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字经济竞争政策未来发展前沿论坛上的致辞
2022-03-24彭森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彭森 /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
(2022年9月16日,北京)
很高兴应邀参加“数字经济竞争政策未来发展前沿论坛”。首先,我代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对论坛的举办表示祝贺。
本次论坛选择的地点和主题都很好:首钢是工业革命的标志性工程,当年见证过工业革命的辉煌。今天它又在见证数字经济、数字革命时代的到来。当今时代,数字技术、数字经济是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先机,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结构调整新机遇的战略选择,也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重点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指出:“面向未来,我们要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海量数据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 本次论坛聚焦数字经济竞争政策未来发展的专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今年以来,我们面临着国际环境剧变与国内疫情高发所带来的严峻困难和挑战。从国际上看,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国际局势剧烈动荡,国际政治、经济、安全格局正发生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新冷战的威胁正在浮现,全球化进程遭受重大挫折。全球经济前景黯淡,许多国家经济衰退难以避免。
从国内形势来看,去年下半年以来国内经济增长速度持续走弱,我国经济面临需求缩减、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今年一二月份国民经济恢复好于预期,但是从三月开始,国内疫情与俄乌冲突等多重不稳定因素相互叠加、超预期冲击,导致宏观经济下行压力骤然加大。针对这种态势,国务院在5月25日召开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及时出台六方面33项一揽子政策措施,重点是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8月24日又果断推出19项接续政策。随着政策逐步落地,宏观经济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复苏迹象明显。1-8月数据表明,我国经济正在恢复,但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上半年期待的前低后高深V型反转难以实现。完成稳住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现回稳向上的任务仍十分艰巨。
面对这些风险和挑战,有些专家感叹,当今世界充满高度的不确定性。但是我们要说,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这是我们的确定性。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历史经验无数次告诉我们: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改革是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创新是发展与改革最重要的实现形式。由此展望数字经济竞争政策的未来发展乃至整个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我认为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第一,高效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平稳增长的关系。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严重冲击,我国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特别是在疫情较为严重的2020年,我国是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全球主要经济体。当前,针对疫情形势变化,一方面要落实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实事求是地优化疫情防控的改革和举措,同时又要针对当前复杂、严峻的国际国内形势,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做好自己的事。什么是自己的事呢?发展、改革。这里说的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科学发展。而以数字经济为代表的科技创新已成为推进新发展动能的重要驱动力。这里说的改革,是市场化改革,要用市场化改革破解发展中的矛盾与问题,为稳增长、稳市场主体、稳就业提供动力。8月31日国常会特别强调,改革是政策工具箱中极重要工具。要坚持以改革激活力,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维护公平竞争。这两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的文件,如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每个文件都强调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这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的统一大市场,促进经济稳定增长都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开放40年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始终是经济改革的核心问题。自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模式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完善。但是,目前存在政府与市场关系尚未理顺、市场体系不完善、市场决定要素配置的范围有限、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市场和社会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在今天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大潮流下,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显得愈加突出。数字经济是同时具备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双重因素的新经济模式。一方面,无论是产业数字化还是数字产业化,都从技术上提高了生产效能,这是科技创新的体现。另一方面,数字要素的流动和投入,往往以突破原有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特征,又具备了体制创新的内涵。因此,促进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数字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生产要素在数字经济领域的迅速集聚,政府作用主要是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和引导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不是更多地发挥政府作用,也不能缺位、无所作为。国家之间的竞争,根本上是制度竞争、体制竞争。中国的制度优势,不应简单理解为举国体制,更重要的是创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形式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是保障市场经济有效运行的关键,也是政府在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可以说,竞争政策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供给和保障,也为这一进程中政府行为提供了规范。在推动数字经济发展中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核心问题表现在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的关系上。要正确理解“建立产业政策与竞争政策协调机制”的提法,避免引发歧义。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不是并列、平等的,而是决定、被决定的关系。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强调了它对其他政策的制约或统领作用。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时期,各类产业政策应运而生,但任何产业政策的出台都不能违背竞争政策的基本原则,而应以竞争损害最小为原则来实施选择性产业政策。对于排除、限制竞争的产业政策、对于导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产业政策,应通过公平竞争审查进行约束、限制和纠正。
第三,正确处理鼓励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和包容审慎规制平台经济的关系。当前,全球已进入了以数字化和智能化为特征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时代。国际竞争已经从土地、资本、劳动力等传统要素的竞争,以及从单个企业的竞争,演变为传统经济要素叠加数据要素,在算力和算法的加持下,数字平台及其生态系统的国际竞争。数字平台经济作为数字经济的主要载体和表现形式,正在成为数字经济的典型代表。随着平台经济快速发展,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平台企业涌现出来,并正在成为调整经济结构、重塑经济格局、甚至改变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关键力量。考虑到数字经济特有的内在发展规律,特别是数据要素生产、流动、交换和使用过程中偏向高度聚合、体现规模效益的特殊性,数字经济发展中产生一些带有寡头垄断特征的平台经济在所难免。这种现象在全球也是带有共性的。对于这些在创新、竞争中产生的头部企业以及其表现出来的竞争性垄断的现象,还是要肯定其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的积极作用,一定要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发展的氛围。同时坚持用法治的形式对其可能出现的无序扩张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大的平台经济利用自己在市场、资本、数据、算力等方面的优势,从事《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各种行为。必须坚持鼓励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和包容审慎规制相结合。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应尽快从运动式转向法治化和常态化,通过健全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依法保障数字经济包括平台经济的健康发展。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创新发展外部环境。特别要支持平台经济在国际市场中创新开拓,在国际竞争中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