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教育文化引领,新时代教师领航发展
2022-04-08程宗远
程宗远
为进一步打造我校“五睿”“四有”好教师团队,“五睿”即:师德睿尚、境界睿远、能力睿强、学识睿深、言行睿雅,“四有”好教师即: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全面实施“教师领航工程梯式成长培养工程”(简称“136名师工程”),1年成为合格教师,2年成为教坛新秀,3-5年成为教学能手、首席班主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6-8年成为名师。为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制订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申报
(一)申报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教师自己申报。
3.师德、能力和业绩并重。
(二)条件
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银河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具备教龄2年以上,年龄59周岁以下。
(3)具有1年以上班主任工作、跟车工作、值日工作经历或者级长、科组长、部门干事工作岗位经历。
(4)具有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能熟练驾驭课堂,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学校领先水平。
(5)在镇或镇以上優秀课评选中获奖一次以上或在学校优秀课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
(6)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在镇级(含镇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1次以上。
2.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热爱银河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市、镇“品质课堂教学比赛”优秀教师。
(3)具备中小学教龄3年以上,年龄59周岁以下。
(4)具有两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及跟车工作、值日工作经历或者级长、科组长、部门干事工作岗位经历。本人或所带班级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先进班集体。
(5)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具有熟练驾驭教学的能力,课堂教学水平高,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学校领先水平。
(6)镇级以上优秀课评选中获奖一次以上或在学校优秀课评选中获奖三次以上。
(7)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1次以上,或在镇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一次以上。
(8)首席班主任、首席学科教师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基础条件上评选和申报。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学期末进行考评。
1.每学年采取个人申报。个人对照评选条件,提出申请。学校考察。
2.审核。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按评选条件严格把关。
3.组织评选。一学期结束学校组织评定小组根据相关要求核实,考评结果累计一学年。
4.公布结果。评审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培养要求
1.学校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师德教育活动,注重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教师的师德水平和政治思想素质。
2.学校按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有目的、有计划地对教师进行培养。结合学校教育发展规划,制订好教师队伍建设的计划,包括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规划,明确培养目标,并按计划扎实搞好培训。
3.加强对年轻教师的业务培养,使年轻教师尽快掌握先进教育理论和现代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务处要根据实际确定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及时组织培养对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
4.经常组织教师开展优秀课评选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活动,合理安排教师展示各自的课堂风采,并及时组织教师进行评议会诊。教务处要根据学科教学和上级教研部门的安排,经常组织开展各种类型的学科教学竞赛活动。
5.坚持开展教研活动,经常组织教师进行内部的交流、研讨活动,并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和专题讲座,不断提升教师的教科研水平。
6.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就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和教学反思,撰写教学体会和教学论文,及时向省市镇教育刊物及教研部门推荐教师的教育教学优秀论文。
7.要加强对年轻教师各种能力及心理素质的培养锻炼,加大培养力度,给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师压担子,多让他们上课、听课、评课,参加各类教学活动和各类培训活动,让他们带班,促进年轻教师尽快成长。要经常与年轻教师交流沟通,及时掌握他们的心理需求,帮助他们建立健康的心理素质,使其具有精力充沛、乐观向上、熟练驾驭课堂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职责、义务
凡具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的教师应积极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1.热爱银河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加强业务学习,积极钻研教材,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及学习,认真完成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成绩。
3.在学校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4.坚持示范带动,每学期至少承担校级以上示范课2节,积极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评比活动。
5.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应指导其他教师进行教科研活动。
6.每学期应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镇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镇级教育教学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
7.骨干教师应积极承担指导新教师的任务,每学期指导1-3名教师;学科带头人应做好与年轻教师的结对帮扶工作,每学期应有2-5名教师与其结对帮扶。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每学期听、评课不少于15节。
8.把好学科教学关,积极参与学校学科命题工作,配合学校做好质量检测工作。
9.承担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工作,做好学生学科竞赛活动的辅导,保证学生取得良好成绩。
10.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要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积极与后进生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从学习、生活、思想、健康等诸方面关心后进生。
11.关注学校发展,每学年至少为学校的教育改革和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一條以上。
四、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使用及管理
1.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学年,一学年满重新申报评选。
2.学校要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创造必要条件,科学合理地发挥他们的作用。在教学任务的安排上,要为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进行教学研究积极创造条件;对年龄较大,教育教学经验特别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应选派有事业心、肯钻研的年轻教师做助手,跟班教学,不断促进年轻教师的成长。
3.学校要积极为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学习提高提供方便,有计划地安排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参加有关的学术交流、参观学习和进修等,以便不断更新知识、拓宽思路,提高他们的思想业务水平。
4.学校积极支持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学研究工作,为他们开展研究工作创造条件。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应予以宣传推广,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以促进教师队伍建设。
5.尽量减少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担任与本职工作无关的职务或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
6.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由学校统一考核管理。依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和职责等,学校每学期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考核一次,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建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者,及时取消相应资格。对考核合格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工资提到相配备的等级。
7.学校应做好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政治思想工作,从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他们,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8.学科带头人每学年由学校给予学科带头人工资等级发放。
9.可适当优先安排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培训、进修及外出考察。
10.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调查核实后,撤销其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
(1)在评选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条件的。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败坏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后果,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者。
(4)周一到周五在校进行有偿家教的。
(5)学期期末考评不合格的,取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的评定,降级为普通教师等级。
责任编辑 罗良英 美术编辑 李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