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
2022-03-2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一些地区的先行示范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并于近期正式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强化反不正当竞争的重要任务,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我国经济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工作方案》提出,通过选择一批地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用3年时间,不断提高治理水平和保护效能,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商业秘密保护规则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一批指南指引,不断优化商业秘密保护的制度环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充分发挥行政、司法、民事多维保护制度优势,形成部门联动、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适应制度开放、规则开放新趋势,建立与国际竞争规则相衔接的保护体系。商业秘密保护企业主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形成一批保护规则完善、组织体系健全的标杆企业,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商业秘密保护氛围进一步加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商业秘密、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的整体环境。
《工作方案》明确了开展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的6项主要任务,即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创新,建立健全制度规则,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强化执法办案,提升执法能力;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政府服務保障,加强第三方服务供给,加强智库支撑;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加强涉外维权援助保障,营造良好开放环境;营造商业秘密保护良好氛围,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宣传普及力度。
根据《工作方案》,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按照试点申请、评估论证、试点启动的步骤进行。《工作方案》还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扎实开展试点;促进多方参与,形成工作合力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