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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现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22-03-30赵国栋

唯实 2022年1期
关键词:全省办学学校

赵国栋

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江苏自1996在全国率先基本普及九年義务教育以来,义务教育事业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十三五”以来,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全省义务教育发展呈现出全面发力、多点突破、亮点纷呈的良好态势,普及水平和综合实力继续保持领先优势,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此同时,全省城乡区域教育差距问题依然存在,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仍面临重大挑战。

一、“十三五”期间江苏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江苏通过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落实素质教育相关措施、加强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依法落实义务教育财政投入、全力保障校园和学生安全等举措,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谋篇布局提供政策保障,全省义务教育取得了丰硕成果。

小学和初中学校数、专任教师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和毕业生数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加大对生源流入地教育工作支持,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学校和群体之间教育资源差距,均衡配置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2019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共计6375所,其中小学4151所,相较于2015年的4068所增加83所;初中2224所,相较于2015年的2091所增加133所。全省义务教育专任教师共计53.22万人,其中小学专任教师33.21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27.79万人增加5.42万人;初中专任教师20.01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17.32万人增加2.69万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186.34万人,其中小学招生100.12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91.96万人增加8.16万人;初中招生86.22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63.43万人增加22.79万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815.10万人,其中小学在校生572.64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499.64万人增加73万人;初中在校生242.46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186.72万人增加55.74万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毕业生156.98万人,其中小学毕业生87.64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64.69万人增加22.95万人;初中毕业生69.34万人,相较于2015年的61.21万人增加8.13万人。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全面改善。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工程竣工学校达4482所、面积达2296万平方米,占规划总面积的127.4%;累计支出585.46亿元,占规划总投入的144%,超额完成任务。2019年,江苏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规划总投资达211.96亿元,着力改善乡镇小规模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制定两类学校基本办学要求,对888所需要保留的两类学校实施改善提升工程。目前,全省已有超过90%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标准并高于国家的省定办学要求。

义务教育资源供给持续扩大。省教育厅和相关教育部门根据各地学龄人口变化情况修编中小学布局规划,并在规划基础上加快中小学建设步伐。2019年、2020年两年,省政府都把“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350所左右”列为民生实事项目。2018年以来,全省每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500所左右,在基本满足新增教育需求的同时有力推动了大班额消除。目前,全省66人以上超大班额班级已经清零,56人以上大班额班级占比下降到0.23%,整体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将大班额比例控制在1%以内”的要求。

义务教育学校内涵质量显著提升。在省教育厅的推动下,全省各地采取城乡结对、集团化办学、苏南苏北结对等多种帮扶措施,实现城乡学校共建共享优质资源、整体提升办学质量。持续实施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和薄弱初中质量提升等内涵建设项目,引领学校内涵质量提升。“十三五”时期,省级财政投入达1.9亿元,已建设省级项目826个。义务教育教师交流特别是骨干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加快推进,教师交流轮岗比例达到18.15%,较好发挥了优质教师资源的引领带动作用。强化控辍保学,全面贯彻“两不愁三保障”有关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和通报机制,开展一对一精准关爱帮扶。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1.2万多名在册在账疑似辍学学生已动态清零,建档立卡的3188名辍学学生也已劝返复学。

特殊群体入学举措有力。“十三五”期间,全省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和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成效突出。省教育厅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问题,督促各级政府把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努力保障随迁子女在江苏各地接受公平优质教育。目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达87%。在公办学校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随迁子女在民办学校接受教育。此外,江苏高度重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省教育厅联合省民政厅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建设。2018年以来,省政府每年都将“新建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列入民生实事项目。苏北各农村中小学均设有“留守儿童之家”,所有农村学校均建有亲情交流室,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父母的情感联系和亲情交流,努力守护好每一名留守儿童。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改革平稳推进。省教育厅坚决按照党中央关于义务教育招生的政策要求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即公办、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报名、同步招生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省、市两级阳光招生平台全面投入使用,报名信息、录取信息等数据在平台同步公示。2020年8月,全省6171所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和592所民办学校实现了“公民同招”、免试入学,“择校热”困境得到缓解,义务教育不均衡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二、推动新时代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三五”期间,江苏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各级各类教育在入学率、在校生规模、师资规模、教育财政投入经费等方面均有了较大幅度提高,为全省教育事业现代化奠定了基础。但与此同时,全省各级各类教育依旧存在区域间、层级间和城乡间不均衡的问题。2021年3月实施的《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就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出,要不断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共享、大力提高教育质量,并提出了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的发展目标。

突出政府主导职能,保证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相关教育部门要根据教育目标和需求,高度重视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基于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迫切希望,提升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各项事业发展中的优先级,并将促进义务教育公平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健全科学的行政管理机制,提出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和相关激励机制,让教育发展与人民需求协调一致。省相关教育部门应充分认识到教育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突出政府在义务教育供给中的主体地位,并结合相应政策文本形成多元化办学机制,将义务教育事业均衡发展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赋予较高权重,真正落实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优先发展。在“十四五”期间,全省要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学校之间的差距,通过政府统筹安排和相关政策扶持,凝聚多元化办学机制,引导社会办学力量,进一步提升全省义务教育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提升教育投入水平,构建长效投入机制。在教育财政投入中,江苏依然延续过往的既有模式,相关指标和经费的投入因过于形式主义而缺乏灵活性。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教育经费的稳步增加,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方面存在的不适应、滞后性等制度性问题。在“后疫情”时代,伴随着我国经济结构全面转型、经济增速全面放缓等客观事实,必须充分意识到江苏在教育财政投入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积极灵活的教育经费投入制度,確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十四五”期间,全省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构建科学有效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形成符合江苏实际的义务教育财政投入长效机制,确保义务教育财政投入上的可持续性。精确划分各层级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明确各级政府的投入权限和相应责任,并强化省级政府的综合统筹作用,建立起省级统筹的自下而上的教育财政转移支付模式。此外,在借鉴国外相关理论和制度的基础上,运用“生均经费递增法”和“学科生均综合定额法”等制定义务教育阶段生均经费标准。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形成差异化发展策略。苏北、苏中和苏南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一定差异,相关教育部门在义务教育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充分认知并遵循各地区发展现状,做到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针对性。对于苏南地区,由于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基础较好,可以基于“优质工程”进一步实现义务教育事业的高水平均衡发展。全面重视苏南地区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行高水平小班化教育,普及义务教育信息化办学,提升义务教育发展质量。对于苏北和苏中地区,通过“强体工程”做到补差提优。相较于苏北地区,苏中地区义务教育基础较好,政策制定要基于南通、泰州和扬州的义务教育实际需要,做到义务教育全部免费、教师薪资待遇稳步提升。苏北地区经济在全省处于较低发展水平,义务教育事业迫切需要提升,尤其是在适龄儿童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方面需要再上一个台阶。此外,苏北地区大量成年劳动力流入苏南地区,随之而来的是出现了一大批留守儿童。因此,苏北地区相关政策要充分考虑和解决留守儿童入学难问题,保障留守儿童同等的九年义务教育权利。

提高农村办学质量,切实缩小城乡差距。全省各教育部门要全面贯彻和落实《江苏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把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切实提升农村办学环境和办学质量作为解决义务教育不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将农村教育现状和存在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科学合理的农村教育标准校条件和师资配置,分步骤、分层次开展农村合格校统一标准建设。相关标准的制定要充分考虑学校建制、场地与校舍、设备与设施、经费与保障、校长与教师、课程与管理、奖励与惩罚等多维度指标,通过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提高农村办学质量,切实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

促进教师区域流动,提升师资均衡化水平。教师质量对学生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教育结果的公平很大程度上可以溯源至师资水平的相对均衡。当前,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师资水平在苏南、苏中和苏北地区存在较大差异,全省义务教育教师质量的不均衡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义务教育发展的地区不均衡。因此,在省级层面应进一步加大教师的跨地区流动和对口支援力度,通过制定相应激励措施,有效发挥名校及名师资源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完善教师流动和交流制度方面,可以采取以三至五年为一周期的定期轮转方式,做到师资水平在县域、市域和省域的相对公平和相对均衡。在既有政策目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出台细化的城乡教师轮岗政策,把到欠发达地区教学年限作为职称评定及岗位晋升的必要条件。通过制定相应的货币和非货币激励措施,形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愿意流动、主动流动的局面。通过省内教师的有效和持续流动,促进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师资水平高质量均衡发展。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第38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南京财经大学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责任编辑:刘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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