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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嵌入性养老组织的运行逻辑分析
——农村嵌入式养老的地方经验

2022-03-25沈凯俊王雪辉彭希哲

关键词:乡贤嵌入式街道

沈凯俊 王雪辉 彭希哲 卢 敏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嵌入式养老实现了机构养老的专业化与居家社区养老的在地化的统一,但在实践中主要停留在城市层面(李鸿渊,2021),被认为可能不适宜在乡村推广(朱浩,2020)。这种观点源于乡村养老资源和农民居住地分散,嵌入式养老所需的市场受限于乡村禀赋,非公共组织仅在商业制度逻辑下难以可持续发展(李鸿渊,2021)。因此,论证嵌入式养老能够在乡村立足的前提是,找到具备多重制度逻辑、适宜在乡村发展的组织载体。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凭借公益性质得以立足乡村(唐文玉,马西恒,2011),是潜在适宜承担乡村嵌入式养老的组织载体。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虽然在实体上不像嵌入性组织那样兼具政府和非公共组织性质(胡改蓉,2017;孟庆国等,2021),但在功能上兼具政府兜底特征和非公共组织商业特征,是“编制外的一种事业单位”,故而被称为准嵌入性组织(敬乂嘉,2007;黄晓星,杨杰,2015)。

城市发展嵌入式养老的组织载体主要是营利性的非公共组织,这也是立足于城市寸土寸金、老年人口高度集聚的特点。根据机构是否嵌入社区(李玉玲,2016)以及享受对象是否限于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老年群体(张乐川,2020;杨茹侠,谢红,2020),城市层面的嵌入式养老分为延伸社区、衍生社区、部分嵌入和整体嵌入四类形式。延伸社区是指社区周边养老机构为社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配餐、康复、义诊等上门服务(毛满长,李胜平,2010;李玉玲,2016)。衍生社区是指以地产为主的企业依托养老机构打造老年社区,为社区各类老人提供家庭式居住服务,例如石家庄高端养老社区和美国持续照料退休社区(胡宏伟等,2015;林静等,2017)。部分嵌入是指社区中的小型机构为特殊老年群体提供短期照料和大病出院喘息服务,例如上海市长者照护中心(朱勤皓,2017)。综合嵌入是指社区中的枢纽机构为全体老人提供一站式服务,例如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王晶,李鹏飞,2019)。结合上述四种形式,城市层面的嵌入式养老被界定为一种以周边养老机构或社区内闲置物业资源为载体,通过非公共组织市场化运营形式,主要为社区特殊老年群体就近养老提供场地服务和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胡宏伟等,2015;王晶,李鹏飞,2019;戴洁,肖益丹,2020)。

乡村借鉴城市经验探索嵌入式养老,将填补街道养老机构和老年互助睦邻点、居家养老之间的空白,在互助养老基础上增强服务的专业性和多元性(李鸿渊,2021)。但是大多数乡村不具备照搬城市经验的条件。一方面,乡村人口集中度低使得城市中的部分嵌入和整体嵌入形式的覆盖人群较少,同时使得养老机构延伸社区和衍生社区形式的上门服务成本过高,乡村老人面临着老乏所依的乡土困境(孙薇薇,景军,2020)。另一方面,“孝而不顺”的青壮年劳动力普遍选择进城谋生,少子家庭的照料支持不足(阎云翔,杨雯琦,2017;胡湛,彭希哲,2018),而高龄的生理成本又使得这些家庭长期处于空巢状态(Zeng et al.,2017;葛延风等,2020),传统上倚靠家庭养老的乡村老人面临着老乏所养的家庭困境(孙薇薇,景军,2020)。为了应对这两种困境,政策提供了两种思路:第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为乡村嵌入式养老借鉴城市经验提供了政策支持(田鹏,2021)。第二,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提出要通过邻里互助、亲友互助、志愿服务等形式大力发展互助养老,为替代乡村嵌入式养老提供了政策依据(王雪辉,胡湛,2021)。本文提供的第三种思路是依托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盘活乡村闲置宅基地,借助政府购买服务和微慈善的支持,在互助养老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专业性更强的嵌入式养老。

乡村探索嵌入式养老绝非从无到有,现在推行的互助养老是乡村嵌入式养老的萌芽期。互助养老延续了乡土社会互帮互助的传统,是利用乡土优势走出家庭困境的一种有效模式。目前互助养老已经从村民自发型向更为规范的乡贤带动型以及干部领导型转变(王辉,2015;杜鹏,安瑞霞,2019)。乡贤带动型和干部领导型的互助方式从一开始借助家族、邻里等非正式互助网络发动乡村低龄老年群体转变为有组织地借助村级自治组织、老年协会的人力资源(刘妮娜,2019;原超,2019)。互助养老是一种在政府领导下,发挥村两委和老年协会的村民自治组织力量,依靠信任互惠机制有序组织年轻老人在内的各类农村人力资源,为有困难的老人提供文化娱乐、助餐、结对帮扶的养老服务模式。但是乡村嵌入式养老与互助养老也有本质区别,乡村嵌入式养老借鉴城市经验,是一种以乡村闲置宅基地为载体,通过适宜的社会组织进行市场化运营,主要为特殊老年群体就近养老提供场地服务和上门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问题在于:乡村在互助养老基础上如何发展出市场化运营的乡村嵌入式养老?乡村嵌入式养老与城市经验有何区别?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这类准嵌入性组织为何能够实现乡村嵌入式养老?本文将在揭示乡村嵌入式养老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分析准嵌入性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以在互助养老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乡村养老模式。

二、乡村嵌入式养老的概念框架

(一)乡村嵌入式养老的阶段划分

乡村嵌入式养老的阶段划分将依据嵌入视角提及的经济行为和社会关系这一组概念。这主要是由于乡村嵌入式养老市场化程度较低,社会关系对于经济行为的影响不容忽视。嵌入概念原本由波兰尼提出,用以形容互惠、交换等经济行为是嵌入在社会关系中的。格兰诺维特则将嵌入概念引入新经济社会学,既批判了经济行为是自我利益功利性追求的经济学观点,又批判了经济行为是过去经验机械行事的社会学观点(黄中伟,王宇露,2007)。他提出了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的分析框架,前者体现了经济行为嵌入所在的个体关系网络,强调信任等微观因素;后者体现了个体关系网络嵌入更广泛的社会结构,强调文化等宏观因素(兰建平,苗文斌,2009;朱浩,2020)。此后不同领域的学者基于不同角度对嵌入主体经济行为和嵌入客体社会关系进行解构,赋予了“嵌入”这一概念新的内涵。譬如,安德森等(Andersson et al.,2001)针对经济行为进行的解构,把嵌入性分为业务嵌入性和技术嵌入性。祖金和迪马乔(Zukin & Dimaggio,1990)将社会关系进一步解构,分成了结构嵌入性、认知嵌入性、文化嵌入性和政治嵌入性四维分析框架。

经济行为和社会关系这一组概念在乡村养老服务语境中被赋予新的内涵。从经济行为视角来看,经济行为嵌入性分为人力嵌入性和设施嵌入性,嵌入程度则体现养老服务的人力资源和硬件设施的嵌入程度,即单位人力资源和硬件设施能够辐射老年群体的数量。将人口密度、经济距离(1)本文衡量经济距离的方法采用Google Map查询两地行政中心之间的交通距离。作为衡量经济嵌入程度的操作化指标时,经济嵌入程度在人口密度较低和经济距离较远的乡村表现为人力资源和硬件设施的部分嵌入,在人口密度较高和经济距离较近的乡村表现为整体嵌入。从社会关系视角来看,社会关系嵌入性分为老年人个体关系网络嵌入性和社会结构嵌入性,在一定的社会结构背景下,关系嵌入程度体现于老年人个体关系网络的密度和质量。将享受对象身体健康状况(个体禀赋)、代际支持强度作为操作化指标时,关系嵌入程度在失能、代际支持强度较低的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中表现为关系网络的部分嵌入,即特殊老人个体关系网络密度小且质量低。老年群体间的口碑对老年人养老服务购买行为影响较小,购买行为主要取决于自身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随着享受对象逐渐普惠至全体老人时,关系嵌入程度表现为关系网络的整体嵌入,即非特殊老人个体关系网络密度大和质量高。购买行为不仅取决于自身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老年群体间的口碑等因素将显著影响老年人养老服务购买行为。换言之,非特殊老年群体自身蕴藏丰富的人际关系会显著影响老人的经济行为。综合上述分析,以人口密度和经济距离作为衡量经济嵌入程度的操作化指标,享受对象的健康状况、代际支持强度作为衡量关系嵌入程度的操作化指标,笔者将乡村嵌入式养老按照较低-较高、特殊-普惠两极四维分成了多元型、专业型、专项型和福利型四种类型(见图1)。

图1 乡村嵌入式养老的阶段划分

随着经济嵌入程度和关系嵌入程度的提高,即乡村人口和经济逐渐密集以及服务对象逐渐拓展,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将会提高,有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愿意进入乡村养老服务市场。首先,假定乡村初始人口密度较低、经济距离较远,单位人力资源和硬件设施能够辐射老年群体的数量较少,经济嵌入程度较低。由于市场程度低,政府兜底服务主要面向特殊老人,关系嵌入程度较低。这一阶段政府依托村两委和老年协会等公共组织,在政府主导下与老人建立起互惠机制,属于互助养老形式。由于政府自制服务种类较为单一,故而称为Ⅲ专项型嵌入。其次,当互助养老从政府有组织地发动乡村低龄老年群体逐渐转变为借助社会组织的人力资源时,乡贤运营的准嵌入性组织替代了公共组织,市场交换机制逐渐替代了政府主导下的信任互惠机制。由于特殊老人难以支撑市场化运营,准嵌入性组织通过面向全体老人解决了专项型服务发展不可持续的困境。这一阶段由于非公共组织提高了服务专业性,故称为Ⅱ专业型嵌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农民适度集中居住,新型农村社区人口密度较高、经济距离较近,单位人力资源和硬件设施能够辐射老年群体的数量增多,经济嵌入程度逐渐提高。在较为成熟的市场中,一方面非公共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老人提供托底服务,故而该阶段称为Ⅳ福利型服务阶段;另一方面非公共组织在政府支持下承建运营大型枢纽机构,为全体老人提供多元等价服务,故而该阶段称为Ⅰ多元型服务阶段(见图2)。

图2 乡村嵌入式养老的阶段转化

(二)乡村嵌入式养老的供给主体分类

为了比较乡村嵌入式养老各阶段供给主体的差异,进一步分析准嵌入性组织在人口和经济密度较低的乡村为何能够作为嵌入式养老的组织载体。本文在嵌入视角引导下,将威廉姆森、刘世定和孟庆国的关系合同理论进行情景化应用,区分嵌入式养老不同阶段供给主体的转变。正如嵌入理论强调经济行为受到社会关系影响,关系合同理论强调关系合同区别于古典合同,其实施会受到社会关系影响。威廉姆森发现识别关系合同的关键在于通过资产专用性特征区分合同的治理结构。资产专用性是指为支持交易而进行的耐久性投资,包括地点专用性、实物专用性、人力资产专用性和专项资产。当专用性投资偏低时,由于交易双方维持长期关系意义不大,因而偏向于市场治理。当资产专用性程度提高,交易失败使得专用资产拥有者损失更大,故而采用双边治理和统一治理,防止资产被套牢(Williamson,2005)。刘世定(1999)和孟庆国等(2021)认为关系合同还不可忽视其关系结构,分别用人格化关系和制度关系发展了威廉姆森的理论,即交易关系结构既有人格化属性,也有制度属性。因此,关系合同的另一重识别特征是关系嵌入结构特征,用以区分嵌入在多重制度逻辑还是单元制度逻辑。关系嵌入结构衡量主要取决于产出通用性,即产出对其他方面的正向外部性越高,越适合嵌入多重制度逻辑(孟庆国等,2021)。

图3 乡村嵌入式养老阶段供给主体转化

供给主体合同在交易时一方面随着资产专用性逐渐减弱,说明越适合市场治理,另一方面随着产出通用性逐渐增强,说明越适合嵌入多重制度逻辑。如图3所示,本文根据供给主体的合同治理结构(资产专用性)以及关系嵌入结构(产出通用性)两个维度,区分出四类供给主体,对应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四个阶段。首先,Ⅲ专项型服务阶段市场化程度极低,依靠公共组织提供自制的兜底服务。此时,供给依赖于政府内部管理,供给实施的强制性使得资产专用性极高。同时,政府的兜底保障决定了供给缺乏商业制度逻辑,产出通用性较低。其次,Ⅱ专业型服务阶段政府通过引入准嵌入性组织替代自制服务。一方面由于市场化程度仍较低,组织极度依赖承接政府服务且处于关系影响力较弱的一方,资产专用性较高;另一方面组织的公益性契合了政府兜底性的政治制度逻辑,同时组织的可持续性契合了非公共组织的商业制度逻辑,产出通用性较高。再次,Ⅳ福利型服务阶段人口聚集提供了良好的市场条件,供给主体虽仍为政府组织,但外包给营利性的非公共组织。一方面非公共组织不依赖于承接政府服务,在治理结构和影响力结构上与政府是对等的,资产专用性较低;另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主要体现的是政治制度逻辑,产出通用性较低。最后,Ⅰ多元型服务阶段市场化程度最高,非公共组织除了承接服务,也会自主参与建设运营机构。一方面非公共组织供给直接参与市场竞争,资产专用性较低;另一方面非公共组织与政府分工合作,政府兜底下的政治制度逻辑和非公共组织营利下的商业制度逻辑,体现了较高的产出通用性。

为了验证上述概念框架,笔者基于浙江省N市B区CX街道、BF街道和XG街道的实践调查,分别在控制经济嵌入程度(人口密度和经济距离)和关系嵌入程度(服务享受对象)的条件下,分析乡村嵌入式养老阶段转化以及相应供给主体转化。具体而言,对比人口密度较低和经济距离较远的CX街道和BF街道,分别描述CX街道自制服务和BF街道准嵌入性组织介入下的差异,回答互助养老如何发展成乡村嵌入式养老。针对人口密度较高和经济距离较近的XG街道,通过对比BF街道和XG街道的差异,回答乡村嵌入式养老与城市经验的区别。同时本文重点分析准嵌入性组织,将从商业制度、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三个方面的逻辑与公共组织对比,论证这类组织作为乡村嵌入式养老组织载体的可行性。

三、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发展过程

(一)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发展动因

N市B区政治和经济中心在XQ街道,其中XG街道与其紧密相邻,而CX街道和BF街道与其相隔较远。具体来看,CX街道三面环山、一面临海,镇政府距N市市区33公里,距B区中心街镇16公里,地理位置相对偏远;BF街道接壤CX街道,镇政府距N市市区43公里,距B区中心街道16公里,地理位置同样偏远;XG街道东连N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区和出口加工区,西连N市高科技园区,镇政府距N市市区18.5公里,距B区中心街道11公里,地理位置较为优越。2019年B区户籍人口达43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老人占比达到16.1%。为了进一步凸显该区三个街道的人口特征差异,特将其与相关区域人口结构进行比较,如表1所示。

表1 2019年B区相关区域人口结构

从人口密度来看,CX街道和BF街道人口密度较低,老龄产业发展可能性较小。具体来看,CX街道面积为76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占比23.2%,下辖6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村落占比较高但建设用地占比较低。由于CX街道村落分散,整体上人口密度较低,仅为256人/平方公里。BF街道面积为53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占比15.7%,下辖12个行政村和2个社区,村落占比较高但建设用地占比较低。但由于BF街道有港口岸线优势,整体上人口密度略高于CX街道,为428人/平方公里。XG街道面积69平方公里,建设用地占比39.3%,下辖38个行政村和14个社区,社区占比较高且建设用地占比也较高。由于XG街道村落密集,整体上人口密度高于CX街道和BF街道,为814人/平方公里。总体来看,虽然B区人口密度远高于浙江省和N市的平均水平,但是其中CX街道和BF街道人口密度远低于B区和N市的平均水平,因此CX街道和BF街道面临更严重的乡土困境。鉴于此,笔者将CX街道和BF街道划分为人口密度较低地区,XG街道划分为人口密度较高地区。

从流动人口情况来看,CX街道和BF街道潜在养老人力资源薄弱,急需乡村嵌入打破城乡居民单向流动的格局。B区经济水平整体较好,因此吸纳流动人口数量较多,呈现出户籍人口少于非户籍人口的倒挂现象。但是其中CX街道和BF街道人口吸引力较弱,2019年流动人口数量在B区11个街道中分别仅占3.9%和1.2%,与此同时XG街道达到20.6%。这部分流动人口中16~60周岁的中青年群体占比高达87.2%,其中务工比例达到80.9%,因此流动人口较多的XG街道有着更充足的养老人力资源储备。

从老年人口结构来看,老龄化和高龄化趋势使得专项化的互助养老急需变得专业化和多元化。CX街道2019年底65周岁以上老人有4 329人,占户籍人口的19.7%,80周岁以上老人有950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2%。BF街道2019年底65周岁以上老人有4 772人,占户籍人口的22.7%。XG街道2019年底65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1 432人,占户籍人口的22.0%,80周岁以上老人有1 466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2.8%。整体来看,B区人口老龄化程度略高于浙江省平均水平,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三个街道均面临严重的户籍人口老龄化问题,而CX街道和BF街道的中青年流动人口较少,因此面临更严重的家庭困境。

从老年人养老需求和供给对比来看,B区乡村的当务之急是满足独居、失能老人的膳食和照料需求。当地政府已经围绕爱心食堂送餐服务,衍生出生活照料、安全守护、康复保健、精神慰藉等多类服务。但政府主导、微慈善辅助的运营模式缺乏市场活力,衍生服务重形式而缺质量。并且乡村老人在照顾自己的同时往往需要承担养育孙子女的重任,这倒逼政府制定政策需要以家庭为单位,统筹考虑一老一小的问题。这种现实环境也使得政府必须重视社会组织,从而在市场环境下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满足乡村老人需求。

综上所述,B区下辖的三个街镇均面临人口老龄化和高龄化难题,但XG街道在适度集中居住和大量中青年人口流入下脱离了乡村困境,具备借鉴城市经验的条件。而CX街道与BF街道人口密度低于XG街道,不适宜借鉴城市经验。其中BF街道存在港口优势,相比CX街道有更强的企业经济基础,推动组织介入形成乡村嵌入的可能性更高。

笔者在B区开展乡村嵌入调研有以下四点优势:其一,2018年团队在与B区政府合作调研基础上推广了公助、共助、互助和自助的“四助”养老模式,分别强调了政府、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和家庭成员在互助养老中的角色定位。“四助”养老模式的推广使得B区前期已经有了广泛的互助养老基础。其二,部分街道行政村占比高,且中青年流入人口比例低,依靠互助无法满足当地高龄独居、失能老人专业化和多元化的需求,互助养老模式已经处于急需改革的阶段。其三,2019年B区经济产量在N市中排名第二,是2019年中国的工业百强区,具备乡村嵌入所需的民间资源和养老市场。其四,B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下辖各街道人口分布密度以及市场化程度有较大差异,为探寻乡村嵌入式养老的阶段转化提供了良好的自然实验基础。

(二)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发展阶段

经过B区三个街道的调研,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发展被整合成三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专项型嵌入阶段,通过分析CX街道政府自制服务,得出政府自制养老服务本质上是互助养老。第二个阶段是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的专业型嵌入阶段,通过对比人口分布密度接近的CX街道与BF街道,分析BF街道如何引入准嵌入性组织实现乡村嵌入。第三个阶段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福利型和多元型混合阶段,通过对比人口分布密度差异较大的XG街道与BF街道,分析准嵌入性组织与非公共组织作为供给载体的差异(见图4)。

图4 乡村嵌入式养老各阶段的实践路径

1.专项型嵌入:政府公共组织自制服务

以CX街道爱心食堂为例。为了在人口密度较低的地区辐射更多老年人群,街道设立了18家爱心食堂,并且提供送餐服务。送餐服务队伍主要由街道公共组织人员组成,2019年为400余位病残、独居、高龄老人提供送餐服务。在送餐过程中,工作人员额外提供了“幸福来敲门”系列服务。该服务在B区均有开展,已经形成了“1+10+360”的构架,即1个区级助老志愿者大队、10个街道助老志愿者中队、360个村助老志愿服务小队。囿于特殊人群支付能力,爱心食堂盈亏不平衡,依赖政府组织的微慈善资金。

(1)政府公共组织自制服务契合资产专用性较高和产出通用性较低的特征。资产专用性较高在于政府前期对于爱心食堂设施和人力的投入,使得后期供给市场治理成本较高。在设施投入方面,政府全额拨款建设爱心食堂,专用于提供堂食服务,体现了自制服务的地点专用性。在人力投入方面,政府通过用工协议、健康证、人身意外保险等措施,稳定了以公共组织为主体的人力资源,体现了人力资本专用性。产出通用性较低在于政府的兜底特征,决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缺乏商业制度逻辑。

(2)以政府公共组织自制服务为主的CX街道处于专项型嵌入阶段。一方面CX街道人口密度较低,需要依靠爱心食堂多点嵌入才能辐射较多的老年群体,经济嵌入程度较低;另一方面自制服务提供的服务较为单一,且主要针对日常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子女不在身边或无法实施有效照顾的病残、独居、高龄老人。这部分老年人群购买能力较弱,养老服务购买行为受到口碑等社会关系影响较小,关系嵌入程度较低。

(3)政府自制服务在人口密度较低的乡村本质上处于互助养老阶段。一方面爱心食堂为特殊老人提供的送餐服务属于兜底服务,维持运营的方式主要是动员乡贤和企业参与微慈善,不构成市场交换机制;另一方面在政府主导下公共组织和特殊老人之间以信任互惠为纽带,特殊老人享受到了工作人员免费或低价服务,而工作人员通过积分记录绩效。

2.专业型嵌入:准嵌入性组织承接服务

以BF街道的HR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为例。H是N市本地人,2011年在BF街道创办了LR公司。除了作为LR公司董事长,H身兼多重身份,既是区政协委员,也是区武术协会和篮球协会主席。作为区政协委员,H多次反馈乡村养老提案,引起了B区政府的高度关注。在B区民政局提供组织注册、场地选址、专业人员等环节指导下,配合政府85万元中心建设配套补助以及8万元送餐车,LR企业出资130余万元在村委会办公大楼基础上承建并运营了带有公益性质的HR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该组织提供的养老服务包括上门服务和场地服务,上门服务主要指提供送餐、家政、居家护理、精神慰藉等个性化服务,场地服务主要指提供日托、中短期托老、健康保健、文体娱乐等服务。为了可持续运营,HR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一方面将养老服务对象从特殊老年群体扩展到全体老人,另一方面将业务范围扩展到困境儿童、边缘家庭、残疾就业、社区矫正、社会救助调查等五大板块,在政府支持下整合了公益资源。例如,HR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的阳光家园主要开展日间照料、医疗服务、康复训练等免费服务,帮助托养残疾人掌握基本的生活技能和职业技能。除了组织开展活动的执业人员,H也借助LR企业党组织和武术协会、篮球协会平台,形成了近400人的常态化志愿者队伍。

(1)准嵌入性组织契合资产专用性较高和产出通用性较高的特征。资产专用性较高主要囿于乡村养老市场化程度较低,其业务扩展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范畴,包括困境儿童、残疾就业、社区矫正等。为了维持与政府的合作关系,组织始终是关系影响力较弱的一方,且这类组织承接服务是基于政府和组织的模糊关系以及组织的孱弱。产出通用性较高源于组织的公益性具备了政治制度逻辑,运营可持续性具备了商业制度逻辑。这种多元制度逻辑起源于政府和乡贤对于组织设施和人力的共同投入,混合的资金来源使得组织同时包含了政府和非公共组织的元素。例如,在设施投入方面,LR企业出资130余万元承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而政府提供配套补助90余万元。在人力投入方面,H借助多重身份,通过线上党建平台形成了政商社多线制度联动,整合了义工队伍和专业社工。

(2)引入准嵌入性组织的BF街道处于专业型嵌入阶段。BF街道在CX街道发动乡贤微慈善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乡贤创办准嵌入性组织。带有公益性质的组织为了保持可持续发展,通过承接服务的方式整合市场资源,以低价形式拓展至包括特殊老人在内的各类特殊人群,而以等价形式拓展至全生命周期人口。这使得这类组织的服务对象购买力相对增强,购买行为受到口碑等社会关系影响较大,关系嵌入程度较高。相对于政府自制服务通过编制稳定社工队伍,这类组织人力资源依据执业证书在行业薪酬体系下吸纳社工队伍,提升了队伍的专业性和积极性。

(3)BF街道政府通过补贴和购买服务让利组织等措施吸引准嵌入性组织入场,以市场交换机制替代信任互惠机制。政府自制服务受限于村委和老龄协会等公共组织的人力资源积极性和专业性,而准嵌入性组织有效弥补了市场主体缺位。由于乡村养老市场化程度较低,为了吸引准嵌入性组织入场,BF街道政府提供了两种优惠。其一,政府提供补助,形成民建民营公助形式。一方面政府在企业承建中心机构时提供了各环节指导和建设补贴支持;另一方面政府提供运营补贴支持,包括每年养老服务中心机构租金补贴8万元和运营经费25万元。其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供给权力下放,给予这类组织一定的盈利空间。一方面组织通过承接关联业务扩展至困境儿童、困境家庭、残障人士和社会调查等;另一方面将服务对象从特殊老人扩展至全体老人,实现了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3.福利型和多元型嵌入:非公共组织

以XG街道非公共组织为例。2019年XG街道引入FSK老年照料中心,建立在XG街道人口密集的HL社区。FSK老年照料中心整合了护理站、长者照护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爱心食堂、数据平台等设施,一站式提供医、食、住、行、养、乐、学等多元型服务。XG街道凭借人口分布优势多层级嵌入服务,通过在中心片区建设枢纽式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场所,在中心村建设具有老年人生活照料功能的护理站,逐渐形成了一站多点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格局。

XG街道政府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上门服务以及养老服务网络信息建设等居家养老服务,以及日间照料、老年康复等社区养老服务。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XG街道购买服务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特殊老人的需求,实现了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每月3小时免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每年30~45小时免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非公共组织契合资产专用性较低和产出通用性较高的特征。XG街道相比BF街道的优势在于人口聚集,这一特征吸引了大量以营利为目标的非公共组织进驻养老服务市场,为打造社区嵌入式养老提供了市场条件。由于市场化程度较高,非公共组织承接服务是基于与政府关系的独立性和组织的壮大,因而资产专用性较低。政府购买合同虽然由政府掌握完全的剩余控制权,但仅体现了政治制度逻辑。而非公共组织同时会提供更多营利性服务,增加了商业制度逻辑,因而产出通用性较高。

(2)非公共组织参与市场竞争的XG街道处于多元型和福利型嵌入阶段。与准嵌入性组织相比,多元型嵌入源于非公共组织能够在养老服务市场独立运营,服务供给趋于多元化和集中化。例如,FSK老年照料中心实现了一站式综合服务、一体化资源统筹、一网覆盖的信息管理和一门式的办事窗口,通过规模化优势营利。与公共组织相比,福利型嵌入源于政府委托非公共组织承接服务,规模化为特殊老人提供福利。例如,政府设立护理站等小型机构,并招标委托非公共组织经营。

(3)非公共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源于组织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准嵌入性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源于组织经营的可持续性危机。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XG街道,非公共组织独立运营而政府通过购买服务下放权力,是政府发现公共偏好和获取资源优势与市场企业生产和递送服务的优势结合。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BF街道,准嵌入性组织依托公益进场,政府购买服务主要是为了让利,从而使组织能够持续扎根乡村。

四、准嵌入性组织的多元制度逻辑探寻

案例分析的结论表明,本文关于乡村嵌入式养老阶段和供给主体分类的概念框架得到了验证。人口分布密集区域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较高,非公共组织和政府有较强的独立性,具体表现为非公共组织提供多元服务保证营利性,政府购买服务保证兜底性。但人口密度较低区域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较低,一方面政府依赖公共组织自制服务,另一方面政府准嵌入性组织和政府关系模糊,具体表现为准嵌入性组织提供专业兜底服务保证公益性,政府购买服务让利组织保证持续性。问题是为什么准嵌入性组织能够在乡土困境下发展?总体来看,准嵌入性组织适用于产出通用性高的业务,而养老服务供给产出通用性很高,因此这类组织引入养老服务领域有先天优势。接下来,本文将对比准嵌入性组织与公共组织,根据政治、商业和社会三类制度逻辑,具体分析准嵌入组织作为乡村嵌入式养老组织载体的可行性。

(一)政治制度逻辑

政治制度逻辑体现于准嵌入性组织的公益使命高度契合政府的兜底职能,是乡村的入场券。准嵌入性组织的公益使命源于乡村新兴精英对于乡村治理的关注以及他们的经济禀赋和政治禀赋,例如依托乡贤的经济禀赋,借助企业资金做公益,并通过税前列支定向捐赠。准嵌入性组织的公益定位丰富了政府的兜底职能,产生了积极的政治效益,例如入户调查健全了各类救助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建档工作,便于政府后续管理。

准嵌入性组织供给服务与政府自制服务对比。准嵌入性组织的出现进一步激活了乡贤资源,使得乡贤从微慈善转为深度参与基层治理。政府通过民间资源的丰富性以及乡贤文化的厚重感弥补了公共组织自制服务专业性较弱的弊端,有效引导和更新了乡贤文化。

第一,政府自制服务:政府合理引导民间面子竞争开展微慈善。CX街道在老龄社会治理中合理引导乡贤间的面子竞争开展微慈善,填补了自制服务的薄弱环节,是对传统灰色文化的推陈出新。但是微慈善仍是传统的公益链条,可以作为市场缺位后辅助的资金补贴手段,但不能作为可持续营利手段。乡贤扮演的公益慈善角色仍停留在浅层次的社会参与上,亟待社会力量的再挖掘。

第二,准嵌入性组织供给服务:政府引导乡贤深度参与基层养老。挖掘社会力量深度参与养老服务是大势所趋,准嵌入性组织的发展对于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有着独特的政策示范意义。由于准嵌入性组织的公益性契合政府的兜底性,政府对于这类组织主要从项目建设、配套政策支持等方面进行规范和引导,但不作为成员干涉组织发展。由于准嵌入性组织依靠党建平台与其他公共组织共同开展常态化社会治理,政府既实现了老龄社会治理的群团嵌入,又不脱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制度。

(二)商业制度逻辑

乡贤治理的长效机制建立在可持续的商业制度逻辑下,价值回报是使得经济理性的乡贤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原因。价值回报源于准嵌入性组织与公共组织的最大区别,即准嵌入性组织会围绕最初的公益使命,灵活切换公益方式和商业工具。这一区别的背后一方面是社会部门边界消融的现状,使得组织对于公益和商业的边界逐渐模糊;另一方面是由于养老服务在商业上具有极强的正向外部性,表面上看只是提供养老上门服务和场地服务,但带来的商业价值远不止于此。例如,送餐上门服务使得乡村老人更易接受其他衍生服务,而场地服务通过将经济和养老功能赋予到乡村宅基地实现创收。

准嵌入性组织供给服务与政府自制服务对比。第一,政府自制服务:公办组织以非营利性为目标,不能开展商业经营。换言之,公共组织无法脱嵌于政府,缺乏参与商业机会的合法性。以CX街道爱心食堂为例,嵌入式人力在送餐过程中发现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而工作人员只能提供额外免费服务。这同时导致了公共组织缺乏有效手段调动人力资源的积极性,通过积分兑换的奖励机制无法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第二,准嵌入性组织供给服务:围绕最初的公益使命,灵活切换公益方式和商业工具。乡村政府充分放权,但是营利性社群组织无法进入乡村市场。相比于营利性非公共组织,得益于乡贤企业的经济支持以及政府协助组织建立微慈善基金,准嵌入性组织前期得以通过公益占领乡村养老市场。相比于公共组织,准嵌入性组织存在乡贤企业背景,天然嵌入了大量商业制度关系,具备适度营利的正当性,且更易进行业务扩张。一方面政府会提供社会调查等购买服务助力组织发展,形成民建民营公助的创新模式;另一方面准嵌入性组织可以不断挖掘养老服务的商业价值,将服务对象扩展至全体老年人群、困境儿童和边缘家庭等,通过基于全人口、全生命周期视角构建的养老服务体系,在人口密度较低的乡村实现可持续运营。

(三)社会制度逻辑

社会制度逻辑体现于乡贤和准嵌入性组织补齐了“身- 家- 群- 国”老龄社会治理逻辑中的薄弱环节。“身- 家- 群- 国”四元治理中,相对于西方体制“身- 群”强而“家- 国”弱的治理模式,中国则是“家- 国”强而“身- 群”弱。乡贤创办准嵌入性组织基于“身家一体”和“家国同构”的共荣观念,补齐了“身- 群”的薄弱环节。“身家一体”在于乡贤个体与家庭、家族的不可分性,个体对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的基本追求,保障了家庭和家族血脉的延续。“家国同构”在于家庭、家族乃至家乡繁荣与国家命脉不可分性,家庭和家族对国泰民安、政通人和的基本追求,保障了国家和世界的和平共处与共同发展(宣朝庆,2011;唐亚林,2014)。在“身家一体”和“家国同构”的理念下,乡村群团嵌入扩大了乡村社会自主性,充分释放了老龄社会内在发展潜力。

准嵌入性组织供给服务与政府自制服务对比。第一,政府自制服务:自制服务对于家庭养老的支持过分侧重于“国”,而弱化了“群”。村委会虽然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往往被视为国家的基层代理。加上村委会没有独立的公共财政权,缺乏市场运营能力,依靠村委会这类社群组织难以为继。如果仅依靠政府,政府自制服务限于人力资源,过分强调乡村正式规则,无法触及乡村内部非正式的人情规则。政府在乡村社会难以处理以家族为核心的非正式制度,需要有一定造血能力的群团组织作为桥梁,进而有效联结“家- 国”(彭希哲,胡湛,2015)。

第二,准嵌入性组织供给服务:准嵌入性组织的核心竞争力是依托乡贤整合正式与非正式规则。乡贤作为政治、经济和社会优势主体,在准嵌入性组织外部资源链接和动员内生力量中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是以政府为主体的正式制度和以家族为主体的非正式制度之间的纽带。准嵌入性组织与公共组织相比,公共组织的工作性质往往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机械化应付乡村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关系;而准嵌入性组织由于乡贤和服务人员长期扎根基层,更容易维系社会网络关系。群团嵌入的中国特色在于打破现代利益社会背后人情疏离的困境,在维系和弘扬邻里互助价值观的基础上,重新塑造新的乡村伦理生活。

五、结论与讨论

中国现阶段正在积极探索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以外的第四支柱。由于城市社区人口集聚的特点,嵌入式养老一度被认为是城市社区层面的专有产物。而受到人口密度较低和养老服务有效需求较弱的影响,互助养老被认为是适应乡村乡土困境和家庭困境的选择(赵志强,杨青,2013;贺雪峰,2020)。本文通过考察浙江省N市B区三个街道的养老模式,揭示出互助养老本质上是乡村嵌入的初级阶段,进一步发展乡村嵌入需要依靠灵活切换公益方式和商业工具的准嵌入性组织。笔者力图通过分析地方准嵌入性组织试点案例,向全国推广地方经验,实现地方经验转化为中国智慧。

首先,本文分析了乡村嵌入式养老的阶段转化。文章从嵌入视角构建经济行为和社会关系在乡村养老语境下的概念框架,将人口密度、经济距离作为衡量经济嵌入程度的操作化指标,享受对象的健康状况、代际支持强度作为衡量关系嵌入程度的操作化指标,把乡村嵌入式养老按照较低- 较高、特殊- 普惠两极四维分成了多元型、专业型、专项型和福利型四种类型。通过对经验材料的比较分析,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发展被整合为三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市场化程度较低的专项型嵌入阶段,这个阶段乡村表现为通过政府公共组织进行自制服务,微慈善和信任互惠特征表明该阶段属于正式的互助养老形式。第二个阶段是市场化程度有所提高的专业型嵌入阶段,这个阶段乡村表现为政府引入准嵌入性组织替代公共组织自制服务。该阶段政府购买服务下放公共权力是基于准嵌入性组织和政府的模糊关系以及缓解前者可持续能力孱弱(黄晓星,杨杰,2015)。第三个阶段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福利型和多元型混合阶段,此时的乡村人口分布密度和养老服务市场化程度已经趋近于城市,这个阶段表现为非公共组织独立自主进入养老市场替代准嵌入性组织。该阶段政府购买服务下放公共权力是基于非公共组织和政府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前者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和多元性。

其次,本文分析了准嵌入性组织如何在乡土困境下立足。文章应用关系合同理论,根据资产专用性以及产出通用性两个维度,按照专用- 半专用、低通用- 高通用两极四维区分了乡村嵌入式养老供给主体,成功解释了准嵌入性组织在乡村困境下立足和持续发展的原因。准嵌入性组织的高产出通用性虽然也容易导致各方利益冲突,但是这种关系嵌入结构使得制度圈层扩大,更易获得多方合作的正当性,革新了政府—非公共组织二分思维。总体来看,准嵌入性组织有政治制度逻辑、商业制度逻辑和社会制度逻辑三个方面的优势。第一,政治制度逻辑优势。乡贤的经济和政治双重身份支持了准嵌入性组织的公益使命,其中经济禀赋保证了组织的初期建设,政治禀赋保证了组织能够与各个层级政府合作,拿到进入基层社会的入场券。准嵌入性组织公益性不是替代政府兜底职能,而是通过民间资源的丰富性以及乡贤文化的厚重感弥补自制服务专业性较弱的弊端,是政府赋能社会力量协同共治的体现(何朝银,张驰越,2020)。同时这种协同共治仍然是有核的多元化,政府建立党建公益联盟既是依托基层党建助力人力资源,更是通过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规制乡村社会组织。第二,商业制度逻辑优势。相对于公办组织仅以非营利性为目标,准嵌入性组织可以围绕最初的公益使命,灵活切换公益方式和商业工具。公益方式是准嵌入性组织区别于营利性非公共组织从而减少行动争议的关键(孙飞宇等,2016),而商业工具带来的价值回报是动员乡贤治理的长效机制。第三,社会制度逻辑优势。“身- 家- 群- 国”四元治理中,中国治理模式是“家- 国”强而“身- 群”弱。但在“家国同构”和“身家一体”的乡贤文化协助下,乡贤引入的群团嵌入将充分释放老龄社会民间资本潜力。乡贤和准嵌入性组织联动,将补齐乡村群团薄弱的关键一环,形成“身- 家- 群- 国”贯通的乡村老龄社会治理逻辑。以准嵌入性组织为代表的乡村群团嵌入的中国特色在于打破现代利益社会背后人情疏离的困境,在维系和弘扬邻里互助价值观的基础上,重新塑造新的乡村伦理生活。总而言之,准嵌入性组织的多种逻辑并行在于农村国情的需要,是嵌入式养老立足乡村的必要条件,使得组织既能够部分承担政府在互助养老中的责任,又能够在熟人社会主导的乡村成功引入市场机制。

目前来看,中国很难形成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乡村老龄社会治理模式,因而需要重视对地方经验的总结,以丰富治理的模板库。B区政府合理引导民间面子竞争开展微慈善,发展出了准嵌入性组织,因地制宜整合了江浙沿海地区的传统灰色文化资源。准嵌入性组织孵化和发展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地域合适性,江浙沿海地区民间资本高度发达,乡村地区有较强动力引入市场机制,提高养老专业性;二是文化契合性,该类组织运行依赖乡贤多重禀赋的推动,因而当地需要浓厚的乡贤氛围;三是政府积极性,乡贤创办准嵌入性组织需要政府积极引导、政策支持以及财政支持。因此,在江浙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准嵌入性组织作为乡村嵌入式养老载体的模式具有较强的适用性和可推广性。但是随着中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中西部乡村地区也将不满足于仅创新互助养老形式。再新颖的互助养老形式都缺乏市场化供给,而乡村嵌入式养老是同时符合不离家和专业化特征的选择。不同的是,中西部乡村地区仍处于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初级阶段,暂时不具备孵化准嵌入性组织的客观条件。

但是,中西部乡村地区重视和支持准嵌入性组织参与乡村老龄社会治理仍然是未来政策导向。面对乡村“身- 家- 国”三者之间的社会结构空洞,迫切需要孵化出一批具备一定造血能力的社群组织。目前这类组织存在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政府在未引入社会参与时的服务专业性以及引入后的监管难题;二是,准嵌入性组织孵化条件苛刻,个别乡贤可替代性较弱,不易形成规模化产业;三是,准嵌入性组织营利条件苛刻,政府购买服务向准嵌入性组织倾斜资源,易造成人为的地区垄断。因而,政府需在以下三个方面下大气力:一是,依法确立乡村准嵌入性组织的主体地位,按照政府和准嵌入性组织的不同功能定位,厘清各自的职责边界。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准嵌入性组织参与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健全完善培育发展准嵌入性组织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鼓励当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老龄治理。一方面政府依然需要在资源配置等方面适当向准嵌入性组织倾斜;另一方面政府需要按照机构标准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以奖代补激励组织,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估流程,增设组织评级环节且提高管理和服务标准权重,以及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三是,各地政府响应创新老龄社会治理号召,积极探索多样化的乡村老龄社会治理的机制,找到更合适的乡村嵌入式养老组织载体,使其获得专业发展、政策扶持,丰富乡村嵌入式养老的地方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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