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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态文明思想构建生态国有林场的对策与建议

2022-03-27杨寿华

新农民 2022年5期
关键词:对策与建议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

杨寿华

摘要:国有林场作为生态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发展基础。在生态文明战略实施的时代背景下,发挥国有林场生态建设的主阵地、排头兵、生力军作用,对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对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多元化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对策与建议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国有林场是我国最稳定的森林资源培育阵地,是国家重要的森林资源战略储备之所在。中央已经明确指出,国有林场在今后的主要功能是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因此,开展生态国有林场建设,对于生态保护,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生命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是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的需求之一。

1 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重要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系民族未来的大计……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而且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国有林场4855个,改革后国有林场数量整合为4297个,分布在31个省(区、市)的1600多个县高市,他们广泛分布于祖国的大江南北、江河湖海的源头,是国家生态建设的发动机、印钞机,其不可再生的稀缺森林资源所组成的绿水青山,所形成的森林生态系统就是祖国的金山银山,是社会一切发展基础的靠山。

1.1 是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的卫士

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国有林场为国家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极大地提升森林资源储备量,促进自然资源的可循环利用,在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沙尘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方面,在保护江河湖海生态环境系统、构建国土生态安全体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根据全国第七次森林资源清查数据显示,我国林地面积3.04亿hm2,森林面积1.95亿hm2,而国有林场就管护着全国近1/5的林地和近1/2的国有林地森林资源,是我国生态环境建设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并且我国已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建立自然保护区1300多个,约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森林面积的40%,在生态建设领域中站有重要地位,是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卫士。

1.2 是国家基础发展动力的源泉

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生态环境已成为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人类一切发展基础的基础、发展动力的源泉。国有林场作为我国森林资源培育中最稳定的主阵地,是国家生态战略资源的储备库之一,是我国增加森林碳汇的潜力之所在。在未来能源战略中,为实现碳中和、碳达峰目标,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作用,以应对诸如温室效应等恶劣气候环境变化具有举足轻重的特殊作用与重要意义。

1.3 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港湾

将“两山论”从物质需求推进到精神需要,“让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随着社会发展的突飞猛进,曾经人们只满足于对物质的需求现状已发生转变,人们不再满足于单一的物质需求,已上升为对美好生活、向往大自然的精神追求,让绿水青山已成为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迫切需求。国有林场是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建设者和贡献者,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国有林场充分利用国有林场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和森林景光资源,先后相继已建成森林公园2000多处,已成为人们乐山乐水、休闲游乐的然氧吧、黄金圣地,放飞大自然的重要养生场所,是人民获得感、幸福感的绿色港湾、打卡地、集散地,对改善地区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活环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1.4 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需品

在新时代的发展背景下,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設之间的联系将更加密切。保护的终极目标就是为了更好的利用森林资源,在保护、修复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造福于人类。在生态国有林场建设中,国有林场肩负着保护与发展双重重任,既要在保护中求发展,又要在发展中搞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大展身手的同时,也要在社会资本市场的融入下,拓宽生态产业的开展和投资渠道,加速国有林场生态产业链的快速形成,利用丰富多样的森林资源、林下资源开发出更多具有生态特色的绿色林产品、林副产以品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需求,从而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建设协同人类社会共同发展的目标。

2 建设生态国有林场所存在问题

2.1 国有林场法制建设落后

在现行的部门行业之间的管理办法与管理条例已造成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理顺难、森林资源管理权限不清等有法无法管的境地。目前,林业部门内部有关行业与国有林场在法制建设方面各自为阵,以自我为中心的结果导致所形成的法制基础相互冲突与制约,这些都成为了阻碍国有林场健康发展的因素。国有林场与国家自然保护地建设缺乏法律的有效支持,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划分类型与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面积交叉重叠、多头管理,建设与发展缺乏有效可行的法律保护。体现在自然保护地类型分类与国有林场管理都存在短见与偏见,形成立法缺乏顶层设计,且立法层级较低,往往表现在彼此都以自身利益为出以点和落脚点、各自为阵,没有为有法可依可用提供良好的法制生境。

2.2 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不顺

改革前,我国在国有林场基础上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区1300多个,约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森林面积的40%,已在国有林场内利用丰富的森林风景资源相继建成各级森林公园2000多处。由于以上这些历史承因,造成管理上“多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与模式屡见不鲜,致使他们之间在森林资源上或交叉、或重叠,出现一地多管、一部多管等齐抓共管的混乱关系。就算国有林场改革也出于部门内相关性强的行业间已有的法律法规缺陷等多方面原因,导致改革并未从根本上理顺国有林场和与他关联性极强的自然保护区,以及与森林公园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致使国有林场管理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不顺,“责、权、利”不清。

2.3 国有林场生态活力不足

全国近1/5的林地和近1/2的国有林地由国有林场管理,是我国森林生态环境体系建设的资源核心。在已完成的国有林场改革只是给国有林场一个新生的架构而已,只解决了国有林场最基本的生存问题,至于发展方面所给予的政策,仍旧没有改变国有林场支持政策被边缘化,背靠金山银却束手无策的结局。新生的国有林场本就十分虚弱,诸如国有林场职工队伍年龄断层、老年化,建设管理等基础设施条件仍旧十分薄弱,没有强大的政策支持为新生的国有林场注入新生的活力,致使自我造血能力弱,就算国有林场有再多的精华资源也难立寸功。

2.4 以人为本方面的问题

按照“因林而养人”的改革原则,国有林场改革后仍旧约有40%的职工没有事业编制,全国超过20万的国有林场职工属于需要安置的富余人员。当下,改革后属于事业性质的部分国有林场在一段时期以内普遍存在事业与企业职工并存的现象,其中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职工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过渡达到退休年龄方能彻底解决、消除,才能够真正实现国有林场管理事业化,森林资源管护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

3 生态国有林场建设的对策与建议

3.1 要加强国有林场法制建设

完善生态制度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两山论”的重要保障,“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不可或缺的国有林场,其建设与发展只有依靠法制建设,要想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就必须从有法可依开始。从国家层面通过“废、改、立”修订与国有林场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或修编现有法律、法规,一改以往行业间从根源上就以自我为中心、自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形成各自为阵的立法立制局面,要以部门来综合部门中相关性较强的行业发展需要,本着不偏不倚,齐头并进,相辅相成的原则,从部门管理办法、条例进行清理优化部门相关法制体系的建设,为国有林场深化改革与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提供行之有效的法律依据,为国有林场或保护区等有关管理机构行使森林资源管理的“责、权、利”保驾护航,实现依法治林,为生态文明建设扫清路障。

3.2 要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机制

国有林场改革并未达到理想要求,必须通过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加以解决:一是要按照“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合理设置内部管理机构。从管理上改变改革前后“多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与模式,改变它们之间在森林资源上或交叉、或重叠,一地多管或一个部门多头管理的关系,造成管理资源对人力、财力和物力的资源浪费。二是要从资源上厘清国有林场内已建立的自然保护区或森林公园对森林资源的齐抓共管关系,有利于明确森林资源管理、管护主体责任,事关林长制改革、自然保护地改革、森林资源确权发证、森林资源考核等,对今后方方面面的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

3.3 要构建国有林场生态建设体系

3.3.1 要以保护优先保生态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生态国有林场建设要把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生态国有林场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作为发展目标和方向,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对生态国有林场建设的多元化需求。通过“护绿”工程,按照“因林而养人”的原则严管林:一是要以先进的人事理念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队伍的建设;二是引入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加强森林火灾的监管和防范;三是应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加强对森林资源病虫害的监测与生物防治;四是加强法制建设,加大对毁林开荒、征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处罚力度,实现依法治林。

3.3.2 要以培育为辅育生态

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用生态文明思想去实践行“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的保护理念,只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就一定能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国有林场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通过“增绿”工程扩大国有林地面积,促进森林抚育,提高林分质量,储备更多的森林资源以改善生态环境。

3.3.3 要以和谐共享用生态

生态经济已成为先进生产力的显著标志。“发展经济不能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竭泽而渔,生态环境保护也不是舍弃经济发展而缘木求鱼,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国有林场是国家建立的专门从事植树造林、森林培育、保护和利用的林业事业单位,是生态修复和建设的主力军,是全民所需生态公共产品最主要的提供者和生产者。在通过保育并举实现生物多样性更加突出,森林生态系统更加完备的基础上,去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促进森林资源的綜合经营和科学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丰富多样的森林产品和生态服务,以满足人们对生态食品、健康绿色的林产品、健康环保的林副产品的日益增长为需要;以人民乐山乐水,对宜居环境、休闲环境的美好向往为需求,去实现生态文明的终极目标。

3.4 要保障职工根本权益

国有林场改革基本实现事业化改革,但事业性质的部分国有林场在一段时期以内将普遍存在事业和企业职工并存的格局,由于国有林场所承载的历史成因和所遗留问题较多,改革后全国国有林场中约有40%的职工,超过20万人的国有林场职工属于富余人员。为了保障国有林场职工合法权益,必须深化国有林场人事劳动制度改革,国有林场事业编制除必需的行政管理、技术、执法等人员定岗定编外,其余人员均应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进行管理。一是事业国有林场单位中“事企两种职工、两种保障”的并存现象将在一段时间内存在,这种特殊现象需要一个为期十年左右的时间来过渡、来消除此类人员,最终真正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社会化;二是为保障职工权益,先期可以考虑利用定编不定岗方式实现富余人员逐步消化,最终过渡到定编定岗,实现“精编简政”。

4 结语

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的今天,物质条件已不再是人们的单一追求,人们已开始追求更好的生活环境。在生态文明战略中,构建生态国有林场建设不仅能保护生态环境产生生态效益,而且能有效将生态效益转变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生态国有林场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过程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建设理念和要求,促进生态国有林场建设和社会发展共同进步,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金山银山就是绿水青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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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建龙.为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筑牢生态基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生态安全的重要论述[J].绿色中国,2016(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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