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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目录著作中史部故事类发展轨迹探析

2022-04-07杨豪华

贵州文史丛刊 2022年3期
关键词:故事类总目类图书

杨豪华 柳 燕

(湖北大学文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62)

在历史长河中,故事类的收书边界不断地进行着扩展与调整,直到最后在《四库全书总目》(以下简称“《总目》”)中改变为“政书类”才趋于定型。“一个时代的图书分类,是那个时代载体化知识序列化和系统化的重要表征,研究一个时代图书分类体系的形成和演化的进程,对于理解这一时代知识结构的变化,是有极大帮助的”1邹振环:《中国图书分类法的沿革与知识结构的变化》,《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7年第三期,第86页。,正是如此,有必要对故事类目及相关图书进行更加深入细致的研究,厘清其发展轨迹及其背后的影响因素。

目前学界对故事类图书分类演变情况的研究还不够充分,相关的论文与专著亦是寥寥。比较有代表性的论文如王菡《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到政书类的演变》2王菡:《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到政书类的演变》,《文献》2002年第一期,第179~190页。、王晶《〈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政书类”浅论》3王晶:《〈四库全书总目〉史部“政书类”浅论》,《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7年第五期,第100~104页。《〈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与〈四库全书初次进呈存目〉故事类之比较》4王晶:《〈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与〈四库全书初次进呈存目〉故事类之比较》,陈晓华主编:《四库学》第四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35~249页。。他们基本上都秉承了《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对于故事类图书的看法,认为自《隋志》以降,故事类图书分类“循名误列,义例殊乖”,故而《总目》改故事为政书,认为“所用‘政书’为目,清晰地涵盖了资政诸方面著述”5王菡:《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到政书类的演变》,《文献》2002年第一期,第189页。。而张固也先生则在其《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源流新探》一文中表现出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故事鼎盛于晋代,主要记载朝政制度事例,兼具杂史、传记性质”,正是因为鼎盛,所以才在目录中设置故事类(旧事类)。张固也先生对《总目》政书类的确立也有着不同的观点,认为《总目》“彻底废弃了传统故事类,将类似图书入杂史、传记等类,另以‘兼六职之全’的典制之书为纲,以五部官曹职掌为目,将各类制度专书统合为一,创建了一个全新类目”1张固也:《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源流新探》,邓洪波主编:《中国四库学》第二辑,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58~174页。。

目前在这两种观点中,王菡先生侧重于对故事类图书阶段性发展进行论说,认为其经历了一个初起、充分发展、政书类目成立的过程。张固也先生对王菡先生把故事类分阶段的说法提出了异议,认为传统故事类在唐宋就已消亡,《总目》政书类的设立并不是承袭故事类而来,而是一个新的类目。以下从具体的目录著作入手,比较、分析从唐代至清代官私目录著作中故事类具体的文献收录情况,从而梳理出直观的故事类图书的分合演变轨迹。

一、从《七录》到《新唐书·艺文志》:故事类收录范围守陈中有创新

故事类又称旧事类,《隋志》史部中设有“旧事”一类,所录多为晋代图书。王菡先生认为阮孝绪《七录》即已蕴含故事类,《七录》记传部设立有“旧事部”。张固也先生认为故事类起源于《晋中经簿》,《晋中经簿》丙部设立有“旧事”,因两书亡佚,《隋志》所收旧事类图书最客观地呈现了早期的故事类图书面貌。《隋志》旧事类序云:

古者朝廷之政,发号施令,百司奉之,藏于官府,各修其职,守而弗忘。《春秋传》曰“吾视诸故府”,则其事也。《周官》:御史掌治朝之法,太史掌万民之约契与质剂,以逆邦国之治。然则百司庶府,各藏其事,太史之职,又总而掌之。汉时,萧何定律令,张苍制章程,叔孙通定仪法,条流派别,制度渐广。晋初,甲令已下,至九百馀卷,晋武帝命车骑将军贾充,博引群儒,删采其要,增律十篇。其馀不足经远者为法令,施行制度者为令,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各还其官府。搢绅之士,撰而录之,遂成篇卷,然亦随代遗失。今据其见存,谓之旧事篇。2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二》,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67页。

序文中“太史掌万民之约契与质剂,以逆邦国之治”,即是由太史“规范人际交往,平衡人际关系,将人民群众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真实情况拟书报告上来,以便采取措施,保证国家的太平”3李致忠:《三目类序释评》,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239页。。“制度渐广”以后,“甲令已下,至九百馀卷”,甲令即是令之重者,说明了在晋朝时甲令之下的普通法令已经过于繁多。于是晋武帝便令人“删采其要”,并将不具有恒久性而仅是补充法律不足的敕令条格的“法令”、用以规定事物制度的“令”、作为先朝旧例或典章制度的“故事”归还于官府以发挥其作用。可见“旧事”在晋代之前属于甲令之下,包含了典章制度与法令条格,它们有着相似的属性,但又有所区别,两者有一定内在联系,存在一定的容易混淆之处。序文中“品式章程者为故事”,表明《隋志》中所录文献有的是专门记载典章制度的。但是考《隋志》所收旧事类图书,并不全部为典章制度之书,即“搢绅之士,撰而录之”的书目不一定是全然关乎典章制度。

《隋志》旧事类共著录二十五种文献4魏徵等:《隋书》卷三十三《经籍二》,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966~967页。,从其收录图书可以看出早期故事类收录图书的特点:

其一,从书名看,多带有“事”字。所录二十五种图书中,书名带有“事”字的就有二十二种,其中直接以“旧事”命名的有《汉魏吴蜀旧事》《晋宋旧事》《晋东宫旧事》《秦汉以来旧事》《天正旧事》《梁旧事》六种。直接以“故事”命名的有《汉武故事》《晋建武故事》《晋咸和咸康故事》《晋修复山陵故事》《晋八王故事》《大司马陶公故事》《郗太尉为尚书令故事》《沔南故事》《晋故事》《皇储故事》十种之多。包含“杂事”“要事”“起事”“伪事”“大事”的书名又有《晋朝杂事》《晋要事》《交州杂事》《晋四王起事》《桓玄伪事》《尚书大事》六种。其馀《西京杂记》《东宫典记》《开业平陈记》亦是多载前代旧事。由《隋志》旧事类序可知,由于甲令以下各项典章制度过多,汇甲令中“品式章程者”为故事,而“士大夫对这些典章制度撰而录之,于是产生记载旧时典章制度的书籍。可见,所谓‘旧事’,指旧有的典章制度或先例,包括政令、法规、章程、品式,甚至一些处理事务的先例”1杜云虹:《隋书经籍志研究》,文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232页。。由此可见这一类别图书有着明确的收录范围。

其二,从内容看,所录多为记载典章旧制、遗风曩迹类型的图书。如《晋东宫旧事》《尚书大事》《梁旧事》《晋建武故事》等专记典章制度;也有明显不属于典章制度的,如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载《宋三朝国史·艺文志》故事类序文谓:“隋唐载故事数十家,皆台阁府署旧制,及诸遗风曩迹之事。”2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三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93页。如《大司马陶公故事》《郗太尉为尚书令故事》即为“遗风曩迹”类型的记载以往旧事的图书。

其三,从类别看,所录图书的分类标准与后世目录书存在差异。如《开业平陈记》一书,《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皆入杂史类。《汉武故事》一书,《崇文总目》入杂史,《郡斋读书志》《遂初堂书目》收入杂传,《文献通考·经籍考》收入传记。究其原因,正如郑樵所说:“古今编书所不能分者五,一曰传记,二曰杂家,三曰小说,四曰杂史,五曰故事,凡此五类之书,足相紊乱。”3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817页。即因为故事类图书多涉及人物、史实,与传记、杂史互相混杂,难以剥离,所以会出现历代故事类图书收录内容与标准不一的情形。

主要记载隋唐书目的《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分类体系多承《隋志》。《旧唐书·经籍志》“列代故事”共收书四十二家,除了承袭《隋志》以外,《旧唐书·经籍志》另一特色便是收了十部诏令之书:《晋书杂诏书》(二种)、《晋杂诏书》、《晋诏书黄素制》、《晋定品制》、《晋太元副诏》、《晋崇安元兴大享副诏》、《晋义熙诏》、《宋永初诏》、《宋元嘉诏》。4刘昫等:《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998~1999页。《旧唐书·经籍志》史部序文云“六曰旧事,以纪朝廷政令”5刘昫等:《旧唐书》卷四十六《经籍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963页。,开始将诏令之书划分在史部,但没有单独分类,而是将起居注、故事、职官三类一并著录,将诏令之书笼统归入了故事类中。这个概念相对于《隋志》“品式章程者为故事”,其收录边界得到了扩展,诏令之书是“政事之枢机,非仅文章类也”6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五五,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492页。,这种变化恰当与否另当别论,但是从一个侧面凸显出故事类和“朝廷政令”、皇权旨意之间密切的联系,具有明显的官方特色。

《新唐书·艺文志》虽是北宋中期编修的目录书,但其主要反映唐代文献情况,大量吸收了《旧唐书·经籍志》成果,在故事类著录方面,除了承袭《旧唐书·经籍志》所录书目外,还增加了十八种隋唐时期著录的图书,分别是:《邺都故事》《唐年小录》《南宫故事》《凌烟阁功臣故事》《文贞公故事》《文贞公传事》《魏文贞故事》《文贞公书录》《文贞公事录》《卫公平突厥故事》《英公故事》《英国贞武公故事》《彭城公故事》《张九龄事迹》《李渤事迹》《杜悰事迹》《吴湘事迹》《相国凉公录》1欧阳修等:《新唐书》卷五十八《艺文二》,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474~1476页。。新增图书多为名人名臣事迹,后世多把这些书归入传记、职官类目中。如《崇文总目》便将《彭城公故事》《张九龄事迹》《李渤事迹》《吴湘事迹》《杜悰事迹》等书全部收入了史部传记类中2王尧臣等:《崇文总目》,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一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67~75页。。同时,《新唐书·艺文志》删去了《旧唐书·经籍志》故事类中所收的诏令之书,把这些书目连同自晋至唐的所有诏书改入到了史部起居注类目下的诏令之属,诏令类在《新唐书·艺文志》中事实上成为起居注类下的一个三级类目。“诏令作为国家公文,虽有一定的文学价值,但从创作初衷来说,并不具有艺术性”3白金:《北宋目录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80页。,《四库全书总目》在史部诏令小序中亦说“此政事之枢机,非仅文章类也”。究其原因,还是与当时治理方式的变革有着莫大的联系,随着三省六部制度的确立,为了进一步彰显皇权至上的原则,作为皇权具象表现的诏令之书受到更近一步的重视,《新唐书·艺文志》显然意识到了这一点,并将起居注与诏令归入一类,属于“政事之枢机”。而之所以改入起居注类,亦是因为“诏令和起居注一样都是记录皇帝的相关事宜”4王镕鑫:《诏令类在目录学史上著录的变化及发展》,《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六期,第27~29页。。

《新唐书·艺文志》以前的故事类图书展现了传统故事类图书面貌,明确了故事类图书收载“品式章程”的主要作用以及与法令、传记类目属性相似、容易交叉的特点,其主要是援引成例、记录朝廷政事。故事类图书收录边界亦是经历了一些调整,如《旧唐书·经籍志》将诏令之书收入故事类,后又在《新唐书·艺文志》将其调入到起居注类,这些书目细分的做法,反映了故事类在治理方式发展变化过程中所做出的调整与适应,亦是体现了故事类图书在设置之初,其收录边界就在与整个社会的发展变化调整相适应的特点。

二、宋元目录:故事类收录范围的拓展及基本定型

宋朝经济繁荣,重视文教和优待知识阶层,加之雕版印刷的大规模使用,图书刊行数量大幅度增加,目录著作中图书收载数量亦是大为增长。宋朝对故事类图书的认识可以划分为南北宋两个阶段。北宋时期,由于“隋唐载故事数十家,皆台阁府署旧制,及诸遗风曩迹之事。今所存惟二三书”,出现了“隋前故事书大量佚失,而唐代新出现的《通典》《唐会要》系列典制体史书当时被归入类书,所以北宋目录中故事类大为萎缩”5张固也:《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源流新探》,邓洪波主编:《中国四库学》第二辑,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66页。的情况。《崇文总目》作为官修目录书并没有设立故事类,说明北宋时期故事类图书确实数量减少乃至不能单独成类,只得散置在其他类目中。

南宋时期是故事类图书分类的革新时期。一方面,晁公武《郡斋读书志》承袭《崇文总目》,不设故事类。郑樵《通志·艺文略》中设立故事类,所收书目四十八部,多承袭隋唐目录书,且新收《永平故事》《征南故事》《集说》《国朝旧事》《文贞公事》等书。这是由于《通志》秉承着“纪百代之有无”“广古今而无遗”6郑樵撰,王树民点校:《通志二十略》,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1806~1807页。而通记亡书的收书原则,不分存佚亡阙并同著录。综观《通志·艺文略》收录故事类图书性质,成书时代全部在宋朝以前,可以看作是对传统故事类图书的一次总结。

另一方面,自尤袤《遂初堂书目》始,故事类分类更加详细,其将故事类图书分为“故事类”与“本朝故事类”两种类别。其“故事类”收录《唐朝纲领图》《元和国计录》《唐国镜》《历代宫殿名》《文宗朝备问》《卓绝记》《续卓绝记》《文场盛事》《宾佐记》《景龙文馆记》《唐选举志》《唐登科记》《五代登科记》《本朝登科记》《皇族登科记》1尤袤:《遂初堂书目》,《丛书集成初编》第三十二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7页。十五种书,多为唐人唐事,但这些故事类书目多被后世目录书归入传记类。

《遂初堂书目》“本朝故事类”共收书五十六种,其书目的设立,已经显示出与传统故事类书目的极大不同。本朝故事类收录大量传统故事类图书所没有涉及的图书种类,内容甚为丰富,诸如朝政、军事、货币、出使、财政、坑冶、茶马盐等等均有收录。如《庆历军录》《泾原分将论列》《元祐分疆录》《奏马政边防录》事关军事;《铸钱故事》《浸铜要略》事关货币;《富弼奉使录》《寇瑊奉使录》《戴斗奉使录》《奉使别录》《刘原父奉使录》事关出使;《皇祐会计录》《庆历会计录》《元祐会计录》《治平经费节要》《淳熙七年财用录》事关财政;《张贵谟坑冶利害》记坑冶;《至和发运茶盐须知》记茶盐等。2尤袤:《遂初堂书目》,《丛书集成初编》第三十二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9~10页。这些书目最大的特点就是官曹职掌之书的数量较多。随着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新出现的盐铁漕运茶马等书是前代目录书中所没有涉及的,故事类对经济、军政方面的发展变化做出敏锐的调整与适应,适时地扩展了收书边界,这种分类方式是故事类图书进行的内部调整。这些图书被归入故事类,是故事类边界的一次大的突破,对后世目录书故事类内容的收录产生了重要影响。

《遂初堂书目》之后的目录书基本继承其分类方式,但不同目录书之间亦有细微差别。《中兴馆阁书目》成书早于《直斋书录解题》,据现辑佚成果《中兴馆阁书目辑考》3陈骙等撰,赵士炜辑考:《中兴馆阁书目辑考》,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一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92~396页。一书,可见其故事类收录图书共五十九部,考其所收书目,除收录典章制度与官曹职掌之书外,另收录了诸多属于职官、杂史、传记的书目,未免过于庞杂,如《翰林旧规》《翰林志》《翰林续志》《次续翰林志》《御史台记事》《杂说》《集贤注记》《选举志》《翰林选举志》《翰林学士记》《承旨学士院记》《史馆故事录》等属职官类图书;《凤池录》《西南备边录》《开元天宝遗事》等书多被后世目录书如《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经籍考》收入传记类;《开元升平源》《中枢龟镜》《两朝献替记》《明皇杂录》《建隆遗事》《蓬山志》等杂史类图书亦被归置在了故事类。

统观《中兴馆阁书目》故事类收录的图书,其表现出了收书标准过于宽泛的特点,包含了历代公认为杂史、职官、传记的图书,收录体例不够严谨。后《宋史·艺文志》故事类收书,多承其体例。仅就故事类收录标准来说,体现了故事类目的延展性亦存在急进、庞杂等不足之处。

南宋时期故事类图书最大的变化就是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将故事类改为“典故类”。以往的目录书对故事类目都是以“旧事”“故事”来命名,如《隋志》《旧唐书·经籍志》命名为“旧事”,《新唐书·艺文志》《通志·艺文略》《遂初堂书目》命名为“故事”,而陈振孙将其命名为“典故类”,且一改前代目录书将各朝会要、典章书目放入子部类书类中的传统,把这些书都归入到了典故类4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58~170页。。《直斋书录解题》典故类共收录图书五十九种,既有传统故事类图书,亦有新增的图书,如《通典》《续通典》《国朝通典》《唐会要》《五代会要》《六朝国朝会要》《政和重修国朝会要》《续会要》《中兴会要》《国朝会要总类》《西汉会要》《东汉会要》等从类书中改入的十二部书,超过了其收书总数的五分之一。陈振孙将部分子部类书类图书改入故事类的原因,正如其在《国朝通典》下的解题中所云:“凡通典、会要,前志及馆阁书目皆列之类书。按通典载古今制度沿革,会要专述典故,非类书也。”1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版,第161页。细分《直斋书录解题》典故类所收其馀书目,有反映当朝财政、救灾的官曹职掌之书,如《景德会计录》《皇祐会计录》《会稽和买事宜录》《长乐财赋志》《青社赈济录》《平阳会》《唐昌计》等书;有传统故事类书目,如《翰林盛事》《李司空论事》《太和辨谤略》《楚宝传》《八宝记》《三朝训鉴图》《三朝宝训》《两朝宝训》《历代年号并宫殿等名》《朝制要览》《春明退朝录》《官制局纪事》《吕申公掌记》《尊号录》《四名尊尧集》《尊尧录》《本朝事实》《皇朝治迹统类》《东家杂记》《内治圣监》;有奏策之书,如《魏郑公谏录》《元丰问事录》《泰陵故事》《皇朝事类枢要》;有新收录的典制之书,如《唐文宗朝备问》《三朝政要》《高宗圣政草》《高宗孝宗圣政编要》《孝宗圣政》《汉制丛录》;亦有从前代目录仪注类中归入的《秦传玉玺谱》《国玺传》《玉玺杂记》等书,查书中按语仅记载作者及其成书时间,但陈氏将这些书一并收入典故类亦是体现了其对于典故类独特的分类观念。

总之,《直斋书录解题》体现了陈振孙对故事类的独特认识,亦是故事类图书由主要记事例向注重典章制度兼官曹职掌之书衍变的重要标志。他大胆地把子部会要、典制类书目归入史部故事类,使会要之类书目由子入史,同时承袭《遂初堂书目》,兼采反映当朝治理情况的官曹职掌之书,对后世目录书编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后世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在故事类书目编排上多承其意。

宋元之际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影响较大,其史部图书分作三个部分,分别为正史各门总、杂史各门总和故事各门总。故事类和正史类、杂史类一起三分史部,体现了其独特的史学价值及马端临对故事类的重视。由于马端临所作《文献通考》“为典制通史,其中《经籍考》则是利用前代史志目录编制而成的通史的‘艺文志’”2邹明军:《〈文献通考·经籍考〉研究》,华中师范大学2011年博士学位论文,第37页。,又马端临在其书中自序所说收录图书范围是“存于近世而可考者”,所以《经籍考》中收录故事类图书大多是宋元时期所流通的书。通过比对,《经籍考》中收录的六十六部故事类图书,基本上承自《直斋书录解题》,共收录《直斋书录解题》典故类图书五十九部之中的五十四部,剩馀五部中,《魏郑公谏录》《李司空论事》亦是收入与政事相关的章奏类,《东家杂记》《四明尊尧集》收入传记,《政和重修国朝会要》不载3按:《直斋书录解题·典故类·政和重修国朝会要》载:“先是王禹玉监修,自建隆至熙宁,凡三百卷。崇宁中重修,仅成《吉礼》百十卷,政和进呈。馀四类,编治垂成,宣和庚子罢局,遂成散漫。绍兴间,少蓬程俱申请就知桂州许中家借抄之。许中尝与崇宁修书,故存此本,得以备中禁之采录。”据此可知,在陈振孙所处时期,其书已罕有传世。又《容斋随笔·卷十三·国朝会要》载:“《国朝会要》,自元丰三百卷之后,至崇宁、政和间,复置局修纂。宣和初,王黼秉政,罢修书五十八所。时《会要》已进一百十卷,馀四百卷亦成,但局中欲节次觊赏,故未及上。既有是命,局官以谓若朝廷许立限了毕,不过三两月可以投进。而黼务悉矫蔡京所为,故一切罢之,官吏既散,文书皆为弃物矣。建炎三年,外舅张渊道为太常博士,时礼寺典籍散佚亡几,而京师未陷,公为宰相言:‘宜遣官往访故府,取见存图籍,悉辇而来,以备掌故。此若缓而甚急者也。’宰相不能用,其后逆豫窃据,鞠为煨烬。吁,可惜哉!”据此可知,马端临所处宋末元初时期,已经很难见到该书,故不载。。其馀还收录了诸如《钱谱》《续钱谱》《治金录》《浸铜要略》《货泉录》《泉志》等有关货币财政之类的财赋之书以及如《郑夹漈通志略》《三朝国朝会要》《节国朝会要》《仁宗政要》《官制局纪事》《蒋魏公逸史》六部新增的典章制度之书。4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三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93~199页。

虽然后世没有继承马端临分史部为三门总的分类方法,但是具体到故事类图书收录标准上,《文献通考·经籍考》的这种分类方式为后世目录书所沿用,巩固了故事类图书主收典章制度兼采官曹职掌之书的收录标准,使其更加地得到认可。至此,故事类图书由隋唐时期传统的记事之书向主收典章制度之书衍变基本定型,其收录边界亦是基本确定,并多为后世所沿用,直到《四库全书总目》取消故事类改为政书类,其体例与收录标准基本沿袭《直斋书录解题》与《文献通考·经籍考》。

元脱脱等人所编《宋史·艺文志》目录分类较为混乱,《四库全书总目》对其提出了批评,讥其“诸史志中之最丛脞者”1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五,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28页。。观《宋史·艺文志》所录故事类图书,共收书一百九十八部,除了承袭前代所收之书外,分类颇为芜杂。《宋史·艺文志》故事类收录书目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在《直斋书录解题》与《文献通考·经籍考》将会要典制之书由子入史之后,《宋史·艺文志》却又重新将诸如《通典》《唐会要》《五代会要》《续会要》《中兴会要》等书归入了子部类书类之中。其次,《宋史·艺文志》故事类收录标准太过庞杂,把诸多公认属于职官、归入到了故事类,如《御史台记》《集贤注记》《翰林志》《翰林内志》《续翰林志》《次续翰林志》《金坡遗事》《史馆故事录》《掖垣丛志》等书,《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遂初堂书目》《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经籍考》都将其归为职官类,唯独《宋史·艺文志》入故事类;又如《两朝献替记》《明皇杂录》《柳氏旧闻》《中朝故事》等书,《宋史·艺文志》以前目录书多归入杂史类,而其亦是将这些书目归入了故事类。最后,由于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宋史·艺文志》收录了大量的邦计之属的图书,如《铸钱故事》《河防通议》《吴门水利》《涑水记闻》《广南市舶录》《通商集》等等。2脱脱等:《宋史》卷二百三《艺文二》,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5101~5108页。

《宋史·艺文志》故事类收书数量大幅增多,总共达到了一百九十八部,二千零九十四卷,为历代之最,然因其不明类例之分,使得许多不应编入的图书也勉强进入到此类,不合著录实情。但《宋史·艺文志》与前代目录书相比,收录的大量官曹职掌、邦计之属书目,对后世目录书的编修以及《四库全书总目》更为清晰的目录设立有着一定的积极作用。《宋史·艺文志》故事类分类的混乱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故事类虽然经过了尤袤、陈振孙、马端临等目录学家的调整、增补,边界有了一定拓展并日益清晰,但是并未最终定型,并未成为官方认可的模式,其发展变化直至定型还有较长的一段路程。

三、明清目录:故事类衍化定型及政书类的确立

(一)故事类收录范围进一步扩大

有明一代,非常重视对当代历史文献的编修,目录书的编修亦是如此。各部目录书故事类所收录图书的种类,基本上都承袭了《直斋书录解题》与《文献通考·经籍考》的收书体例,并且有所创新。由于《文渊阁书目》不以四部分类,《国史经籍志》通记亡书,不能较好地反映明朝现存故事类书籍的流通,我们选取《世善堂藏书目录》《澹生堂藏书目》《玄赏斋藏书目》《千顷堂书目》等时间跨度较长的目录书来表现故事类图书在明代的发展变化。

陈第《世善堂藏书目录》典制类除了承袭《直斋书录解题》收录会要、典制之书外,还有着两个变化。一是收录了诸多旧属传记类的图书,如《唐登科记》《五代登科记》《明历科会试录》《明登科记》《宋登科记》等书。二是将旧属职官类图书如《陈氏宰相拜罢录》《执政拜罢录》《历代宰相年表》《宋辅相年表》《百官公卿表》《续百官公卿表》《御史台故事》等书收入了典制类3陈第:《世善堂藏书目录》,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五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9~30页。。

董其昌《玄赏斋藏书目》设立“故事职官”类,共收书四十四种,其中收录故事类书目二十种,收书范围基本承袭以往目录书,除了收录已经成为故事类基本书目的典章制度之书外,还收录了《补汉兵志》《宋版营造法式》两种有关军政、考工类的图书,数量虽然不多,但是表明故事类中收载军政之书已经相对固定,而且考工类也首次出现在故事类中,进一步体现故事类收书范围的扩展。3董其昌:《玄赏斋藏书目》,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五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73页。

黄虞稷《千顷堂书目》故事类分类继承了《直斋书录解题》体例,将之定名为“典故类”4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239~248页。,而且故事类图书收录标准亦是仿照《直斋书录解题》,一改《宋史·艺文志》过于杂乱的缺点。《千顷堂书目》典故类收书二百三十二种,就其所收图书性质而言,典故类收书有如下三个特点:

其一,重新收入了被《宋史·艺文志》故事类所摒弃的会要典制之书,如《大明会要》《大明会典》《大明会典钞略》《国朝典汇》等书,在《千顷堂书目》中被重新归入了典故类。

其二,顺应时代变化发展,除了承袭前代书目收录邦计之属、茶马盐铁图书外,也收录诸多反映本朝情况之书。明朝早期藩王势力强盛,有关藩王典制之书收入不少,如《宗藩要例》《宗藩条例》《宗藩名封录》《宗藩事宜覆疏》《公侯袭封底簿》等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明代宗藩制度的真实情况。又由于明代商品经济开始萌芽,早期有郑和下西洋,非常重视海洋贸易,所以在典故类中收录了许多经济及海运、漕运等方面的图书。诸如《皇明经济录》《皇明经世要略》《大明会计类要》《海运编》《海运图说》《海运详考》《海道漕运记》《海运胶河通考》《船政要览》《南船记》等书,都反映了有明一代的社会新气象,也开启《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收载海运漕运专书的先河。

其三,军政、法令类图书大量收入。《千顷堂书目》专门收录了法令类图书,诸如《条例全文》《修例备考》《增修条例备考》《条例节略》《诸司便览见行条例》《节行事例政刑类要》等书目;而关于军政、屯田之书更是收录了三十部以上,如《军政事实》《兵部清军事宜》《成祖军令》《操练军士》《皇明兵制考》《屯政纪略》《屯田事宜》《屯田议》等书。

《千顷堂书目》本是《明史·艺文志》的初稿,观《明史·艺文志》故事类图书,基本上沿袭了《千顷堂书目》收书标准。但《明史·艺文志》对其收书数量进行了删减,删去了黄虞稷对宋、辽、金、元各代的补编书目,而且在类目设立上也删去了与《千顷堂书目》典故类并列的食货类,仅将食货类中有关盐业的图书收入到故事类,如《盐政志》《两淮盐法志》《两浙盐志》《山东盐法志》等书1张廷玉等:《明史》卷九十七《艺文二》,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2389~2393页。。食货类其他如花、木、墨、砚、印、谱等的书目,《明史·艺文志》删去多半,仅收录叶良贵《歙砚志》、方于鲁《墨谱》、程君房《墨苑》、周应愿《印说》四部图书入子部杂艺类。

《千顷堂书目》典故类图书收录标准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其所收录书目内容涉及典章制度、法令、邦计之属、军政、考工等各项内容,对后世《总目》编修政书类提供了一个详细的参考模型。可以说,《千顷堂书目》典故类收书已经具备了后世政书类的雏形,亦是推动了传统故事类变化的进程。

自明代以来,愈来愈多的目录书对故事类的图书类型进行了细致的划分,其收书范围得到了进一步拓展和厘清,正因其故事类收录边界循序渐进式地调整与延伸,使得《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的类目分设更为明晰。

(二)《四库全书总目》政书类使故事类收书边界趋于稳定

《总目》认为“故事”一词已经不能涵盖所收书目的主要类型了,需要用一个更准确的概念来统括其下收载的诸多类型的图书,使得名实相副,故而在史部类目中用政书类取代了故事类之名。其政书类序文云:

志艺文者,有故事一类。其间祖宗创法,奕叶慎守,是为一朝之故事。后鉴前师,与时损益者,是为前代之故事。史家著录,大抵前代事也。《隋志》载《汉武故事》,滥及稗官;《唐志》载《魏文贞故事》,横牵家传。循名误列,义例殊乖。今总核遗文,惟以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入于斯类,以符《周官》故府之遗。至仪注、条格,旧皆别出,然均为成宪,义可同归。惟我皇上制作日新,垂谟册府,业已恭登新笈,未可仍袭旧名。考钱溥《秘阁书目》,有“政书”一类,谨据以标目,见综括古今之意焉。2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一,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693页。

首先,序文中“一朝之故事”如尤袤“本朝故事类”和明代目录中所录书目,明确了故事类的主要作用为“后鉴前师,与时损益”,而史志目录故事类内容“大抵前代事也”。随后笔锋转折,批评隋唐时期故事类书目“滥及稗官”“横牵家传”“循名误列,义例殊乖”,批评前代故事书目仅从书名入手进行分类,往往错误百出,也造成了故事类分类混乱的局面。其次,《总目》“总核遗文”相当于查存于近世可考者,其实包括了前朝和本朝的故事类图书,纠正了明代书目仅录一代之书的偏误,继续发挥目录之书记流传、明存佚的“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学术功用。“惟以国政朝章,六官所职者入于斯类”表明对前代故事类书目进行了删减调整,只收录“国政朝章”典章制度之书与“六官所职”的邦计之属之书。然后,《总目》认为仪注、法令之书“均已成宪,义可同归”,将这两类并入了政书类,“制作日新,垂谟册府”说明其增补了一些清朝政书类图书。“恭登新笈,未可仍袭旧名”,明确指出由于增加了很多新的书籍,已经不适合再用“故事”作为类目名称,就采用了钱溥《秘阁书目》中的“政书”类一名,而且只用来标目。考《秘阁书目》一书,不设故事类。其类目设立上政书与刑书、兵书并列,政书类共收书四十七种,如《职林》《汉官考》1钱溥:《秘阁书目》,《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二七七册,齐鲁书社1996年版,第19~20页。等书与《总目》政书类所收书目种类多有不符,其书收入《总目》存目,提要中评其“芟其重复并为一集,所载书只有册数而无卷数,大抵多与《文渊阁书目》相出入”2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七,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44页。,对其评价不高。“综括古今之意”即是由于所收录书目边界已和以前故事类图书有了较大的扩展,所收书目既有原本故事类所属图书,又增加了仪注、条格、军政、考工之书,并且对其书进行了明确的分类说明。

《总目》史部政书类下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六个小类。

首先设立通制之属,正目共收书十九部,存目收书七部。其案语曰:“纂述掌故,门目多端。其间以一代之书而兼六职之全者,不可分属。今总而汇之,谓之通制。”3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01页。所收录书目为典章制度之书,继承了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典故类收书标准,如《通典》《唐会要》《五代会要》《文献通考》《明会典》《元朝典故编年考》《钦定皇朝通典》等书,“故自《通典》,历代会要皆隶焉。典制之书,一代六官之职全聚于此”4李致忠:《三目类序释评》,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2年版,第258页。,内容与《直斋书录解题》所云“通典载古今制度沿革,会要专述典故”相同。

第二设立典礼之属,正目收书二十四部,存目收书四十七部。收录书目多属于以往史部仪注类图书,如《大唐开元礼》《政和五礼新仪》《大金集礼》《明集礼》《钦定大清通礼》《大金德运图说》《谥法》《万寿盛典》等书。其案语曰:“六官之政,始于冢宰,兹职官已各自为类,故不复及。六官之序,司徒先于宗伯,今以春官所掌,帝制朝章,悉在焉,取以托始,尊王之义也。”5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09页。这条案语说明政书类后五个小属是按“六官之政”区分的。《周礼》中的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隋唐以后用以统称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总目》认为,由春官宗伯所制定的典章礼仪制度当今“悉在焉”,所以设立典礼之属收录相同性质书籍,且由于“尊王之义”而将属于春官宗伯的典礼之属放在地官司徒之前。而关于职官类书目归属,因其“已各自为类”,故不再归入政书类目之下。

第三设立邦计之属,正目收书仅六部,存目收书四十五部。其案语曰:“古者司徒兼教养,后世则惟司钱谷,以度支所掌,条目浩繁,然大抵邦计类也。故今统以邦计为目,不复一一区别。”6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10页。《总目》认为,邦计类书目可以追溯到古代司徒之职,其职责经历了由兼职教养到后世以管理钱粮为主的转变,但所涉及大多为邦计领域,因此以邦计之属为名,确是恰当。类目的设置亦是参考了前代故事类图书的内容,邦计之属书目从《遂初堂书目》故事类开始收录,到《宋史·艺文志》大量的收入故事类中,对《总目》政书类收书范围产生了较大影响。

第四设立军政之属,正目收书四部,存目收书二部。其案语曰:“军伍战陈之事,多备于《子部·兵家》中。此所录者,皆养兵之制,非用兵之制也,故所取不过数家。”7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11页。《总目》对养兵之制与子部“兵家”类用兵之制进行了区分,属于首创之举。军政之属正目《历代兵志》《补汉兵志》《马政纪》《八旗通志初集》四种,存目《马政志》《历代武举考》二种,皆为养兵书目,属于军政事务的范畴,更符合政书类收录边界。

第五设立法令之属,正目收书二部,存目收书五部。其案语曰:“法令和法家,其事相近而实不同。法家者私议其理,法令者官著为令者也。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兹所录者,略存梗概而已,不求备也。”1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卷八十二,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712页。《总目》设置该类目是对自《隋志》以来传统故事类收录法令类书目的继承,体现了故事类收录标准的延续性。但其认为法令与法家有所区别,法令是官方制定的法律法规,《总目》对法令之属书目的收录不求完备,只著录《唐律疏义》《大清律例》二部图书,存目亦仅收录五部,“略存梗概”而已。

最后设立考工之属,正目收书二部,存目收书六部,《总目》不设案语。正目虽仅著录《营造法式》《钦定武英殿聚珍版程序》二部建设、制作工程之书,亦能从中追溯到自《文献通考·经籍考》以来的故事类图书的收录传统。

总览《总目》政书类收录图书,其充分汲取了前代目录图书故事类分类的长处,根据故事类图书边界大量拓展的事实,改故事类为政书类,明确图书内容,最终形成了“以典制之书为纲,以五部官曹职掌为目,将各类制度专书统合为一”2张固也:《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源流新探》,邓洪波主编:《中国四库学》第二辑,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58页。的政书类目,改变了长期以来故事类图书的类目变化不定的状况,使其更加便于查阅和使用及研究。同时,《总目》政书类对《隋志》以来官私目录中故事类有着明确的承继关系,并非“传统故事类衰落,官曹职掌充斥,渐成鸠占鹊巢之势”3张固也:《古代目录中史部故事类源流新探》,邓洪波主编:《中国四库学》第二辑,中华书局2018年版,第158页。,而是事实上收录边界合理的扩展。

《总目》设立政书类取代了故事类之后,其他目录著作中名称或有些许差异,但总体来说,都没有偏离《总目》政书类的收书内容。如《爱日精庐藏书志》史部设立“政书类”,下又分宝训、仪制、军政、法令、考工之属4张金吾:《爱日精庐藏书志》,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十一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30~439页。;《郑堂读书记》史部设立“政事类”,下分通制、仪制、邦计、军政、律书、考工之属5周中孚:《郑堂读书记》,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十五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41~147页。;《抱经楼藏书志》史部将政书、职官合为一类,设立“政书职官”类,下分政书、职官两类6沈德寿:《抱经楼藏书志》,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十二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311~322页。;《万卷精华楼藏书记》史部亦设立“政书类”7耿文光:《万卷精华楼藏书记》,中华书局编辑部编:《宋元明清书目题跋丛刊》第十六册,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451~460页。等等,成为定式。

四、结语

总体而言,故事类图书自晋代至隋唐以记事例为主,兼采法令、职官;宋元故事类图书收录范围逐步扩大,以《遂初堂书目》《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经籍考》为代表的目录书,对收书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明确了主收典章制度、兼采官曹职掌之书的图书性质,并对后世目录书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明清时期,故事类图书多承袭《直斋书录解题》《文献通考·经籍考》,直到《四库全书总目》将故事类改为政书类,在汲取前代目录书故事类图书收录标准的基础上,并仪注、刑法入政书类,最终形成了“以典章制度为纲,官曹职掌为目”的政书类目,不仅提升了其现实功用,而且提高了故事类的史学地位,对于后代学者从目录学、文献学的角度去研究此类史料,大有裨益。这再次证明了“目录者,实兼学术之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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