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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研究

2022-03-28刘勇强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22年3期
关键词:变量融资金融

刘勇强

(河南工学院,河南 新乡 453000)

一、引言

技术创新是当下各国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与新增长点。中小企业作为中国经济体系的关键元素,其技术创新能力直接关乎到社会与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1]。但囿于中国传统金融体系结构性失衡、企业自身约束性特点等因素,大部分中小企业研发新技术时容易陷入融资困境[2]。从理论来讲,数字金融能显著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是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快技术创新的有效工具[3]。但在实践中,数字金融是否能推动中小企业突破融资瓶颈从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尚未有明确结论。尽管已有学者对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新之间关系进行了研究[4-6],但仍缺乏关于数字金融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关系的研究。同时,中小企业的产权性质、行业属性、外部制度环境都可能对技术创新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基于此,文章以中小企业为研究对象,重点论证数字金融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从中小企业异质性视角出发,深入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理论分析及假设提出

1.基础性理论假说

由于容错能力低、市场反应速度慢、流动资金规模不足等先天劣势,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易面临融资约束困境。数字金融属于一个全新的金融服务模式,可为中小企业创造提供更优质的融资环境及金融服务。具体而言,数字金融重点从以下三方面为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从融资难度来看,技术创新活动通常要求企业具备充足、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受自身条件制约,往往存在经营稳定性差、资质担保信用低等问题,导致中小企业难以为技术创新项目获取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而数字金融利用数字化技术,能够打破空间距离、基础设施等物质条件束缚。这不仅能扩大金融服务辐射范围,还能为中小企业提供高品质、低成本的融资途径,降低融资难度。此外,基于数字金融多元化的服务模式,中小企业可拓宽资金获取渠道,增加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投入[7]。

从融资成本来看,传统金融服务框架下,为避免呆账、坏账等风险以及保护债权人利益,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贷款时,通常需要经过繁杂、较长的审核流程,不可避免地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周期及融资成本[8,9]。数字金融具有地理穿透性,可通过数字技术突破空间限制办理业务,提升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效率,进而缓释其成本约束。例如,信贷企业可基于网贷平台为用户办理信贷业务,申请者可在移动客户端进行在线信用贷款,所需服务成本为传统信息业服务成本的十分之一。数字金融服务框架下,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及信贷申请者的时间成本均得到有效降低。

从融资效率来看,随着大数据、智联网等先进数字化技术纵深发展,传统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均被置于数字金融服务框架下[10]。在数字金融帮助下,贷方机构能够为中小企业详细计算、预估创新投资项目的市场价值;更加便捷地监督并追踪资金使用及项目运行情况;简化中小企业资质审核流程,提高传统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中小企业能够借助数字金融搭建多维信用评估系统,提高与银行之间的信息透明度,以免因信息不对称遭遇规模化歧视。在此基础上,中小企业申请技术创新融资贷款后,得到相应资金支持的概率大幅上升。这有助于其技术创新活动顺利开展,技术水平加速提升。基于此,文章提出假设:

H1:数字金融可以显著促进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

2.拓展性研究假说

数字金融通过化解融资约束问题扶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而中小企业有多种类型,每种企业所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并不相同,因而数字金融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应也具有异质性。文章主要从企业产权性质、行业属性、地区制度环境等三个角度对中小企业进行分析。

从中小企业产权性质来看,国有企业因其特殊产权性质,能够获得政府更多资金资源支持,同时与传统金融机构存在“天生”的融资信任感。而非国有企业基本没有机会直接接触传统金融机构,容易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遭受所有制歧视,不得不面临更加严峻的金融约束。因此相比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中小企业面临更严重的融资障碍。在数字金融服务模式下,金融机构收集客户数据的渠道不再依赖于双方直接接触,而是可以借助大数据,间接、及时、高效地了解客户相关信息。通过为非国有中小企业搭建信用评价体系,数字金融能够最大程度提升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透明度。与此同时,受所有制机制约束,国有中小企业可能无法快速对数字金融作出反应,导致数字金融对技术创新的积极作用难以得到充分发挥。相比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拥有更多自主权利将自身融资需求信息投射到数字金融借贷市场中[11]。数字金融的强包容性、高灵活性等优点也与非国有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更为契合。基于此,文章提出以下假设:

H2: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与企业产权性质相关,且对非国有企业的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从中小企业所处行业来看。高新行业的首要营收来源即是技术创新项目。相较于一般性企业经营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对于资金的需求量更大,利润回报周期更长,且有更多的隐性未知风险。中小企业以内部融资形式难以获取足够的资金开展技术创新项目,需要依靠外部融资来支持创新项目持续稳定运作[12]。然而,由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投入多、风险大、回收时间长等特点,基本不符合传统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准则,处于高新行业的中小企业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处顺利贷款。随着数字金融的发展,传统金融机构的单一审批指标弊端有所破除,一定程度上化解了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题。具言之,数字金融下,信贷资金流向实现全时段、多维度可监测;技术创新项目价值可科学预估与模拟,有助于项目价值高但欠缺信贷资质的中小企业快速融资,从而提高贷款资源配置水平。基于此,文章提出假设:

H3: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与企业所处行业相关,且对处于高新行业的企业促进作用更为明显。

从中小企业所处地区制度环境来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背后存在诸多影响因素,诸如信用环境、宏观经济环境、法律环境等均会对信贷融资技术的运用及创新成果保护产生不同影响[13]。所以,在制度环境较差的地区,因市场化程度不高及不重视产权保护,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和融资契约完成进度均会受到一定制约,致使市场信贷交易成本进一步增加,降低中小企业信贷成功率。与此同时,由于技术创新项目具备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点,当本地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不健全时,中小企业的创新成果与技术极易被盗窃。这种复制行为将极大打击企业的创新主动性和积极性。而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内,数字金融能得到顺利发展;完善的法律制度及监管体系也能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保驾护航。也就是说,良好的制度环境能够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生积极促进作用。因此,异质制度环境下,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存在差异。基于以上分析,提出假设:

H4: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效果与企业所处制度环境相关,且对所处制度环境更完善,企业具有更明显的促进作用。

三、研究设计

1.样本选取及数据来源

文章以中国中小板、创业板公司为研究样本,将2011—2018年作为研究时间。制度环境质量数据、市场化指数均来自《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其中缺失数据用前一年数据填充;其他变量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和样本企业公开的财报。对样本数据进行初步处理,具体步骤为:剔除2011—2018年间成立的企业、金融类企业、所有者权益为负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大于1或小于0的企业、同一家企业的重复数据、关键指标中数值缺失的企业,并去除*ST、ST、PT、CF企业、资本支出绝对值高于1的企业。通过以上处理步骤,可得到3257个样本值。为避免异方差问题,通过Winsor对数据进行1%以下和99%以上的处理,并使用Excel2019软件将数据分组整合。

2.变量定义及测度

(1)被解释变量

企业技术创新水平(RD)。RD从技术创新投入、产出两方面选取指标进行衡量。技术创新投入指中小企业在升级技术过程中投入的资源,包括研发人数、金额支出等项目。技术创新产出具体指中小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生产的新产品价值、专利申请或已经获得的授权数量。实际上,技术创新产出是企业实际研发产品能否在市场中顺利推广的能力体现,不仅被团队支持、研发资源等企业内部因素所影响,还会受到不可控的外部因素影响。数字金融通常以提升融资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有利于企业获得更多技术研发资源,进而实现技术升级。综合数据统计口径一致性及可得性,文章参考聂秀华(2020)[14]的度量方法,采用研发投入强度评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用研发支出总额占企业营收比重表示。

(2)解释变量

数字金融指数(Fintech Index)。参照郭峰等(2020)[15]研究方法,文章用北大数字金融研究中心公布的(2011—2018年)期数字普惠金融指数进行综合测度。其中,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测算指标包括数字金融使用深度、覆盖广度、数字化程度三个维度的33项指标(限于篇幅不在此列示)。

(3)调节变量

文章的调节变量共有三项,分别是产权性质(Ckind)、所属行业(Industry)以及制度环境质量(Institutional)。产权性质有两种含义,一是狭义层面指企业资本构成、维持与退出等安排形式;二是广义层面指企业股东股权投资所组成的一套资本体系。若企业是国有企业,则产权性质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0。所属行业是企业在市场经济分类中从属的行业类别。若所属行业是高新行业,则变量取值为1,否则取0。制度环境质量属于外部环境变量,采用市场化指数表征。市场化指数不仅可以体现中国不同地区的市场化水平,还能够体现学术界对某一地区制度环境质量的评价。

(4)控制变量

为探究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作用,主要选取中小企业层面的特征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如资产负债率(Lev)、企业规模(Size)、成立时间(Age)、固定资产比率(Fix)、企业绩效(Roa)、企业成长性(Growth)、管理费用率(Mfee)。主要变量设置、符号、来源与衡量方法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变量设置总览

3.实证模型

为检验假设H1的内容,文章通过STATA14.0对数据展开线性回归分析。结合变量的个数与参数特征建立模型M1:

其中,α1~α10是变量系数,εit是常数项,表征不同企业因时间变化而面临的干扰,n表示不同的中小企业,t表示时间。不同中小企业在随着时间变化过程中εnt与εn,t+1、εn,t-1之间具有显著相关性。为消除误差干扰,针对企业开展聚类处理。建立模型M2至M4分别检验假设H2至H4:

四、模型的回归分析与验证

1.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2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RD的最大值、最小值、均值分别为76.350、4.299、0,表明中国企业技术创新投入水平差距较大。Institutional的最大值、最小值、均值分别为10、8.723、0.710,反映出中国制度环境质量相差较大。

表2 总样本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2.变量的相关性检验

因主要变量方差不是0,故用皮尔森系数、斯皮尔曼系数两种方法展开主要变量的相关性检验(表3)。表格内左下部分是皮尔森系数矩阵计算结果,右上部分是斯皮尔曼系数矩阵计算结果。表3结果显示,所有相关性系数均在[-0.4,0.4]上,说明变量间无明显多重共线性问题,且文章构建模型科学合理,可进一步进行回归分析。其中RD与Fintech Index的系数大于0,且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金融可以显著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初步证明H1成立。

表3 主要变量的相关性检验结果

3.假设检验

(1)数字金融与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表4报告了Fintech Index对RD的回归结果。控制其他影响因素后,Fintech Index的回归系数大于零,并在1%水平上有强显著性,说明数字金融能够显著提升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从而证明H1成立。究其原因:数字金融不断创新升级,可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尽管数字金融模式在创新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但总体而言,数字金融借助现代化信息技术,有效推动了传统金融服务升级。在此基础上,数字金融可针对中小企业特点提供更加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并通过数字技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申请成本、丰富技术创新融资途径,推动中小企业积极推进技术创新进度。相较于传统金融,数字金融能从融资渠道、服务门槛、防范风险、融资效率、征信体系等方面,全面辅助中小企业获取更多技术研发资金,切实增强企业创新水平。

表4 回归结果

在诸多控制变量中,管理费用率系数大于0,且通过1%显著性检验,说明管理费用率越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越高,这一结果与预期相符。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以人力资本为主要资源,若要保持市场竞争优势,需培养并组建一支核心技术队伍。恰当的薪酬激励可以吸引高端人才,但留住人才会增加企业管理费用支出。高管理费用率说明中小企业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人才,在技术创新方面投入较高。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比率的回归系数均小于零,并通过1%显著性检验。一方面,高资产负债率说明中小企业已面临破产风险。另一方面,高固定资产比率表明中小企业基本没有流动资金。由此,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固定资产比率都较高,那么中小企业基本没有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能支撑技术创新活动。此时若外部融资成本高,中小企业会缺少资金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减缓技术创新升级速度。此外,企业规模、成立时间、企业绩效、企业成长性的回归系数均不显著,说明上述变量并未对技术创新产生较大影响。究其原因可能是部分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长、实力薄弱、经营稳定性不足,以致企业技术创新发展速度缓慢且处于相对劣势地位,即使加大研发投入也难以获得良好成效。

(2)企业产权性质差异

依据企业产权性质分组后回归,结果如表5中(1)组数据。从检验结果可知,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的主要变量有着显著差异,说明异质性回归结果具备有效性。国有企业样本组回归显示,数字金融系数为0.296,数字金融指数与产权性质的交乘项系数是0.557,且均在5%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金融有利于国有企业技术创新。非国有企业组回归结果中数字金融指数的系数是0.357,数字金融指数与产权性质的交乘项系数是0.644,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金融有助于非国有企业技术创新,且这种促进作用要大于国有企业。这一回归结果与Wei等(2017)[16]研究成果一致,并证明假设H2成立。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相较于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长期面临传统金融机构信贷歧视,存在严重的融资难问题,无法为技术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支持。然而,数字金融可帮助非国有企业拜托融资约束。详细而言,一方面数字金融可以打破非国有企业结构信贷匹配限制。另一方面数字金融可借助数字技术构建信用评价体系,打破信息失衡现象,进而为非国有企业获取更多技术创新项目资金创造机会。

表5 异质性检验结果

(3)企业所处行业差异

表5的(2)组数据是依据企业所处行业(企业是否处于高新行业)进行分组回归的结果。从异质性检验结果表5(2)组数据可以看出,高新行业与非高新行业的主要变量系数具有明显差别,说明异质性检验结果具备有效性。从横向对比中可发现,尽管数字金融系数均在1%水平上显著,但是高新行业的样本数据回归系数、数字金融指数与产权性质的交乘项系数分别是0.005、0.285、0.725,非高新行业分别是0.002、0.248、0.680,说明异质性检验结果证明假设H3成立,究其原因可能是中小企业无论处于何种行业均会受限于自身经营风险高、抵押物价值低等特征约束,以致获取融资难度增大。此外,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号召下,企业创新能力成为衡量企业市场竞争力与生存能力的重要指标。各行业的中小企业均着重提升创新水平,并产生新的诉求。其中,高新行业的中小企业由于具备较高的成长潜力,有强烈的扩大生产和追加投资诉求。但是,高新企业项目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风险与贷款管理成本,缺乏稳定性以致融资难度高。数字金融可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通过高覆盖率容纳更多投融资用户,加快匹配投融资双方的需求,使更多中小企业获得技术创新信贷,缓解中小型企业的融资困境。其中,高新行业中小企业因创新活动的市场价值高于非高新行业中小企业,因此可以有更高的概率通过审核,甚至获得更高的信贷额度,从而比非高新中小企业更快提升技术创新水平。

(4)企业所处制度环境差异

表5的(3)组数据是依据企业所处制度环境差异进行分组检验。从异质性检验结果中可以看出,高质量制度环境与低质量制度环境的数字金融系数、数字金融指数与制度环境质量的交乘项系数均大于零,其中高质量制度环境组的各项系数分别是0.009、0.303、0.635,低质量制度环境组的各项系数分别是0.004、0.293、0.590,且均在1%水平上显著。但低质量制度环境组的数字金融系数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在其他条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高质量制度环境中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异质性检验结果证明假设H4成立,究其原因,其一,高质量制度环境表明市场中有更发达的金融机构可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供金融服务,并予以更充分的投资保障;其二,制度环境质量属于企业开展技术创新重点考量的因素之一。高质量制度环境可有效控制外部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较低的经营、租金成本使企业能将更多资金投入至技术创新项目中;其三,高质量制度环境能够助推数字金融快速发展,借助“大智移云物”技术缓解传统借贷项目的不对称问题,通过监督与规章制度规范数字金融发展方向,进一步帮助中小型企业突破融资困境,增加举办技术创新活动的投入资金。

4.稳健性检验

利用2SLS方法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并参照谢绚丽等(2018)[17]研究方法,以区域互联网普及率指数为数字金融指数的工具变量。一方面,互联网普及率和数字金融有紧密关联,且普及率升高有益于数字金融发展。另一方面,从行业异质性特点来看,互联网普及率和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没有直接联系。由此,在理论层面,互联网普及率可以是数字金融的合理工具变量。从表6稳健性检验结果中可以看出,F统计量为20.624,大于标准值10,表明模型设置内不存在弱工具变量,且检验结果具有真实性与有效性。另外,基于内生性问题考虑,数字金融指标的回归系数为0.745,依然大于零,表明数字金融能够对于区域内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挥促进作用。这一检验结果与上述回归系数的显著性与符号方向一致,再次证明假设H1成立且具有稳健性。同理,假设H2、假设H3、假设H4经过进一步检验,具有稳健性(验证过程略)。

表6 稳健性检验结果

五、结论与建议

在中国经济转型背景下,激励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不仅能够提高企业收益水平,更能促进整个市场提升技术水平,进而全面增强生产力。尽管数字金融在中国属于新生事物,发展年限尚未超过20年,但其对实体企业的金融支撑能力已经开始显现。文章通过探讨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以企业的异质性特征为切入点,结合2011—2018年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结果显示,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有显著促进作用,但在企业产权性质、所处行业、所处制度环境方面存在异质性。与国有企业相比,数字金融更能提升非国有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水平。相较于非高新行业,数字金融对高新行业的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作用更显著。与处于低质量制度环境的中小企业相比,数字金融对高质量制度环境内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可见,数字金融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影响会受到企业异质性制约。数字金融在发展进程中应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特性,并以此适当调整方向。基于上述结论,文章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高质量发展数字金融,消除企业融资难题。数字金融在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应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高、评估流程复杂等难题。数字金融机构应深入调查研究部分中小企业(如非国有、高新行业、外部制度环境较好的中小企业等)的特点及融资困境,并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寻求融资难题的突破方案。此外,数字金融行业需要广泛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技术创新项目价值、风险评判的科学性,进而为有需求且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资金支持。数字金融机构应联合创建云数据库并健全共享机制,在切实保障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融资数据安全的基础上,邀请各方参与者积极更新信息,提高投融资工作的匹配度与效率。

第二,实施差异化金融支持,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对政府而言,应鼓励并引导数字金融良性健康发展、持续丰富金融产品。在数字金融的不同发展阶段,政府可采取相应措施推动金融资源有效配置,鼓励数字金融资金向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倾斜,进而加快技术创新水平提升高速度。对金融机构而言,不仅要提升数字金融业务量,还要多元化设置融资产品。金融机构应结合数字技术升级融资服务质量,积极开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技术创新融资业务办理的便利性。商业银行与互联网企业应积极探索和应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以及商业模式,持续提高数字金融服务的覆盖广度及行业深度,进一步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拓宽融资渠道。

第三,改善制度环境,充分发挥数字金融的积极作用。良好的制度环境不仅可以加速数字金融发展,更能使数字金融充分发挥自身积极作用。政府应积极优化已有制度结构,推行以技术创新为主的经济发展方式。一是更新知识产权保护准则,结合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手段及时收录企业技术创新信息,保障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及创新产品安全。二是完善与数字金融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数字金融市场主体、客体、管理者、使用者行为进行规范,帮助中小企业打破技术创新融资约束。三是强化数字金融监管机制,加强对数字技术的利用,及时预警并防范系统性风险,确保中小企业可获取充足技术创新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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