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调查与提升策略研究
2022-03-31宁娇妹朱春萍苏广实
宁娇妹,黄 灿,覃 健,朱春萍,苏广实
(1.广西外国语学院,广西南宁,530000;2.韩山师范学院,广东潮州,521000)
安全感是一种主观感受,职业安全感主要是指个人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信心、安全以及稳定的感觉。在总结国内外诸多有关职业安全感研究的基础上,蔡文君认为,职业安全感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现在拥有资源的感受,二是对未来资源得失的评估。未来资源包括职业环境、个人发展机遇、人际沟通等,且具有可变性。[1]
从个体而言,教师身负“传道授业解惑”的重任;从整体而言,教师是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学校教学质量及社会认可度的关键性因素之一。近几年,随着国家加大对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扶持力度,民办高等教育得到了长足发展,民办院校教师数量在不断增加。截至2019年底,我国普通民办高等学校的专任教师数为33.9777万人。[2]民办院校的稳定、有序发展除取决于学校发展战略、社会资源等因素外,师资队伍稳定性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目前,学术界还没有针对民办院校教师的流失提出明确的概念,也未明确界定流失率的正常标准值。纵观民办院校发展的历程,民办院校教师流动频繁是不争的事实,某些民办高校教师流失率常年保持在20%左右。[3]访谈了解到,有些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师流失率甚至会更高。教师队伍的高离职率,对学校的影响是全方位的。教师流动频繁一是影响学生的学习环境,二是破坏在职教师的心理稳定性,导致师生对学校的教学、发展缺乏信心等。长远来看,教师的高离职率对学校在社会上的美誉度和认可度也会产生负面影响。
据了解,大部分民办院校离职教师表示缺乏职业安全感是其离职的主要原因。本研究旨在通过调研了解广西民办院校教师群体的职业安全感现状,明确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的影响因素,并在此基础上寻求提升广西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的策略,解决广西民办院校普遍存在的“留人难”的难题。本研究的民办院校不包括改制前的独立学院。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调查对象包括曾经在或现在正在广西12所民办院校(本科或高职)工作过的专职教师,涉及外语、人文社科、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等多个专业学科,研究对象具有一定代表性。
(二)研究方法
1.文献法
国内针对民办院校教师流动性及职业安全感的研究比较缺乏,笔者以“安全感”“教师”“职业”为主题检索,在中国知网共检索出62篇文章,主要围绕教师的职业认同、职业倦怠、职业压力、职业幸福感、职业发展等方面;以“职业安全感”为主题检索,共检索出132篇文章,其中,与职业安全感直接相关的共10篇,主要研究群体是饭店从业人员、酒店一线员工、基层干部、毕业大学生、医生、银行柜员、公共安全公务员等。在中国知网检索发现,关于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的研究较少。因此,本研究关注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的提升策略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有利于民办院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发展。
2.问卷调查法
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基础上,笔者初步确定职业安全感的表现及影响因素,并编制《广西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调查问卷》。问卷共设置25个问题,从社会认可、薪酬福利、个人晋升、社会保障、工作压力、校园人文关怀六个维度进行调查,综合反映了民办教师对从事民办教育工作的信心、安全和稳定等方面的感知与担忧。本问卷通过问卷星平台发放,共回收198份有效问卷,样本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问卷调查样本分布状况
3.访谈法
为进一步了解广西民办院校教师关于职业安全感的切身体会和看法,挖掘广西民办教师流失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探究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的影响因素,本研究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面谈、电话、微信等方式,从问卷调查对象中选择16名教师进行深度访谈,主要围绕“您觉得民办高校教师的职业安全感程度如何”“哪些因素影响了您的职业安全感”“职业安全感对您日常的工作产生了哪些影响”“您认为哪些措施能够提升您的职业安全感”等方面展开。通过访谈了解民办高校教师自我感知的职业安全感状态、影响的因素以及所期待的提升职业安全感的措施。
二、广西民办院校教师职业安全感影响因素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关于“您在工作中,是否常常感到不安”的题项,有144人选择“是”,占调查人数的72.73%。而现阶段职业安全感的主要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社会认可、社会保障、工作压力、管理制度、工作环境和人文关怀建设,具体如表2所示。广西民办院校教师的职业安全感整体偏低,超过三分之二的受访者表示对长期从事民办教育缺乏信心,无法将当前工作当成一辈子的事业。
表2 民办教师职业安全感影响因素问卷调查结果
(一)社会认可度较低,影响民办教师职业归属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民办学校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学校。”[4]另据1998年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界定,“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5]由以上规定可知,大部分民办学校基本登记为民办非企业组织。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但从实际情况来看,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仍存在事实上的不同等。虽然目前我国开展事业单位改革,将高校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保留事业单位的性质,取消编制,但民办院校教师常常被视为民办非企业员工,属于企业编制,公办院校教师仍是具有编制的、工作稳定无后顾之忧的“体制人”。身份认同的差异,工作薪酬待遇、教学科研环境等方面的不同,让民办院校教师产生心理落差,对自身职业普遍缺少认同感和归属感。
本研究提及的广西12所民办院校均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在调查问卷中,有189人认为民办院校的社会认可度较低,占比高达95.45%。有部分受访教师表示在与公办院校教师处于同一个场合时,会产生微妙的心理落差,常常觉得民办院校教师的社会身份低于公办教师。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身份的差异性是导致民办院校教师缺乏归属感和安全感的最重要因素。
(二)保障性待遇低,影响民办教师职业安全感
在“民办院校教师工作中感到不安的原因”选题中,选择“福利待遇低,五险一金缴纳基数低”选项的有135人,占比83.33%,具体如表3所示。就“五险一金”缴纳等保障性问题与受访对象进行深度访谈时,问题主要集中在缴费基数低方面。广西很多民办高校按照最低缴费基数为教师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据L老师介绍,L老师于2003年7月参加工作,一直在广西区内的民办院校从事管理和教学工作,从2003年9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至今没有中断,目前已评上副高职称,但她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号余额还不足5万元。
2014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养老金并轨改革方案,但公办院校缴纳的多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且在缴纳基数方面有明确的规定,缴纳标准更规范,相对民办院校教师而言保障力度更大。民办院校教师社会保障性待遇在退休养老、医疗及购房等事项方面的保障较弱,因而民办院校大部分教师为退休后的生活保障焦虑,导致民办院校常年出现师资队伍不稳定问题。
表3 民办院校教师工作中感到不安的原因(保障性部分)问卷调查结果
(三)工作压力对民办教师职业安全感的影响处于中等水平
教学是一个“学习—实践—学习”的过程,需要付出一定的时间研磨才能得到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效。过多的教学任务、额外的兼职工作,不仅容易出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抓不好”的情况,而且难以让教师获得满足感,进而影响教师的职业稳定性和安全感。其中涉及教学、科研、班主任、基层行政管理以及专业建设等其他日常繁琐工作。
一是教学科研工作。数据显示,民办院校教师每周教学工作量14—16节的有90人,占比45.45%,16—20节的有36人,占比18.18%,20节以上的有45人,占比22.73%,10节以下的有27人,占比13.64%。此外,民办高职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的课时量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别:民办高职周课时量普遍在16—20节及以上,而民办本科院校的周课时量普遍在16节及以下。F老师在接受访谈时表示,某学期曾同时担任4门课程的教学任务,周课时28节。两相对比,民办高职教师承受的教学压力比民办本科教师更大。
二是教学科研以外的其他兼职工作。民办院校超过半数的教师承担了教学科研以外的如班主任、招生、基层行政管理和专业建设等其他日常工作,这些额外的兼职工作挤占了教师为数不多的空余时间,具体如表4所示。个别民办高职院校甚至将招生工作与绩效挂钩,加大了教师的工作压力。调查得知,因教学及其他兼职工作产生不安全感的有99人,占比50%。由此可见,工作压力对职业安全感的影响处中等水平。
表4 民办院校专任教师兼其他工作问卷调查结果
(四)学校管理制度、工作环境、人文关怀对民办教师职业安全感的影响处于中等偏上水平
学校管理制度、工作环境、人文关怀是学校发展的具体反映,教师的满意度意味着对学校发展的认可度。针对学校制度建设、工作环境、人文关怀的调研结果如表5所示,民办教师对学校的各项制度、环境、人文关怀的满意度处于中等偏下水平。部分受访教师表示,学校管理过度企业化,忽视教学规律,如按照企业方式考核教师工作量,忽略教师备课、改作业、科研等难以计量的工作。部分教师认为学校的人文氛围不够浓厚,主要体现在对教职工身体、心理健康关注度不够、集体活动缺乏等方面。有教师提到,入职新单位三年,除学校要求的常规会议和活动外,部门没有开展过一次集体活动。关于“您会因学校管理制度、工作环境、人文关怀这些原因离职吗?”选题中,有54.55%的民办教师选择会离职。由此可见,学院的制度、环境及人文关怀这些因素同样会影响教师的工作稳定性,对民办教师的职业安全感影响处中等偏上水平。
表5 民办院校教师对学校制度、环境、人文关怀满意度 (%)
三、提升广西民办教师职业安全感的策略
(一)转变社会对民办院校的认识,提升社会认可度
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指出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的教师具有同等地位,但具体落实过程缺少操作层面的相关规定以及方案。政府层面可以出台相关配套制度,落实公办教师和民办教师的同等地位,在发挥对民办院校监督和扶持职能的基础上,引导社会正确看待民办院校的发展,降低社会对民办院校的偏见,认可民办院校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做出的努力和贡献,从而提升民办院校教师的社会认可度。
(二)完善民办教师的社会保障制度,多渠道提升民办教师的保障性待遇
其一,政府部门加强调研,将民办院校教师和公办院校教师发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划,给予非营利民办院校教师事业编制身份,让民办院校教师退休时可以和公办院校教师享受同等现行的退休政策。其二,完善政府与学校、个人三者合理分担的社会保障机制,尽快出台相关可操作的方案,从政府、学校、个人三个方面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确保民办院校教师教学生涯无后顾之忧。[6-7]据了解,国内四川、浙江、江苏、江西、湖南、山东、海南等省份已陆续出台有关“民办学校教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基本养老保险”的相关文件,对民办院校教师参加事业单位保险给予指导性意见。其三,设立多档“五险一金”缴纳基数。学校可以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设立多档“五险一金”缴纳基数,综合教师个人学历、职称、在校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等多方因素,在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以及住房公积金等保障待遇上缴纳相应档次。这不仅能激发教师提升学历、职称、教育教学水平的积极性,而且能给予教师一定的归属感,增加其职业安全感,从而达到稳定教师队伍的目的。
(三)正确认识教师的本职工作,减轻教师工作压力
民办院校举办者应该深刻认识到提高教育质量才是学校发展的根本,而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受教师教学水平高低制约。民办院校管理者应该正确认识到学校发展、教学质量与教师三者之间的关系,明确教师岗位定位,减少教师的其他事务性工作,促使教师回到教学本职工作中来,努力钻研,努力提升个人教学水平,提高教学质量。结合配套的其他相关措施,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减少教师队伍流失率。
(四)完善规范学校相关制度,营造人文校园
其一,规章制度要基于教育的发展规律,不能照搬企业的做法。涉及教师发展、教学活动方面的制度,要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考虑采纳教师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使制度的落实执行有较强的可操作性。[8]其二,学校和谐氛围与安全感相辅相成。相对严格的管理制度而言,教师更注重精神领域的感受,民办院校应该通过加强对教师的节假日关怀、重视教师的精神需求等途径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和人文环境,弥补自身与公办院校的差距,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达到留住人才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