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的价值意蕴及实践指向
2022-04-07付海莲蔡晓钰
付海莲, 蔡晓钰
(东华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党的十八大以来,“美好生活”已成为人民在生活维度上的奋斗目标。作为一种价值指向,美好生活实际上是对多维向度生存发展方式的理论表达和抽象概括。在不同向度下,美好生活具有不同的价值意蕴。就绿色发展向度而言,美好生活指的是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能够得到合理调节的生活。在美好生活状态下,人与自然是和谐共生的生命共同体,二者在相互对立和相互依存的辩证统一中共同得到进步和发展。
1 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的价值意蕴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1]50由此可见,作为一种整体综合性生存发展方式,美好生活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多方面内容。具体到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内在地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以及人与自然双重价值的实现。
1.1 美好生活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活
自人类诞生以来,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就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整个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类正是在认识到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关系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把改造自然的活动控制在合理适度的范围之内,以此不断实现人与自然之间更高层次的统一,进而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就此意义而言,美好生活就是人类在明确人与自然对立统一关系的基础上,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协调统一,进而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向更高层次的生活。
一方面,对人类而言,自然界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人类在生存发展过程中始终会受到各种自然力的限制。这一点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表现尤为明显,当时人类同地球上其他自然生物一样,都是依靠大自然的恩赐获取必需的生活资料。此时的自然界对人类而言是属于一种完全异己的力量。正如马克思所言:“自然界起初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自然界的关系完全像动物同自然界的关系一样,人们就像牲畜一样慑服于自然界,因而,这是对自然界的一种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自然宗教)。”[2]161后来,随着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不断增强以及人的需要日益提升,人类不再满足于直接从自然界获取现成的生活资料,而是通过努力创造适当条件来改造和利用自然,使之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在这一过程中,人类通过自身能动的创造性活动给自然界打上了人类意志的烙印。但是,人类这种能动的创造性活动有时也会产生一些意想不到的后果,甚至会因此使人类遭受自然界的惩罚。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3]998这种对立关系从人猿相揖别之日起便已存在并伴随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人类只有在深刻认识到人与自然之间的这种对立关系后,才能避免盲目地用纯粹自我规定的活动去改造自然,并学会尊重和顺应自然,进而在此基础上不断通过能动的创造性活动满足自身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另一方面,就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而言,最明显的表现之一就是作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首先,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人类满足自身基本生活需要的首要前提是不断地从自然界获取各种物质生活资料,这也是人类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其次,作为一种“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自然界对人而言就是人的无机身体,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和工具。对此,马克思明确指出:“正象劳动的主体是自然的个人……作为在他之外的自然存在,是他的前提。”[4]740再次,自然界是人类本质力量的对象化确证。人类在发挥自身主体性改造自然、将“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的过程中,自身的本质力量也因此得到对象化的确证,此时的人就不再是想象的主体,而是真正成了现实的主体。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自然界的客观性只有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得以把握和理解。尽管是早于人类的客观存在,但自然界自人类诞生之日起就被打上了人类活动的印记,在人类有目的的实践活动中由“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在这一转化过程中,自然界成为人类为满足自身生存发展需求而按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改造的产物。马克思指出:“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来也是无。”[5]178客观如实地承认人与自然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后,人类便可以通过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并且最适合人类本性的条件下,以适当的形式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1.2 美好生活是人与自然双重价值得到共同实现的生活
就绿色发展的角度而言,要创造美好生活,最理想的状态就是在人的内在尺度和自然的外在尺度相统一的基础上,使人与自然的双重价值都能够得到实现。一方面,人的内在尺度是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这一尺度可以使人按照自己的需要和本性来改变外部客观对象的形式,把自在之物变成为我之物,以此满足人的主体需要、实现人的主体价值。另一方面,人的内在主体尺度的发挥并不意味着人类可以任意地干扰和破坏自然,人在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过程中必须接受自然规律的制约,也就是遵守自然的外在尺度,这是人类进行有目的的创造性活动的前提和基础。与此同时,自然的价值也在人类遵循自然界客观规律的能动性活动中得以展现。具体而言,“民生导向下的绿色发展即是在现实生态问题面前的发展理念的转变和创新”[6]140。这一理念实质上就是为了满足人的美好生活需要这一基本价值目标,要求人们在遵循自然界外在尺度的基础上,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来实现人类理性与价值的整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及协调发展。
1.2.1 “美好生活”的提出体现了对人类以往行为的反思
从人类诞生之日起,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就已经进入人类的视野并成为人类日益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远古时期,由于整体力量和认知水平的限制,人类对自然表现出强烈的敬畏之情。当人类逐步摆脱自然界的统治以后,便产生了“人是万物的尺度”的观点。特别是近代以来,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日益增强,从而导致人们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错误地把自己视为自然界的主人,认为人类有权支配和利用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来满足自身的利益需求。这种“人能主宰一切”的观点导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盛行。当然,在这种观点指导下,人类在物质生产领域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但与此同时,环境恶化、生态危机也日趋明显。面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生态环境,人类开始反思自身的行为,并逐步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观点产生了质疑。正如阿尔·戈尔在《濒临失衡的地球》中提到的:“现时的环境危机已如此之严重,以致我认为我们的文明本身必须被视为患了某种机能失调症。”[7]198通过反思,人类开始深刻地意识到为盲目追求自身利益而疯狂地掠夺和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的老路再也行不通了。人类只有在全面把握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才能在保护自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实现自身的利益。由此可见,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把人与自然看作是一个休戚与共的生命共同体,同时要深刻认识到人类对自然界的破坏最终会累及人类自身。人类只有在尊重自然外在尺度的基础上发挥人的内在主体尺度,才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的绿色协调发展,才能在满足人民物质和精神双重生活需要的同时创造出更多优质的生态产品,进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1.2.2 美好生活内含了人类自身价值与自然生态环境价值的和谐统一
就绿色发展角度而言,美好生活的实现客观上要求人类在尊重自然外在尺度的基础上发挥人的内在尺度,以此推动经济、生态、社会的协调发展,这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满足人类自身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双重价值需求提供了崭新视角。近代以来,人类为满足自身价值目标而盲目追求经济发展,忽视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无限制的掠夺式开发不仅造成了大量自然资源的浪费,而且导致了整个生态系统的失衡。在这种发展方式之下,人类的确在一定时期内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但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历程来看,这种传统粗放高代价的发展方式不仅造成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价值对立,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在深刻反思以往行为的基础上,人类日益深刻地认识到:人类与自然界是共生共荣的生命共同体。在每一次对自然界的干预中,人类都必须学会认识这种干预所造成的后果,从而改变以往野蛮征服自然的行为,真正从整体系统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好人类的眼前追求与对自然界的长远影响之间的关系。具体到实践层面,人类在发展过程中既要有未雨绸缪的战略眼光又要有对自然的敬畏意识;在追求眼前经济利益的同时要更加注重长远的生态利益;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要遵循自然的外在尺度,把人类的生产生活控制在自然界可承受的范围之内。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也只有这样才能守住绿水青山,进而在经济社会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人类自身价值与自然生态环境价值的和谐统一。
2 绿色发展视域下实现美好生活的现实困境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程的不断推进,人民对实现更高层次美好生活的向往日趋强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也日益深入人心,绿色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然而,当前我国绿色发展的成效与人民对更高层次美好生活向往之间的差距依然较大,生态环境改善程度与民众预期之间的落差尚未彻底消除,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的实现还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
2.1 对绿色发展的认知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
从绿色发展视角来看,当前我国同世界上其他国家一样,在通往现代化的进程中正面临着资源能源紧缺、生态环境恶化等威胁和挑战。因此,人们对绿色发展的认知和重视程度日益提升。但当前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对绿色发展的认知偏差。
2.1.1 把绿色发展等同于拒斥经济发展的生态中心主义
在人类从原始社会的蒙昧状态转向现代社会文明的过程中,人类通过对自然一次又一次的征服展现出自身力量的强大。然而,人类对自然的肆意妄为也引发了自然对人类的报复,全球性的生态危机日益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最大威胁。在这一背景下,人们开始对以往的行为进行反思。一部分人意识到了人类活动对生态环境恶化的影响,认识到了人类与自然的高度相关性,因此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时,开始强调在尊重和维护自然核心地位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尽管生态中心主义在警醒人们关注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有着积极的进步作用,但就其实质而言,生态中心主义一味地把生态系统本身当作价值尺度,否定了以人为尺度的价值论内涵。对生态中心主义者而言,他们只关注自然生态环境价值而忽视了人类的自身价值,他们拒斥经济发展,期望通过“无为”的办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彻底否定和忽视了人的主体性和目的性。
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历史已经充分证明,人类不会单纯为了保护自然而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人类强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实质上是为了在此基础上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进一步满足自身生存发展的需求。由此可见,在绿色发展视域下,实现美好生活的关键就在于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协调统一。
当前一部分人受生态中心主义思潮影响,背离人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原则,站在伪道德的制高点高调主张“荒野转向”,拒斥经济社会发展。生态中心主义所主张的这种脱离经济支撑的发展最终只会陷入空洞的虚幻。
2.1.2 对绿色发展的认知简单停留在技术和生产方式层面
作为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的基础理念之一,与传统发展理念相比较,绿色发展体现了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的根本性变革,涉及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价值理念以及制度体系建设等多方面内容。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发展理念的影响,当前还有一部分人对绿色发展的认知简单停留在技术和生产方式层面。在他们看来,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制定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手段以及转变生产方式、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就可以解决日趋严峻的资源环境问题。实践充分证明,仅仅从技术和生产方式层面发力是无法解决人与自然之间的深层次问题的。
推动绿色发展、实现美好生活不仅需要从技术和生产方式等方面入手,更需要从价值理念的高度发力。通过理念的力量引导人们树立起人与自然和谐平等的价值观,培养人们尊重自然外在尺度的健康人格,积极构建科学的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共同守护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2.2 发展方式仍未彻底转变
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曾经明确指出,文明是一个对抗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导致土地贫瘠、森林荒芜、土壤产出能力的丧失以及气候恶化等各种问题的出现。历史也已充分证明,在整个现代化进程中,人类以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消耗和对生态环境的大肆破坏为代价,换取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与自然关系日趋紧张和恶化、全球性生态危机层出不穷等问题,是人类对自然进行掠夺式开发和索取而必然要付出的高昂“代价”。如何走出困境、消除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关系,成为我们在发展过程中无法回避的课题。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开始理性反思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并努力寻求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有效出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绿色发展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整体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然而,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发展惯性思维的影响,传统粗放高代价的发展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资源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等现象依然是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亟须解决的重要问题。
2.3 绿色发展受制于资本逻辑的藩篱
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人类社会仍处于资本逻辑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资本逻辑的影响力和控制力遍及人类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资本逻辑使人与自然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严重异化,由此带来了全球性的经济和生态危机。在资本逻辑的驱使下,人们往往会为了追求利润而不惜一切代价,无视人类生存和发展可能会遇到的各种潜在威胁。无限制地开发和掠夺自然资源,最终导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自然资源的极度浪费。正如恩格斯所言:“在各个资本家都是为了直接的利润而从事生产和交换的地方,他们首先考虑的只能是最近的最直接的结果……至于商品和买主以后会怎么样,他并不关心。关于这些行为在自然方面的影响,情况也是这样。”[3]1000-1001可见,资本逻辑的运行和发展也是绿色发展视域下人们实现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3 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的实践指向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地位……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8]394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伟大征程中,我们必须充分考虑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及对优良生态环境的期待,积极探索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路径,通过绿色发展努力创建美好生活,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3.1 加强生态文化培育
任何发展实践都离不开与之相对应的发展理念的引领。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的创建,更是离不开人们生产生活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变革,而人们生产生活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变革的关键就在于生态文化的培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我们应在认真总结以往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时代生态文化,引导广大民众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为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的创建提供理论指引。
要以价值认同为导向,加强对民众的生态道德观、生态价值观、生态发展观、生态消费观等内容的培育,以此凝聚全体人民之力,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的和谐统一与发展。要积极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使广大民众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力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教育引导他们在追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的一系列相关问题,不断增强民众对环境保护的情感和价值认同,让他们真正意识到我们“不只建设一个物性的中国,更要建设一个诗化的‘大美自然’和‘人文至美’彼此交融的中国”[9]。
3.2 积极转变发展方式
绿色发展视域下,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就必须彻底转变传统粗放高代价的发展方式,在有效处理经济增长与生态资源环境承载力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努力构建经济社会与自然资源环境协调统一的健康发展格局。
历史和实践已充分证明,传统粗放高代价的发展方式已无法满足今天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不能解决未来人与自然的永续发展问题。当前,面对日趋严峻的生态环境危机以及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生活发展需要,积极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迫。只有积极转变发展方式,走生产、生活、生态共赢的绿色发展之路,才能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突破发展困境和生态“瓶颈”,从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具体到实践层面,就是要妥善处理好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坚定不移地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3 完善制度建设
制度建设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保障。面对能源资源紧缺、生态环境恶化的严峻形势,要把制度建设作为绿色发展视域下创建美好生活的重中之重,着力破除制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切实为绿色发展视域下美好生活的创建提供制度保障。
要积极探索并有效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创新重点领域的立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体系。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体制,进一步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指明方向[10]。要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公众长效参与制度,切实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积极探索和完善生态环境补偿奖励制度,通过强化问责、目标激励等方式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目标考评制度,在领导干部中树立科学的“绿色”政绩观,使他们认真履行生态和资源保护职责,妥善处理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在人与自然的动态平衡中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性变革和经济的可持续性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