅要“减”,还要“增”,要转变传统的只增不减或只减不增的惯性思维。为此,“学生学业减负,既是实践问题,更是认识问题”[10],学校、家长、社会理应树立“增减平衡”的教育思维观,辨证看待减负理念,在“减”的同时应关注公益教育作为实现“增”的教育途径,重视公益教育在学生成长中的重要地位,三方教育主体应主动寻求教育途径践行公益教育实现协同育人,使学生在增减中实现素质均衡发展。

(二)基于“五育融合”的教育理念

受传统教育评价体系影响,学业成绩始终是教育评价的主要标准。因此,知识教育成为开展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不言而喻,应试教育背景下,智育在“五育”中占据核心位置,学生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对学业成绩的关注上。家长为了拔高孩子的“升学指数”而寻求校外培训的支援,校外培训为逐利疯狂再造教学体系,不仅造成学生间的竞争,也导致学校间的竞争。这种具有强烈目的性的教育方式造成了“五育”失衡,智育一家独大的教育畸形生态,大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发展。“双减”政策力求重塑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探求“五育融合”的教育势在必行。

如前所述,公益教育涵盖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公民教育三大领域,因而践行公益教育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实现教育的育人价值具有不可或缺的价值。通过采用显性的与隐性的、分科的与综合的、认知的与实践的等课程实施方式开展公益教育,培育学生的公益精神,既不会产生公益教育学科化的弊端,也会使学生在轻松愉悦、体验反思中参与公益活动,在动手动脑中去体验、去感悟,在认知层面懂得做人的道理,在情感层面体验为善的乐趣,在行动上学会承担社会责任。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身体松绑,心灵也得到净化,成为促进五育并举的一条有效路径。

(三)基于家校社共育的教育实践

落实“双减”政策需要多方协同构建育人机制。在传统教育评价体系影响下,家庭教育的功能發生僭越,使原本承担育人责任的家庭教育卷入至激烈的应试教育竞争中。“双减”政策落地后,各教育主体的功能定位应回归正常化,学业负担的减少,为落实协同育人机制、形成教育合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一方面,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将公益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效结合,培育学生的公益意识、公德意识,通过校内开展公益活动培育学生的公益能力,并主动与社区联合开展公益实践,使学生走进社会、融入社会、适应社会,在社会大环境中培育学生的公益精神;另一方面,家庭教育要承担起公益教育的责任,重视家风的公益传承作用,主动与社区、学校联合开展公益活动,引导青少年主动参与公益活动,树立自主公益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家庭公益教育的独特优势。与此同时,社区的公益教育资源有待进一步开发,社区是开展社会公益教育的主要主体,通过组建社区公益教育组织,营造公益教育氛围,开展公益教育活动,可使青少年积极投入到公益行动中来。以公益教育为基点,能够有效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将学理层面的公益教育在实践中落实。在此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明晰了长期以来形成的“模糊的教育主体边界”,使家庭、学校、社会建立正确的育人理念,各自独立,互为补充。

(四)基于“多元共建”的课后服务体系

课后服务即“学生在周一至周五所规定的放学时间后参与的有目的、有组织、系统的学习活动”[11]。课后服务的组织不同于传统的课堂教学,具有多样性、可选择性特点,《意见》提及“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拓展课后服务渠道”等建议均为开展多元的课后服务体系奠定了制度基础。一方面,学校教育积极发挥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供给体系。除指导学生完成作业、为学生答疑外,教师可自主设计课后服务课程,如科普、劳动、文体等,并力图与学生的生活经验相结合,将公益的内涵融入其中。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各自优势,共同设计课程。通过聘请有资质的校外公益机构联合办学,与社区、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保持深度合作,充分利用课外活动场所的社会价值,通过围绕慈善公益教育、人际公益教育、环境公益教育、科学公益教育四方面内容进行有效的校外活动课程设计,把公益教育理念融入课后服务之中。同时,课后服务的实施离不开政府的政策以及财政支持,政府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整合学校以及各方教育主体的资源,构建协同育人机制,加强课外机构的筛选与监督,出资购买课外服务等,凸显课外服务的公益职能。还可以通过给予教师课后服务补贴,保证教师“弹性上下班”,避免教师产生倦怠情绪。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服务,都必须使公益教育的隐性价值蕴藏其中,从而充分挖掘公益教育的内在价值,提高课后服务的育人质量。

参考文献:

[1][5]沈贵鹏.关于公益教育的思考[J].基础教育,2014,11(02):30-37.

[2][6]沈贵鹏.公益教育:一个亟待拓展的领域[J].思想理论教育,2013(20):21-25.

[3]胡瑜,郭仁露,范玲霞.青少年学生公益心内隐观研究[J].心理科学,2019,42(01):202-208.

[4]胡瑜,郭仁露,巩彦平.青少年公益行为研究[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0:102.

[7][11]龙宝新.中小学学业负担的增生机理与根治之道——兼论"双减"政策的限度与增能[J].南京社会科学,2021(10):146-155.

[8]周洪宇,齐彦磊."双减"政策落地:焦點、难点与建议[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01):1-11

[9]扈中平,刘朝晖.减负:不仅仅是"减"[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4(03):45-48.

[10]马陆亭.系统解决中小学生学业负担过重问题[J].现代教育管理,2019(05):1-5.

[12]康丽颖.促进儿童成长:课后服务多元主体协同育人探讨[J].中国教育学刊,2020(03):22-26.

责任编辑 徐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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