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敬酒出意外、送医途中司机迷路,责任如何划分
2022-04-20
新传奇 2022年12期
2020年5月26日中午,李某、罗某等七人邀约温某一起到邬某经营的饭店吃午饭。吃饭过程中,因为温某要开车,所以其余人没有向他劝酒。但在饭局快结束时,温某主动拿起酒杯向同桌其余人敬酒,并喝了少量酒。
用餐完毕后温某突感身体不适,李某见状告知其余人,并由李某一人开车载温某去医院救治。由于李某家住外地,对道路不熟悉,导致来回绕路。李某载温某到达医院后,温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司法鉴定,温某符合饮酒、聚餐诱发冠心病猝死。
事故发生后,温某的家属将李某等七人及邬某告上法庭。温某的家属认为,温某的死亡与李某等人一起喝酒,且在温某身体不适时没有及时送医有直接关系。温某的家属请求判令李某等人赔偿因温某死亡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59211元。
法院认为,温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平时应注意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温某结合自己的身体状况应避免饮酒或參与对自己身体健康不利的应酬,而温某疏于履行对自身生命健康安全的注意义务,致使其饮酒后突发冠心病猝死,本人应负主要责任,即承担95%的责任。
同桌饮酒的七人知道温某身体不适时疏忽大意,未尽到人道主义将温某及时送到医院救治,没有充分、全面、及时地履行基于饮酒行为而应承担的照顾、护送等注意义务,致使温某错过了最佳救治时机,同桌人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因此对温某的死亡承担5%的责任。无证据证明饭店经营者邬某存在过错行为,邬某不承担赔偿责任。 (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