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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路径探析

2022-04-02莫然

关键词:法学专业教学目标课程思政

莫然

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程教学改革在全国各地高等院校大力推进。法学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具有成为课程思政建设“试验田”的先天优势,但当前我国各地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情况并不理想,普遍存在教学目标未能发挥指导作用、专业内容与思政元素融合度偏低、教学方法创新针对性不足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法学专业在课程思政建设中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可以从以下三方面予以推动:响应“大思政”育人格局确立专业课程的系统化教学目标;深度挖掘专业课程中思政育人元素,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方法论融入专业课教学过程;创新教学方法提升学生课堂参与度与情感共鸣,最终实现充分发挥法学专业课程育人功能的目标。

关键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高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与实践。2017年12月4日,教育部发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首次提出推进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程教学改革。[1]如何有效推动和引导全国各地高校课程思政的改革创新,是课程思政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巨大挑战;如何通过日常教学活动实现专业培育和思政育人的双重目标,是落实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关键所在。

华东政法大学原党委书记曹文泽在《学习时报》上发表了题为《以课程思政为抓手创新育人手段》的文章,在文中指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高校需要在宏观上整体把握和推进思想政治教育,主动转变思路,开启“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包括通识课、专业课在内的各类课程与思政教育有机融合,挖掘和充实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资源。该文作為学界研究课程思政的首批成果,大大丰富了课程思政的内涵,明确指出课程思政建设应当在高校各个专业与各类课程中全面推行。[2]2020年5月28日,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明确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然而必须看到,不同专业之间情况差异较大,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课程思政改革难度较大,有必要先遴选出部分专业作为课程思政改革的“先锋队”,鼓励它们大胆创新,进而不断总结课程思政建设的规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和创新经验,对全国推行课程思政建设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在我国高校现有众多专业中,法学专业的政治属性十分显著,可谓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加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过程中我国对高素质法治工作人才的迫切需求,都使得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较之其他专业而言,在推广思政课程改革上更具有必要性与紧迫性。

一、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新时代法学教育的目标在于为国家培养“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能够肩负起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任的接班人。国家对高素质法治工作人才的迫切需求,法学专业自身的独特属性,都使得高等学校法学专业较之其他专业而言,在推广思政课程改革上更具有必要性与迫切性。[3]

(一)培养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时代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十九大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毫无疑问,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参与者甚至推动者,我们法律人应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方能服务于依法治国建设。新时代下,“德法兼修”法治人才的培养应当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一方面,国内司法腐败问题不容忽视[4],已然危及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公信力。1另一方面,风云激变的国际形势需要我国法治工作者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智能化、数字化、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虚拟货币、NFT、元宇宙等互联网未来技术的兴起,无不在加速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的演变,全球社会发展的车轮滚滚,朝着大发展大调整的方向驶去。[5]然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敌对势力始终没有放弃对中国的围追堵截,近年在香港国安法制定和颁布等问题上更是反应强烈,扬言要制裁中国。在这样的国际背景之下,我国要继续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需要的是德法兼修的法律职业工作者,不仅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司法实践能力,更具有坚定的政治信仰、社会责任和职业荣誉感。面对这样的迫切需求,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责无旁贷,必须尽快将思政教育贯穿法学专业教育的全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法治人才精神世界,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塑造学生的价值观念,确保高等院校法学教育不走样、不变形,实现“育才”和“育人”的双重目标。

(二)提高法学专业教学质量的现实需求

2018年4月,教育部发布《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法学类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8年9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发布《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明确“厚德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作为法学专业教育教学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之一。以上文件都一再指出法学教育不应停留在学科理论体系和知识框架的搭建阶段,而应当强化价值引领,在法律人才培养过程中正确处理好“价值性”与“学术性”二者的关系问题,这也给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指明了方向。法学专业是以法学专业知识、实务技能的培养为显性要求,但脱离了职业伦理、社会责任感的专业技术培育则无疑将法学教育置于危险的境地。加强思政教育在法学课程中的渗透力和穿透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法学教育要固本培元、立根塑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实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目标。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根本目标便是在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中把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方法论融入其中,以专业课作为载体实现专业知识灌输与价值观塑造的充分结合,一方面进行法学专业知识的“传道”,另一方面进行思想道德、政治价值观方面的“解惑”,最终实现培养“德法兼修”社会主义法律人才的目标。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探索可以为高等院校专业教育的术与德并举贡献宝贵经验,对于探索课程思政改革创新路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课程思政改革中法学专业应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法学专业具有天然的育人功能,是高校课程思政的重要载体,具备成为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示范引领者的先天条件。首先,法学专业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并以马克思主义为政治哲学基础。法学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都涉及意识形态领域,我国的法学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二者天然地具有共同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6]。其次,法学是正义之学。法谚有云:“法是正义与善良之术。”相较于其他非思政专业课程,其所蕴含的正义因子也使其具备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天然优势。第三,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所培养的学生是我国政法类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组成,法科学生主要就业方向便是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等等,这些职业对思想政治品德的要求比其他职业更高。[7]因此,高校对法学专业学生品德修养的教育应当放在首位,教学中需要特别注重法治、正义、道德的教育。这也意味着在法学专业中大力推行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更具有可行性和迫切性,法学专业无疑是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先行先试的最佳选择。

二、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存在的问题

综观我国各地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情况,有各项政策的顶层设计指引1,有各级各类项目课题的激励引导2,有高等院校课程思政建设方案3的大力推进,都促使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更为有力、更加有效,改革成效显著,涌现了一批法学专业示范课程。但是深入到具体课程思政教学工作的开展则仍有诸多问题亟待完善。

(一)教学目标未能体现知识传授与价值观塑造的有机融合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为高校课程思政建设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1,这可以说是全国高等学院课程思政建设要实现的大目标。然而课程思政建设大目标的达成离不开高校、离不开学科、离不开专业,离不开每一门课程,大目标的实现需要由每一个专业,每一个课程,每一节课教学目标的实现作为支撑。因此,课程思政建设大目标需要具體化的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目标和专业课程教学目标的重新构建,这直接关系到课程思政建设大目标的落实。传统的法学专业课程教学目标必须围绕课程思政大目标做出针对性的调整与重构,使其指引该课程教学活动的具体展开。然而当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中对教学目标的思考和重新制定所做的努力和研究远远不够,各地高校法学专业最为常见的做法便是在原有教学目标的基础上简单添加关于思政育人的教学目标,或是仅从整体上对思政育人教学目标做一个总体性的简单说明,并未结合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要求以及课程具体教学内容提炼出有指导性针对性的课程教学目标。如此一来,课程教学目标多呈现出典型的“两张皮”现象,如此割裂的状态直接导致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中思政元素形同影视作品中的广告植入,难以引起学生情感的共鸣,更谈不上“润物无声”,无助于思政育人大目标的实现。

(二)教学内容仍局限于专业知识,未能融合思政育人元素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中,教学内容中思政观念的提炼以及与专业知识讲授的结合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当前虽然各地法学专业在课堂教学中都或多或少涉及到思政育人元素的融入,然而给人的感觉始终难免浮于表面,融合度与效果并不理想。课程思政从本质而言是一场教学改革和创新,而教学内容的创新正是其中极为重要的环节,需要专业课程的教师沉下心来认真钻研,尤其在缺乏可资借鉴的前人经验以及权威教材的情况下,更考验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政治素养。

然而必须看到,长期专业课程教学的习惯使得许多法学教师过分重视法律条文内容的讲解,忽视背后法理的解读和分析,故未能精准提炼出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具体案例中所蕴含的思政元素。此外,还有另一现象值得我们重视,便是法学专业教师对课程思政的思维定势和局限性。在宪法学、法理学、民法学等法学专业课程中有大量涉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本来是十分有利于开展课程思政探索和创新,但在具体教学中却因为种种原因导致思政育人的内容局限,比如,宪法学的课堂中思政育人元素往往只有宪法法治教育,中国法制史的教学内容中思政元素往往局限在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传统,民法学中则是诚实信用,刑法学则是保障人权。这种思维定势使得表面上看专业课程教学中已然蕴含了思政育人的内容,但久而久之会导致法学教学思政育人的片面化,不利于全面贯彻思政育人的理念。

(三)教学方法的改革未着眼于课程思政建设效果

教学方式方法是教学过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健全良好的教学形式是强化教学效果的重要抓手。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改革中对于教学方式方法的重视程度比前述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要高。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方法应具有不同于传统讲授式教学方法的观点得到普遍认同,还有学者建议通过典型司法案例形式疏导思政内容,达到思政育人的目标。[8]综观当前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成果中,大多都将教学方法改革和创新作为重要亮点予以宣传,比如翻转课堂[9],线上线下混合教学[10],实训式教学方法[11]等等,以上探索和尝试的确取得了良好教学效果,但基本集中在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两方面,教学方法创新后在学生价值观塑造和培养方面取得了哪些效果却鲜有提及。显然,即便冠之以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的帽子,却并未真正着眼于思政育人方面的改进和提升,因此即便改变了传统的法学专业讲授式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对于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推动却并未有太多帮助。

三、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创新的路径设计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要求不同的法学课程均能挖掘出与之相适应的思政元素,进而通过课堂教学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观塑造两重目标。由此,改革的关键在于以思政育人为导向,重新构建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勇于打破法学专业课程的传统教学体例,大胆尝试和融合多种教学方法,调动课堂环境氛围,增强课堂管理,促使学生主动积极地参与课堂的讨论与教学之中,从全新的角度、以有效的方式展开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相融合的学习。

(一)重设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目标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目标应聚焦于通过法学知识的讲授,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护法意识,培养其公平正义的法律素养,提升其政治认同感,使其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认识世界,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12]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定位应当注重知识传授与思政育人双重目标的契合,无论是在总体教学目标,还是在阶段性教学目标的设计方面均应遵循这一理念。

1.根据课程特点设定课程总体性教学目标

结合不同法学专业课程的具体特性,针对性设定该课程的第一层次目标,即总体性目标。根据教育部《法学学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参考框架》的要求,法科学生在大学期间所要学习的法学专业课程不得少于十五门,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具体要求完成选修课、实践课、通识课等各类课程的学习。虽然同属法学专业,但是不同课程也具有诸多不同特征,教学目标各不相同。因此在重塑课程思政建设目标时,需要先以不同的专业课程为单位,结合专业内容和课程特色及其思政育人元素, 重新思考确定每一门专业课程的教学目标,并且明确指出教学目标中必须设定思政育人目标且对于教学活动能够发挥具体的指导作用。这是课程教学所要实现的总体目标,统筹法学专业各类课程具体教学目标的原则性安排。

2.根据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设立阶段性目标

根据具体法学知识的内涵和外延,针对性设定思政育人的第二层次性目标,即阶段性目标。阶段性教学目标不同于课程章节所提出的目标,后者更多着眼于具体知识的传授,而课程思政改革视角下的阶段性教学目标则要着眼于完成某个阶段学习后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学习能力提升情况以及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接受情况和认同情况等。通过阶段性目标的设定和调整,一方面可以将更为原则和抽象的课程目标进行细化从而对教学活动有更为具体的指导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根据学生学习和课程讲授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例如,根据马工程刑事诉讼法教材的编排体例,涉及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基本原则、发展历史等基础理论部分的内容约为4章15节,考虑到基础理论部分在具体内容方面虽然不同,但是所蕴含的思政元素却有很多共同点,涉及的程序法理和基本讲授方法也有很多相通的地方,因此可以针对基础理论部分设定一个阶段性目标,明确在基础理论部分學习结束后所要达到的知识掌握目标和思政育人目标。

(二)提炼思政育人元素,充实完善教学内容

课程思政改革的第一关是教学内容关,只有在教学内容上实现专业理论与思政育人的深度融合,方能迈出课程思政改革创新的第一步。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育改革,应将着力点放在“合力育人”之上,探索专业知识与思政教育的衔接与融合,以专业课内容为载体,在坚持学科、专业、课程个性特征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到其社会价值和内在价值,深挖其中思政育人元素,将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专业课程内容之中,灌输到具体教学活动中,使法学专业课育人功能得以有效发挥。[13]

1.结合课程内容精准提炼思政元素

法学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的提炼,需要引入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是法学专业教学的重心,是思政教育改革必不可少的环节。首先,专业课程中思政元素的提炼要精准,不能简单地将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知识“搬运”到教学中,而是应当将思政元素融入专业知识教学的全过程当中。比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内容中与专业课程相关的思政元素进行提炼,结合课程内容对思政元素做进一步的阐释,做到用专业课程承载思政元素,用思政元素提升专业思考。

2.整合专业内容,与思政元素精确呼应

在确定特定课程的基本思政育人元素后,需要对法学专业课程的传统体例做出调整方能实现专业内容与思政育人元素有机融合的目的。我们建议采取“分——总——分”的步骤创新融合法学知识与思政元素,形成新的教学内容编排体例,促使法学教学与思政育人同向同行。“分”是将法学专业课程内容根据编排设计予以细化,以专业知识的讲授为主,适当融入思政元素,确保学生专业理论知识的体系化并对其中涉及的思想政治方面的内容有一个初步的思考。“总”是将法学专业课程内容根据各章节特点和内容重新整合为几个新的专题,比如刑事诉讼法学可划分为基础理论、基本制度、证据证明、程序四个大的专题;在此基础上,对每一专题的核心内容再次进行思政元素的深度融合,使学生在部门法课程总体层面及次总体层面上把握专业内容与思政内容的整体关联度。在“总”的基础上的再次“分”,是法学专业知识讲授达到教学目标后,将课程所涉及的思政元素单独提炼出来进行一次讲授,讲授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进一步打开视野,树立法治理想,带有历史眼光与国家意识、职业荣誉去审视当下、放眼未来。

(三)提倡以专题式复合教学法

法学专业课程思政的有效开展,需要适合的教学方法,在确保学生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课堂教学活动在不知不觉间实现对学生价值观的塑造和培养,这才是课程思政所要实现的目标。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建议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中采取专题式复合教学法。专题式教学法是指“在对课程进行系统理论教学过程中,根据理论学习的阶段性要求,师生围绕某个取自于真实项目背景、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及专业探讨价值的项目实况,利用当前学习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分析研究,以求学生在解决疑难问题并作出相应决策时,加深对基本原理和概念的理解,进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理论运用与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14]。这一教学方法十分契合法学专业课程特点,兼容理论与实务,在具体教学中, 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进一步展开。第一,内容为基础。根据不同的法学专业课程、不同的课程内容,专题式复合教学方式应贴合具体教学内容进行专题设定;由此,确定一个相对聚焦的中心,并在内涵和外延方面展开教学,对理论内容剖析清楚,使教与学两个主体均能够把握内容的精髓。第二,问题为导向。课程内容明晰的基础上,可由教与学主体凝练数个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是待解惑的、关键的、重要的、核心的、有较大争议的等。第三,案例为切入。结合不同法学专题内容,选取两个左右的典型司法案例或社会法治热点事件。以案例的鲜活性对法学理论内容进行生动地阐释,以画面的感染力传导思政元素。第四,学生为主体。在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下,作为教学对象的学生应在专题式复合教学方式当中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学生主体性体现在以下方面:授课前可根据不同法学课程主题个数对学生进行分组,授课起始先由小组同学对主题内容进行初步解读;其次,由其他小组同学结合主题内容提出关联的问题;再次,结合案例及主题内容,各小组对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法学知识和思政元素的复合分析;最后,学生对主题内容、实务案例、法学知识与思政元素进行糅合式整理,形成可视化成果。

在具体的法学教学实践中,在采用专题式教学法为课堂教学重心的同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辅之以其他多种教学方法,比如情境教学法、问答式教学法、头脑风暴法等等,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可以进一步增加课堂有趣的氛围,激发学生主动参与课堂讨论,营造出积极向上的育人氛围,如此方能真正做到“润物无声”。

法学专业是培养法治人才的重要阵地,法学专业课程思政教学改革能够在培养具备专业法律知识技能的基础上,增强法治人才的理想信念。法学专业在课程思政建设中当仁不让,理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课程思政在全国高校各个专业的推广和实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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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邱翔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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