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组织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2022-04-20
共产党员·下 2022年3期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2020年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2021年,辽宁省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住县乡村换届重要契机,着力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抓基层打基础,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从辽东山区到辽西走廊,从辽北沃野到辽南渔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更强、农村更美、农民更富的振兴画卷正徐徐展开。
日前召开的全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推进抓黨建促乡村振兴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朝阳市委组织部、锦州市义县委、大连庄河市光明山镇党委、沈阳市辽中区于家台村党总支有关同志结合工作实际作了交流发言,为在乡村振兴中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功能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借鉴。本刊与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共同推出本期策划,与广大读者一起回望2021年辽宁以组织振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经验做法,从中汲取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而奋斗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