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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客留言

2022-04-01

杂文月刊(选刊版) 2022年3期
关键词:人伦拐卖儿童亲生父母

该说破时就说破

张道锐(江苏徐州)

《杂文月刊》2021年12月上载有杨孔柱先生《有些事情不要说破》的文章,读后觉得杨先生的文章不无道理,但又觉得少了点什么。

“有些事情”指哪些事情呢?文中所言的自然风光神秘一点当然是好,现实生活中因“说破”导致“下不了台”之现象也常见,但能否因为“撕破脸皮,伤了和气”就不“说破”呢?我认为可以简单区分一下。

“有些事情”要区分与公还是与私。与公,对于损害公众利益、违法乱纪、突破道德底线之事,我认为就必须及时说破。当然,说破也不一定能立竿见影,但至少能让违规违法违纪者不会轻易得逞。如近期通报的济南违规建别墅一事,从违建到现在,一边是群众举报无门,一边是边拆边建。其中,是不是与相关人员的“不说破”有重大关系呢?如果这些别墅的主人真是所谓的“非富即贵”,是不是就更不能“说破”了呢?媒体报道此事,有没有人站出来不让记者“说破”呢?……大家都不“说破”,不仅破坏了当地的自然生态,更破坏了政治生态。

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之一就是批评与自我批评,如果都不“说破”,不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如何能达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保持自我革命精神,该“说破”时就说破,才有今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

于私,对于“闲言碎语、鸡毛蒜皮”之事,确实不用“说破”,但是对于亲人、朋友而言,不“说破”行吗?有时候,作为旁观者,就得说破,要不然亲人、朋友可能会一直在局中迷茫,甚至付出一些不必要的代价。当然,无论是亲人还是朋友,说破也得选择在适合的时机,不能为了说破而说破。

改变才能发展

伊平(辽宁锦州)

“书架上的书,被塑料纸严严实实地包裹着”“如果顾客不能更不敢撕开那层塑料纸,看不到内容简介、作者介绍和目录,甚至,读上一二段,又怎么会轻易掏腰包,又怎么起到传播文化知识的作用?”这确是不少书店里如今的现状,也是书店经营惨淡的一个重要原因。(《书店岂能犹抱琵琶全遮面》《杂文月刊》2022年1月下)

笔者获得一张500元的购书卡,规定必须在指定书店消费。因此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去了同一家书店好几次,几乎每次都是满怀希望而去,却又扫兴而归。其中有两次吃了闭门羹(据说是因等待“改制”而停业)。之所以扫兴而归,主要是书店里书架上陈列的书绝大多数都是过时的,买不到我所要买的书,因而只能从网上或杂志社邮购了。

有的书确是“被塑料纸严严实实地包裹着”,除了封面封底之外里边的文字一个也看不到。询问书店店员,回答是“很长时间没进新书了,有些书进了也卖不掉。”因我的购书卡有消费时间限制,所以也就胡乱地买了几本,以后阅读时真的没有“引人入胜”的感觉。

我读初中时,正赶上“三年困难时期”的末尾。一次在外地工作的姐姐寄给我10元钱,让我买吃的。我去邮局取钱回来路过新华书店,看到橱窗里有对新书《燕山夜话》的介绍,大意是:该书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炉,古今中外,旁征博引,颇富文采。出于兴趣,我走进书店。翻开那书(几本小册子)的目录,即被一个个新颖的题目:“三种诸葛亮”“一个鸡蛋的家当”“说大话的故事”……所吸引。随意翻看一篇文章,内容谈的是贾岛的诗。此前语文老师讲“推敲”一词时,介绍过贾岛作诗的故事。这又增加了《燕山夜话》对我的吸引力,于是就买了一套。拿着新书走出店门,心里特别高兴。

窃以为,书店确实应该改变经营之道,面对现实,服务读者。“怎样激发读者的购买欲望?不如学学商贩卖水果”的做法,作者孙先生的提醒,“否则的话,书店只会越来越门前冷落车马稀”,颇有道理。

法律不保护

扭曲的人伦

刘曰建(北京丰台)

《该不该对儿童拐卖案中的“养父母”讲人伦》(《杂文月刊》2022年1月下),涉及人伦、道德、法律问题,极其复杂、纠结,却是不能不直面的社会问题。我国多地发生拐卖儿童案件,公安机关严厉打拐,帮助被拐儿童回到亲生父母身边。案件告破,悲剧本该结束,被拐卖儿童却出现不同意向:愿意回到亲生父母身边;仍在“养父母”家,愿意同时孝敬亲生父母;不愿回亲父母身边,可以经常和亲生父母走动,形同“亲戚”;接受被拐卖事实,要求不处罚“养父母”。悲剧演绎成喜剧,“忽视”了多少年在噩梦中生活的被拐卖儿童亲生父母的人伦,他们倾家荡产寻找孩子,命运由此跌进深渊,遑论拐卖儿童过程中无数孩子的血泪和白骨。“养父母”是拐卖的一方,没有买就没有卖。我国不缺失针对这方面的法律,全国人大通過的刑法修正案,明确对拐卖妇女、儿童案“买卖同罪”,缺失的是人们对此法的认知和执法力度。对被拐儿童的“养父母”讲“人伦”,看似讲“恕道”,实是对亲生父母的残忍,更是对法律的藐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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