泻火消瘿方联合甲巯咪唑治疗Graves 甲亢初治期心肝火旺证的远期疗效∗
2022-04-06赵一璟刘克冕相萍萍
黄 慧,赵一璟,刘克冕,相萍萍,刘 超
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中西医结合医院/江苏省中医药研究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瘿病证治重点实验室,江苏南京210028
Graves 病(Graves disease,GD)又称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是一种由B 淋巴细胞介导,T 细胞依赖的器官特异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是甲状腺机能亢进(简称甲亢)的主要病因,女性发病率高于男性,40~60岁是GD发病风险最高的年龄段[1-2]。
目前,Graves 甲亢的治疗方式主要包括抗甲状腺药物(antithyroid drugs,ATDs)治疗、放射性碘治疗及手术。相较于放射性碘治疗及手术,ATDs 成为近年来Graves 甲亢治疗的首选[3]。然而,ATDs 的治疗仍存在诸多弊端,包括高复发率、治疗周期长、甲状腺肿大缓解率低等,对患者造成了经济及心理负担[4]。
Graves 甲亢属中医学“瘿气”“瘿病”范畴。经过多位中医专家讨论后认为Graves 甲亢患者发病初期最常见的证型是心肝火旺证,并以此创立泻火消瘿方,可清肝泻火,滋阴宁心。前期临床研究发现,本方联合甲巯咪唑(methimazole,MMI)治疗Graves 甲亢初治期疗效显著,可迅速控制患者甲亢症状,降低中医证候评分及激素水平,缩短激素恢复正常时间,提高恢复率,减少甲巯咪唑剂量,且不良反应少,具有临床应用价值[5-6]。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将Graves 病初治期心肝火旺证患者80 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及治疗组各40 例,两组各脱落6 例患者,治疗组中男7 例,女27 例;年龄26~58 岁,平均(37.5±17.25)岁。对照组中男6 例,女28 例;年龄20~62 岁,平均(31.00±13.50)岁。两组患者基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1.2.1 西医诊断标准 参照中华医学会内分泌学分会2007 年发布的《中国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7]中GD 的诊断标准:1)临床甲亢症状和体征;2)甲状腺弥漫性肿大(触诊和B 超证实),少数患者可以无甲状腺肿大;3)血清TSH 浓度降低,甲状腺激素浓度升高;4)眼球突出和其他浸润性眼征;5)胫前黏液性水肿;6)甲状腺TSH 受体抗体(TRAb或TSAb)阳性。以上标准中,1)~3)项为诊断必备条件,4)~6)项为诊断辅助条件。
1.2.2 中医诊断标准 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8]相关内容,主症:颈前肿大,头晕目眩,目胀多泪,心悸不宁,烦躁易怒,手指震颤,口苦舌痛;次症:多食消瘦,恶热多汗,少寐多梦,倦怠乏力,口渴多饮;舌脉:舌质红,舌苔薄黄少津,脉弦数。符合主症3项+次症2项,结合舌脉,即可确诊。
1.3 纳入标准1)符合上述西医学Graves 甲亢初治期诊断标准;2)符合上述中医学心肝火旺证诊断标准;3)年龄18~70 岁,有独立行为能力;4)了解本研究全过程,知情同意。
1.4 排除标准1)妊娠或哺乳期妇女;2)有严重合并症、并发症者,或合并其他严重原发性疾病、精神病患者,或过敏体质及多种药物过敏者;3)依从性差、失访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者;4)同时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者。
1.5 剔除和脱落标准1)依从性差,造成疗效无法评估,或资料不完整,影响判断者;2)出现严重不良事件,严重过敏者或者药物疗效无法控制症状者;3)各种原因患者要求退出者;4)纳入后发现不符合标准者。
1.6 终止试验标准1)受试者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基于判断,停止其临床试验;2)病情加重,或出现其他难以处理的并发症,应作无效处理;3)出现重要偏差,如患者依从性差等情况;4)患者主观要求退出研究。
1.7 治疗方法
1.7.1 治疗组 口服甲巯咪唑片(赛治,德国默克,国药准字J207078,规格:10 mg/片),治疗期每日15~20 mg,减量期每日10~20 mg,小剂量维持期每日2.5~10 mg。泻火消瘿方,药物组成:龙胆草10 g,夏枯草15 g,炒黄芩10 g,知母15 g,生地黄15 g,百合15 g,穿山龙15 g。每日1剂,水煎分2次服用,4周为1个疗程,连续服用3个疗程。
1.7.2 对照组 甲巯咪唑服用方法同治疗组。合并用药:1)除规定用药外,治疗期间禁止使用其他治疗本病的药物;2)若有合并疾病必须继续服用的药物或其他治疗,必须记录在病例报告表中。
1.8 观察指标
1.8.1 主要观察指标 记录患者0、3、6、12 月甲状腺功能:包括血清游离三碘甲腺原氨酸(free triiodothyronine,FT3)、游离甲状腺素(free thyroxine,FT4)、促甲状腺素(thyroid stimulating hormone,TSH)以及促甲状腺素受体抗体(thyrotrophin receptor antibody,TRAb);记录患者0、12 月时甲状腺体积及甲状腺上动脉流速(peak systolic velocity,PSV)。
1.8.2 安全性 1)一般体格检查;2)血、尿、粪常规检查:每4周检测血常规1次,治疗前、后各检查尿、粪常规1 次;3)治疗期间每4 周检测肝功能1次,治疗前后各检查肾功能1次。
安全性评价标准:参照《中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8]:1 级:安全,无任何不良反应。2 级:比较安全,如有不良反应,不需要做任何处理可继续观察。3级:有安全性问题,非严重不良反应,处理后可继续观察。4级:因不良反应中止服药。
1.9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0.0 分析数据,采用双侧检验。组内前后比较采用配对t检验,组间比较采用成组t检验;两组治疗前后比较呈正态分布采用t检验,非正态分布采用秩和检验;计数资料以频数表示,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甲状腺功能变化情况两组患者治疗后TSH 增高,FT3、FT4、TRAb 降低,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组间比较,治疗3 个月及治疗后6、12个月TSH无明显差异(P>0.05);治疗3个月及治疗后6、12个月治疗组FT3、FT4水平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12 个月TRAb 水平组间比较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甲状腺功能变化情况(±s)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甲状腺功能变化情况(±s)
注:与治疗前组内比较,Δ表示P<0.01;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表示P<0.05,★★表示P<0.01
指标TSH(μIU/mL)FT3(pmol/L)FT4(pmol/L)TRAb(mIU/mL)治疗时间(月)0 3 6 12 0 3 6 12 0 3 6 12 0 3 6 12治疗组(n=34)0.007±0.01 2.45±5.99Δ 1.69±3.27Δ 2.00±2.31Δ 17.17±14.14 4.38±1.64Δ★4.44±1.36Δ★★4.55±0.84Δ★★50.25±27.53 15.44±5.11Δ★14.33±5.35Δ★15.11±3.46Δ★9.07±14.27 5.04±7.41Δ 2.88±6.84Δ 2.07±2.13Δ★对照组(n=34)0.005±0.01 2.66±4.58Δ 1.63±2.51Δ 1.53±2.16Δ 17.55±14.42 5.05±3.31Δ 4.99±1.36Δ 4.98±1.13Δ 46.34±27.53 18.57±9.98Δ 16.09±2.92Δ 16.40±4.66Δ 8.99±12.84 6.21±9.06Δ 2.75±5.63Δ 2.97±3.98Δ Z=-0.447=-0.061=-0.515=-0.57=-0.258=-2.21=-2.711=-2.938=-0.552=-2.245=-2.204=-2.153=-0.325=-0.718=-0.704=-2.014 P 0.634 0.951 0.606 0.568 0.797 0.027 0.007 0.003 0.581 0.025 0.043 0.031 0.745 0.473 0.941 0.044
2.2 甲状腺体积及PSV两组各获得21 例患者的甲状腺上动脉流速(peak systolic velocity,PSV)数据,治疗组获得26例、对照组获得25例患者的甲状腺体积数据。两组患者治疗后甲状腺体积明显缩小,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异(P<0.01)。组间比较,治疗组治疗后12个月甲状腺体积明显小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治疗后PSV 明显降低,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组间比较,治疗组治疗后12 个月PSV 明显小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甲状腺体积及PSV比较(±s)
表2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甲状腺体积及PSV比较(±s)
注:与治疗前组内比较,Δ表示P<0.01;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表示P<0.05
组别治疗组对照组Z P例数26 25治疗时间(月)0 12 0 12甲状腺体积(mL)29.97±11.53 20.96±7.57Δ★31.22±13.12 27.20±16.60Δ 1.977 0.046 PSV(m/s)0.72±0.26 0.47±0.17Δ★0.68±0.20 0.55±0.33Δ-1.976 0.048
2.3 MMI 使用剂量治疗3 个月后治疗组MMI 用药剂量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12 个月时两组用药剂量比较无明显差异(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期间MMI使用剂量比较(±s)
表3 两组患者治疗期间MMI使用剂量比较(±s)
注:两组治疗3 个月后比较,Z=-2.075、P=0.038,治疗12月后比较,Z=-6.39、P=0.614
组别治疗组对照组例数34 34治疗时间(月)3 12 3 12 MMI(mg)7.5±5.0 5.0±2.5 10.0±6.3 5.0±2.5
2.4 FT3、FT4 恢复正常时间治疗组FT3、FT4 恢复正常时间均较对照组缩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FT3、FT4恢复正常时间比较(±s)月
表4 两组患者FT3、FT4恢复正常时间比较(±s)月
注:★表示与治疗组比较,P<0.05
组别治疗组对照组Z P例数34 34 FT3 3.09±0.29 3.32±0.47★-2.382 0.017 FT4 3.03±0.17 3.26±0.45★-2.719 0.007
2.5 TSH 超过正常上限情况治疗3 个月时,治疗组TSH 超过正常上限的人数多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患者TSH超过正常上限情况
2.6 TSH恢复正常例数治疗12个月时,治疗组TSH 恢复正常患者例数多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6。
表6 两组患者TSH恢复正常例数比较
2.7 TRAb恢复正常患者例数治疗12个月时治疗组TRAb 恢复正常患者例数多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7。
表7 两组患者TRAb恢复正常例数比较
2.8 安全性分析治疗12 个月时治疗组患者发生不良反应例数少于对照组,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8。
表8 两组患者不良反应比较
3 讨论
古代医家多认为Graves 甲亢与情志、外邪密切相关。近现代医家多认为情志抑郁与体质素虚是本病发生的两大主要病因,并且本病的治疗不仅要分型,还要分期治疗。泻火消瘿方以龙胆泻肝汤为基础化裁而成。其中龙胆草性大寒,善泻肝经之实火,为君药,主清热燥湿;夏枯草归肝胆经,性辛、苦、寒,善清热泻火,散结消肿;黄芩性苦、寒,善清热燥湿、泻火解毒。二者合而为臣,共奏清肝泻火、清利湿热之功。肝为血脏,肝经有热本易伤阴耗血,加用苦寒燥湿之品更耗其阴,且瘿病日久,在损伤肝阴的同时也会伤及心阴,出现心悸、烦躁、脉数等症。故用生地黄、百合、知母滋阴养血,标本兼顾。反佐穿山龙活血舒筋即防君臣寒凉太过,又防阴伤血涩之变。
本研究发现,加用泻火消瘿方与MMI 单药均对Graves 甲亢具有明显治疗作用,且联合治疗对FT3、FT4 的降低作用较MMI 单一用药更强,但对TSH 的改善作用不具优势。远期有助于降低TRAb水平,缩小甲状腺体积,减少甲状腺局部血流,缩短FT3、FT4 达标时间,有助于促进患者尽快达到停药指征。治疗3 个月时可减少MMI 用量。在减少药物副作用方面并无显著差异。
本研究还存在许多不足。首先,本研究为单中心研究,纳入样本有限,而且未观察患者复发情况,未进一步评估泻火消瘿方对Graves 甲亢患者是否有降低复发率的作用。其次,部分患者不能按时复诊,可能影响研究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