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新时代视角——文本中的马克思“资本”概念探究
2022-04-19毕蓝心
摘 要:马克思的“资本”概念随着资本主义私有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而不断深化。跟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雇佣劳动与资本》和《资本论》这四本经典著作的书写轨迹可以明显发现:马克思早期主要受亚当·斯密、李嘉图等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思想的影响,对资本的理解大都集中在物的维度,直到《雇佣劳动与资本》后马克思提出“社会生产关系”一词,对资本的理解上升到社会关系层面,标志着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理解向前迈出了一大步。而今,新时代背景下的“资本”身影依然活跃,基于新时代视角对于马克思“资本”概念的解读依然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资本 资本概念 社会关系
中图分类号:F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2)04-233-03
资本概念本身宛如一部思想史,其概念意蕴并非一成不变。随着资本主义私有制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不断发展,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理解也在发生变化。甚至在新时代发展背景下的今天,“资本”身影依然活跃,但是社会主义资本不同于马克思眼中的“资本主义资本”。在马克思的经典著作中,关于“资本”的描述并不少见,所以“资本”一词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占有着重要地位。因此,本文基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视角,对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进行解读,这也意味着研究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就要从马克思所身处的时代背景及其著作中细细找寻。
一、马克思资本概念的思想来源
“资本”一词并非马克思原创,而是在马克思之前就已经出现。在马克思以前,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便对“资本“一词有所研究。李嘉图——作为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就曾对“资本”下了定义,他将资本看作“国家财富中用于生产的部分”[1],言下之意,工人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必需品(如:食品、衣物、生产的原材料、机器、工具等)都可以称之为资本。此外,亚当·斯密也对“资本”做出了解释,他不仅将资本看作是能够带来利润的大宗财产,而且还是一种死劳动,而劳动又是可以购买一切的。因此在亚当·斯密看来,不断积累起来的劳动就是资本。由此可见,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更加倾向于从物的层面将“资本”理解为过去劳动的积累。
作为资产阶级的学者,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是以资产阶级的利益为出发点的,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历来就有、水到渠成的,但是仅仅站在资产阶级的立场对资本进行理解则会将资本狭隘化了。当然,尽管亚当·斯密对经济学的思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斯密的经济学思想的实质是以唯心主义为前提的——将物质世界的丰富归因于神的赐予,这一思想却未能回答社会的本质问题,仍旧未能逃脱在物的维度对资本进行解读的局限性。
恰好,此时的马克思对于“资本”的理解主要来源于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的思想——将资本理解为过去劳动的积累,并提出资本是“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2]21这一观点。但马克思并未完全停留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的思想体系中,而是看到了它的局限性,开始想要摆脱唯心主义的桎梏,且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日益发展,于是马克思又一次开始了对“资本”概念的深入研究。
接下来本文将以马克思经典文本撰写的时间顺序为基础,论述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理解历经的过程——從物象层面上升到社会关系层面。
二、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发展历程
从著作中一路追溯马克思关于“资本”概念的描述,不难发现,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认识也是经历了一段过程的,且贯穿了马克思研究“资本”概念的一生。接下来将从《手稿》、《德意志意识形态》、《雇佣劳动与资本》与《资本论》这四本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著作入手,来找寻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发展与实质。
(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马克思资本概念
《手稿》时期的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研究尚处于“资本”早期研究阶段。在《手稿》中马克思明确了“资本”的含义,即“积蓄的劳动”。[2]130很明显,此时的马克思将资本看作是单纯的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是仍旧受到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思想的影响的。也正因如此,马克思在笔记本I中写明他对资本的理解——“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2]是一种具有不可抗力因素去购买物品以及对劳动产品的支配权。这是当时的马克思首次试图以资本主义制度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为依托背景对“资本”概念做出的批判性考察。
紧接着,马克思对资本的表现形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首先,马克思指出,资本是“给自己的所有者带来收入或利润”[2]的资金。资金主要以货币的形式来存在,成为了资本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这也就意味着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可以是货币,但货币不一定就是资本。其次,马克思表明资本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为地产。“据说,没有资本,地产是死的、无价值的物质”,[2]71在这里他认为,地产是一种未完成的资本。与此同时马克思还指出,地产是带有政治偏见的私有财产,是服务于政治统治阶级的,是带有政治阶级偏见的资本。因其掌握着工人阶级统治的同时,也掌握着“因资本运动的规律而破产或兴起的”[2]资本家们的命运。最后,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与劳动力也是资本的又一种表现形式。马克思在《手稿》中阐明了异化理论的四重规定性,其中,马克思用“劳动者同自己生产的劳动产品相异化”这一规定性详细解释了劳动产品与资本的关系,即劳动产品是资本的又一种表现形式。马克思解释道,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成为了异己的“物”,其劳动产品最终归资本家所有,并由资本家自行支配并获取利润的最大化。在这一过程中,劳动者完全被置身于生产劳动环节外,由劳动者“生产自身,而且人作为工人、作为商品就是这整个运动的产物”[2]。由此可见,资本对于劳动者而言意味着自己生产“自己”,“自己”成为了劳动产品,因此劳动者也就成为了商品。因此,在生产——流通的整个环节中,劳动力与劳动产品变成了资本的又一种形式。
由此来看,此时的马克思对于“资本”的理解仍具有经济学的考量,对资本概念的理解仍处于游离不定的状态。值得肯定的是,马克思此刻已经认识到了资本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之间的关系,将“资本”从经济学向度向哲学向度的视野转变,并且为在哲学领域的资本概念研究开辟了道路。
(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资本概念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资本”的理解较《手稿》更加完善,从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特定的历史语境中去探讨“资本”的概念,开始将“资本主义社会”作为资本探讨的研究对象进行概念挖掘。
马克思看到了“资本”的历史性发生,并提出了分工与交换的概念,认为资本是自然形成的,只不过由于当时的流通不畅、交换活动更是少之又少等问题,使得资本未能真正实现流通。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工场手工业和商业的出现让资本的出场活跃了起来,“资本”一词开始与资金(货币)、劳动有着更为微妙的关系。马克思提出的“资本”不是以货币来作为衡量标准的,而是直接与劳动者完全固定的“劳动”息息相关、不可分割。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特别强调了交换关系,将关注点着力于交换领域。此时的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理解仍旧处于犹豫不决的状态,因此对于资本的理解还是停留在物的维度,认为资本是物化的积累,看到的是资本家与其雇佣工人之间交换关系不平等的矛盾,由于交换关系的不平等导致了人与人的物化而忽视了资本与劳动的辩证关系。不过这也为后来马克思从关系维度认识“资本”提供了一定的理论铺垫。
(三)《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的资本概念
由于《共产党宣言》与《雇佣劳动与资本》两本著作同属于马克思研究“资本”概念中期的文本著作,对于资本概念的发展的差别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本文优先选取《雇佣劳动与资本》这一著作对文本中有关于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内容进行论述。
在马克思的论述中,这一时期的“资本”等同于财产,马克思认为“资本”是可以进行价值增殖的,财产相对资本而言显得过于死板,灵活性不如资本。但其实,资本所谓的“價值增殖”无非是将工人的劳动作为商品被隐藏了起来,以至于工人始终“甘愿”处于辛勤的生产过程中,甚至于从未意识到自己处于被剥削的状态。马克思看到了这一点,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资本的价值增殖”这一观点,雇佣劳动增殖的观点也由此而来。
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马克思指出:资本不是个人的力量,而应该是社会全体的力量。此外,马克思还认识到“资本”不单单是物质的积累,同样也包括交换价值,于是他再一次对“资本”概念进行了新的扩充。同时,马克思也提到,构成资本的三要素——“生活资料”、“劳动工具”和“原料”都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条件下得以产生的,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得出了“资本:一种社会生产关系”的结论。值得强调的是,“社会生产关系”一词是马克思在研究“资本”概念时首次提出并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因此,此时的马克思将“资本”从对物化积累的层面上升到了社会关系的层面,极大的丰富了资本概念,推动了资本概念的发展,为后期的马克思资本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四)《资本论》中马克思的资本概念
从《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1861-1863手稿》时期,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理解走向了更加深刻的境遇。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针对货币与资本的转化关系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而在《1861-1863手稿》中,马克思对资本与人的关系进行了探索。《资本论》作为马克思资本概念的成熟期著作,有关于资本概念的阐释更加系统化、理论化。因此,本文选择了这一文本对马克思的“资本”概念进行具体的探究。
马克思在研究“资本”概念时,首先介绍了货币到资本的转化过程,即商品流通是资本的起点,且商品流通的过程中产生了货币,资本家通过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开展经营活动,久而久之资本便产生了。
马克思在《资本论》的第一卷中便对“资本”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3]由此可见,资本的存在已经不单单体现在一个物上,而是赋予“物”特有的社会性质,归根结底是以“物”为媒介表现出来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4]。
此外,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提到“剩余价值”这一概念。马克思通过分析资本的循环与周转以及社会的再生产过程,从资本的物质形态出发阐释了资本形态的变化,并对资本各形态间的流转进行了论述,对资本(尤其是商品资本、货币资本和生产资本)之间的循环周转与流通转换进行了分析,认为资本具有自行增殖的独特魅力,既是可以生产剩余价值的价值,也是可以创造更多财富的源泉。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不仅更为彻底地阐述了他对“资本”概念的理解,同时他也对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资本进行了系统的批判。资本家利用资本的自行增殖的特性,强制剥削与压榨工人的劳动所得,这也正是马克思眼中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可怕之处。
三、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实质
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深入研究与阐释,实则是马克思对资本的批判,更是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下的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
马克思在批判和改造黑格尔辩证法的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唯物辩证法,并应用于资本的研究中。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大致经历了如下四个过程:其一,《手稿》时期物的维度的理解,将“资本”一词从经济学领域转变到了哲学的视野;其二,《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的生产关系视角对资本概念的初探;其三,《雇佣劳动与资本》时期,对资本的理解开始更加关注社会关系层面,尤其表现为马克思在《雇佣劳动与资本》中提出了“社会生产关系”这一名词,这一词汇是前所未有的;其四,《资本论》时期对于资本概念的理解深刻化、系统化,从商品、货币、劳动、剩余价值与资本的关系进行了分析,厘清了资本的实质与表现形式。
首先,在馬克思看来,“资本”究其本质而言就是一种社会关系。这里所提到的“关系”单单指活劳动与物化劳动的交换,与此同时,物化劳动又是可以支配活劳动的。恰好资本的出场方式一定是在一定的关系下进行的,它的产生需要满足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进行交换这一前提。因此,没有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者的交换过程,资本也不会单独存在。
其次,资本既是一种自行增殖的价值,同时也是一种剥削手段[4]。从人与人的生产关系来看,资本主义私有制度下的生产关系更多地表现为资本家对生产资料的大量占有,所雇佣的劳动工人只能通过加班加点的被剥削来进行生产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平等的历史境况下,劳动力成为资本的一种表现形式,其生产的产品也成为了资本的一种表现形式。于是,劳动者劳动的时间越长、生产的产品越多,劳动者就越贫穷。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增殖的秘密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资本的本质正是剩余价值产生的根源,剩余价值被货币掩盖成为了一种剥削手段,这正是马克思批判的矛头所指。
总体而言,马克思所理解的“资本”是具有生产性和社会性的资本,其实质无非是一种在物掩盖下的人与人的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如此表述早已超越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对资本实物化的理解,对于剖析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弊端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资本作为一种动态的发展过程,资本概念在今天依然具有新的发展形式。虚拟资本等外化形式的日益壮大对于更加深刻的理解马克思的资本概念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核心概念,马克思对“资本”概念的研究、对资本主义社会下的资本批判至今仍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在当代社会,资本形式的发展已纷繁多样。从资本在当代的表现形式来看,虚拟资本的发展逐渐走进大众视野。资本作为“可以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其剩余价值便是通过生产价格——利润得以表现出来的。与其说资本的增殖是价值的累加,不如说资本的增殖最直观表现为利润的增加,马克思对资本的批判也正是源于此。
尽管如此,无论在怎样的社会形态中,资本作为一种社会生产关系破除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封建生产关系,从而建立了资本主义社会新的生产关系,它在推动社会生产关系变革、人类文明的进步、一定程度上展现资本主义文明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如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潮流中,人们对待“资本”更多的是持以辩证的态度:既要看到资本对社会生产发展的积极作用,利用资本;又要能对损害我国利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安全的资本加以限制,规避其消极作用对社会造成的巨大风险。[5]与此同时,在利用积极资本与限制消极资本的双重举措下,共同建设健康、有序、符合我国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参考文献:
[1] 彼罗·斯拉法李嘉图著作和通信集(第1卷)[M].郭大力,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2]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中央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4] 杨雨濠.马克思资本概念的哲学旨归[J].理论导刊,2018(02):52-57.
[5] 周子伦,韦晓曙.马克思“资本”概念隐喻及时代化疏义[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2021(02):21-29.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黑龙江哈尔滨 150006)
[作者简介:毕蓝心(1997—),女,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责编:若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