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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体系构建

2022-04-15苏星晨朱星谕

科技管理研究 2022年6期
关键词:孵化器基地矩阵

苏星晨,陈 联,朱星谕,梁 燕

(1.暨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暨南大学对外联络处;3.暨南大学科技处,广东广州 510632)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助力港澳青年圆梦的创新创业平台,也是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的关键支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广东省《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5 年,要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为进一步推进相关政策的实施,珠三角九市也相继出台了各自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数据显示,截至2020 年12 月30 日,广东省“1+12+N”孵化体系建设初具规模,13 个重点建设的基地中已有12 个投入运营,孵化港澳项目有765 个[1]。随着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快速发展,需进一步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评估与考核,这是衡量基地建设成效的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基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各项功能是如何实现的?如何通过合理的评估促进基地高质量发展?由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起步较晚,实践积累经验少、评估理论基础薄弱,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基地评估体系,明显滞后于基地发展的实践需求,亟需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基于此,本研究在文献回顾和政策梳理的基础上,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概念进行界定,以共同生产理论作为依据构建评估模型,采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AHP),建立基地的两级评估指标体系,为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体系的实践应用提供参考。

1 概念界定与理论模型

1.1 概念界定

我国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与孵化器息息相关,孵化器可视为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表现形式之一。与国外的孵化器相比,我国孵化器更多被视为准政府性质。颜振军[2]和王建伟[3]认为孵化器是一种具有温室意味的避风港,以优惠政策来扶持微小企业发展,因此呈现出准政府性质。随着2015 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袭来,众创空间作为一种新型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出现在大众的视野中。在概念和功能上,孵化器与众创空间呈现出了交融的趋势。乔辉等[4]、郝君超等[5]认为众创空间与孵化器相比更关注创业链条的前端,网络化和开放化的特点更为明显。虽然目前学界对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概念尚未达成共识,但是都认为它们均具有支持创新成果转化、提供创新创业服务、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功能,这些功能同样也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上得到体现。

在实践方面,“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这一概念常见于我国的政策文本之中,其发展依托于国家政策的引导与支持。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国家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定义为: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根据《方案》,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是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平台。基于此,本研究认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是港澳创新创业人才集聚的场所,能够为港澳青年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创新创业服务,是获得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各类创新创业平台,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

1.2 理论模型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是指结合基地的运行管理数据对基地的服务成效开展综合评价的过程。构建一个全面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政府进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认定和资助有着重要作用。在整个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作为一个多方互动和资源整合的创新创业平台[6],通过资源投入和提供服务,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港澳青年流动,从而提高港澳青年创业的成功率。因此,本研究主要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与港澳青年的互动关系作为切入点构建模型。Rice[7]提出孵化器和在孵企业的合作生产(co-production)理论,通过分析两者之间的孵化机制,以此为基础构建了合作生产模型,其中孵化器是创业服务的生产者,在孵企业是这种服务的消费者,两者之间呈现出一种相互依赖的合作生产关系。

根据合作生产理论,孵化器对在孵企业有3 种影响方式。一是被动的环境干预,孵化器通过提供共享设施和物理空间,为在孵企业构建了一个支撑环境。二是咨询,指的是孵化器对在孵企业传播知识和提供建议的过程,这种方式会增进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之间的信任和交流。三是网络关系,孵化器能够通过外部网络关系为在孵企业弥补创业资源不足的缺陷。从孵化器与在孵企业互动的角度来看,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资源整合的渠道,促进其健康成长;而在孵企业能够为孵化器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本研究借鉴合作生产理论模型,从场地支持、服务管理、交流活动、孵化成效方面构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体系的分析框架,如图1 所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与港澳青年是一种合作生产关系,基地为港澳青年提供场地支持、服务管理、交流活动,港澳青年从基地中获取信息和资源,通过基地与港澳青年的双向互动实现创新创业资源的充分流动,在两者的交汇融合下取得良好孵化成效。

图1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体系分析框架

2 研究方法

本研究主要采用访谈法、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评估指标进行筛选和确定。首先,基于信息搜集和整理,结合已有资料拟定访谈提纲,通过实地调研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5 个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11 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港澳青年以及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负责人作为访谈对象,围绕基地发展情况、基地评估方法等方面开展访谈,从中提炼出设计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有关信息。其次,通过德尔菲法确定整个指标体系结构。通过文献回顾和已有指标体系分析筛选出初步指标,接着利用线上问卷将调查表发放给专家,根据专家的意见对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初步确定基地评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随后将第一轮咨询的结果反馈给专家后,开展第二轮咨询,对指标的适用性和可行性进行评判的同时邀请专家对各项指标的权重进行打分。最后,运用层次分析法来确定各项指标的权重。利用yaahp 层次分析软件对经过筛选的各项指标计算权重,最终构建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3 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3.1 评估目的

评估目的即评估活动的起点,要回答的是“为什么要评估”。实施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的目的是:进一步检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成效,从而提高基地发展质量,促进基地运营管理服务向着专业化、精准化的方向发展,发挥基地优势,链接粤港澳三地资源,更好地满足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需求。

3.2 评估主体

评估主体即开展评估的机构和人员,要回答的是“谁来评估”。现阶段,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评估工作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来承担。政府评估能够有效发挥监督与引导作用,但是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多层次、多领域,因此应增强评估主体的多元化,可以尝试引入第三方,譬如行业协会,提升评估工作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3.3 评估对象

评估对象即进行评估的具体指向,要回答的是“谁被评估”以及“从哪些方面评估”。本研究的评估对象是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即以港澳青年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包括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评估内容要能反映基地的本质属性,从而提升业基地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因此,本研究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与港澳青年的二元互动关系切入,围绕场地支持、服务管理、交流活动、孵化成效方面构建两级评估指标体系。

3.4 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为了使得评估结果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建设效果,在构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体系时,应遵循客观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其中,客观性是指评估选取的指标应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不仅仅从单一维度反映基地情况,而且是采用科学评估方法从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价,增加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针对性是指评估指标应从基地的自身需求出发,覆盖基地的整个发展环节,同时凝练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与其他创新创业基地的差异,在具体指标的设计上体现出港澳特色,将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活动纳入指标考量的范围内;可操作性是指根据基地的发展现状,结合专家的意见,要将定量和定性指标相结合,使得评估指标能够真正地应用于实践中,从而为政策制定者调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方案、为基地管理者改善管理方法提供相应的参考依据。

3.5 评估指标的选取

3.5.1 指标来源

评估指标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一是政策文本资料。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发展起步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广东省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主要承载者,是推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主力军。在具体实践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评估工作刚起步,而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评估相对成熟,因此,本研究主要参考和借鉴广东省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企业孵化器等的评估指标(见表1)。二是文献资料。由于当前研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文献不多,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与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功能属性上有着相似性,因此关于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相关研究的评估指标也是本研究选取评估指标的来源之一(见表2)。三是访谈数据。本研究团队于2020 年4 月至10 月实地访谈调研了11 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涉及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5 个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走访了政府主导型、民营主导型、政社共建型、政企共建型、高校主导型等5 种不同创建主体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其中有8 家是粤港澳三地共同认定的首批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围绕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标准,与11 位基地负责人展开半结构化访谈,获取部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资料,具体情况如表3 所示。

表1 广东省部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众创空间、孵化器评估办法

表2 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主要评估指标

表3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调研概况

3.5.2 指标选择与说明

(1)场地支持。场地空间是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为港澳青年提供服务的基础,也是满足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需求的先决条件。场地空间指标应能够反映基地对于创新创业活动的支撑能力。选取以下指标进行衡量:1)场地稳定,指场地产权情况;2)场地面积,指孵化场地面积;3)场地设施,指场地服务设施建设情况;4)场地功能,指场地功能划分情况。

(2)服务管理。服务管理是基地的核心竞争力之一,良好的服务体系和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是基地发挥优势的重要条件。服务管理指标应能够衡量基地的服务质量水平,进一步体现基地的专业化程度。选取以下指标进行衡量:1)管理制度,即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完善程度;2)服务团队,包括为港澳创业者提供服务的机构数量、创业导师队伍结构、拥有港澳人士参与的专业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数量、创业导师数量与入驻企业总数比例、专职人员与入驻企业总数比例;3)服务功能,包括服务的集成化程度、配套服务政策数量。

(3)交流活动。基地通过各类交流活动为港澳青年搭建平台,汇聚创新要素,链接外部资源。交流活动是基地资源对接能力的体现。选取以下指标进行衡量:1)社会合作,即与港澳大学、科研院所、商会、协会或企业的合作数量;2)主题活动,包括当年开展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主题的宣传推介、项目路演、成果展示次数,当年开展港澳青年学生交流、实习活动的次数,当年接待港澳青年数量。

(4)孵化成效。孵化成效是基地服务结果的直接体现,也是创新创业资源转化的重要成果。孵化成效是基地评估中的关键量化指标。选取以下指标进行衡量:1)凝聚能力,包括港澳青年对国家认同情况、引进港澳青年专才数量、入驻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数量占所有入驻企业比例;2)融资能力,包括入驻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投融资成功率、入驻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与投融资机构对接频率和次数;3)科技服务能力,包括已申请知识产权的入驻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数量、入驻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当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数量。

综上,确定包含4 个一级指标、12 个二级指标和23 个考察点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体系,如表4 所示。

表4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体系

3.6 指标权重的确定

根据表4 设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调查问卷,其中一级指标为准则层,二级指标为指标层。由11 位行业领域专家、基地负责人、高校产学研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邀请专家组成员对各项指标的相对重要性程度进行评判,对评估体系中的两两指标进行打分。本研究采用1~9 标度法,将所有专家的评分汇总后取各指标对应分值的几何平均数,建立了5 个判断矩阵,采用和积法求权重向量,设判断矩阵为,将A中的元素按列归一化,对归一化的矩阵的同一行各列求和,将相加后的向量除以n得到权重向量w,即为各评价因素的重要性排序,也就是权重分配,而λmax为A的最大特征根。

λmax计算公式如下:

根据层次分析法原理,需要对判断矩阵进行一致性检验,这样才能知道各项权重分配是否合理。检验公式如下:

式(2)中:CR 是判断矩阵的随机一致性比率;RI 是判断矩阵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CI 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指标。当判断矩阵的CR<0.1,或λmax=n、CI=0 时,认为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否则,需调整矩阵中的元素以使其具有满意的一致性。

1~9 阶的判断矩阵的RI 值如表5 所示。

表5 判断矩阵标准值

CI 的计算公式如下:

(1)准则层对于目标层的判断矩阵为:

(2)场地支持判断矩阵为:

(3)服务管理判断矩阵为:

(4)交流活动判断矩阵为:

(5)孵化成效判断矩阵为:

根据式(4)~(8)可知,各级矩阵的一致性比率均小于0.1,表明各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基于以上计算结果,构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权重如表6 所示。

表6 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权重

3.7 指标权重分析

从表6 的指标权重可以看出,准则层的权重按从大到小的排序依次为:孵化绩效、服务管理、交流活动和场地支持。在所有指标中,孵化成效的权重居于首位,这表明创新创业活动成果产出对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至关重要,能够直接反映出基地的创新活力、凝聚能力、融资能力,因此孵化成效是衡量基地发展质量的最重要指标。其次是服务管理与交流活动,两者权重相同且居中。一方面,良好的管理制度、优质的服务团队是基地实现长久运转的前提,也是基地为港澳青年提供服务的根本保障;另一方面,交流活动为港澳青年、企业与内地搭建“桥梁”,为各类资源识别和交换提供了平台,进一步发挥基地对港澳青年、企业的培育作用。最后是场地支持,这体现了基地不仅仅只是一个提供物理空间的创新创业场所,结合具体实践表明,基地的发展不能过于依赖场地,必须要发展创新能力和运营能力,否则可能会沦为“二房东”,即变成仅仅依靠租金收入维持发展的创新创业平台,因此该项指标的权重最小。

4 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结论

本研究立足于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突出港澳青年的主体作用,基于合作生产理论,采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构建了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对相关文献回顾和政策文本梳理,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概念进行界定,认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是经过政府部门认定的,依托于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服务港澳青年的专业化平台;在此基础上,根据合作生产理论,从场地支持、服务管理、交流活动、孵化成效4 个维度构建了基地两级评估指标体系,以供评估实践参考。

4.2 建议

(1)以评估促进发展,提升基地运营水平。需要进一步完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评估机制,提升基地的专业化管理水平。一是强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评估结果应用。目前,基地评估结果与政府资金支持直接挂钩,虽反映了政府对基地建设成效的认可,但是弱化了对基地的监督和管理功能。评估结果不应仅成为能够让基地获得相关荣誉的“一块牌子”,更应成为基地审视自身发展的“一面镜子”,要坚持以评估促发展的目标导向,强化评估的诊断功能,推动基地对照评估结果进行优化和完善。二是提高专业团队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本研究团队在调研过程中发现,部分基地专职人员数量较少,不利于创业辅导工作的开展,应扩大基地专职人员的占比,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培训。

(2)完善基地配套政策,提高创业服务质量。加大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政策配套力度,打通“双创”政策与基地资源的对接渠道,提高基地创新创业服务质量,提升港澳青年创业成功率。一是引入社会资本设立创投基金,分别以种子基金、天使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支持港澳青年发展创业;另外,对于由社会资本发起的专项基金提供适当的税收优惠,充分调动社会资本设立基金的积极性,拓宽港澳青年创业的投融资渠道。二是提高就业奖励与补贴,吸引更多的港澳专业人才加入基地运营管理团队。“以港澳引港澳、以港澳融港澳”,港澳工作人员更能共情港澳青年的需求,帮助港澳青年更加接地气,加快适应内地创新创业环境。

(3)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需求,打造特色化基地品牌。为港澳青年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服务始终是基地建设与发展的根本导向,牢牢把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需求、打造特色基地品牌是提升基地运营服务能力的重要路径。一是精准对接基地服务供给与港澳青年需求,搭建创新资源要素聚集平台,提供人力、物力、智力多重支持。基地应立足城市功能与区域资源,突出自身定位与服务属性,避免同质化;针对产业特性与港澳青年需求,为港澳青年量身制定创业方案,努力解决港澳青年的创业难题。二是延长基地创业服务链条,覆盖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的成长全周期。虽然当前基地从投资、项目、孵化多方面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横向服务体系,但在纵向上仍是侧重于扶持初创企业,缺少对推动成熟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指导与帮助,基地应将服务链条延伸至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帮助初创企业渡过难关,指导成熟企业实现壮大,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提供相匹配的服务。

(4)建立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盟,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创新。弱化地理与行政区域的边界,基于区域优势与产业特性构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盟,发挥规模效用和协同效用,建立不同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之间的联动互通机制,促进各基地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盟一方面有助于基地寻找到自己在创业生态系统中的定位和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可以帮助港澳青年创办企业跃迁到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平台中[15],促进整个创新创业环境的优化。另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联盟可以绘制基地地图,对基地的区域分布、建设规模、服务类型等信息进行综合梳理,让港澳青年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到各个基地的情况。二是打造“双创”信息开放共享平台,突破信息壁垒。在线上打造整合政策、技术、人才、高校、企业、科研机构等全要素的信息共建共享数据库,打通创新成果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和对接的渠道,促进基地、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市场之间的信息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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