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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诗当以子美为诗:陈师道的学杜理论

2022-03-29

宜春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诗话杜诗黄庭坚

林 海

(宜春学院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江西 宜春 336000)

宋人生当唐后,面对唐前尤其是唐代辉煌灿烂的诗歌遗产,自然会有通过学习古人来学诗的思想,宋初三体白体、晚唐体、西昆体,就分别选择白居易、贾岛、李商隐三位唐代诗人为学习对象。但是到了北宋中后期,宋人发现白、贾、李并非理想的学习对象,而此时杜甫声誉愈隆,隐然成为古今诗人之宗,不少人开始主张学杜①。杜甫虽然在后世声名显赫,但生前声名不显,学习者应该不多②,中唐才开始与李白并称,被目为诗坛巨擘,如韩愈《调张籍》称“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而元稹甚至说李白远逊杜甫,认为杜诗“尽得古今之体势,而兼昔人之所独专矣。……苟以为能所不能,无可不可,则诗人以来未有如子美者”[1](P1361),开后世以杜诗为古今第一之先河,影响非常深远。就现存史料来看,元稹可能是第一位学杜的提倡者,“予尝欲件析其文,体别相附,与来者为之准,特病懒未就”[1](P1361),曾有意按诗体分类编辑杜诗,作为后人学诗的标准,可惜此设想并未实现。此后,虽然讨论杜诗的文字不少,但明确提倡学杜的言论罕见,直到北宋黄庭坚、陈师道等才有相关文字传世,而陈师道学杜当是受黄庭坚影响③。陈师道学杜虽然是受黄庭坚的影响,但他的学杜主张更为丰富、系统,在宋代也是较为突出的④。本文拟从理由、方法、目标三方面梳理陈师道学杜说。

一、杜诗的理由:有规矩故可学

提倡通过学习古人以学诗,势必面临选择学习对象的问题,以下两个问题是必须考虑的:首先此人之诗值得学,即学习对象要有一定的艺术水平,甚至是第一流诗人、诗作。南宋严羽云:

夫学诗者以识为主:入门须正,立志须高;以汉、魏、晋、盛唐为师,不作开元、天宝以下人物。若自退屈,即有下劣诗魔入其肺腑之间;由立志之不高也。行有未至,可加工力;路头一差,愈骛愈远;由入门之不正也。故曰:学其上,仅得其中;学其中,斯为下矣。[2](P1)

即是此意。所谓“立志高”、“学其上”即主张向第一流诗人、诗作学习,只不过严羽所主张学习者不限于一家一派,而认为当“以汉魏晋盛唐为师”、“以李杜二集枕藉观之”而已。

其次,诗人水平高,还不足以成为学习的对象,关键还要其诗能学可学,前者属于价值问题,此则关乎学习的效果,是否可行。历代学杜诗者多,学李白者少,为何?不就是因为李诗天马行空,后人难以模仿,而杜诗有法可寻,相对可学易学么?故明胡应麟云:“李、杜二家,其才本无优劣,但工部体裁明密,有法可寻;青莲兴会标举,非学可至。又唐人特长近体,青莲缺焉,故诗流学杜者众也。”[3](P190)

陈师道选择杜诗作为学习对象,最主要的理由就是杜诗“有规矩”:

学诗当以子美为师,有规矩故可学。退之于诗,本无解处,以才高而好尔。渊明不为诗,写其胸中之妙尔。学杜不成,不失为工。无韩之才与陶之妙,而学其诗,终为乐天尔。[4](P304)

陈师道所谓“有规矩”当即胡应麟所云之“有法可寻”,“规矩”即“法”,也就是说杜诗有法度,后人可从其诗中习得诗法,能学可学,不像李白的诗,纯是李白本人天才的流露,无迹可寻。

值得注意的是,与后世将李、杜对举的习惯不同,陈师道此论是通过将杜甫与陶渊明、韩愈比较而推导出来的,认为陶、韩均非理想的学习对象。杜诗“有规矩”,也就意味着在陈师道眼里,从技巧的角度看,陶、韩二人之诗无规矩可寻。“渊明不为诗,写其胸中之妙尔”,似乎是说陶渊明不刻意讲求技巧,而是直接抒发其“胸中之妙”,其诗水平之高低与陶氏自身修养有关,而与诗法或诗歌技巧无关,故后人无法学。《后山诗话》:“陶渊明之诗,切于事情,但不文耳”[4](P313),意思与“渊明不为诗,写其胸中之妙尔”相近,可参考。“切于事情”是说陶诗能贴切地形容出事物的情状,“不文”是说陶诗质朴而不讲究技巧。“退之于诗,本无解处,以才高而好尔”,认为韩愈不懂写诗,其诗好是因其才高,而非因韩愈掌握了高超的艺术技巧。陈师道说韩愈对诗“本无解处”,可能与其对韩愈“以文为诗”的看法有关:“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⑤韩愈“以文为诗”即非以诗为诗,不是按诗歌的一般规则作诗,而是以文法写诗,虽然水平高(“极天下之工”),但毕竟偏离了诗歌的正轨(“非本色”)。在陈师道看来,韩愈才高不妨“破体”,而学诗者如以之为准则不可。

宋吴坰《五总志》记载的一则故事可以加深我们对此一问题的看法:

馆中会茶,自秘监至正字毕集,或以谓少陵拙于为文,退之窘于作诗,申难纷然,卒无归宿。独陈无己默默无语,众乃诘之,无己曰:“二子得名,自古未易定价。若以谓拙于文、窘于诗,或以谓诗文初无优劣,则皆不可。就其已分言之,少陵不合以文章似吟诗样吟,退之不合以诗句似做文样做。”于是议论始定,众乃服膺。[5](P14)

陈师道任秘书省正字在元符三年十一月(1100),明年(建中靖国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即去世,此事当发生于此期间,文中所记当属于陈师道的晚年定论。“退之不合以诗句似做文样做”,“不合”即不应该,可见陈师道对“以文为诗”是不甚认可的。“学杜不成,不失为工。无韩之才与陶之妙,而学其诗,终为乐天尔”,陈师道认为,学杜诗即使无法达到杜甫的高度,但因杜诗“有规矩”,学者可从中习得诗法,故其诗仍可望工整;学陶、学韩则不然,因二人之诗胜在思想、才气,不以艺术技巧见长,如果没有两人的“妙”与“才”,失败是可以想见的。

为什么举白居易为反面教材,陈师道未明言,但黄庭坚《跋书柳子厚诗》曾认为白居易不善学陶,可参考:

予友生王观复作诗,有古人态度。虽气格已超俗,但未能从容中玉佩之音,左准绳、右规矩尔。意者读书未破万卷,观古人之文章未能尽得其规摹及所总览笼络,但知玩其山龙黼黻成章耶?故手书柳子厚诗数篇遗之,欲知子厚如此学陶渊明,乃为能近之耳。如白乐天自云效陶渊明数十篇,终不近也。[6](P656)

黄庭坚以王观复学古未能深入骨髓,仅知赏玩古人文章的华丽形式,因而希望他向柳宗元学习,认为柳之学陶已能近之,而谓白居易学陶之作虽多,但终不像。陈师道的观点可能受到黄庭坚的影响。

晁补之《书鲁直题高求父扬清亭诗后》也认为:

陶渊明泊然物外,故其语言多物外意。而世之学渊明者,处喧为淡,例作一种不工无味之辞,曰吾似渊明,其质非也。[7]

陶诗不讲究法度,语言质朴,没有什么技巧可供学习,没有陶渊明的胸襟修养而勉强模仿其质朴的风格,只能如晁氏所说落得“不无工无味”。白居易未得陶诗“质而实绮,癯而实腴”[8](P1402)之髓,反因模仿陶之质朴而失之浅易。总之,陈师道之所以主张学杜诗,是因为杜诗“有规矩”;反对学陶、学韩,是因为陶诗、韩诗之好不在其艺术技巧,而是因为二人的修养、天赋,但是修养、天赋是后人很难习得的。

杜诗因讲究诗法,“有规矩”,能学可学,那么,在陈师道心目中,其价值如何,值不值得学习呢?《后山诗话》:“苏诗始学刘禹锡,故多怨刺,学不可不慎也。晚学太白,至其得意,则似之矣。然失于粗,以其得之易也”,[4](P306)鉴于苏轼学刘、李以致其诗“多怨刺”⑥、“失于粗”的情况,陈师道认为当慎重选择学习对象,因而其学杜的主张当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据上引《答秦觏书》,陈师道受黄庭坚的影响转而学杜,烧掉“数以千计”的诗稿,由此可见其学杜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否则不会轻易焚弃这么多的旧作。正因陈师道学杜的态度慎重认真,故其思考也就较其他人来得深入、全面。陈师道没有直接系统地阐述杜诗价值,但可从其记录他人的议论及其本人的论述中试作归纳梳理。

首先,杜诗集大成,具备多种风格,学习者可以各取所需。《后山诗话》云:“苏子瞻云:‘子美之诗,退之之文,鲁公之书,皆集大成者也。’”⑦今传苏轼集中未见直接称杜诗为集大成的文字,与其意相近的见元丰八年(1085)所作《书吴道子画后》:“故诗至于杜子美,文至于韩退之,书至于颜鲁公,画至于吴道子,而古今之变,天下之能事毕矣。”[9](P2210)此论其实源自唐代元稹《唐故检校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1〕该文首次从囊括众体、风格多样的角度推许杜诗,是后世以集大成评价杜诗的滥觞。

直接以“集大成”称扬杜诗的是秦观《韩愈论》:

犹杜子美之于诗,实积众家之长,适当其时而已。……于是杜子美者,穷高妙之格,极豪逸之气,包冲澹之趣,兼峻洁之姿,备藻丽之态,而诸家之作所不及焉。然不集诸家之长,杜氏亦不能独至于斯也。岂非适当其时故耶?……杜氏、韩氏,亦集诗文之大成者欤?[10](P479-480)

更直接清楚地指出了杜诗兼备众多风格的特点,并比喻为圣之时者(孔子),其实旨在强调杜甫生当汉、魏、晋、六朝诸位诗人之后,故能集诸家之所长,其成就的取得乃“适当其时而已”。杜诗为集大成者,虽非陈师道本人的论述,但既然特地录入《后山诗话》之中,说明他是认可这个观点的。陈师道本人也曾感叹“杜诗无不有”(《后山诗话》“余登多景楼”条),[4](P315)可以说是“集大成”的变相表述。

杜诗既然是集大成者,兼备众体,风格多样,那么学者选择的余地就很大,才高可以兼取众体,才薄者也可以择一而从,各取所需,而不至于像风格单一者,学者仅能学习一种或几种风格。《新唐书·杜甫传赞》云:“至甫,浑涵汪茫,千汇万状,兼古今而有之,它人不足,甫乃厌余,残膏剩馥,沾丐后人多矣。”[11](P5738)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评价杜诗的。

宋孙仅《读杜工部诗集序》更进一步,直接说杜诗演变为孟郊等六家:

公之诗支而为六家:孟郊得其气焰,张籍得其简丽,姚合得其清雅,贾岛得其奇僻,杜牧、薛能得其豪健,陆龟蒙得其赡博,皆出公之奇偏尔,尚轩轩然自号一家,爀世烜俗。后人师拟不暇,矧合之乎!风骚而下,唐而上,一人而已。是知唐之言诗,公之余波及尔。[12](P59)

文中所言孟郊等六家未必真的源出杜甫,但其逻辑是可以成立的,说明杜诗的海涵地负,正是后人学诗的理想取法对象。宋黄裳《张商老诗集序》说得更为明白:

读杜甫诗,如看羲之法帖,备众体,而求之无所不有……共于诗者,必取杜甫,盖彼无不有,则感之者各中其所好故也。[13](P35)

杜诗“求之无不有”(与陈师道“杜诗无不有”说相近),故学者可按个人兴趣有选择地学习,与陈师道有来往的张表臣通过摘句罗列杜诗各种风格的诗句之后说:“有能窥其一二者,便可名家,况深造而具体者乎?此予所以稚齿服膺,华颠未至也”,[14](P454)甚至认为学者得杜诗一二即可以成为名家,能够登堂入室者成就就更不可限量了。

从上引文字可知在宋人之所以推崇杜诗乃至主张学习杜诗,与杜诗“集大成”的艺术成就是分不开的。陈师道生当其时,其师友苏轼、秦观、张表臣都曾论述杜诗“集大成”的特点,故其主张学杜极有可能曾考虑到杜诗这一显著的成就。

其次,杜诗符合陈师道诗应“遇物而奇”的诗学理想。

与杜诗集大成的特点相关,陈师道认为杜诗的另一特点是“奇常、工易、新陈莫不好”:

诗欲其好,则不能好矣。王介甫以工,苏子瞻以新,黄鲁直以奇。而子美之诗,奇常、工易、新陈莫不好也。[4](P306)

陈师道论诗反对过于求奇,讲究“因难以出奇”,[4](P306)认为杜诗不过分求好,而是应该奇、工、新者自然奇、工、新,该常、易、陈者不勉强追求奇、工、新,不像王安石、苏轼、黄庭坚等人过分追求工、新、奇,显得巧有余而自然不足。显然,杜诗是陈师道心目中的理想典范,属于不求好而自好者,所以他极力主张学杜。总而言之,陈师道认为从诗歌价值方面而言,杜诗集大成,风格多样,而且“奇常、工易、新陈莫不好”,符合其“因难以出奇”、“不求好”而自好的理想(关于陈师道的诗学理想,笔者拟另文探究,此不赘述),是理想的学习对象。

二、学杜的方法:体其格、高其意、炼其字、语简而工

杜诗值得学习而且能学可学,那么如何学习呢?学杜的宋人虽然不少,但直接论述学杜方法的文字却不多见,其中陈师道的议论不仅丰富,而且系统深入,张表臣曰:

陈无己先生语余曰:“今人爱杜甫诗,一句之内,至窃取数字以髣像之,非善学者。学诗之要,在乎立格、命意、用字而已。”余曰:“如何等是?”曰:“《冬日谒玄元皇帝庙》诗,叙述功德,反复外意,事核而理长;《阆中歌》,辞致峭丽,语脉新奇,句清而体好,兹非立格之妙乎?《江汉》诗,言乾坤之大,腐儒无所寄其身;《缚鸡行》,言鸡虫得失,不如两忘而寓于道,兹非命意之深乎?《赠蔡希鲁》诗云:‘身轻一鸟过’,力在一‘过’字;《徐步》诗云:‘蕊粉上蜂须’,功在一‘上’字,兹非用字之精乎?学者体其格,高其意,炼其字,则自然有合矣。何必规规然髣像之乎!”[14](P464)

陈师道首先批评了时人学杜止于沿用杜诗语言的作法,认为学诗不应该仅仅追求语言形式方面相同、相像⑧,善学者应该从“立格、命意、用字”等三方面入手,并分别举例说明。《冬日洛城北谒玄元皇帝庙》:

配极玄都閟,凭高禁御长。守祧严具礼,掌节镇非常。碧瓦初寒外,金茎一气旁。山河扶绣户,日月近雕梁。仙李盘根大,猗兰奕叶光。世家遗旧史,道德付今王。画手看前辈,吴生远擅场。森罗移地轴,妙绝动宫墙。五圣联龙衮,千官列雁行。冕旒俱秀发,旌旆尽飞扬。翠柏深留景,红梨迥得霜。风筝吹玉柱,露井冻银床。身退卑周室,经传拱汉皇。谷神如不死,养拙更何乡。[15](P174-175)

玄元皇帝即老子。唐代帝王自认为老子后裔,高宗追尊之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进而诏两京、诸州各置玄元皇帝庙。杜甫所谒即洛阳北邙山的老子庙。陈师道认为此诗“叙述功德,反复外意,事核而理长”,盖此诗旨在叙述老子、唐皇帝的功德,但为了避免直露,并没有直接写功德,而是通过反复叙述“外意”(似指功德之外的景、事)来间接表现。诗中仅“仙李盘根大”以下四句是直接颂扬,其他诗句不过写守备森严、庙景壮丽、壁画艺术高超而已,未见赞语而称颂之意见于言外,故云“事核而理长”,实录庙景而表现了深远的道理。“叙述功德”是主旨,“反复外意”属表现方法,“事核而理长”乃艺术效果,那么,陈师道所谓的“格”是指主旨、艺术手法或艺术效果?

我们先看另一诗例。今传杜甫集未见题作《阆中歌》者,所谓“阆中歌”可能指《阆山歌》和《阆水歌》:

阆州城中灵山白,阆州城北玉台碧。松浮欲尽不尽云,江动将崩未崩石。那知根无鬼神会,已觉气与嵩华敌。中原格斗且未归,应结茅斋看青壁。[15](P3074)(《阆山歌》)

嘉陵江色何所似,石黛碧玉相因依。正怜日破浪花出,更复春从沙际归。巴童荡桨欹侧过,水鸡衔鱼来去飞。阆中胜事可肠断,阆州城南天下稀。[15](P3077)(《阆水歌》)

陈师道认为两诗“辞致峭丽,语脉新奇,句清而体好”,其中“辞致”似指语言风格,“语脉”谓语言脉络,指句与句之间连接的脉络,“句”指句法,“体”当谓全诗所呈现出来的体势风貌。语言风格、语脉、句法、体势,再加上第一例的主旨、艺术手法、艺术效果,陈师道所谓的“格”是不是指这些内容呢?“叙述功德,反复外意,事核而理长”是立格,“辞致峭丽,语脉新奇,句清而体好”也是立格,二例诗体有别、风格不同、命意不一、手法有异,可见所谓“立格”非体裁、风格、命意、手法等本身,但又与这些因素相关,似乎是这些因素的综合体,即立格是指诗歌主旨、结构、手法、语言等等因素综合呈现出来的整体风貌。黄爱平先生对宋诗话中“格”的意蕴有深入详细的研究,可参考:

当“格”作为一个诗学概念来品评诗歌,它常指诗歌所能传达出一种精神之美,即能摹物之神、达事件之本质、表现人的精神境界,但格又不是诗歌所传达的精神境界、对象神采、事件本质本身。所以格与诗歌的构成要素语言、结构、命意等等密不可分,但是它不等于这些实体要素,而是这些要素综合起来形成的气貌、神采。[16]

在格、意、字三者之中,陈师道首先标举“立格”,可见其非常重视诗歌的整体效果,希望通过先“立格”以求得各种艺术因素的平衡,而非片面突出诗歌某一因素,如为追求典故的新奇而罔顾典故是否切合诗意,或用生字僻字而忽视了全诗语言风格的统一。

与“立格”相比,“命意”和“用字”的含义就比较好理解。“命意”指诗歌的主旨,陈师道主张“高其意”,即诗歌立意要高深,不能浅俗。要求诗歌立意高深,与宋人普遍求雅避俗的时代风气有关,苏轼《于潜僧绿筠轩》就认为“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俗士不可医”,[17](P448)黄庭坚《书缯卷后》也说:“士大夫处世,可以百为,唯不可俗,俗便不可医也”,[6](P674)反映到诗歌创作上,自然要求命意的不同凡俗。陈师道一生仕宦不显,生活贫寒,却少有贾岛、孟郊般啼饥号寒之作,也是这种心态的体现,故其对诗歌命意自然求高求深。陈师道《魏衍见过》诗云:“愿为夏雷鸣,莫作饥鸢号”,告诫弟子魏衍生活虽然贫困,但写诗当作雷鸣,不能啼饥号寒。就是追求诗作命意高深的表述。

至于杜诗的“用字”艺术,宋人讨论得更多,此方面的内容在宋代诗话、笔记中屡见不鲜。《赠蔡希鲁》“身轻一鸟过”之“过”字工稳,其实最早的讨论者是陈从易(966—1031),欧阳修《六一诗话》记载:

陈公时偶得杜集旧本,文多脱误,至《送蔡都尉》诗云:“身轻一鸟”,其下脱一字。陈公因与数客各用一字补之。或云“疾”,或云“落”,或云“起”,或云“下”,莫能定。其后得一善本,乃是“身轻一鸟过”。陈公叹服,以为虽一字,诸君亦不能到也。[18](P266)

陈师道强调学杜当从“用字”入手,应该是受当时诗学风气的影响。总之,陈师道主张学杜诗不当仅仅沿袭其诗语,亦步亦趋地模仿,而应该从格、意、字三个方面入手,“体其格”、“高其意”、“炼其字”,如此自然会创作出好诗来。格、意、字三者是作诗的关键,属于诗法层面的内容,学习者作诗能格立、意深、字炼,其诗作不难工稳,故陈师道云“学杜不成,不失为工”。

“立格”与全诗的整体风貌相关,“命意”指主旨,而“用字”则具体到单个的字,陈师道的学杜论似乎还漏掉了句法层面的内容。其实,在《后山诗话》之中,陈师道曾多次讨论杜诗的句法(着重号为笔者所加):

王摩诘云:“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子美取作五字云:“阊阖开黄道,衣冠拜紫宸”,而语益工。

世称杜牧“南山与秋色,气势两相高”为警绝。而子美才用一句,语益工,曰“千崖秋气高”也。

苏公居颍,春夜对月。王夫人曰:“春月可喜,秋月使人愁耳。”公谓前未及也,遂作词曰:“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老杜云:“秋月解伤神。”语简而益工也。

余登多景楼,南望丹徒,有大白鸟飞近青林,而得句云:“白鸟过林分外明。”谢朓亦云:“黄鸟度青枝。”语巧而弱。老杜云:“白鸟去边明。”语少而意广。余每还里,而每觉老,复得句云“坐下渐人多”,而杜云“坐深乡里敬”,而语益工。乃知杜诗无不有也。

四则诗话可以说是陈师道日常研究、学习杜诗的心得体会,讨论的诗句虽然不同,但内容却惊人地一致:都是将杜诗与其他人的诗句作对比(最后一例是陈师道本人的创作),认为表现相近的内容,杜诗不仅用字经济简洁,而且语工。简洁的具体表现就是相近的意思,相比之下,杜诗用字更少。陈师道研究、学习杜诗特别注意其“简”,除了诗歌本身就需要写得简洁而意在言外,更多的是反映了其本人的艺术兴趣和艺术追求。元稹、苏轼、秦观等看到的是杜诗的“集大成”,而陈师道则注意到了杜诗的“简”。

其实“简”并非陈师道关注的重点,其真正的重点是“语工”。陈师道认为杜诗之所以高人一等,不仅在于简洁,更在于用语造句的“工”。所谓“工”,似指诗句能恰如其分地表现、描写事物之神,借用梅尧臣的话说就是“状难写之景,如在目前;不尽之意,见于言外”,[18](P267)而不仅仅是语言的精巧。如最后一则,陈师道用“坐下渐人多”表现“余每还里,而每觉老”的感慨,相比之下就不如杜诗“坐深乡里敬”精确。坐下人多虽然可以解释为儿孙满堂,但也可以解读为仕宦渐渐显达而访客日多,而且此句未见“老”意,儿孙多不一定就是老,有人很年轻就作爷爷了。杜诗就不同了,“坐深,谓因年事日高,故坐席位次益尊。”[15](P4096)按辈分、年龄来排座次是古代的礼俗,所以仅“坐深”一词就已准确地表现了“每还里,而每觉老”的意思。

另外,陈师道不仅认为杜诗“语简而工”,其作诗也心摹手追力求“语简而工”,宋人吴聿已经注意到了这一特点,其《观林诗话》曰:“钱昭度诗云:‘伯禹无端教鲜食,水中鱼尽不知休。’陈无己云:‘谁初教鲜食,竭泽未能休。’便觉语胜。”[19](P115)元刘埙对此有详尽周密的讨论:

后山翁之诗,世或病其艰歰,然揫敛锻炼之工自不可及(中略,列举陈师道诗句)凡此皆语短而意长,若他人必费尽多少言语摹冩,此独简洁峻峭,而悠然深味,不见其际,正得费长房缩地之法,虽寻丈之间,固自有万里山河之势也。[20](P519)

陈师道虽然没有明说学杜要学习其“语简而益工”的句法,但其本人不仅如此研读杜诗,而且在创作中加以实践,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由此可见,学杜当效仿其“语简而益工”的句法,也可能是陈师道未曾明言的想法。

三、学杜的目标:学杜而不为

前引张表臣《珊瑚钩诗话》云:“陈无己先生语余曰:‘今人爱杜甫诗,一句之内,至窃取数字以髣像之,非善学者。’”陈师道认为仅仅沿袭杜诗的语句非善学诗者,那么,谁是善学杜者?陈师道《答秦觏书》认为是黄庭坚:“豫章之学博矣,而得法于杜少陵。其学少陵而不为者也,故其诗近之,而其进则未已也。”[21](P542)“得法”是说黄庭坚已经学得了杜甫的诗法,用黄庭坚本人得话说就是“尽得其规摹及所总览笼络”,通过杜诗掌握了蕴含其中的诗歌规律。所谓“得法”可能就是黄氏所常说的“关键”、“关捩”⑨,钱志熙先生认为二语“大体上是指古人作品中所存在的某种法度。但法度是比较落实固定的东西,山谷所说的‘关键’、‘关捩’,还有超乎法度的地方,如经典作品在艺术上的精诣奥妙之处,或说使经典之所以具有经典之价值的一切精神体现和艺术表现。”[22](P128-129)

但是,在陈师道看来,“得法”仅是第一步,黄庭坚善学杜关键是在“其学少陵而不为”,就是说黄庭坚虽然得法于杜甫,但并未亦步亦趋地模仿,并不追求形似杜诗,如明人学唐诗仅求表面的形似而有“瞎盛唐”之讥,反而追求不像杜诗。正因黄诗写得不像杜诗,所以陈师道认为“其诗近之”,“不为”杜诗反而接近杜诗,不同的是诗歌的面目,相通的是黄庭坚从杜甫处学得的诗法,故陈师道断定“而其进则未已也”,还有更大的进步、发展的空间。

黄庭坚学杜而不为杜,“得法”之后用法,不“随人作计”故可“自成一家”⑩,终成宋诗代表作家,刘克庄甚至认为黄庭坚乃“本朝诗家宗祖”[19](P478)。由此可见,在陈师道看来,学杜而似杜不是目的,学杜的目的在“得法”,习得诗法之后还要“不为杜”,最终的目的是“自成一家”。《后山诗话》云:“右丞、苏州,皆学于陶、王,得其自在”,所谓“得其自在”也是不斤斤计较表面的相似,而要学得古人的精神,如此方能自成面目。

陈师道在《后山谈丛》中有一则论书画之语,赞成弟子“各自成家”:

世传张长史学吴画不成而为草,颜鲁公学张草不成而为正。世岂知其然哉!盖英才杰气,不减其师,各自成家,以名于世。使张为画,吴既不可越,功与之齐,必出其下,亦争名之弊也。[23](P55)

世传张长史(张旭)写草书、颜真卿作楷书,是因为学画、学草书失败之后的选择,陈师道对此不以为然,另作解释:从消极方面说,吴道子的画不可超越,张旭哪怕是和吴道子一样用功,仍然会不如其师;从积极方面说,张、颜二人才华不输于其师,为求名世,自然要“各自成家”,不能走师傅的老路。这虽然是讨论书画,但精神和学诗是相通的。陈师道云:“豫章(即黄庭坚)以为譬之奕焉,弟子高师一着,仅能及之,争先则后矣”[21](P542),就算弟子的才华高出乃师,如果默守老师的成规,不知变化,其水平非但不能超出,反而会低于老师。因此,无论是学诗还是学书画,陈师道认为弟子不能亦步亦趋,不能只知继承而不求创新,而是要“各自成家”,如此才能“其进未已”。

所谓“无工”,内涵不大好理解,联系陈师道一贯认为诗文的最高境界是不求好而自好、要“因事出奇”的看法,“无工”大体上是说《左传》、杜诗无意求工而自工,其“工”不同于黄、韩的“工”,是超越了形式的工巧而进入到了“自然”的境界,用陈师道本人的话说就是“奇常、工易、新陈莫不好”。但是,《左传》、杜诗“无工”,已经灭尽针线迹,很难直接看到技巧,无疑增加了学习的难度。而韩文、黄诗则不然,相对《左传》、杜诗而言,它们的技巧更为直露,还留有缝隙可供学习者揣摩,因而较为容易学习。就如学习书法,碑刻的拓本因为不是墨迹,经过了刻工上石、拓工拓片等程序,已经很难看到书法家的笔法,因而难以入手,故初学者往往先学习后人临摹的墨迹,通过临摹本入门。《左传》、杜诗就如同拓本,因作者艺术手段高超,较难学习,而韩文、黄诗就像临摹本,技巧的痕迹较为明显,相对容易学习。《左传》、杜诗不求“工”,因为看不到表面的技巧,相对韩文、黄诗就显得质朴,故陈师道认为初学者一开始就学习《左传》、杜诗,因为没有创作经验,会误以为诗文就是如此平常,其所作就容易流于“拙易”。韩文、黄诗因技巧较为明显,学者容易从中习得技巧,所作诗文就算达不到韩、黄的高度,因为艺术技巧的运用,仍“不失为工”。

此外,从风格上讲,韩文、黄诗都有劲健的特点,初学者学之也不容易“拙易”。就学习杜诗而言,黄庭坚不仅有成功的实践,而且有丰富深入的学古理论,如“点铁成金”、“脱胎换骨”、“以故为新、以俗为雅”等等手法,故学者先学黄,确实是学杜的快捷方式。陈师道本人即通过学黄而学杜,与黄庭坚过从甚密,故其所说学杜当先学黄诗,不啻是现身说法,自然有其合理之处。

总而言之,陈师道本人不仅是学杜的身体力行者,而且提出了一套较为可行的学杜方法:杜诗“无不有”、“有规矩”故可学,指出善学者不可满足于窃取杜诗的语句,而应该“体其格”、“高其意”、“炼其字”;黄庭坚学杜得法而不为,乃善学杜诗者,故学诗当先学黄而后学杜,以求“各自成家”。北宋是杜诗声誉逐渐达到顶峰的时代,而且提出了很多在杜诗学史上影响深远的观点,如苏轼、秦观等人的“集大成”说、苏轼的“每饭不忘君”说等等,也在诗话、笔记中留下了许多讨论杜诗句法、字法等艺术技巧的文字,然而其中贡献最大的当数黄庭坚、陈师道二家。黄庭坚因家学渊源而学杜,不仅学杜得法,而且是学杜的大力提倡者,在理论上更是提出了杜甫夔州以后诗“不烦绳削而自合”的著名论断,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相对黄庭坚而言,陈师道的学杜论广度有所不如,但在深度上毫不逊色,甚至比黄庭坚更有系统。以有无“规矩”作为选择学诗对象的标准,在“集大成”、“忠爱”说之外发现“杜诗有规矩,故可学”,可以说别具只眼,显示出陈师道高明的识见。毫不夸张地说,在整个杜诗学史中,陈师道的学杜理论当为最重要的发现之一,仅就宋代而言,也仅有黄庭坚的论述可以与之比肩。

注释:

①许总《宋诗宗杜新论》:“随着杜诗流传的日益广泛与杜诗编纂的日趋完善,北宋中叶以后,诗坛宗杜之风,盛况空前,诗人几乎无一不学杜甫。”载《杜诗学发微》,南京:南京出版社,1989年,第34页。

②〔唐〕樊晃《杜工部小集序》云:“属时方用武,斯文将坠,故不为江东人之所知。江左词人所传诵者,皆公之戏题剧论耳。曾不知君有大雅之作,当今一人而已。”转引自华文轩等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杜甫卷》,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7页。

③陈师道《答秦觏书》:“仆于诗初无师法,然少好之,老而不厌,数以千计。及一见黄豫章,尽焚其稿而学焉。……仆之诗,豫章之诗也。豫章之学博矣,而得法于杜少陵。”《后山诗话》云:“唐人不学杜诗,惟唐彦谦与今黄亚夫庶、谢师厚景初学之。鲁直,黄之子、谢之婿也。”则黄庭坚之学杜诗,又是受其父黄庶、岳父谢师厚的影响。

④伍晓蔓《江西宗派研究》第四章第二节《诗歌渊源及特色》一文(成都:巴蜀书社,2005年),是较早注意到陈师道学杜理论的文章,可参看。

⑤见《历代诗话》,第309页。《后山诗话》:“黄鲁直云:‘杜之诗法出审言,句法出庾信,但过之尔。杜之诗法,韩之文法也。诗文各有体,韩以文为诗,杜以诗为文,故不工尔。’”(《历代诗话》第303页)则陈师道所云韩愈“以文为诗”之说,或承自黄庭坚。

⑥陈师道反对怨刺,除受儒家温柔敦厚说影响外,与当时党政激烈、时人好以诗罗织罪名有关。黄庭坚论诗亦反对怨刺。陈师道《上苏公书》:“尝谓士大夫视天下不平之事,不当怀不平之意。平居愤愤,切齿扼腕,诚非为已;一旦当事而发之,如决江河,其可御耶?必有过甚覆溺之忧。”(《全宋文》卷二六六五,第295页)此书作于元祐七年(1092)秋,苏轼时知扬州。此前苏轼已因作诗而被政敌罗织罪名,最严重者为“乌台诗案”,险死狱中;其次为元祐六年因贾易等弹奏,由翰林学士承旨出知颍州,陈师道时为颍州教授。七年初苏轼改知扬州,尚欲伸理颍州事,陈师道因而修书劝之。苏轼因诗得罪,乃陈师道耳闻目见之事,其反对怨刺,乃情理中事。但是,反对写诗怨刺,不代表逃避政治,陈师道曾有《上曾枢密书》论边事,可知其并未逃避政治,此仅为诗学主张而已。

⑦《历代诗话》第304页。《后山诗话》另有一则内容完全相同的文字:“子瞻谓杜诗、韩文、颜书、左史,皆集大成者也。”(《历代诗话》第309页)

⑧陈师道虽然批评这种作法,其实其本人即多如此作诗,故钱钟书先生批评道:“尽管他瞧不起那些把杜甫诗‘一句之内至窃取数字’的作者,他的作品就很犯这种嫌疑。”(《宋诗选注》,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第164页。)

⑨黄庭坚《答王子飞书》说陈师道“其诗渊源的老杜句法,今之诗人,不能当也。至于作文,深知古人关键。”(《黄庭坚全集·正集》卷一八,第467页)又《与元勋不伐书》之三:“如欲方驾古人,须识古人关捩,方可下笔。”(《黄庭坚全集·别集》卷一九,第1897页)

⑩黄庭坚《以右军书数种赠邱十四》:“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黄庭坚全集·外集》卷一六,第1249页)所言虽是书法,但未尝不可视为黄氏的是诗学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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