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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职责精细管理推动“三定”规定落地生根

2022-03-28成都市委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22年1期
关键词:内设权责细化

●成都市委编办

成都市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通过聚焦主责主业细化“三定”规定、科学界定重点领域职责分工、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效用,优化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部门内部和部门间协同优化高效,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成都市委编办把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同职能转变、理顺职能关系有机结合,把推进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履职尽责同深化职责精细管理有机统一,坚持“点线面”结合,优化完善机构职能体系,促进部门内部和部门间优化协同高效,实现“化学反应”。

一、聚焦主责主业细化“三定”规定

“三定”规定是部门履职的重要依据。成都市委编办督促指导部门突出重点关键细化“三定”规定,进一步理顺内外部职责关系,推进机构职能全面融合。

一是强化党政职能统筹。着眼提升党的领导力和政府执行力,理顺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与职能部门三者的职责关系和运行机制。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委领导下主要负责相关领域的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加强市委对该领域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职能相近的政府部门,强化与设在部门内设机构工作协同,充分发挥工作统筹、沟通联络和推进落实作用。所在部门的内设机构根据需要承担办事机构相关工作,接受办事机构的统筹协调。根据工作需要,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所在部门可联合行文,也可根据职能定位单独使用名称和印章对外独立开展工作。

二是聚焦主业细化职责。归纳职责板块,依据“三定”规定对部门主要职责进行分解、梳理、概括,总结提炼职责板块,对应职责板块统筹设置内设机构,既注重机构职责的“物理整合”,更强化内部业务的“化学融合”,使每个内设机构准确定位,业务属性和工作关联清晰明确。突出产业融合,围绕产业生态圈创新生态链建设,加强部门产业发展和投资促进内设机构设置,促进行业监管与产业发展融合。强化公共服务,在相关部门设置高质量发展、企业服务、产业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体系建设等特色处室,促进政府职能向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转变。

三是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一方面,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结合制定“三定”规定,梳理明确涉及21个部门的职责交叉或共同承担事项55项,防止出现“缺位越位”“职责打架”现象。比如,针对职责交叉重叠问题,厘清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涉水市政工程建设等事项职责任务划分,明确新兴业态的行业管理职责,从源头上解决部门履职缺位越位错位的问题。另一方面,优化市县职责配置。为减少职责同构,缩短管理层级,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实行垂直管理体制,在中心城区设置市自然资源局的派出机构,加强市级部门统一规划管理、统筹调配资源、统一实施监管能力,健全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协作配合机制。

二、科学界定重点领域职责分工

把制定重点领域职责任务清单作为“三定”规定的重要补充,聚焦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明确职责任务分界点、衔接点,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

一是厘清重点领域职责分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根据形势任务发展变化,编制成都市安全生产监管、自然灾害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六个领域职责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综合管理部门与行业管理、监督执法、支持保障部门之间的职责任务分工;区(市)县委编办同步指导协调督促职能部门,对相关领域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推动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治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二是细化部门内部职责流程。指导行业部门根据“三定”规定和职责任务清单,将承担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分解为具体任务,逐项落实到部门内设机构,细化实化内设机构职责事项和工作流程。涉及多个内设机构共同承担事项,优化整合内部运行流程,明确牵头和配合内设机构,形成部门内部履职合力。通过细化梳理,市级部门共将118条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逐一分解到182个内设机构,细化为322项具体任务,形成履职整体合力。

三是推进职责上下有机衔接。加强应急系统职责体系建设,指导应急、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公园城市等部门,纵向梳理细化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在市和区(市)县层级的具体任务,明确本行业系统内事权划分34项;区(市)县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明确区、街道两级应对自然灾害事权划分,实现应急管理职责上下衔接。

三、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制度效用

结合职责精细管理积极推进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持续完善运行机制,坚持动态管理,推动综合运用。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主要处理好定责与分责的关系。定责就是对照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和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对部门职责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对没有合法依据的,不列入部门职责范围。分责就是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职责,特别是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监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职责,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牵头部门,建立健全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机制,分清主办、协办关系,做到责任明晰、权责一致,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

二是坚持动态管理。根据行政职权的新增、取消、下放等情形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完善,明确调整权限、时限和程序,确保权责清单的权威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加强部门行政职权协商,协调认定国土规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等方面62项行政职权,确保权力事项“无真空”。

三是推动综合运用。指导部门根据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等规范编制权责清单,明晰外部权责边界,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同时,把制定权责清单作为督促部门落实“三定”规定的重要抓手,指导部门将权责事项分解到内设机构或所属行政执法机构、派出机构,进一步优化内部工作流程,真正把权责清单作为设置机构、配备编制和划分部门间职责的重要依据,推动部门科学履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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