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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电子票据在非税收入中的应用优化探索

2022-04-03潘小春肖懿刘峥骏

会计之友 2022年8期
关键词:区块链

潘小春 肖懿 刘峥骏

【摘 要】 区块链以其不可伪造、可以追溯、公开透明等特性在社会经济中得到快速应用。文章通过分析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试点进程发现,在区块链电子票据条件下,非税收缴系统会运维成一个不可篡改、多中心化、可追溯的区块链数据库,它具有数据传输和反馈快、安全性和透明度高等优势。研究表明,区块链电子票据提高了非税征收的电子化、智能化水平和征收效率。但分析也发现,云南省区块链电子票据应用也存在区域发展差距大和政府各部门间信息统一难等问题。据此,为了充分发挥区块链电子票据在非税征收中的征管效用,还需完善节点间智能合约的匹配度,优化非税收入区块链生态系统,加强各联盟链间的对接效度。

【关键词】 区块链; 非税收入; 电子票据; 非税收入征管

【中图分类号】 F20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5937(2022)08-0150-07

一、引言

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实现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进程。《“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要提升电子文件管理和应用水平,深化电子发票、电子会计凭证等在政务服务、财税金融等重要领域的有序有效应用。在非税收入实践中,以智能化收缴推动非税收入系统的完善,推动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化收缴的融合是当前发展的重要突破口。2018年,云南省被选为全国非税收入征管体系改革的唯一试点地区,为国内各省非税收入征管和體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经验;2021年初,云南省财政厅率先将区块链电子发票用于非税收入征管试点中,目前区块链电子票据已在医疗、高校、政务、银行和道路停泊五个领域中开展试点工作。本文将从区块链电子票据的应用中开展研究,进一步分析如何优化区块链电子票据在现代化政府非税收入中实现高效、便捷、稳定的电子化收缴,以更好地实现“互联网+非税收入”的发展理念。

二、区块链电子票据与“互联网+非税收入”

(一)区块链电子票据理论简述

区块链电子票据是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的电子票据,传承了传统区块链技术分布式记账、加密算法和共识机制等新型计算机技术应用模式,具有可追溯性、不可篡改、智能合约等特点[1-3]。近年来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数据储存、分布式记账、双链数据分析等方面得到了改进[2-4]。

在区块链电子发票方面,已形成了电子发票与税务征管高效结合的态势,由于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单日存量、税务处理、数据追溯、应用统计等方面不断完善,能够打破税务信息的数据孤岛,减少不对称性在非税收入中的阻碍,对于实现现代化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进程具有重大的进步,因此得到了国内乃至全世界的技术支持。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到2030年区块链产业综合实力持续提升、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将区块链与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现代化技术深度融合,贯穿到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中,区块链电子票据也将成为数字经济中交易媒介的重要载体。这一趋势让区块链电子票据成为发展数字经济,实现国家非税收入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二)非税收入的电子化收缴进程

国内外诸多学者已开展了关于区块链如何影响税收征管的手段和效率等问题的相关讨论[5-8],并发现区块链技术能够实现税收风险自动识别、税务实控和预警,提升涉税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9-10]。在讨论区块链技术如何赋能公共服务上,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建立政务数据平台、利用智能合约建立数字化可信证明,促进城市间生产要素有序流动,建设共享型城市的指导意见。

区块链电子发票作为当前热门的新型信息技术,拓宽了非税收入现代化发展的路径维度,能够与人工智能、RPA系统共同构成“互联网+税务”体制[9],致力于解决传统税务征管过程中的暗礁险滩,同时也是非税收入现代化收缴的内在基石。当前,国内已有深圳税务局进行“区块链+税收”先行的案例,企业可以通过税务系统领取区块链电子发票并直接开具,并以区块链节点为税务链接点,对于税务局和企业间的开票、用票、查票进行多方向矩阵式交换交流,在税收缴纳的过程中企业拥有更多自主权,税收管理现代化已经加快了“信息管税”的步伐[11-12],这不仅赋予区块链技术在税务系统上的全新生命,也是现有管理系统的重大创新之举。考虑到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核心应用条件逐渐成熟,不断向社会各层面的经济管理活动迁移,也将为非税收入的征缴提供新的发展契机,借助区块链发票的特征,从而降低非税收入流失风险,为完善我国非税收入风险管理机制提供切入点。

(三)区块链与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契合性

区块链电子发票与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内在逻辑存在匹配性。传统非税收入中的数据溯源难、发票造假辨识难、信息孤岛问题,区块链技术可以有效化解以上难题,对于促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具有重要意义。“区块链+非税收入”提倡多方合作参与非税收入管理现代化建设的理念与区块链的组成方式异曲同工。通过“互联网+非税收入”进行非税收入管理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财政厅、纳税人、政府相关部门、第三方服务机构等各方都是参与建设者,基于区块链信息对称主体的技术保障,不仅鼓励了各方参与的积极性,而且从技术基础上保证了各方参与的权利。区块链技术对于追求非税收入管理现代化的公开透明目标是区块链技术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公开透明,解决非税收入管理中各方的信息不对称具有先天的优势。

三、云南省区块链电子票据在非税收入中的应用

云南省高度重视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发展,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中,积极运用区块链电子发票进行试点工作,在部分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中获得进展并受益。

(一)区块链电子发票的应用情况

1.区域区块链发票试点先行

云南省在非税收入中的区块链电子票据运用思路与财政资金一致,以财政为主体进行监管,且各阶段主体不同,在支付方选取银行方为监管主体。见图1。

从非税收入的征管系统入手,目前实行区块链电子发票试点先行工作,主要在医疗、政务、教育、车辆停泊、生源地贷款等方面展开,以挖掘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执行缺陷和痛点。在不增加上述部门征管负担的情况下,区块链电子发票和非税收入征管系统相结合,将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流转全环节纳入到非税收入系统中,形成非税收入区块链联盟链。实现区块链电子票据全落地之前,云南省财政厅选择了边试点、边完善、边改进的稳妥方针,确保区块链电子发票的风险控制。

2.财政部门穿透式监管

云南省财政厅提出的“区块链+非税收入”方案与国内外的区块链发票相比具有诸多共同点。见图2。

将区块链技术与电子发票相结合,运用到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中,参与该平台的非营利机构将会实现区块链联盟链间的数据即时监管,实现各层级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穿透式监管”——将非税收入征收对象加入到财政厅联盟链的直属监管范畴内,运用联盟链中的区块进行数据共享。

在区块链电子票据的作用下,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将运维成为一个不可篡改、多中心化、可追溯的区块链数据库,实现多部门间快速实时数据传输和后台反馈,与非区块链电子票据互联网平台相比,新平台具有更高安全性和透明度,能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同时,通过对智能合约的追溯,勘探到双方链上开具电子发票数据与实际支付的金额真伪性,即时判断电子发票的数据真实性,从事前完成风险控制。

(二)云南省区块链电子票据的特征

1.非税联盟链呈多中心化态势

在云南省非税收入征管系统中形成了各区块链的联盟链,同时具有“多中心化”。以医疗系统为例,医院本身组建了属于自身的区块链发票系统,该系统负责医院电子发票的征管全流程,囊括了付款领票开票、申报报销、发票流转等,构成了医疗系统区块链电子发票的闭环,通过双链架构对接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后,可实现医疗系统与财政系统区块的在线联盟链,进行线上非税收入征缴和管理。财政区块链系统通过对接联盟链上的各部门区块后,每个部门的公有链和私有链构成了自有中心,总体层面上呈现了“多中心化”的态势,在云南省“区块链+非税收入”试点方案中实现了流程创新和定位创新,为今后进一步落地公共服务区块链电子票据全覆盖打造了稳固基石。

2.通过智能合约追溯电子票据

与国内外其他区块链公司运营模式一致,云南省区块链电子票据以智能合约为传输媒介,将非税收入信息记录到不可篡改的节点上,能够进行全过程监管和追溯。在发票流转方面,区块链电子发票融合了“线上支付+开票”的双重流程,实现“数据上链”,有效解决了开票过程中少开、多开、假冒的情況,并通过非税收入区块链征管平台可以即时监管区块链电子票据流转全过程,对区块链电子发票实现全程监控和责任按环节追溯。见图3。

在发票责任厘清方面,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下,可对区块链电子发票整个交易环节的交易金额、交易责任和流程进行多方验证,全流程肃清发票流程责任。在风险控制方面,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智能合约通过哈希密钥进行数据加密,每一张区块链电子票据都具有唯一的密码值,非税控系统可对票端电子发票在企业联盟链上进行验证,将税收收入部门按照智能合约的自动执行机制划分风险等级和预警机制,实现真正的“事前风控”。

3.利用共识机制进行数据共享

相比于纸质发票,区块链电子票据重塑了非税收入征管的整个流程。云南省财政厅采用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能够借助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借助POS、POC、POW、DPOS等共识技术基础,将各部门间联盟链的区块链电子票据信息进行实时“共同储存”和“数据共享”,最终将各部门的区块数据实时分享到财政厅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中,从而为传统的纸质发票增添了衍生功能,即“实时数据分析”。见图4。

当区块链电子票据作为非税收入的数据媒介时,可以客观反映各部门间的实时数据,具有非税收入数据管理的特性,该数据分析功能基于数据管理的特性,云南省财政厅能够从数据源头上有效分析各板块非税收入的占比情况和收入结构,对未来的非税收入宏观调控能更快制定适宜的政策和方针,将风险识别和控制风险进行及时转换,强化非税收入各环节的质量监管。

四、云南省区块链电子票据应用过程中的潜在问题

(一)区域电子化水平发展差距大

在信息技术时代,区块链电子票据对于区域的信息化水平要求极高。云南省作为中国的西南边陲省份,省内电信业务用户集中在城市和部分农村地区,其他与边疆接壤的欠发达地级市、县、镇的区域电子化水平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移动电话和互联网宽带联入用户数量少,居民对于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和区块链电子票据的认知存在局限性,造成了地区间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工作的零和博弈。

地方财政部门对于非税收入风险管理系统的区块链规划、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工作影响着上述区域实行区块链电子发票以实现非税收入+RPA(自动化电子收缴系统)工作。鉴于区块链电子票据系统涉及多部门并存状态,系统之间的数据接口取决于其他系统的数据来源,当部分区域的区块链票据数据系统失灵时,各地区间源数据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链上数据的信息储存和信息共享机制将缺乏统一整合,难以实现数据互联。区块链电子票据仅能防范链上数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对由于人员素质导致的链下统计数据舞弊现象,区块链电子票据系统难以追踪和审查,数据真伪难以辨识,难以为非税收入风险的管控提供有力的证据。

(二)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法律监管机制有待优化完善

区块链电子票据作为近年来的新兴技术,与其对应的相关法律法规相对滞后。首先,财政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财税〔2016〕33号)规定非税收入票据种类包括通用票据、专用票据和一般缴款书,还未将区块链电子票据的申领、流转、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进行规范,致使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整个运作模式还未拥有对应的法律法规约束。其次,区块链电子票据的储存特性具有共识机制,从票据的整个流转中可将数据进行各节点储存,与节点相对应的部门责任意识难以界定。最后,云南省各市、县间的区块链票据系统还未形成整体联盟链,对于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级的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协调难度较大,缺乏统一的非税收入分级划解和处理原则,在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无统一的管理办法,对于后期实现全省区块链电子票据落地实属困难。

(三)政府各部门间信息跨度大且不统一

云南省各部门间的区块链联盟链系统存在数据信息类别差异,难以实现一致性征管原则。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工作中,区块链发票上的各类数据是非税收入风险管理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数据,非税收入数据反映了各部门间经济活动的详细信息,是其履行非稅收入工作过程与成果的数值描述。而区块链非税收入系统的内在逻辑在于组织、收集并整理大量非税收入数据,由此将各部门间的非税收入数据进行系统性描述,部门间的数据来源、储存链节点、智能合约和私有链存在较大的结构性差异;在这样具有独立性的区块链私有链约束条件下,包含了多层次哈希加密的电子数据,因此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在目前“多中心化”的部门间,如果非税收入数据一旦存在储存、传输、递交时产生差异,将会脱离原有区块链的应用结构,借助共识机制产生新的数据链条,无疑不利于云南省财政厅的区块链层面上对数据进行监管和查询,该区块链系统间蕴含、存储的信息也就难以追溯了。

五、区块链电子票据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中的应用优化

(一)完善节点间智能合约的匹配度

1.区块链系统间的匹配

优化非税收入中多个区块链系统间的信息匹配度。区块链技术的优势表现在其不可篡改、公开透明、共同维护等特点,这些特点能够有效降低各个主体在信息沟通和交流时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信息在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出租、出售、转让以及博彩公益金,罚没收入等区块链系统间的匹配。提高非税收入区块链系统间的匹配度,将信息传递的形式由串流式传递升级为矩阵式传递,其信息传递过程更加高效,当信息矩阵传递出现问题,需要不同主体能够及时积极做出反馈,去除有害信息和无用信息,保证非税收入平台具备一个稳定的生态环境。

2.智能合约间的匹配

用区块链技术加盖了时间戳的数据以链条方式相连,并使用密码加密确保分布式共享账本数据不被篡改与伪造,利用区块链智能合约机制,保证其运行过程中不需要第三方参与,只要满足了智能合约,其交易就可以顺利进行,这能够在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的同时减少人工出错的风险。完善智能合约的预警机制,在风险存在的各个环节进行风险划分和设置识别机制,在违反合约之前,能够产生警报并提供到非税收入管理专员处,管理专员也可以依据风险的程度进行预防。

(二)优化非税收入区块链生态系统

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中,各地区相关部门是通过参与各节点的共识机制验算后进行数据上链。据此,地区间财政局的联盟链需要进行数据共享,各区域间财政局为联盟链上的主要节点,可通过有关部门授权批准后从系统中提取需要的数据信息,财政局可获得联盟链间共享的工作量证明和哈希密钥,实现各区域间联盟链数据实时传输共享。见图5。

同时,省财政厅和地方财政局联盟链的数据共享,省财政厅作为省级非税收入的信息节点,可运用智能合约即时自动获取并存储地区财政局的非税收入数据,为省内非税收入提供全面的高质量大数据支持,这一环节保障了各地区数据向省财政厅汇总的高效性和准确性。在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中,关键参与部分可划分为市级参与者、县级参与者和乡镇级参与者,因此需要统筹地区间参与主体与数据信息形式,以实现“数据在线”。

对于市级参与者而言,其电子化进程较为发达,非税收入收缴类别丰富,参与主体对于区块链电子票据的认知水平较县级和乡镇级参与者领先,需要统一其不同类别非税收入的数据传输和权限管理,并控制数据储存风险。县级参与者所处区域电子化较市级稍落后,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包括的收缴种类较少,政务人员操作能力有限,难以实现各类别非税收入数据长期在线,需加大县级部门相关人员有关区块链电子票据的知识培训,并对现有的互联网环境进行改进,以事业部形式的组织结构进行县级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管理,将不同种类的非税收入进行细分化管理,最终实现数据“实时在线”。针对乡镇级参与者存在信息技术生产力落后、电子化收缴意识薄弱的问题,政务部门不仅要完善信息系统的基建支持,还要将区块链电子票据和社会服务机构相对接,准确判断县级参与者区块链电子发票上链前的数据真伪性,并降低乡镇级非税收入电子化系统的流转和操作难度,确保乡镇级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数据“及时上线”。

(三)融合媾通多方监管系统

通过区块链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发票开具、流转、报销全流程,实现发票全流程实时可查、可管,并且通过对发票限额的实时调整,实现对发票的精细化管理。企业在注册上链时,即将开票限制规则上链,消费者向企业请求开票时,“区块链+电子发票”系统自动判断开票企业的开票额度是否用完,实现开票条件的限制。地方财政厅可在非税收入风险监管系统中,依据各环节需求预先部署风险识别、等级排序和预警规则,非税收入相关企业发生或改变交易行为均在税务机关的实时监控之下,一旦相关行为触及预先设定的条件,系统便会快速反应,实现非税收入风险的实时监控、自动识别和风险级别的客观排序以及主动性的风险预警,而税务专管员收到系统的实时反馈后,即可依据不同等级风险迅速采取差异化的风险防控举措。另外,还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技术,完善非税收入风险识别和预警的指标体系及特征库,更为精准地识别非税收入风险与有效预警,改进目前较为被动迟缓的非税收入风险管控,向主动高效的非税收入风险治理转变和发展。

(四)加强各联盟链间的对接力度

区块链技术的产生使得原有管理模式开始变革。随着电子化收缴在非税收入收缴中的普及,非税收入也步入了管理现代化。同时,通过充分挖掘和利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非税收入自动化征管水平,形成一个能够缩小各部门信息跨度的新型管理模式,即“管理在线”的内涵。本文结合区块链技术的特点以及云南省非税收入管理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如图6所示的现代化在线新型管理模式设想,一共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区块链自动执行非税收入征管。在登记、申报、缴款的同时,使信息处于一个高度透明、高度开放和高度自动化的区块链征管矩阵网络中,通过信息公开来缩小各个部门间的信息跨度,再依据国家制定的非税收入征管法律规则自动执行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在将征收成本降至最低的同时还能极大地提高征收的效率。第二层次,积极主动发挥基于自动化征管的核心管理功能。这一层次要求在风险管理以及强制征收方面充分发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自动化收缴的基础上把积极主动征管作为核心。这一工作不仅要求执行收缴工作的人员积极主动,还需要各个部门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第三层次,基于区块链的对接效度提升。这一层次主要目标是解决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法律依据存在缺口以及区域电子化水平发展差距过大而引起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问题。通过管理将出现的问题法制化、标准化,在不断的发展过后实现缩小差距,进而循环转变成为前两个层次的管理和服务内容。经过以上三个层次相互作用,有望形成基于区块链的非税收入现代化新型在线管理模式。

六、优化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政策建议

本文从理论层面优化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系统,在实际运维过程中,需要更多保障措施来维持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平台的运行,如法律法规、责任共识认知和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普及力度的支持等。

(一)完善区块链电子票据的相关法律法规

在数字中国的建设过程中,区块链无疑是重要支撑,加快区块链电子票据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是其能够推广应用的必要条件。在当下,区块链电子票据仍然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技术上,区块链的不可篡改取得了数据上的信任,但实际还未制定基于区块链应用配套的法律法规。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区块链电子票据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区块链电子票据并没有统一的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一方面,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普及还需要一段时间,这就需要法律法规来使得区块链电子票据的发展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政府应当大力推行鼓励区块链试点的法规,让更多的省市来共同完善区块链技术在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实际应用。

(二)厘清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责任共识

在区块链去中心化的形式下,每个节点都可以储存和汇编数据,因此在区块链的去中心背景下,形成了一种多中心化的格局。多中心的区块链格局下,更加应当厘清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责任共识。政府应当通过完善区块链非税收入结构,明确收缴过程中的责任共识。在收缴过程中,利用非营利组织基本信息及信用、居民自然人基本信息及信用、非居民情况、财产情况、发票信息、风险情况等,优化现有的非税电子票据收缴信息结构,进而完善现有非税收入信息架构,从更多角度丰富每个缴款人的信息、信用情况及生命周期轮廓,以降低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的风险。此外,区块链圈意味着跨区块链平台的合作,目前云南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区块链圈主要包括政务、医疗、银行、高校等方面,多区块链圈合作的建立,意味着省财政厅对多行业多维度有更全面的了解和掌握,这有利于构建政府区块链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信息监管链圈。

(三)加强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普及力度

区块链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应用还处在试点应用阶段,按照“数字云南”建设的总体布局,云南省财政厅将全面推广区块链电子票据的收缴,拓展应用场景领域。目前云南省区块链电子发票偏向于数字技术的传播方式,对区块链的认识普及趋势由高层级向低层级衰减,在地域层面,以昆明市为中心向周围区域衰减。因此,区块链电子票据仍然需要做好宣传工作,使得人们对区块链电子票据认知得到提高。政府应当简化区块链电子票据的使用难度,尽可能使用大众能够接受的形式,同时加强对相关软件的普及与宣传。现在仍有许多地区对区块链的认知不全面,需要一步一步统筹开展宣传和培训,逐渐推广。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涉及非税收入企业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具备区块链相关的知识储备,要让人们认识到区块链电子发票带来的便捷。

七、结语

区块链电子票据作为区块链技术3.0时代下的实体场景化功能,能贯穿于非税收入电子化的每个环节中,助力政府更加迅速、精准地进行非税收入收缴。“区块链+非税收入”的开放互动在电子化收缴中也有保障和体现。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电子发票增强了云南省非税收入征管中数据的安全性和高效性,有效解决了非税收入征管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数据真实性难以追溯、征收程序冗余、稽核困难等问题。同时,优化完善区块链电子发票的政策法规,以提升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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