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需求挖掘和提炼的经验研究
——以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为例
2022-04-02马雪荣郑高原
庄 韦,郜 军,洪 岚,马雪荣,郑高原
(1.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江苏 南京 210023;2.常州大学,江苏 常州 213164;3.集萃(昆山)产业升级促进中心,江苏 昆山 201709)
0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解决科技和产业“两张皮”的问题。这一创新体系的提出意味着,传统的以“供给为导向”的被动型科技服务模式将被“需求为导向”的主动型科技服务模式所取代。这一模式的本质是根据企业需求,即市场需求,将社会的“科技研发能力”有效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种转变使得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心从传统的高校院所“供给端”,转移到了企业“需求端”,于是,挖掘企业技术需求的工作就变得越来越重要。而如何确保企业技术需求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1 造成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1.1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随着国内企业研发支出快速增长,我国科技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贡献度越来越大。但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19年中国专利调查报告》显示,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约为8.1%;中国教育部科技司编撰的《2019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显示,全年高校专利转化率约为9%。为什么我国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率如此之低。大多数分析研究都聚焦在供给端——“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本身偏向基础研究、技术不够成熟”或中间环节——“国内技术转移体系不够健全、缺乏技术转移专业人才”,而很少从需求端来考虑: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是否是真实的、准确的。
1.2 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的难点
在我国,科研院所和高校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探索科学规律和解决理论命题是其主要动机,由这种动机决定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模式主要是“推式”模式[1],即科技团队或科技人员在立项和研发过程中并没有以科技成果产业化为目标,只是在理论成果或技术成果形成后,再考量其是否具有产业化前景,然后通过科技中介或自我寻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这种模式具有两个痛点:一方面,高校院所本身具有的特殊属性和在获取市场信息方面的滞后性,导致其与企业的技术需求严重不对称,导致了高校的研发与市场需求割裂;另一方面,高校院所的科研产出多侧重于基础研究领域,基础研究成果要实现产业化,就必须进行中试放大和二次开发,势必会大幅增加创新成本。而我国各级科技计划项目多是由政府牵头组织科技专家讨论编制的,较少考虑产业的需求,因此这部分成本是纵向科研经费无法解决的,而企业在没有看到自己需要的成熟产品或确切的技术解决方案之前,也不可能承担这一成本。
1.3 企业技术需求的真实性有待提高
“需求驱动型”的科技服务模式需要突出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主体地位,把企业提出的来自市场一线的技术需求反馈给高校院所,从而大幅提高其研发的精准度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而从笔者多年高校技术转移工作的实践经验来看,很多企业提出的技术需求,经过高校院所专家教授的深入了解和对接才发现,多数并不是企业真实的或急需的技术需求,仅仅是为了应付各级政府部门而随便填写的,如此一来既浪费了科研人员的时间和耐心,更削弱了高校院所参加产学研对接的积极性和热情。
2 挖掘企业真实技术需求的难点
一是企业的很多技术需求是其核心机密或技术短板。一方面,企业视其在生产和研发过程中产生的真实技术需求为核心机密,一旦上报给政府科技部门公开以后,将会被竞争对手了解其研发方向和技术瓶颈,从而进行针对性的研究,在竞争中取得先机。另一方面,企业申报的政府各类科技项目经费,由于考虑到申请成功后项目结题的需要,往往都是企业的技术优势方向,或是已经接近完成的研发成果;而企业真正的技术短板、迫切需要解决的“硬骨头”,则出于种种考虑而不愿意轻易示人。江苏历来是产业大省,全省高新技术企业超3.2万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6.5%[2],产学研合作也开展了很多年,各级政府科技部门花了很大力气,出台了诸多举措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如已经实施了12年的江苏省“科技镇长团”、企业科技副总等政策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这些专家对于企业来说始终是“外人”,不如企业自己内部的人员可信,工作起来更方便,效率也更高。
二是企业缺少专业人才进行梳理。据《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2020(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仅有19.3%的高校院所建立了技术转移机构,只有46.6%的高校院所设有专兼职技术转移人员,其中专职人员平均每家仅有7.1人[3]。高校院所尚且如此,企业的情况就更不容乐观了。很多中小企业没有专门负责提炼、挖掘技术需求的专业人员,所以提不出准确的技术需求,或虽然能够描述出大概的需求却无法给出具体的参数和指标,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技术专家交流时无法确定具体的费用投入和考核指标,往往仓促签约上马,在合作过程中分歧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大多数产学研合作不欢而散。
三是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尚不成熟。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方面,现有的平台和服务机构大多仅是提供简单的信息交换和交易对接,缺少真正能够深入企业挖掘真实技术需求的高水平专业服务机构,导致科技成果转化链条的良性循环无法实现,难以真正促进技术、资本、市场资源的有效整合。
3 前期国内外的实践经验
3.1 国外的先进经验
德国是世界公认产学研结合比较成功的国家,其史太白大学和弗劳恩霍夫协会的两种成功模式有各自不同的特点。史太白大学模式的核心是通过其独特的系统性双元制高等教育体制,将理论与商业实践相结合,把技术专家培养成企业家和技术转移人才,挖掘企业的技术需求,开展产学研合作,成为连接高校、政府机构和企业的公共平台。史太白大学注重培养人的创新能力、企业家精神和富民强国的社会责任感,通过人在技术转移中发挥关键作用,把技术导入产业实现商业价值。而德国弗劳恩霍夫协会的企业服务和人才培养模式中最重要的理念是,通过研究所与高校以企业真实技术需求作为课题来联合培养研究生,在保持自身科研独立性的同时,尽可能地贴近企业客户,了解企业的技术需求。弗劳恩霍夫协会下属的各专业研究所每年都会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就是评估其获取企业委托项目的能力,所以企业客户的评价对各研究所的发展至关重要。各专业研究所还会定期召开发展战略会议,邀请行业中的企业客户代表,倾听其想法和意见,使研发尽可能贴近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降低在科研创新犯错误的概率。
3.2 国内的实践经验
近年来,国内相关政府部门和技术转移机构针对这一难题做出了相应的实践与探索[4]。
(1)北京模式:建设中科院研发服务基地,创新“创新券”使用办法。中科院基地引入需求诊断和价值评估机制,邀请与合作不相关的专家介入,事先与专家约定保密条款,由专家帮助企业将需求目标进一步明确,提出可量化的技术指标,然后由中科院基地对此进行价值评估,并帮助双方洽谈,最终促成合作。
(2)深圳模式:创新驿站建设是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部分。深圳区域站点与中科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和深圳南方国际技术交易市场两个基层站点开展紧密合作,利用一站通平台,结合深圳市技术合同登记工作,广泛开展企业技术需求调研,并利用先进院及其他联盟成员的技术优势,协同解决企业技术需求。以技术转移联盟协助中国创新驿站挖掘企业技术需求为起点,以“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为工作工具,盟员间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协同解决技术需求,以实现技术转移转化为终点。
(3)上海模式:自1993年上海技术交易所成立后,又相继建立了一批技术中介服务机构,在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之间架起了桥梁,为科技成果转化、产学研结合起到了纽带作用。2004年开始建设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其技术转移子系统,通过各类科技资源充分整合共享,促进了技术市场的繁荣和健康发展;通过联合形成新企业的方式,实现原有企业间研发能力的整合、提升与技术突破;通过市场化运作,逐步摆脱了科研成果长期没有实现产业化的状态。
以上这些先进的实践经验,共同点是高校院所与企业联合,瞄准市场和产业的实际需求来进行企业技术需求的挖掘与精准定位,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但放眼国内,企业真实技术需求的挖掘和提炼仍有很大困难,制约高校院所与企业合作的瓶颈仍未能彻底打通,需要在机制体制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探索以形成可直接复制的成功经验。
4 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探索与实践
4.1 新型研发机构的代表
按照2019年科技部制定并发布的《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指导意见》,新型研发机构是聚焦区域主导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能够实现多元化投资、国际化建设、市场化运行和现代化管理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独立法人组织。按照这一定义,2013年底成立的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江苏产研院”,英文缩写为“JITRI”)是国内第一家真正意义上的新型研发机构。
4.2 江苏产研院的创新举措及具体案例
江苏产研院作为江苏省“科技体制改革的试验田”和“高校科研机构与江苏产业之间的桥梁”,自2013年底成立以来就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尤其是在挖掘和提炼企业真实技术需求方面,先后出台了“JITRI-企业联合创新中心”“江苏省研发型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昆山开发区两岸企业科技攻关引导资金”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努力尝试破解产学研合作难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2020年年底,江苏产研院与江苏省内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累计共建116家JITRI-企业联合创新中心(以下简称“联创中心”),经过组织专业研究所的专家资源或帮助企业聘请专职技术转移人才,深入梳理、挖掘和提炼,联创中心共提出技术需求589项,企业意向出资金额17.13亿元。经过精准对接,江苏产研院帮助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实现需求对接560余项,已达成技术合作157项,合同金额达7.37亿元。
例如,高端数字振镜是激光设备中的核心部件,广泛用于数字激光医疗和数字化高精度激光加工领域。江苏金海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创”)作为我国振镜产品研发与生产的龙头企业,由于国外技术封锁,数字振镜的核心零部件数字电机及驱动器等技术问题始终无法得到很好的解决,严重制约着我国智能制造相关产业的发展。2020年9月,江苏产研院与金海创共建了“JITRI-金海创联合创新中心”,经过工作人员深入企业了解具体技术需求,组织双方多次面对面对接交流,推动金海创与江苏产研院极限精测与系统控制研究所(JITRI-Sioux联合研发中心)达成8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研发协议。该合作将打破国外对核心零部件的技术封锁,实现核心部件的进口替代,改变激光加工行业的传统割裂格局,同时将带动上下游产业链的融合发展,将应用价值延伸到医疗生物、航空航天、消费电子、自动化驾驶、能源环境和精密机械等千亿级市场。
4.3 JITRI-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的主要职能和遴选条件
由于前期一年多的创新试点取得了较好的工作经验,江苏产研院从2019年开始在全省加快推进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专门出台了《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建设方案(试点)》(以下简称“方案”),对合作企业的遴选条件、支持措施进行了规范和说明。《方案》首先明确了合作企业原则上为民营企业,且在细分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规模与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前列,具有一定的科研实力,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JITRI-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的主要职能如图1所示,它区别于其他研发载体的创新平台,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图1 JITRI-企业联合创新中心的主要职能
一是需求化目标导向。联创中心以提出技术需求及完成落地为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3年建设期内,每个中心将联合业内其他领军企业,每年提出一批真实有效的技术需求,并明确企业出资金额。
二是行业化服务属性。每个联创中心将依托共建龙头企业,整合行业上下游企业,牵头组建行业联盟组织。通过举办产业技术对接会,行业企业私董会等活动,进一步集聚行业资源。鼓励联创中心进行产品和技术的标准化研究,为国标、行标、地标、团标的制定做出贡献。
三是战略化布局研究。联创中心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切实把握企业产品布局、产能规模等,为业内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落实并购规划,充分利用存量资产,借助营运优化、采购与供应链管理、资本项目执行等方法促进产融结合。
四是产业化项目落地。联创中心在建设初期主要以引导创新项目落地为主,树立品牌,扩大行业影响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联创中心一方面整合资源对创新技术进行二次开发,提升项目的产业化质量,取得技术增值;另一方面,成立产业基金,参与创新项目的投资布局。
4.4 对于企业联创中心的支持政策
在政策支持方面,江苏产研院为联创中心提供一定的建设运营经费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海外合作资金池、集萃研究生奖学金等相关政策的支持。例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专项资金按照“谁被卡谁出题、谁出题谁出资、谁能干谁来干、谁牵头谁采购”的原则分步实施,在共建企业出资的前提下,给予1∶1经费匹配支持;共建企业与江苏产研院的海外战略伙伴开展合作,江苏产研院将根据实际金额从海外合作资金池中按一定比例对高校和科研机构进行经费补助;如共建企业与江苏产研院的56所国内合作高校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江苏产研院则给予集萃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分别为每人每年1.2万元、3万元、5万元)的支持,通过企业直接发放给学生本人。
同时,江苏产研院还与昆山开发区探索共同设立“两岸企业科技攻关引导资金”[5],首期规模1亿元,用于支持区内企业与外部研发机构合作实施重大技术需求科技攻关项目,突破产业前瞻性技术,攻克共性关键技术难题。对于单个重大技术需求科技攻关的项目,可提供高达项目合同总金额30%的资金补助,最高可达300万元。两年多来,已收集挖掘120余家企业提交的200余项技术需求,组织开展180余场线上线下对接交流活动,立项资助4批次45个科技攻关“卡脖子”项目,共惠及36家企业,撬动企业投入资金3.15亿元,全区90%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与院校建立产学研合作,使得昆山开发区在这方面走在了全国前列。
5 结语
2021年6月3日,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正式揭牌,江苏产研院将以此为契机,在资源运用、人才培养、模式探索、生态营造等方面不断主动发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挖掘和提炼企业真实技术需求,积极开展跨区域、跨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及重大关键核心技术集成攻关,为服务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和江苏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