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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经验的思索

2022-04-07

畜牧兽医科技信息 2022年10期
关键词:养殖场畜禽疫病

陈 丹

(江苏省南通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 南通 226011)

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为有效控制和消灭常见动物疫病,以开创“重担当、精准防,有效控”,以开创农村养殖工作的新局面。应《省农业农村厅和财政厅关于江苏省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促进该政策管理工作的顺利落实。在总结2017~2020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推进“先打后补”。2021年底前,各畜牧养殖县(市)区50%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实施“先打后补”;2022年底前,各畜牧养殖县(市)区所有规模养殖场户实现“先打后补”,政府招标采购强免疫苗停止供应规模养殖场户;到2025年,全面完成农业农村部关于“先打后补”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任务。

1 南通市“先打后补”政策贯彻实施情况

从2017年在南通海安市开始施行“先打后补”试点开始,截止到2021年底,南通市“先打后补”免疫工作将全面启动。根据我市实际,确定参加“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标准和补贴标准,符合政策规模的养殖户共计879家,并达到预期效果。

2022年底前,各畜牧养殖县(市)区符合规模标准的所有养殖场参与“先打后补”,截止到2025年,“先打后补”工作阶段性目标,已逐步取消政府招标采购免疫苗。

2 “先打后补”在该区域的推行意义

对比以往的免疫模式,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政策在养殖企业的主体责任提高,制定免疫程序、疫苗种类选择上更具可行性。借助强化监管,提高产地检疫率上效果更佳。还对节约财政资金,防范超剂量增加造成的动物养殖不合格,降低因免疫次数增加引发的支出成本,以达到节省疫苗等提供了可能,满足规模养殖场户需求的目的。

3 农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先打后补”经验

3.1 政策有关标准和强制免疫病种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须实施强制免疫。而我省政策补助范围上,基于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的强制免疫。

3.2 补助经费标准对强免疫苗补助标准实行动态化管理。按照江苏省主要动物疫病免疫计划方案中推荐的免疫程序疫苗用量、江苏省2021年强制免疫疫苗政府招标价格和相关因素测算。

规模养殖场户单项疫苗补助金额=核定的补贴畜禽数量×相应的单病种补助标准。单病种(一个“先打后补”期内)补助参考标准为:

(1)高致病性禽流感:蛋禽每羽0.4元;肉禽每羽0.09元;鹌鹑、鸽子参照肉禽标准补助。

(2)口蹄疫:猪每头3.2元;牛每头4元;羊每头2元;

(3)小反刍兽疫:羊每头1元;

改革开放40年,已经成为伟大的历史。西方有句谚语:“生命始于四十。”从一个人不断做事、不断进取、不断创新的视角看问题,是很积极的。时代在前进,党在前进,国家在前进,亿万人民在前进。亲身经历了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人们,我们为我们曾经作出的努力而欣慰,我们为我们今天仍然关注的事业而用心;我们无愧于我们自己,无愧于时代和人民,我们无怨无悔,随着祖国的继续改革开放的步伐而前进。

(4)猪瘟:猪每头0.4元;

(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每头1元。

各地根据畜牧业发展实际和本地财力状况,研究确定具体补助标准。

3.3 检测评价“先打后补”规模场户的实行,要主动开展强制免疫的免疫效果评价,国家规定标准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应农业农村部门对“先打后补”规模场户开展监督抽查,指导督促其开展免疫抗体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同时,充分利用各类兽医实验室(包括第三方实验室),每年对“先打后补”养殖场户按照不少于20%场户的比例,开展至少1次免疫抗体监测和评估。

3.4 资金兑付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实施“先打后补”的规模场申请补助资金前,认真核查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清单由各地自行确定)。审核后,要将补助情况通过当地有关部门官方网站或公共媒体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申请补贴养殖场户账户和经费等资金拨付信息报当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具体程序由各地确定。

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先打后补”补助资金从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经费和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各县(市)区财政承担。

4 “先打后补”实践经验思索

4.1 高门槛下的“政策漏洞”养殖户及其养殖企业在“先打后补”实践中,多对统购疫苗品质存在顾虑;“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下免疫责任不明确,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的手段和措施不落实;加之各养殖户错误地认为没有必要对畜禽采取强制免疫,故使得该政策的落实流于形式。

4.2 资金少,程序繁琐补贴的及时兑现上,多局限于对疫苗的补贴,未将劳务费完全纳入到补贴范畴中。“先打后补”政策实施后,补贴资金偏少。补贴程序繁琐,故耗时较长,对养殖户的积极性不高。

4.3 抽样检测增加了养殖户负担由于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抽检环节,要求养殖户每年支付一定的抽样检测费用,也使得养殖户在购买疫苗、储存、自主免疫等环节的劳务成本进一步增加。

4.4 扰乱秩序,增加疫病风险应流行病学的研究表明,受畜禽跨省市、长距离调运,随意增加免疫种类等,极大程度地降低了群众对重大动物疫病的了解和认知,也极大程度地增加了公共卫生成本。

4.5 经验中的借鉴随着我国养殖格局发生了较大变化,标准化、规模化养殖逐步替代了传统的农村散养方式;做好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疫病防治,以为动物饲养安全管理提供有效借鉴;通过总结了试点工作的主要方法和取得的经验,以期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现金直补。兽医管理体制的改革,尤其是“先打后补”政策的施行,对提高我国动物疫病免疫密度,降低我国动物疫病发生风险起着重要作用。对规模养殖场全面停止供应强制免疫疫苗、落实“先打后补”补助政策改革。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的推行,在压实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大乡镇监管力度,降低动物疫病防范风险,建立绩效考核长效管理机制,创新信息化技术应用等方面成效明显.但由于数量核定难、补贴标准低、抗体监测数量大等原因,造成政策推行不一致、实施措施不完善、覆盖范围小等发展难点;提示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先打后补”服务范围,构建以免疫抗体合格为先决条件、信息化管理为核查手段的“先打后补”机制。

5 借鉴实践经验的建议

5.1 规模养殖场户工作要求规范疫苗采购。通过正规合法途径,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如实填写相关免疫信息和进出栏信息,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规模化产业转型升级中,探索动物疫病防控应尽义务;具体做法是,由政府包保转变到“企业自主防疫,政府部门监管”,在有效的自主免疫下,达到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的目标;让养殖户明白动物防疫“先打后补”试点的政策性,防疫资金是国家民生资金、惠农资金,国家要求严、管理严、问责严性,秉承认真的态度,细致具体的行动,督促每个环节、每个程序合法到位,确保动物防疫“先打后补”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5.2 强化部门监管工作要求开展免疫效果抽检,及时指导督促其开展强制免疫抗体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测。规范检疫出证,确保可查可追溯。提升生物安全防控能力。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切实加强对各环节工作人员的法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提升其监管能力。

(1)开展摸底排查。组织指导村镇按照属地管理和网格化监管的原则,对辖区各畜禽养殖场户免疫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详细了解畜禽养殖情况和养殖场户自购疫苗、自行免疫的意向和能力。对确无能力完成自购疫苗、自行免疫的畜禽养殖场户列出清单,由村镇组织第三方服务组织或者基层防疫协管员逐场逐户免疫到位,确保免疫不留死角。排查工作应于1月底前完成。建立健全强制免疫疫苗供应体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从2021年起全面放开强制免疫类疫苗经营。迅速组织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区市和各村镇强制免疫疫苗直接供应体系,确保每个村镇至少设立一处配备疫苗冷藏设施(冰箱、冰柜和冷藏包)且达到兽用GSP条件的直销配送点,满足广大畜禽养殖场户就近购买所需强制免疫疫苗。此项工作应于2月底前完成。加快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各区市农业农村部门要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协会、合作社、龙头企业以及兽药生产企业、兽药经营企业等成立畜禽社会化免疫服务组织,帮助畜禽养殖场户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对第三方免疫服务组织工作延伸不到的畜禽散养户,村镇要组织农业服务中心业务人员会同基层动监站防疫安全协管员兜底服务到位,确保所有养殖场户动物强制免疫率达到群体免疫的效果。

(2)加强监管和指导服务。各区市要组织基层动监站定期抽查核实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疫苗使用量、畜禽饲养量、与检疫出证量等数据进行逻辑关联,对未按规定开展强制免疫的,一律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并依法予以查处。组织区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定期开展强制免疫效果监测评估,对免疫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督促养殖场户及时补免,符合要求后方可纳入补助范围。落实疫苗空瓶登记回收、集中销毁制度。

5.3 保障措施切实加强对“先打后补”政策,密切彼此间的沟通,确保全区“先打后补”实施工作按照部省市要求稳健有序顺利推进。组织对辖区内的“先打后补”工作全过程进行宣传指导、协调服务、监管检查、监测评估和总结,综合运用防疫监管、产地检疫、财政政策等多种有效手段推动“先打后补”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实施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要求、补贴标准、实施名单、补贴发放情况;从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及时落实相关经费,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各区镇畜牧兽医服务站等效果检测等方面的指导,不断提高养殖场户自主规范实施强制免疫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质量。省级将结合“智慧畜牧”建设,确保该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5.3.1 组织保障 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要切实加强对“先打后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沟通配合,确保全区“先打后补”实施工作按照部省市要求稳健有序顺利推进。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先打后补”工作全过程进行宣传指导、协调服务、监管检查、监测评估和总结,综合运用防疫监管、产地检疫、财政政策等多种有效手段推动“先打后补”工作深入开展。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将实施政策内容、操作程序要求、补贴标准、实施名单、补贴发放情况、监督电话等信息在相关媒体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3.2 经费保障 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先打后补”补助资金从中央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省级农业公共服务补助专项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财政承担。区农业农村局要会同财政局及时落实相关经费,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各级财政资金。

5.3.3 技术保障 各区镇畜牧兽医服务站要做好对“先打后补”养殖场户的技术指导,特别是免疫程序、疫苗种类、免疫操作及免疫效果检测等方面的指导,不断提高养殖场户自主规范实施强制免疫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质量。省级将结合“智慧畜牧”建设,积极推进“强免疫苗直补”信息管理模块建设,最终实现规模养殖场户“自主申报、在线审核、直补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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