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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常态化下中日经贸合作路径研究

2022-04-08王诗妍

中国商论 2022年7期

DOI:10.19699/j.cnki.issn2096-0298.2022.07.

摘 要:2021年国内新冠疫情有所缓和,我国与日本的经贸合作也在稳步回升,但无论是贸易模式还是合作路径都将与疫情前有所不同,尤其是我国签署了RCEP自贸协定,对疫情常态化下的中日经贸合作影响深远。深化经贸合作是促进两国经济恢复到疫情前水平的必然要求。通过对疫情常态化下中日经贸合作现状、海外市场及项目合作进行研究,两国经贸合作可能会受到自贸协定、国内外经贸环境、贸易保护主义、贸易规则规范和不确定的疫情等因素影响,未来两国经贸发展需要从绿色能源相关的第三方市场、电商平台、数字贸易以及跨境物流产业等方面着手合作升级,完善国家现有贸易规则和体制机制。本文结合最新数据资料分析中日两国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经贸合作的具体方向和可行路径。

关键词:疫情常态化;数字贸易;市场合作;贸易规则;合作路径

本文索引:王诗妍.疫情常态化下中日经贸合作路径研究[J].中国商论,2022(07):-066.

中圖分类号:F1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22)04(a)--04

当前全球经贸合作依然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球不确定性增加,疫情形势依然起伏不定,作为亚洲两个最大的经济体,中日两国依然会对国际经济贸易产生重大影响。疫情常态化下我国与日本应顺应世界各国恢复经济的坚决态度和当前对中国利好的协定政策与日本加强合作,共求互利互惠,实现双赢。

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以日本企业松下公司为首的各大日本企业开始在中国投资,2000年开始,我国的经济体量逐步反超日本,直到如今,我国已成为日本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中国的生产力水平和经济规模让日本无法脱离对我国庞大市场的依赖。在RCEP及我国国内政策和国外与之即将签署的贸易协定的框架下,中日经贸合作对东亚地区乃至世界经贸合作尤为重要,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去产能,实现产业技术的升级,使日本摆脱因疫情造成的经济下滑,促进中日两国增进贸易往来、发展共赢;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东亚各国作为中日第三方市场的合作国家实现大型基础设施的高质量建设,让世界各国迅速从疫情影响的经济停滞中恢复活力。本文结合疫情以来中日经贸合作的研究成果,利用2016—2020年及2021年上半年中日相关贸易数据,对中日经贸合作领域进行研究,探讨中日两国在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经贸合作的影响因素、主要方向和可行路径。

1 文献综述

关于中日经贸合作是学术界广泛关注的问题,已经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就疫情以来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对中日经贸合作影响的研究,从目前中国已签署的经贸协定入手,探究在协定基础上的有效合作。刘斌、刘颖(2021)探究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日经贸关系和两国各产业部门的积极影响,指出应加速国内RCEP批准落实,推进中日在贸易协定上的规则对接,扩大政治互信,升级双边投资协定,抓住技术升级机遇,从而推动经贸结构优化升级。秦兵(2021)研究了新冠疫情对日本经济和中日经贸的严重影响,提出以RCEP协定和联合抗疫促进合作,推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通过中日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加强两国地方经济合作。第二,关于对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的路径研究,廖萌(2020)指出目前中日在第三方市场以企业与企业的合作模式为主,其中以契约方式进入第三方市场占比较大,并提出第三方市场合作在“一带一路”框架下建立长效促进机制、推进RCEP协定章节中未完成的项目和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拓展双方在护理与医疗领域、节能环保和新能源领域等新产业合作领域,加强第三方市场供应链合作,创立统一的标准规则。熊鹏(2021)就中韩经贸合作结构提出在“一带一路”地域交集处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共建共享工业园区实现分散风险,优势互补,以企业为先导进行中短期项目合作,之后再以政府主导进行长期战略合作。第三,对中日产业现状及劳动力现状进行研究,指出疫情对各产业造成的影响,并据此提出后疫情时代的合作路径。郭泽华,孙培蕾(2021)提出建立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日出口还应以符合本国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样带来的经济效益最大,疫情过后尤其应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主导的新兴服务业促进经济回暖,树立“中国服务”品牌从而带动贸易结构升级。李建军(2021)研究了疫情后中日两国劳动力市场现状,指出目前日本劳动力不足,一、三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需要大量外国籍劳务,并得出中日劳务合作应通过培育扶持中日地方企业,建立境外产业、投资合作园区带动劳务输出,建立数字经济多领域高端合作和全国统一的大数据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提升服务水平,储备高端人才。综上所述,虽然很多学者已经针对疫情对经济的影响、中日两国第三方市场、产业和劳动力进行了合作路径的研究,但是疫情常态化背景下有所不同,本文针对当下的现实状况,提出目前两国经贸合作存在的问题和第三方市场的绿色能源领域及跨境电商等方面的可能合作路径。

2 中日经贸合作现状

2.1 进出口贸易规模

由图1可知,2016—2018年两国进出口贸易总值大幅上升,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持续,我国是当时日本进口来源第一大国,进出口贸易总值达到五年内峰值3276.6亿美元,2020年虽然受到新冠疫情的影响,两国的进出口贸易总体上韧性不减,相比2019年我国自日本进口总值仍有小部分增加,只是对日出口总值相对减少。

结合表1 2021年1—7月中国对日本的进出口总值来看,虽然疫情反复的影响,下半年贸易不确定因素增加,但上半年中日进出口总值已经达到2119亿美元,这样的贸易合作成果说明两国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预计未来两国进出口贸易会再次达到高点并持续上升。

结合表2,在这种世界范围内钢铁“出多进少”的情况下,中国上半年自日本进口钢铁总额远大于对日本出口钢铁总额。从中说明了在RCEP协定签署下中日贸易合作的扩大,有助于帮助目前国内产能过剩的钢铁企业去产能,借助日本企业的成熟技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2.2 贸易产品结构

由表3可知,2021年上半年自日本进口商品总额排名前三位的分别是:机电类产品、化工产品以及高端制造仪器类,车辆及运输设备紧随其后。其中机电类产品进口总额达到化工类产品进口总额的四倍左右。

通过表4可知,2021年上半年对日本出口商品总金额排名前三位的分别为:机电、纺织和杂项制品。说明中国的高新技术产业有了飞速发展,制造业更多的趋近于高附加值产业,结合疫情背景不难得出,这样的趋势会继续扩大。但排名前十位的出口商品类别中,低附加值产品占比更多,这也启示中国企业不要拘泥于现有部分产业的升级,还要在其他产业发挥潜力。

2.3 海外市场及项目合作

2.3.1 海外市场合作

疫情常态化下的中国,尤其是在RCEP签署以后,对外贸易的市场开放度进一步提高,与更多国家将会有更紧密的贸易往来,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21年1—7月,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对56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12.9亿美元,同比增长9.9%。RCEP协定中除日本之外的其他成员国如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也是CPTPP协定成员国,在与这些国家进行贸易往来的同时会使我国更好地深入国际贸易体系。另外通过RCEP协定的签署,中日韩间首次建立自贸伙伴关系,这样一来便为中日合作提供了更多有利条件。

2.3.2 项目合作

从《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示范项目案例集》收录的18个项目来看,中日在疫情常态化期间合作的重点将聚焦绿色能源产业,目前中日经贸合作在绿色能源领域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日企已经加大力度开发我国市场,2021年中日促进绿色低碳第三方市场合作研讨会上的报告表示,中日企业之间如葛洲坝、中国电建、中国土木、中国建筑、三井住友、三菱日联等的合作已日益密切。

3 疫情常态化下中日经贸合作的影响因素

3.1 疫情常态化下中日经贸合作的积极因素

3.1.1 自贸协定的广泛签署

RCEP的签署可以推进中国在谈的其他贸易协定的进程,比如中日韩自贸协定和中国与其他“一带一路”节点国家的贸易协定,这些协定在贸易合作区域上的重合可以打破现有经贸阻碍,实现各国经贸顺利沟通,并在此过程中,中国对外经贸协定也会逐步完善并与国际高标准协定接轨。

3.1.2 良好的国内外经贸发展环境

基于我国“十四五”规划及“一带一路”等成熟的贸易合作,我国政府应加大力度扶持企业创新,加快对机器的更新换代,政府助力产业模式创新,产业相关方不要拘泥于固有项目上创新,努力寻求突破,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使我国对日贸易的比较优势完全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

3.2 疫情常态化下中日经贸合作的消极因素

3.2.1 贸易保护主义还未完全消退

中美贸易摩擦期间,日本在美国的影响上打算对华贸易脱钩,日本政府在此期间也意图向日本企业提供脱钩补助,要求日企供应链从中国转移,但是由于中国自身的经济体量和潜力巨大的市场及很多像汽车产业这样完善的产业链工业链使很多日企依然依赖中国市场。

3.2.2 贸易规则还不完善

中国的很多贸易规则还不符合国际贸易规范。在保持自身优势的同时,中国也应充分借鉴日本企业的成熟经验,“借助进口企业对国际市场的了解,掌握应诉信息和应诉成本,从而帮助企业在贸易摩擦中胜诉,最大程度地减少中美贸易摩擦的损失(YU Simin,2021)”,日本已加入CPTTP和EPA协定,所以在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时,在规则对接问题方面较我国是有优势的。

4 疫情常态化下中日经贸合作的路径选择

4.1 落实绿色能源领域第三方市场合作,完善第三方市场合作的民间平台

在疫情常态化下,一方面中国仍继续与东盟深度合作,逐步削减关税壁垒,在新签定的RCEP框架下展开更多的双边经贸合作,进一步落实中日韩自贸协定和中欧经贸协定的谈判进程,在落实RCEP相关经贸协定的同时,结合国内的“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对内深化改革,对外努力加入新的自由贸易协定,并利用好中国已经实现的成功经贸合作典范项目,例如将“一带一路”或“海上丝绸之路”的节点国家与RCEP新落实的经贸优惠政策相融合,共同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在疫情常态化时期的经济恢复。 我国可给与更多优惠来吸引更多日企来投资,强化双方的贸易互补性,充分发挥贸易双方的优势。

4.2 加强电商平台的营商环境,开展数字贸易

疫情改变了当下的营商环境,可以说这样的变化在互联网出现的时候就是必然的结果,只是疫情加速了这样的状态,未来数字贸易便会成为常态。在电商和数字贸易方面,我国较日本发展成熟,在疫情常态化下的数字贸易步入新阶段,数字新型货币也在不断诞生刺激投资者们的炒作,基于此我国可利用现有优势,紧随世界潮流,保持我国电商和数字贸易处于世界前列,与日本良好沟通进行优势互补,我们仍要在加强数字贸易相关规则完善的同时,在新技术方面还要更多地投入人力物力,学习日本成熟的技术经验,提高对数字信息的保护。另外,还应大力培养高技术人才,以应对当下和未来高技术劳动力的市场需求。

4.3 加强贸易模式创新和技术交流,促进跨境物流产业升级

自2018年以来,中日贸易相关促进机构已经在促进中日企业深度合作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但很多贸易合作并没有完全成熟并落实,只是建立在达成一定共识和签署了完备计划的基础上。海关总署数据显示,我国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速最快,占比进一步提升。受疫情的影响,疫情期间人们足不出户,衣食住行甚至医疗服务都使大量电商从中获益,相关京东财报显示,物流收入贡献很大。早在2017年京东就与日本最大的物流公司之一雅玛多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近年来此合作为中日的跨境贸易提供了很好的范例。在新冠疫情对各产业造成严重打击的背景下,這样的电商物流跨境产业也是未来中日合作的有效路径。

4.4 规范相关贸易规则,完善两国经贸合作机制

在与CPTPP协定尽力对接过程中,中日双方应坚定贸易合作,最大化发挥中国作为主要成员国在RCEP中的优势,通过外部协定的施压可以同时激发国内改革的活力,进一步融入国际规范贸易体系,减少贸易阻碍。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主责主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提高国际竞争力。借鉴CPTPP关于国有企业的要求,即国企信息透明,各締约国要互相分享各自国有企业的信息,政府不能向国企提供补贴、融资优惠等,以消除政府对市场的过分干预。我国可以在着力进行国内改革的同时争取加入CPTPP协定的空档期,与“一带一路”上的节点国家加强产业对接促进共赢,使我国有足够的时间对内深化改革,对外满足CPTPP的条约协定。

参考文献

刘斌,刘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对中日经贸关系影响探究[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58(3):120-128.

秦兵.新冠肺炎疫情对日本经济的影响与中日经贸合作[A].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届沈阳科学学术年会论文集[C].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沈阳市科学技术协会,2021:5.

廖萌.“一带一路”框架下中日第三方市场合作研究[J].亚太经济,2020(6):63-69+148.

熊鹏.“一带一路”框架下中韩经贸合作的路径分析[J].晋中学院学报,2021,38(4):46-50.

郭泽华,孙培蕾.后疫情时代加强中日经贸合作的路径探究[J].商业经济,2021(8):101-105.

李建军.探索中日劳务合作发展新路径[J].东北亚经济研究,2021,5(4):71-81.

Y.Simin.中美贸易摩擦下中国钢铁企业的应对策略研究:以S集团为例[J].商展经济,2021(12):46-48.

Study on the Path of Sino-Japanese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under the Normalization of Epidemic Situation

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Jilin  130015

WANG Shiyan

Abstract: In 2021, the COVID-19 epidemic in China has slowed down, and the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is steadily recovering. However, both the trade pattern and the cooperation path will be different from the pre-epidemic. In particular, China has signed the RCEP free trade agreement, which 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under the normalization of the epidemic. Deepening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is necessary to restore the two countries’ economies to the pre- epidemic level. By studying the status quo of Sino-Japanese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normalized by the epidemic, overseas markets and project cooperation, this paper concludes that the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countries may be affected by factors such as free trade agreements, domestic and foreign economic and trade environment, trade protectionism, trade rules and norms, and uncertain epidemic. In the future, the two countries need to upgrade their cooperation in green energy-related third-party markets, e-commerce platforms, digital trade and cross-border logistics, and improve existing trade rules and systems and mechanisms. Based on the latest data,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specific direction and feasible path of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Japa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normalization of epidemic.

Keywords: normalization of epidemic; digital trade; market cooperation; trade rules; cooperative path

作者简介:王诗妍(1998-),女,汉族,吉林长春人,硕士在读,研究方向:英语口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