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珠海市售药食同源中药的农药残留量情况分析
2022-04-19梁镇然冯永刚吴愫青
◎ 梁镇然,冯永刚,吴愫青
(珠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 珠海 519000)
药食同源是中医药的一项特色,许多中药材和食物有相同的来源,既可以用于治疗疾病,也可以作为食物日常食用。人们经常在药店购买药食同源中药材直接作为食物烹饪,如炒菜、煲汤等。药食同源中药也一直受到国家的关注,2002年,原卫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确定丁香等87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2021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规定》。然而,少部分种植者在药食同源的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为了减少病虫害、提高产量,使用了一些禁用农药,导致农药残留在中药材内[1-2]。当这些中药材被服用时,残留的农药会直接转移到人体内,严重威胁了人们的健康[3]。药食同源的中药由于经常作为食物,其使用的频率明显高于只作为药用的中药,农药残留对于人体健康的风险也相应明显增大,更应该引起重视。
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在中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中规定,植物类中药饮片不得检出33种禁用农药[4]。针对人们在药店购买中药材作为食物日常食用的情况,为加强食品和药品质量监管,保障人们身体健康,了解珠海市全市药食同源中药的农药残留情况,本文对珠海市2021年度药店流通的药食同源中药进行采样,包括常用的中药共34种,50批样品,并将其分为7大类,检测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33种禁用农药残留,并对其残留水平和安全性进行评价。
1 材料与方法
1.1 仪器与设备
Agilent Ⅰntuvo9000-7000D三重串联四极杆气质联用仪;AB SCⅠEX 4500 Qtrap液相质谱联用仪;Agilent DB-17MS(30 m×0.25 mm,0.25 μm)气相色谱柱;Agilent ⅠnfinityLab Poroshell 120 SB-C18(100 mm×2.1 mm,2.7 μm);METTLER TOLEDO电子分析天平XPE206DR。
1.2 试剂
乙腈(质谱级,默克公司);甲酸铵(色谱级,阿拉丁试剂(上海)有限公司);甲酸(色谱级,霍尼韦尔公司);甲苯(分析纯,天津大茂化学试剂厂);实验用水为超纯水。对照品分别为31种农药混标(LC-MS/MS组,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种农药混标(GC-MS/MS组,上海安谱实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磷酸三苯酯(天津阿尔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3 样品
本文大部分品种属于原卫生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87种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如百合、山药、莲子、肉桂、金银花和菊花等。本文还选取了部分不属于规定的87种物质,但在当地经常作为食物使用的中药,如木棉花、桑枝、玫瑰花和太子参等。将收集到的50批中药按照药用部位分为以下7大类。根及根茎类:百合、党参、山药、葛根、天花粉、丹参、白茅根、太子参、白术和木香,共10种16批次;地上茎枝类:皂角刺、桑枝、紫苏梗、干石斛和肉桂,共5种6批次;叶类:淫羊藿、淡竹叶、紫苏叶,共3种5批次;花类:玫瑰花、菊花、金银花和木棉花,共4种6批次;果实类:苍耳子、五味子、净山楂、连翘、地肤子和牛蒡子,共6种6批次;种子类:菟丝子、莲子、薏苡仁和芡实,共4种8批次;全草类:干鱼腥草、牛至,共2种3批次。
1.4 分析方法
样品前处理、标准溶液的配制、气相色谱-质谱以及高效液相-质谱等均按照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农药残留测定法第五法规定的条件和操作步骤进行。
1.5 结果评价
根据202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结果超出其规定的定量限判定为超标。
1.6 风险评估
采用慢性膳食摄入风险评价标准,其值可用%ADI表示,其计算公式为[5-11]:
式中:ADI为残留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该数值引用国家标准[12],mg·(kg·d)-1;P为每标准人日平均样品的摄入量,为保护绝大多数人摄入安全的需要,本文的样品摄入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该饮片项下用量的最大值,其中菊花0.010 kg/次、金银花0.015 kg/次、山药0.030 kg/次、桑枝0.015 kg/次以及干鱼腥草0.025 kg/次,每日服用饮片每天按2次计算,kg;R为样品中检测到的农药残留种类平均值,mg/kg;bw是人体的平均体重,本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第四部通则9302中药有害残留物限量制定指导原则中采用的平均体重63 kg。%ADI数值均应远远小于100%,超过或接近100%(大于或等于90%)的数值的参数会被认为该农药残留“有风险”[13]。
2 结果与分析
2.1 中药饮片农药残检出情况分析
50批中药饮片的农药残留检出结果详见表1和表2。在50批样品中,共有6批次检出农药残留,检出率12%,5批次属于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剩下的1批桑枝虽然不在名单内,但在当地经常作为食物,主要用于煲汤。其中1批次菊花检出2种禁用农药残留。该批次菊花的氟虫腈类残留量超过药典规定的定量限,超标率2%。检出的农药主要是氟虫腈类、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与三氯杀螨醇,检出农药残留水平为0.000 6~0.027 1 mg·kg-1。检出的农药中以氟虫腈类和甲基异柳磷的比例较高,分别占总检出次数的42.85%和28.57%;三氯杀螨醇和水胺硫磷检出频次均为14.28%。
表1 珠海市中药饮片农药残留检出情况表
表2 检出样品的农药残留数值表
2.2 风险评估
检出样品农药残留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结果见表3。根据6批次农药残留%ADⅠ值显示,成年人服用菊花(胎菊)20201111批和菊花201205批摄入检出的氟虫腈类农药残留的%ADⅠ值分别为2.86%和4.30%,其他品种农药数值远小于100%。菊花及其他检出农药残留饮片的慢性膳食摄入风险处在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表3 检出样品农药残留安全风险评估表
3 讨论与结论
3.1 讨论
食品和药品的国家标准均对农药残留的限量有相关规定,但两者的适用范围和限量水平有明显区别。由于本文所有样品均在药店收集,样品的标签均标明产品执行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因此本文的实验过程和结果评价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规定进行,未采用食品标准的规定。结果显示,笔者收集的珠海市2021年度50批药食同源的中药,有6批检出不同浓度的农药残留,只有1批菊花的氟虫腈类超标,合格率为98%,该批次菊花从生产日期看,执行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该版本的药典还未对中药饮片的农药残留量检测制定规程,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生产企业对农药残留检测的重视度不够。
针对本研究收集的药食同源中药,分析不同药用部位的检测结果,花类中药的检出率较高,占本次研究所有花类中药的50%,并有超标情况,风险较高。根茎类中的山药农药残留值接近药典规定值,风险也相对较高。地上茎枝类和全草类中药饮片也检出农药残留,虽未达到药典规定值,也有一定风险。果实与种子类中药饮片未检出农药残留,整体情况较好。这可能是花类植物在开花过程中易遭受病虫害,种植者把农药直接喷淋至花朵上导致残留。由于种植户单纯追求杀虫杀菌杀草效果,擅自提高农药使用浓度,过剩的农药在土壤中蓄积,山药为地下根茎,这些土壤中蓄积的农药就会对其造成污染。
在33种禁用农药中,灭线磷、杀虫脒、甲拌磷、特丁硫磷、甲基异硫磷、水胺硫磷、蝇毒磷、苯腺磷和治螟磷等9种农药需同时使用气质和液质方法检测,2种方法检测得到的结果可能不同。本研究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考虑,采用残留量较高的数据进行风险评估。在以后的检测工作中,应采用随行加标回收率试验等手段,确定采用何种方法的数据。
3.2 结论
珠海市34种50批药食同源中药的农药残留检出率为12%,农药残留合格率为98%,风险评估结果处于可控水平。本次研究只检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33种禁用农药,种类较少,后续研究中将建立其他常见农药的检测方法,加大对农药残留的监测范围。同时,本研究将加大对花类、全草类及根茎类中药的农药残留的监管,从而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也为药食同源中药材的无毒化种植以及提高药食同源中药监管提供一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