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海事执法联动机制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2022-04-14刘旭东
刘旭东
2019年,习近平在天津港考察调研时指出:经济要发展,国家要强大,交通特别是海运首先要强起来。要志在万里,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智慧港口、绿色港口,更好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共建“一带一路”。自2015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来,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落地,交通先行的理念得到了切实贯彻。2015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规划》。2017年8月,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深化津冀海事监管一体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快完善津冀沿海水域海事一体化监管机制,促进资源共享,推进管理协同,强化执法联动,提升服务品质,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上交通安全保障。《意见》明确了“加快推进津冀海事监管模式改革,调整优化津冀海事搜救责任区,完善区域现场执法模式,建立以海巡执法大队为基本执法单元、现场监管实行综合执法的监管新模式,强化海事现场执法协调联动”的工作任务,为建立津冀海事机构一体化协同联动执法机制提供了政策支持。
近年来,天津北疆海事局紧紧围绕交通强国建设和海事治理现代化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和“12395”工作思路,积极服务和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加强津冀海事机构执法联动建设,持续提升环渤海支线集装箱船管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航运新发展格局,有力推动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建设高质量发展。
查清底数直面环渤海内支线船舶运营问题
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以来,津冀港口间通力合作,逐步从无序竞争走向合作共赢。随着船舶运营商的持续投入,环渤海内支线海上运输蓬勃发展,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幅提升,服务辐射面不断扩大。2020年,党中央提出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内循环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凭借天津港的管理经验和航线资源,以天津港为中心的环渤海内支线运输网络初具规模,天津港与秦皇岛港、唐山港、黄骅港等港口形成干支联动、无缝衔接、相互支撑的新发展格局。2020年,天津港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年运量突破100万箱,同比增长67%,2021年同比增长30%,近3年平均增长率达到38%,发展速度令人瞩目。
港口繁荣发展的同时,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船舶航行安全问题和潜在风险也日益凸显,海事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船况整体较差,船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我国出于保护沿海运输权的考虑,不允许外国航运企业经营我国内贸航运,所以内贸集装箱航运市场参与者均为国内船公司。目前,内贸集装箱航运公司已逐渐形成三大集团,即泛亚航运、中谷海运和安通控股,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船也多为这三大集团提供倒箱服务。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舱位利用率,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船多为租用船,船舶状况差、船员专业水平低是这类船舶的共性。其以小型集装箱船为主,载重量在1万吨级以下,载货量在500 TEU左右,福建籍船舶约占60%,广西和上海籍船舶各占约20%(见图1),大多为多用途船改造而来,船龄在10年以上(见图2),设备老化、船况较差,其造船厂多为南方小型船厂。船员均为社会招聘船员,专业知识储备相对薄弱,突发事件应变能力不足。
图1 船籍港分布情况
图2 船龄分布情况
二是船员休息时间相对较少。国际海事组织(IMO)专题研究结果显示,船员值班疲劳主要与以下因素相关:1. 睡眠不足或睡眠质量差;2. 在低警觉性的时间(昼夜节律)工作;3. 工作时间长,正常值班周期后延长工作时段;4. 交班间隔期间休息不足;5. 工作模式的影响,特别是工作6小时/休息6小时模式;6. 频繁的港口访问和相关的货物运输工作;7. 压力和过大的工作负荷;8. 航次计划的天数;9. 噪音、振动、运动和健康状况。津冀港口间航程较短,船员需要频繁进出港,此外,为了加快集装箱周转率,天津港推出环渤海内支线班轮“天天班”服务并为其开通“四个优先”绿色通道,确保“天天班”船舶在天津港各集装箱码头100%直靠,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船员休息时间相对较少,容易疲劳驾驶,增加了航行风险隐患(见表1)。
表1 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船船员工作情况
三是船舶管理公司制度不健全、管理体系不完善。船舶管理公司普遍规模较小,安全经费投入不足,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不及时不到位,制度文件与船舶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度低,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重记录轻活动现象依然存在,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效果普遍不佳。对环渤海地区运营的支线集装箱船舶所属公司(共计11家)近3年体系审核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符合规定情况总数为330个,防城港XXX有限公司近3年的不符合规定情况平均数最高,为16.7个,占比15.2%;不符合规定情况平均数超过10个的公司为4家,占比36.4%(见表2)。公司管理不善导致体系审核中不符合规定情况数量居高不下。
表2 2019-2021年度审核不符合规定情况统计
创新举措构建津冀海事执法联动机制
为解决天津港内支线集装箱船舶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促进公司船舶管理水平和人员专业素质提升,北疆海事局、秦皇岛海事局、唐山海事局共同成立津冀海事一体化协同联动执法工作组,以津冀海事“12395”工作举措统领执法联动机制高效运转。
坚定1个中心引领。以党建为中心,引领执法联动工作开展。按照建设交通强国目标要求,充分发挥两地海事机构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深入开展联学共建活动,提高基层党员勇于担当、敢于创业的干劲和闯劲。同时,通过联学联建、联学互促、赶学帮超的方式丰富两地海事廉洁文化内涵,促进各方执法能力水平和廉洁意识的双提升。
明确2个工作目标。一是加强业务交流合作,构建京津冀地区海上安全合作新机制。准确把握和解决当前环渤海支线集装箱船舶安全运输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建立统一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联系机制,建成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运输船舶安全保障体系。二是优化航运营商环境,开创环渤海区域航运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通过建立两地海事机构间执法信息沟通机制、业务研讨交流机制等,提高海事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海事监管能力和管理效能,逐步建立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改善船舶安全技术条件,提升船员专业素质,提高遏制和防范水上交通各种风险的能力。
建立3项协同机制。一是建立船舶风险分级制度。根据船舶行政处罚,事故、险情及船舶以往检查历史数据,细化环渤海内支线船舶风险核定标准,建立津冀两地内支线船舶数据库,建立船舶风险分级制度,定期更新船舶风险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向各方通报共享,各海事管理机构依据船舶风险属性,结合船舶适检性合理安排执法资源,提升执法效率和质量。二是建立联合惩戒机制。针对船舶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各海事管理机构共同督促船舶经营单位进行整改,严禁船舶“带病”运营,将拒不整改或者同一缺陷重复出现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船舶共同列入失信治理名单,并通报各海事管理机构实施联合惩戒。三是建立“云登轮”联合检查机制。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云登轮”开放式安全检查平台,由船舶靠泊地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实船检查,其他海事管理机构、航运公司管理人员依据自身情况实际上船或加入“云登轮”开放式安全检查平台进行观摩和监督,实现“一次安检、多方互认”,最大限度使资源配置到位,也为提升船舶运转效率提供便利。
实施9项具体举措。一是定期进行执法信息交流,相互通报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发展规划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相互通报获取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最新生效的地方法规、制度或监管措施,实现信息共享;三是相互交流制度建立思路、制度发展规划,在制度制定方面相互提供支持,共享制度建设成果;四是定期开展执法模式改革、便民举措交流,提升海事执法质量、效率,展示海事良好社会形象;五是定期举办文化建设交流活动,相互交流文化建设的思路、计划和文化品牌创建举措;六是定期交流文明执法经验、执法督察工作经验,取长补短,统一津冀两地海事执法标准和尺度;七是建立执法人员工作交流制度,在教育培训、联合检查方面开展合作,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八是开展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船舶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研究,建成集装箱运输船舶安全保障体系;九是在信息化建设、执法装备配备、廉政风险防控等战略研究方面沟通配合,相互支持。
建立5项保障机制。一是领导会商机制。各方局领导通过会商相互通报年度执法工作情况及相关工作规划,对有关重要事项进行决策,确定年度工作重点。二是定期例会机制。各方定期开会通报环渤海内支线集装箱船舶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落实领导层会商确定的重点工作,推进重点任务的具体实施。三是日常联络机制。各方指定联系部门,设立联动执法办公室,负责合作事宜的沟通协调。各自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的通报、共享。四是执法联动机制。各方在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相互配合、紧密协作,建立安检缺陷双方确认、复查协同机制,确保船舶缺陷合理有效整改。五是专家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方在不同领域的特长和专业积累,实现专家库资源共享、专业优势互补,使各方在海事管理水平各领域全维度共同跃升。
持续发力推动海事深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自津冀海事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津冀海事部门立足于服务港口高质量发展、提高船舶运输便利化水平,在协同执法、信息交流、资源共享、战略研究等方面深化合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津冀两地间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协作网络初步形成。通过加强津冀两地海事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准确把握和解决当前环渤海支线集装箱船舶安全运输的主要矛盾和薄弱环节,建立了津冀两地海事机构统一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目标和工作联系机制,实现了“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在深化船舶安全检查、共同打击低质量船舶、提高港口和船舶运营效率等领域成效显著,共同促进了两地航运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据统计,2021年天津港环渤海内支线船舶航次从1天2班增加到3班,月航班量从120余艘次增加到150艘次左右,运量实现同比增长30%,船舶在泊作业效率同比提升12%。
二是船舶安全状况显著提升,船员的专业素质明显提高,航运安全文化初步建立。通过建立两地海事机构间执法信息沟通机制、业务研讨交流机制等,一线海事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明显提高,海事监管能力和管理效能显著提升,逐步建立起内支线集装箱船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各公司持续加大船舶安全投入,船舶安全状况显著提升,船舶安检缺陷数明显下降,缺陷整改更加及时到位(见表3)。船员安全技能、履职能力以及应急应变能力显著增强,环渤海地区遏制和防范水上交通各种风险能力显著提高。
表3 2019-2021年环渤海内支线船安全检查数据
三是集装箱运输船舶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执法环境更加文明、和谐。通过推行海事行政执法便民措施,为集装箱运输船舶提供优质安全保障服务。通过建立有效的船舶安全监督管理合作机制,提高各自的船舶监督工作水准。通过完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协调、联动的快速反应能力,建成了津冀地区集装箱运输船舶安全保障体系。
联动机制运行中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船舶信息利用不充分。两地海事部门积极推动信息共享互换,但信息交换机制仍不完善,信息利用不足,系统内、外信息不对称现象仍旧存在。二是联动风险防控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海事监管过程中,由于两地地方性法规不完全一致,存在区域性监管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的问题,容易形成监管盲点。
为持续提升环渤海支线集装箱船管理能力和水平,深度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北疆海事局将持续发力,不断推动天津港世界一流港口建设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关键领域,服务国家战略。紧紧围绕“交通强国”建设目标,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积极参与辖区涉海重点项目建设研究、规划协调,跟踪指导辖区在建重点项目进展,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办法,进一步提升海事在地方的影响力。二是优化监管模式,服务地方经济。坚持区域治理,强化执法联动,探索长效治理模式,开展天津港C段全球首个“智慧零碳”集装箱码头海事监管研究,积极助推天津港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枢纽港口建设。三是注重成果转化,推动海事发展。以加强海事队伍“四化”建设为契机,坚持聚焦民生、助力航运发展,注重总结提炼,逐步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科学监管体系,为开创海事现代化发展新格局贡献力量。
战鼓催征马蹄疾,扬帆奋进正当时。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北疆海事全体干部职工将以《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为引领,把“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清洁,保护船员整体利益,维护国家海上主权和人民利益”的使命扛在肩上,在谱写交通强国海事篇中展示北疆风采,贡献北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