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路径选择
2022-03-29田芳
田芳
摘 要:农村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整体构架中的重中之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必须在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理论指导下,按照党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要求,结合我国各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现状,不断探索出一条适合农村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
关键词:农村;生态文明;乡村振兴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内涵与研究基础
1、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并把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 即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军民融合发展战略) 之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在2017年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八条行动指南。其中,第六条指出: “坚持绿色生态导向,推动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第八条指出: “坚持遵循乡村发展规律,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这既是乡村振兴的路径,也是新农村建设思想的升华。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就是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重要路径。“农村生态文明”在空间上说是相对于“城市生态文明”而提出的概念,是指运用生态学与生态经济学原理,遵循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农村生态系统结构调整与功能整合、农村生态文化建设与生态产业的发展,实现农村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与农村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其目标 是把我国农村建设成“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基础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生态治理思想: 从环境保护到生态文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來,历届党中央都非常重视农村生态治理问题。以毛泽东为第一代领导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思想虽处于萌芽状态,但就农村环境保护问题提出了系列论断,做出了许多批示。如他在《(沂涛乡的全面规划)一文按语》中批示:“全国县、区、乡要做一个全面性的计划……例如副业、商业、绿化、卫生等”与此同时,他还高度重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出了“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要求,为美丽乡村建设及绿色发展理念的形成提供了思想基础。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农村经济加快发展,另一方面农村环境也在恶化。为此,邓小平指出“保护环境不能仅靠科技,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并提出把“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作为一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要一代一代永远干下去。针对农村人口多、资源浪费严重等问题,他还极力倡导使用清洁能源,以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更深认识,如江泽民在全国第四次环境保护会议上明确强调: “必须把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始终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严格控制人口、保护耕地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进入新世纪以来,胡锦涛继承并发展了历届党中央关于农村环境保护的思想,他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水利、林业、草原建设,加强荒漠化石漠化治理,促进生态修复”,使“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阐发了一系列旨在实现农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思想、新论断,进一步丰富了农村环境治理思想,如他指出“加快推进乡村生态保护”,“深入实施山水林田湖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生态治理思想为新时代我国农村生态治理现代化体系的构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2、西方生态文明建设理论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西欧国家,尔后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马丁·耶内克、约瑟夫·哈伯等是主要代表者。学界对生态现代化理论的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两方面: 前者强调社会制度、社会结构和文化的生态化变革;后者则主要从经济技术视角理解经济社会的生态化过程,强调以预防性环境技术和政策革新与扩散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实现经济和环境的“双赢”。归纳起来,生态现代化理论主要包括三个要点: 一是在国家科学的环境管治下经济与环境能够实现协调发展;二是强调环境保护在重构国家与市场关系中的作用;三是科学技术革新在解决环境问题中的核心作用。生态现代化理论起源于西方,带有一定的资本主义色彩。但如今不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都仍在进行,有些地区甚至变本加厉,而全球化背景下,环境问题的解决已不是一国之事,而是超越地理边界的人类共同责任。因而,借鉴西方生态现代化理论,对推进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不过在借鉴过程中,我们也要报以批判精神,立足于本国国情,推进生态文明现代化理论本土化构建,以真正发挥其对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借鉴价值。
(三)当前我国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1、环境污染严重。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发展,我国农村的生态环境受到很大破坏。第一,乡镇企业产生的污染。一方面,乡镇企业污水废水排放量大,不能形成良好的循环再利用。另一方面乡镇企业排放废气使大气污染值持续飙升。据调查,乡镇企业排放废气含量中二氧化硫与烟尘排放量在同类指标中占有比较大的比重。这些没有经过严格过滤程序处理的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危害很大。第二,农业生产方式粗放产生的污染。虽然我国很多农村地区已经实现基本的机械化生产,但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仍以粗放型为主。化肥、农药、塑料薄膜的使用量大并且呈上升趋势。这使农田土壤、水和农产品都受到污染。秸秆随意焚烧,利用率很低,严重污染着大气环境。,农村生活产生的废弃物污染。农村基础设施较差,污水随意倾倒、垃圾随意乱放、禽畜随意乱跑、粪土择地乱堆以及柴草择地乱垛等现象随处可见。
2、生态资源退化我国农村的生态资源被破坏严重。耕地面积持续减少,并且抵抗自然灾害能力较弱。据统计,我国人均占有国土面积0.8公顷,是世界人均占有量的29%,处于中下游水平;人均占有耕地0.094公顷,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4。水土流失,土地退化、耕地持续减少,“三调”结果显示,2019年末全国耕地19.18亿亩,“二调”以来的10年间全国耕地地类减少了1.13亿亩。目前,全国共有8700多万亩即可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还有1.66亿亩可以通过工程措施恢复为耕地的农用地,这部分农用地可通过相应措施恢复为耕地,但要付出经济和社会成本。淡水资源短缺。水是生命之源,如果失去了淡水,人类将无法存活。我国的淡水资源具有人均占有量少、分布不均的特点,再加上利用率低下、被污染现象严重。农村人口的饮用水安全很难得到保障。但是耕地面积的持续减少、大量化肥农药的使用等问题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粮食安全。
3、农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参与度低作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大部分农民的文化素质较低、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在农村很少有人意识到农村的生态环境需要保护,很多农民都只关注田地里的农作物。如果农村的生态环境真的遭到破坏,当地村民也很少有人会想到通过正确的途径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我国的很多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正确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此外,我国农民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参与度很低。农民既是农村生态环境的直接面对者,同时也是污染的制造者。农民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很难成功。然而,很多村民都不主动参与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很多村民认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
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审视
1、解决中国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矛盾的重要举措。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满足了衣、食、住等最基本的需要之后就會追求生活质量的提升,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需求更为多样,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然成为人们的迫切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文明的建设,以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来满足亿万农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当前,我国“三农”问题依然突出,尤其在生产生活环境方面更为严峻,面源污染、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长期存在,直接影响到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这就需要我们大力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解决农村环境问题,不断提升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进而满足亿万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
2、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出的战略性决策部署。生态文明建设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引领,又是乡村振兴的有力驱动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重要目标,也是国富民强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我国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历史投入少、欠账多,基础设施建设比较滞后,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问题还比较突出,正确处理农业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二者关系,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及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既是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目标,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
3、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中国梦”的核心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其实施手段是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美丽中国”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我国基本国情的基础上提出来的。“美丽中国”是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要求我们统筹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绿色属性,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关系到中国的发展全局,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三、当前农村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理念滞后。
长期以来,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政策的影响,伴随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村民自治的兴起,为了加快基层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公共治理以效率或经济效益为价值理念。在其指引下,农村经济呈现飞跃式发展,但同时农村的贫富差距逐渐扩大、环境问题日益恶化。农村公平正义问题在此背景下被提上日程,农村治理的价值理念应由效率主导转向兼顾公平效率。生态治理作为农村治理的重要方面,更应彰显公平正义,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带来的成效。因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然而,许多地方仍然坚守“发展主义”理念,而不顾老百姓对于优美生态环境的渴求。地方政府为了眼前经济利益,不注重生态保护,引进高污染企业,对于污染行为“睁只眼闭只眼”。这有悖于公平,也不符合绿色发展理念。因此,农村生态治理首要困境在于转变生态治理的价值理念,培育治理主体的公平和公共意识。
(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困境
1、正式制度产生的困境。针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正式制度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政策等。目前农村生态保护与治理面临着制度供给不足、制度执行受阻、制度约束等困境,号召性规范多,法律责任规范少,可操作性不强。这也是导致农村生态破坏、环境污染行为愈演愈烈的一个重要原因。
2、非正式制度产生的困境。非正式制度是农民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价值规范。当下农村生态治理的非正式制度由于受到传统价值规范的约束,生态治理需要的现代价值观难以有效形成,换言之,农村生态治理的非正式制度面临现代转型的困境。
3、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碰撞带来的困境。在农村生态治理实践中,以乡规民约为存在形式的非正式制度因其本身具有与生态文明建设不相适的一面,从而影响到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的完善及运行。故在促进两类治理制度现代化的同时,加强它们之间的互动融合,以保障农村生态治理的顺利进行。
(三)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困境
1、集体认同困境。农民本是农村环境改善的原动力,但随着农村日渐衰落,以集体认同感为基础的乡村共同体逐渐弱化,基于农业生产而形成的互助合作关系逐渐解体。在此背景下,农民往往关心自己的私人利益,忽略了集体利益,进而表现出对乡村公共事务的不关心、不参与。
2、参与主体素质困境。这不仅体现在公共意识缺乏、生态文明意识不强、参与治理能力不足上,还体现在农村生态保护与治理的制度执行力不足上,从而使得生态治理的参与主体带有较强的主观性、随意性及自利性,缺乏公共性和互助性。
3、多元主体协同困境。生態环境作为一种典型的公共物品,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需要多方主体共商共建共治,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牵制,如治理主体权责不明、协同治理机制缺失等,政府、企业、社会及村民在实践中很难真正实现协同治理,因此影响到治理成效。农村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格局的构建需要完善制度体系,以保障实践活动的制度化、常态化及规范化。
(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行动能力困境
1、依法建设能力困境。农村环保的法律法规是推进农村生态治理的重要保障,呵护绿水青山,走出边治理边污染的怪圈,需要最严密的法治“保驾护航”,然而一些地方政府生态意识、法治意识不强,为了一己私欲,以权力干预法治,阻滞了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
2、整体建设能力困境。农村生态治理长期以来存在碎片化、短期化治理,缺乏整体性治理,制约了生态治理绩效。目前农村生态治理主要有两种路径,从“面”上推广和从单个问题突破,前者忽略了“点”的覆盖,治理欠深入;后者则缺乏整体性考虑,比如,“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有机整体,但现实中常常人为地割裂开来治理,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
3、生态危机应对能力困境。生态危机应对既是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部分,也是生态治理行动能力的重要体现,包括应急预警能力、反应能力、动员能力及执行能力。当前农村生态危机的治理能力亟待提高,应加快完善面向农村生态危机的预警机制,以及农村生态环境容量的动态评估预警机制。
(五)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能力困境
1、农村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的基础设施不足。尽管近年来国家加大了美丽乡村建设、生态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但由于各种原因,许多村庄环保基础设施的供给水平依然较低。据统计,至今全国近80%的村生活污水没有得到处理,近四分之一的村生活垃圾没有得到收集和处理,许多地方“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场景依旧存在。
2、农村基本生态环境公共服务能力弱。农村基本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中最基础的部分,与农民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农村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和评估的技术服务,农民监督、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的平台服务等。目前农村基本环境公共服务主要来自县乡( 镇) 两级政府部门以及乡“七站八所”服务系统中的环境保护与技术服务机构,然而这两大主体受行政体制“条块关系”的牵制、基层资源紧缺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农村基本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十分有限。
四、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探讨
(一)以农村生态资源要素保护为基础,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1、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耕地土壤质量。在耕地数量保护方面,一是要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要以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为目标,严格划定、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二是以土地生产率为准则,对“占补平衡”、土地整理恢复等措施补充的耕地,根据土地生产率进行折算,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三是要尽快成立中共中央耕地保护督察委员会,加大中央对耕地保护的督察力度,以及对违规占用耕地的处罚力度。在耕地质量提升方面,一是采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使用率,减少化肥施用对土壤造成的污染;同时,配以中低产田改造等有效措施,改善与提升耕地土壤质量。二是将植物修复技术、生物修复技术、物理修复技术以及化学修复技术进行集成,根据土壤污染的类型及程度,选择合适的集成技术对土壤进行生态修复。
2、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一是科学认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对农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对农业生产而言,水资源是最基本生态要素之一,必须确保农业生产对优质水资源的需求,为此必须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特别是田间“最后一公里”工程建设。二是注重农业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根据不同区域情况,采用相应的农业节水技术,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三是建立与完善水资源的管理机制与体制。为此,一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守住水资源三条红线;另一方面,也要发挥好市场机制在水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3.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我们要深刻认识森林生态系统的重要性。一是强化森林资源的保护,严守林业生态红线。为此,应尽快科学划定并严格落实林业生态红线,制定最严格的林业生态红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严守林业生态红线的法律、法规,对非法征占林地和毁林开垦,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行为进行严惩并依法追责。二是加强林业生态工程,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不同区域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成本进行科学核算,据此增加造林、护林投入,激发造林、护林主体的积极性,真正提升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4.严格环境保护制度,提高问责层次,加大处罚力度。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提高问责层次,加大处罚力度一要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而且采取“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提高问责的层次,以避免“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拍屁股走人”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快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制定,增加与生态环境破坏相应的处罚力度。对造成重大生态环境污染事故的主体,要依法追求其刑事责任,绝不能以罚代法,否则我国的环境保护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以农业绿色发展为保障,支撑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1、深刻认识农业绿色发展对农村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报告为未来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指明了路线图,同时确定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领域。农业绿色发展正是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的重要方面,也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中华民族自身能否健康延续下去的重大战略问题。因此,需要全面理解绿色发展的深刻含义,加强科学的顶层设计,站在全局的高度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以确保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2.系统梳理农业绿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农业绿色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系统梳理其中的关键问题。應尽快构建以农作物生产为基础的生态农业产业循环体系,重构种植业与养殖业之间的联系。三是发挥不同主体的作用。政府、企业、科技人员、农民(农场主)等都是农业绿色发展的主体,在农业绿色发展中应发挥各自的功能,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推卸责任。
3、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全产业链的绿色化。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全产业链的绿色化由于农业发展涉及众多环节,实现农业绿色发展,需要每个环节的共同努力。为此,一是实现农业生产资料的绿色化。化肥、农药、地膜、种子、饲料等企业应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规范企业的生产行为,实现农业生产资料生产的绿色化。二是实现农业生产技术的绿色化。政府层面应加快农业绿色发展的环境、技术、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企业、农民(农场主)等农业生产主体,应按照所指定的标准体系进行生产;科技人员应对农业生产技术的生态风险进行评估,以降低农业技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风险。
(三)以农村生态治理为抓手,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1、提高农民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农民参与生态保护。一是要研究农村生态治理的主体问题。农村生态治理的主体应该是广大的农村居民,并非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但实际运作中恰恰相反。二是农村生态治理的内容问题。农村生态治理是涉及生活、生态与生产“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应全面统筹生活、生态与生产过程引起的环境问题的治理,同时,应关注广大农村居民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的改变、素质的提高等方面的建设。三是农村生态治理的模式问题。根据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生态环境条件、不同民风民俗,设计不同的建设模式。
2、制定科学规划,引领农村生态治理。引领农村生态治理一是国家在制定农村生态治理规划时,应根据不同区域社会经济水平、自然条件的差异,划分不同的区域,采取不同的措施。二是地方各级政府应在国家规划框架范围内,结合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治理规划,以及实施方案。此外,在农村生态治理规划中,应把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作为一个重要内容,以减少工业对农村生活环境的污染。
3、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生态治理设施。完善农村生态治理设施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强化农村生态治理设施。围绕着农村生态治理资金投入,制定适宜的财政投入政策,同时,应充分考虑到不同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性,不应过分强调配套资金。二是设立管护资金,有效管护农村生态治理设施。管护资金是发挥农村生态治理设施效用的保障,为此,应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及管护机制,并配备专门的管护人员。三是建立专项资金,保障农村生态治理有序推进。在国家层面设立农村生态治理专项资金,明确政府的投资主体。同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生态治理。设立专项资金的同时,政府应积极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捐款或以其他方式积极参与到农村生态治理之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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