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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小说文体现代化的生成机制与路径

2022-03-24吴翔宇

贵州社会科学 2022年10期
关键词:儿童文学文体成人

吴翔宇

(浙江师范大学,浙江 金华 321004)

中国儿童小说并非古已有之,而是现代的产物,其文体的生成得益于现代小说的出场及儿童观念的革新。借用库恩关于“范式”的理论来解释,小说文体范式的新变源自于危机,因为危机预告了“更换工具的时机已经到来”。不过,库恩也提醒人们,新范式的生成并不是一个累积过程,远非对旧范式的修改和扩展,而是在新的基础上的“重建”。[1]70在儿童文学学科化的过程中,先驱者不断改造西方“文学概念”,在儿童文学之“文”与小说之“体”的动态结构中汇聚“为儿童”的旨趣,使得儿童小说成为一个中国本土的文体概念。儿童小说文体的自觉体现了融通中国化与世界性的辩证思维,参与了中国儿童文学“儿童”的发现及艺术品性的现代生成。

一、小说范式危机与重寻“主客统一”的总体性

较之于诗歌、散文、戏剧等文体,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相对滞后。《庄子·外物》《新论》《汉书·艺文志》对“小说”的界定,都有琐屑浅薄的言论与小道理之意。从“神话”“志怪”到“传奇”“话本”,中国古代小说在清代才真正成型。小说在中国古代的发展,有其发生发展的演变轨迹,折射了中国古代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状况。小说文体的发展经历了从观念到艺术形式的变革,其变革的动力源于中国文学的现代转型。

“小说界革命”对于中国古代小说的冲击是巨大的,其影响和声势远大于“诗界革命”和“文界革命”。究其因,梁启超等人认为小说之于社会和人群的影响更大,变革的迫切性也就更为突出。由是,小说创作与变革也成了“今日之急务”。梁启超将小说置于与“新国民”平等的位置,“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他之所以如此看重小说的作用,主要是因为小说受国民关注,有“熏”“刺”“浸”“提”的社会功用。为此,他将“中国群治腐败之总根源”归结于小说,因而“欲改良群治,必自小说界革命始”[2]。在他看来,想要小说能被民众接受,就要激活小说本身所具有的“浅而易解”。从语言层面入手来革新小说文体可谓切中肯綮,因为文体体式是用语言形式来呈现的,这符合“语体”概念的内在精神与诉求。但是,梁启超这种新小说观依然受制于其变法维新的旨趣:贬抑不利于新民的旧小说,推崇政治小说,其俗语文学观影响下的小说语言变革难免受到限制。楚卿将小说视为“文学之最上乘者”[3],并整体性地考察了小说的“简繁”“古今”“蓄泄”“雅俗”“虚实”等方面的特质,这实际上涉及了小说的内容和形式两大范畴。尤其是还涉及到了小说语言的雅俗问题,而“简繁”和“虚实”也在一定程度上与语言问题有关联。遗憾的是,他没有从思想和语言的关系来整体考察小说文体的变革,对于语言的理解也仅停留在工具层面,并未上升至思想本体的高度。

用新的文体形式来传达新思想,这是一种辩证的思维。即体用的融合、道器的统一。晚清知识分子意识到了语言文体形式变革的重要性,但并未将思想与语言统合起来,这也是其屡遭五四新文化人批判的根由。尽管如此,晚清知识分子依然致力于利用小说文体来营构一个盛况空前的“小说中国”图景。然而,“小说界革命”依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小说的地位。对此,有论者认为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在于清政府压制、普通读者隔膜,还有“新小说”提倡者内心根深蒂固的“轻视小说的观念”[4]。同时,新小说自身也有诸多局限。例如康有为就认为,小说能“启童蒙之知识,引之以正道”[5]。这种强化小说“教化”特性的观念有助于现代新学思想的传播,但过剩的思想性又反过来抑制了小说文体艺术性的新变。这种现状一直要到五四时期才得以改观。现代小说经过鲁迅等人创造性的重构后与“为人生”的议题融合于一体,在“人学”的系统下其影响力达到了新的高度。

随着五四以来翻译文学的兴起、白话文学的提倡、现代教育制度的推动,现代小说成为最受关注的文体。尤其是西方现代文学观念和美学知识的引入,使中国现代小说彻底摆脱传统儒家经学体系的桎梏,而获得了现代知识体系的支撑,最终确立了其在现代文学格局中的重要地位。从本质上而言,现代小说是对于古典史诗传统的反叛,是反讽世俗和解构经典的文学形式。卢卡奇认为现代小说不仅能反映广阔的社会时空现实,而且表现历史的规律,更能以“心灵史诗”形式,在“第二自然”的异化统治人类的社会,通过心灵的“反讽”,重新为“主客统一”的主体法则,寻找总体性的力量。作为“人学”体系中“个人性的史诗”,现代小说是个人通过心灵自我建构、自我立法,利用“赋形”的方式,重寻“主观的”总体性与有机性。它是“心灵的主观”得以克服客体世界分裂的一种方式[6]。也即,现代小说从其本质而言是在碎片化的时代仍试图从总体上来理解世界的文体。确立了这种整体性、现代性的标尺,现代小说才能更好地在人和世界的关系中叙述现实,进而更好地诠释海德格尔所谓“世界成为图像”与“人成为主体”[7]的协调统一问题。五四兴起的现代小说虽然是从学习西方小说起步的,但在实际上是化用了古今中外小说而成的新概念,它既不同于中国古代小说,也不同于西方小说,是一种全新的中国本土化的现代小说。

对于现代小说与中国古典小说的差异,陈平原以“叙事模式”为着力点,借鉴了西方叙事学理论资源予以分析。由是,透过叙事的时间、角度、结构等都可以窥测古今小说的区别。值得一提的是,陈平原特别注意到了“新小说”与“现代小说”的区别,认为前者偏向于“史传”传统,后者则更倾向于“诗骚”传统[8]。沿袭传统并不意味着复古或返古,两者迥异于古代小说是不争的事实。由于受到现代媒介的影响,现代小说区别于古典小说之处还体现在传播形态上,“说/听”的单一模式被“写/读/写”的立体模式所取代。王德威曾以“说话”为切入点分析中国白话小说叙事模式的变化,这为我们洞悉现代小说与古典小说的异同提供了启示。王德威发现,自宋代始,说话的修辞策略就被文人模仿,到明清时更是达到了极高的境界。由“说话人”引入“现场情境”,为小说“讲故事”提供了便利,有助于作者与读者的沟通。不过,这种虚拟的沟通情境主要是“市集中说话人与听众间的唱和”[9]。“说话人”的功能仅限于一个语言传达者,而作为特定时空的具体的人,其语言传达也无法脱离现实的境地,必须在特定文化所能容许的范围内发声。“说话人”本身不构成故事角色,仅是沟通作者与读者的中间人。这种不指向故事、人物的角色设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小说叙事模式的开放、敞开。

中国古代小说脱胎于“史传”,因而小说的文体形式与“言而有据”的史传传统一脉相承,由此展开故事与情节也就“从头开始”,体现为一种基于时间、地点、人物的纵剖面叙事。这种有着纵深感的小说叙事模式曾蔓延至晚清时期,受晚清翻译小说的影响,西方小说大量传入中国,从语言到叙事模式都与中国传统小说有着较大的差异。在巨大的差异面前,先驱者融通中西两种资源,着力创构符合现代人思想和阅读习惯的现代小说。现代小说与古代小说的差异首先体现在语言形式上。现代小说所用白话不是俗语的简单筛滤,而是以白话文为语言形式,以实现胡适所谓“文学的国语”与“国语的文学”的辩证[10],从而助推现代思想的表达与传播。与此同时,现代小说摒弃了传统小说重事轻人的传统,“人”和“我”的思想感情成为现代小说的核心内容。这是“人的文学”推动的结果,也反过来有助于“人的发现”。寻绎中国传统小说不难发现,从叙事学的角度看,传统小说的作者总是以“说书人”的角色存在,有着较为明晰的读者意识。但这种角色以一种公共性的立场来讲述故事,相对而言作家自我的主体性却相对稀薄。现代小说并不运用公共性的、非个体性的语言,而是在彻底抛却了“说书人”元叙事后直抵“人”的主体性。公共性的“讲述”转换为一种私人化的“交流”,人物进入故事,故事也塑造人物。叙述人的转换彰显了个体化的人、世俗的人的主体意识,拉近了小说与生活、小说与人之间的距离,从而奠定了人本主义的思想基石。

同时,时间意识的转换也是现代小说与传统小说差异的显在标志。进步主义的时间叙事打破了传统循环论的目的论,从而使得现代小说获取了现代性的内在精神。这样一来,历史的开端不再是宗教的“起源”,以“人的时间”为起点的现代性叙事占据了新高地。以鲁迅的小说《狂人日记》为例,小说开篇:“今天晚上,很好的月光,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鲁迅的叙事和中国古代小说有着极大的差异,它不再是历时性的叙事方式,而是一种向个体敞开的横断面的手法,“我”在篇首醒目地被标示出来。它放弃了“旧说部”隐含的“书场”对话场景,用白话来构筑与阅读者“书面”交流,是一项艺术的“发明”。当历时性的“讲述故事”转换为共时性的“故事讲述”时,一种建构在主客“二分”基础上的“人”的思想、情绪、心理就被充分地显现出来。显然,这种写法深受西方现代小说的影响,与五四“人的发现”的时代精神非常契合,深植于“人学”的话语系统内。尽管鲁迅曾自谦地说,《狂人日记》的形式“很幼稚”“是不应该的”[13]236,但较之于中国古典小说而言其思想的先锋性是巨大的,而这种思想先锋性与伴随而来的文体变革也是没有先例可循的,是属于现代小说的。

受现代启蒙思想的影响,对于“人”的理解超越了本质的先验论的认知,主客二分的认识观奠定了科学精神的基础,人类社会与自然相分离的局面也随之被破除,从而新构了在“自然宇宙的秩序上”来考察人的新的科学精神[12]。时间与空间是联系在一起的,现代性的小说时间转换衍生了空间形态的变革。当人从“天人合一”的古典幻境中走向主客二分时,小说文体的话语空间挣脱了天下主义的羁绊朝向民族国家主义发展。这种“时空”认知的变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启蒙和救亡意识,最终使中国小说完成了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随着“人的文学”的不断延展,现代小说与其他文体一起造就了国家机构、血缘、地缘性的纽带无法提供的集体想象、感情共鸣与信仰共识,在中国文学的现代性转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风景”的发现与“文体”的再发现

儿童小说脱胎于现代小说,是现代儿童观和小说文体现代化融合的结果。别林斯基认为:“文体是思想的浮雕性,可感触性;在文体里表现着整个的人;文体和个性、性格一样,永远是独创的”[13]。文体是浸润着思想的“有意味的形式”,探究文体如果离开了人或思想,或孤立地将其视为一种文学形式,都是不科学的。这启示我们,要系统探讨儿童小说的文体现代化有必要厘清“儿童”的思想生成史。中国古代,“儿童”是一个被忽视和遮蔽的概念,因而无法获致一种指向儿童的文学门类,这即是儿童文学在古代中国以非自觉的方式存在的主要根由。“人的发现”是一种崭新的关于“人”的知识的建构,不仅是中国新文学发生的基点,也是中国儿童文学发生的原点。“人的发现”内含了“儿童的发现”,其之于百年中国文学及儿童文学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人学”思想的现代变革上。从“人的文学”到“儿童文学”体现了新文化人基于“人学”系统的推演,从而将“人”的内涵扩充至成人与儿童“完全生命”的畛域,扩充了“人学”的内涵,也刷新了中国现代文学的深层结构。

无论是西方还是中国,“儿童”的概念从来都不是理所当然或不证自明的,亟待成人社会对其进行一次社会学的“定价”[14]。尼尔·波兹曼认为,中世纪没有童年。虽然希腊人把童年当成一个特殊的年龄分类,却很少给予它关注。好在希腊人热衷于教育,因此,虽然他们并没有创造童年,但是他们为童年的诞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罗马人在继承希腊的教育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出了超越希腊思想的童年意识,将成长中的儿童与“羞耻观”联系在一起,在童年概念的诞生的过程中迈出了很大的一步。罗马帝国消亡后,欧洲进入了中世纪,随之而来的是读写能力的消失、教育的消失、羞耻心的消失以及由此导致的童年的消逝,一切又回到了原点。中世纪的儿童身处于一个以口语沟通的世界里,与成人共处于一个社会范围,“儿童”混杂于成人社会,其自主性被遮蔽,“在儿童面前,成人百无禁忌;粗俗的语言,淫秽的行为和场面;儿童无所不听,无所不见”[15]。总而言之,在识字文化时代尚未到来之时,没有教育的观念,没有羞耻的观念,童年的概念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菲力浦·阿利埃斯的《儿童的世纪》发现,西方十六世纪之前的绘画、日记之中,儿童作为独立“人”的存在价值几乎是被忽视的,人类与生俱来的“童年”实质上也是缺席的:“传统社会看不到儿童,甚至更看不到青少年。儿童期缩减为儿童最为脆弱的时期,即这些小孩尚不足以自我料理的时候。一旦在体力上勉强可以自立时,儿童就混入成年人的队伍,他们与成年人一样地工作,一样地生活。小孩一下子就成了低龄的成年人,而不存在青少年发展阶段。”[16]而这种状况直到中世纪后期才得以改变,学校教育而衍生的“知识差距”使得儿童与成人的区隔成为可能,儿童被放归社会即是时代进步的反映,也开启了儿童独立主体建构的空间。

在中国古代“父为子纲”的语境中,儿童概念是隐而不现的。与此相关的是,出现在文艺作品中的儿童形象多有被挪用、误读或扭曲的现象,这也成了研究者探究现代观念、文明起源的审思对象或反例。在中国文学现代转型的过程中,儿童观也亟需转换以适应现代的需要。王稚庵的《中国儿童史》(1932年)名为“儿童史”,实际上是一部儿童故事集,更准确地说是一部“模范儿童事迹综录”[17]。尽管它不是一部严格意义的儿童史,但依然能在儿童教育领域有所助益。按撰序人黄一德所说,该书有助于成人“对儿童讲抽象的名词”[18]。由于儿童教育本身的困境,成人抽象的名词难以传达给儿童,但儿童的示范作用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能催生现代儿童观的出场。熊秉真曾对中国古代社会“家里的孩童”“学校的学生”和“店铺的学徒”三类幼童进行了系统地分析,洞见了“老年文化”里儿童“不许有自我的声音主见”[19]。儿童主体被压抑和遮蔽的主要根由是严苛的伦理制度。在代际伦理中,父母给予儿童生命,因而儿童有义务赡养父母。这原本无可厚非。但也就是这种基于血缘的承续而衍生的伦理原则确立了“成人本位观”存在的依据。这也成了新文化运动“伦理革命”的基本出发点。关于这一点,英国学者约翰·洛克曾深刻地揭露了伦理关系的障眼法。他并不否定子女对父母应承担的义务,但也尖锐地指出,“这绝不是授予父母以对其子女发号施令的权力,或是制定法律并任意处置子女的生命或自由的权力”。在他看来,“应该敬重、尊崇、感激和帮助是一回事,要求绝对遵从和臣服则是另一回事”[20]。在“成人本位”观念的主导下,儿童话语受控于各类“庭训”“诫语”等有形力量的主导,儿童的地位和权利很难得到保障。此外,教化色彩浓厚的蒙学读物也以“道德”“伦理”“孝悌”之名将儿童异化为“缩小的成人”,进而推波助澜地将儿童主体驱逐出成人话语的体系之外。

正是因为“儿童”长期被淹没于成人的话语系统而失声,启蒙思想者才要揭开儿童受蔽的历史根由和文化源头。这其中,他们对于文化奴役儿童的无形力量的剖析与批评尤其犀利。王人路曾这样描述中国古代儿童教育的状况:“拿《三字经》,《千字文》,《百家姓》,《幼学琼林》,《四书》,《五经》,用一支硃笔,一根藤鞭,和一副私塾先生的道学面孔,栽灌到一般天真的儿童的肚子里去。”[21]在儿童尚未真正发现之前,儿童文学自然也不可能真正出场。可供儿童阅读的读物非常少,即使有也多是成人读物。王平陵所说的“是毒物,并不是读物”[22]可作如上观。对于传统社会“从来如此”的驯化、奴化儿童的行为,新文化人秉持现代启蒙的立场,力图唤醒那些尚处于蒙昧状态的儿童,进而希冀其觉醒来为民族国家想象提供崭新的“人学资源”。

如前所述,现代小说接续了新文化运动所开创的“为人生”传统,儿童小说的产生源自于“儿童问题”的提出及其与“中国问题”的有效叠合。顾名思义,儿童小说是以“儿童”为书写对象的现代小说类型。儿童主体的绽出扩充了小说文体的思想畛域,也带来了艺术形式的变革。这里的“现代”,不仅是语义上的时间性的概念,而且内蕴着一种指向未来的价值判断和历史意涵。叶圣陶的《啼声》以儿童独白的方式,彰显了“儿童”主体的在场。在小说中,新生女婴和父亲是作为“两代人”的身份而在的:“她不仅是她,也就是人间无量数的子女和学童。我听了她的话,同时也听了人间无量数的子女和学童的话。我不仅是我,也就是人间无量数的父母和教师。我在听着,人间无量数的父母和教师也在听着。她和我都变化了,一个就是众多,众多就是一个。”[23]这其中的“个”与“类”的转化颇有深意,儿童主体借助小说的叙事人称来表征,以“个”与“类”的结合体与成人对话。在这里,儿童不再是小写的人,也不再是孤立的个体,而是具有独立精神价值的主体。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儿童小说关涉的“儿童”到底是书写对象还是阅读者,这是一个有争议的议题。“写儿童”与“为儿童”的两歧性衍生了儿童小说文体的混杂性。这其中,“儿童视角小说”与“儿童小说”容易混为一谈。“儿童视角”的引入是对古典小说说书人“全知视角”的叙事限定,由重情节转向了重人的表现与情感。值得一提的是,“儿童视角小说”类似于一种怀旧的童年书写,常以回忆的笔法与结构来叙事,由此拉开了与成人视角小说的间距。即使是回忆性叙事中“再纯粹的儿童视角也无法彻底摒弃成人经验与判断的渗入”[24]。儿童视角小说多是借“儿童”来说成人之事,并不属于儿童文学的范畴,因而不能与儿童小说类同。为了更好地区隔儿童小说与“儿童视角小说”,何卫青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小说儿童”。这里的“小说儿童”特指现代文学中的儿童形象,它是叙事虚拟的人物,是“儿童想象式存在的方式”[25]。换言之,这种虚拟的人物并非实体儿童,只是为了叙事的需要而想象出的人物。那么,为什么要虚构一个非实体的儿童呢?其实,这依然是“儿童视角的文学”与“儿童的文学”本质差异使然。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援引柄谷行人所谓“作为方法的儿童”的理论上来理解。在他的观念中,“儿童”是一个历史建构的概念,“所谓孩子不是实体性的存在,而是一个方法论上的概念”[26]。循此逻辑,以儿童为研究视角并非完全出于其本身研究的意义,更为重要的则是“以儿童为方法”,勾联出儿童与成人这组相辅相成概念的复杂关系。如果说“儿童”或“童年”可以是一个被创造、被发明的概念,那么是否写了儿童就真正为儿童呢?这暗合了戴维·拉德“儿童既是被建构的也能建构”[27]的观点,表征了在生物本质论和文化决定论之间存在着极大的话语裂隙。进一步说,作为成人他者的“儿童”是成人操控话语的前提条件,成人的话语权力依托代际间的文化生产而获得。被建构的儿童是成人召唤出的一个“文化存在”,“借儿童来言说成人话语”才是其真实的目的。譬如王统照的《湖畔儿语》就透露出了“虚构性儿童”的存在,作者提及的“仿佛有一篇小说中的事实告诉我”,表明主人公小顺命运的隐喻性与普遍性,他是“底层儿童”的虚构性代表,仅是王统照批判成人社会弊病的借代。由此,被征用的儿童可以为成人话语的建构提供一种现代的认知装置,其叙事功能仅是一种借代、征引的符号,尚未创构凸显儿童主体精神的本体话语。

中国现代儿童小说的文体自觉始于五四时期,但创构专为儿童阅读的小说的设想则始于晚清。晚清时期翻译、改述域外的儿童小说主要基于科学救国、开启民智的变革政治的诉求。遗憾的是,这种译介考虑儿童自身需要的方面较少,“为儿童”的意识较为薄弱。针对小说“无一足供学生之观览”的现状,徐念慈提出:“专出一种小说,足备学生之观摩。其形式,则华而近朴,冠以木刻套印之花面,面积较寻常者稍小。其体裁,则若笔记,或短篇小说,或记一事,或兼数事。其文字,则用浅近之官话;倘有难字,则加音释;偶有艰语,则加意释”[28]。不过,徐念慈的这种小说观实际上仅是将儿童小说“作教科书”,并未跳出教化儿童的窠臼来讨论儿童小说的观念与艺术。五四儿童小说有了更为明确的书写对象,“儿童”作为“新人”的身份被充分开掘出来,在儿童本位的推动下,儿童不仅是“人”,而且还是“儿童”。淡化成人色彩、凸显儿童的本体性对于儿童小说文体的自觉有着重要的催生作用。考虑到了儿童的主体性,与之相匹配的语言、文体等形式也随之发生了转变。“用现代人的语言来表达现代人的思想”[29]体现了先驱者自觉的现代意识。以此类推,如果不用现代人的语言就难以表达出现代人的思想,如果不用儿童能接受的语言就难以表达出儿童的思想。这种语言与思想的同一性及关联性为儿童小说文体现代化的生成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而,用儿童能接受的语言来讲述儿童的故事成了儿童小说的基本方法。强调语言与思想的同向发展及双向发力也成为儿童小说文体的自觉的标志。这即是约翰·史蒂芬斯所概括的儿童小说的意识形态:“儿童小说无疑属于文化实践的领域,其存在的宗旨是将目标读者社会化……为儿童写作通常是有目的的,其意图是为了在儿童读者中养成对某些社会文化价值的正确认识,而这些价值被假定成是作者和读者所共有。”[30]

从学理上看,儿童小说的文体自觉源自新文学领域“问题小说”。冰心、王统照、徐玉诺、叶圣陶、赵景深等人的儿童小说没有离弃“问题小说”的范畴,将儿童的书写置于民族国家想象的框架内,以儿童的生存困境、精神境遇来折射中国艰难的现代化之旅。这样一来,“儿童问题”就上升为“中国问题”,儿童文学深刻地介入了“为人生”的主潮中。然而,问题小说并非专为儿童创作,其中关涉到“儿童”问题的小说也不等同于儿童小说。因而,儿童小说文体自觉还有待廓清“为儿童”还是“为成人”的两歧,从儿童观、文体观及儿童文学观三个维度来设置其“表述”的立场、方式与边界,以期推动儿童小说文体现代化的发展。

三、结构与解构:从文体“界分”到文体“互渗”

文体的自觉既是学科化的结果,也是推动学科化的途径。落实到儿童小说而言,儿童文学“分科立学”是儿童小说文体自觉的原点。即如果不能确立儿童文学学科界分的标准,跳脱儿童文学学科特性去讨论儿童小说的文体议题,那么这种讨论无异于舍本逐末。朱鼎元的《儿童文学概念》依循的就是这种学理逻辑:要弄清儿童文学的本体问题,首先需要了解“文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的“发现”过程。这种对学科概念作知识考古的探究,有助于探绎“文学”“儿童文学”“儿童小说”的内在结构及意义推衍,从而抽丝剥茧地逼近儿童小说文体的本体。

在传统中国,经学一统的知识和学术传统使得“文学”与其他知识门类混杂在一起,文学的独立品格并不明确。因而,近代以降的学术独立与文学寻求独立身份具有同一性:其意在从传统经学、文章学的体系中确认自我的位置与身份,进而实现传统知识与学术的现代转型。方孝岳反对“以文学概各种学术”的错误看法,认为唯有“分工而功益精”[31]。傅斯年结合中国人国民性中“混沌之性”来讨论中国学术的独立问题,他指出学术发展的关键在于“分疆之清”[32]。陈独秀的《学术独立》则从“分科立学”的高度来讨论学术的独立性问题。他不满文学攀附“六经”妄称“文以载道”及“代圣贤立言”的观念,认为这是中国学者“不知学术独立之神圣”[33]的缘由。在新文化人的推动下,传统经学逐渐式微,一种知识分工更加明晰的学科观念更深入人心,重构了“中国学人的知识分类概念”[34]。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扩大了文学在现代知识分类体系中的地位。自晚清至五四,国人的“文学”观念逐渐清晰。这与“文学概论”观念的输入密不可分。鉴于西学标准的参照,中国传统夹杂着教化、文以载道的文学显得“不纯粹”,是典型的“杂文学”。文学的纯化实质上是其析离之前杂糅状态、返归文学本位的自律性的行为,有助于推动文学学科化的建构。

儿童文学的学科界分并非易事,其原因在于它长期寄居于民俗学、儿童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内部,其本有的学科性质难以绽出。对此,张圣瑜所谓“儿童文学是建立在诸多人文科学的基础之上”[35]的论断也反证了这一尴尬处境。可以说,儿童文学的发现一方面来自于现代儿童观的出场,另一方面也源自于学科化所确立的主体性。儿童小说的文体自觉有赖于儿童文学学科主体性的确认,离弃儿童文学“元概念”来讨论儿童文学的文体是不得其法的。

如前所述,儿童小说与儿童视角小说存在着难以完全界分的现象。区分两者的主要标准源于儿童文学“元概念”,如果一篇小说是成人作家专为儿童所创作,并且预设了两代人的话语转换与沟通,那么就属于儿童小说。反之,则不是儿童小说。至于语言浅易性、教育的方向性、儿童年龄的结构性等都不是区隔两者的标准,只要找到一个反例即可以推倒这种标准。抛开这种暧昧的文类混杂,重新审思儿童小说不难发现:儿童小说与其他文体出现过杂糅最为明显的是“小说童话”。儿童小说和童话关系长期纠缠不清,从赵景深“童话是神话的最后形式,小说的最初形式”[36]就可以窥见一二。由于没有廓清两者的关系,以至于在文体界分时常出现偏误。譬如鲁迅曾将班台莱耶夫的儿童小说《表》称为“中篇童话”[37]。又如徐志摩创作的童话《小赌婆儿的话》被编入《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周全平创作的童话《烦恼的网》被编入《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三集》,凡此等等都是与上述文体认知的混杂密切相关。就叙事而言,童话与小说的文体之间确实有诸多相似之处。顾均正就曾认为“童话是一种特别的文学形式——短篇小说”[38]。基于此,他以小说的文体特征“人物”“结构”和“处景”来探究童话的文体特征。应该说,从小说的角度来研究童话在国外并不罕见,但在中国,顾均正的这种研究却属首次。

文体界分是文体互涉的前提,而文体互渗又是推动文体界分的动力。儿童小说与童话互渗的典型之作是叶圣陶的《稻草人》。《稻草人》不是单一的童话或儿童小说,“成人的悲哀”介入使得童话结构中添加了小说的要素,“两套笔墨”打破了文体单一的惯性,从而使得文体内部出现非单一性的特质。叶圣陶曾这样反省道:“越来越不像童话了,那么凄凄惨惨的,离开美丽的童话境界太遥远了”[39]。他的这种疑虑还体现在其与郑振铎的通信中:“今又呈一童话,不识嫌其太不近于‘童’否?”[40]关于这一点,除了给《稻草人》写序的郑振铎察觉到了外,赵景深也看得很清楚:“叶绍钧君的《稻草人》前半或尚可给儿童看,而后半却只能给成人看了”[41]。贺玉波也认为:“虽然还保存着童话的形式,却具有小说的内容,它们是介于童话和小说之间的一种文学作品”[42]。思想的两歧带来了文体杂糅,也使得叶圣陶深陷左支右绌的创作困境。叶氏的疑虑与反思表明了“专为”儿童创作的艰难,他心中有“儿童文学”的标准,只是在实践中没有找到合乎这种标准的具体文体。区隔是为了建构,“小说童话”具备儿童幻想小说的主要元素,兼具“小说”和“童话”的文体体式。这种现实与幻想结合在一起的形式看似存在着文体错位性,但实质上也有统一性。彭懿曾提醒人们注意幻想小说中的“小说”二字,但实际上“小说需要把幻想写的像真的一样”[43]也只是一种理想化的预设。正因为在写实问题上的差异,小说才与童话分道扬镳。如果不能处理好幻想与现实的关系,小说童话的文体混杂会撑破两者的张力结构,进而放逐小说与童话的文体兼容性。幻想小说与儿童小说的差异主要在于它无暇顾及“儿童问题”“社会问题”,而在幻想的作用下追求一种更为抽象的真实。但事实上,幻想是有限度的,幻想离弃了现实将难以施展其自由的力量。曹文轩“让幻想回到文学”[44]何尝不是对于无边幻想的一种纠偏?当幻想回归到“文学”的正道,幻想小说才没有溢出整个文学系统。

文体界分与文体互涉并非绝然对立,表现为“结构”与“解构”的图示,共构了文体现代化的悖论形态。一方面,文体需要确立基本的体式范型,这有助于文体主体性的建构;另一方面,文体界分又容易阻滞跨文体的实践,反过来不利于文体现代化的发展。这种悖论给作家创作实践带来了焦虑,驱散这种焦虑的方略是返归儿童小说概念的本体。儿童小说文体可以分殊为“文之体”与“文和体”两种形态。前者是一种描述性的线性形态,后者则是一种结构性的系统形态。从“文之体”的角度看,它属于小说文体范畴的一个子类,“儿童”是一个限定性的范畴,并不具备界定小说之“体”的先决性。但从“文和体”的视野看,儿童小说则是“儿童文学”之“文”与“小说”之“体”的综合。既然是综合,那么本身就意味着“文”与“体”的明晰界限。不管如何界分或组合,都要遵循“话语秩序”与“文本体式”的规范[45],共同指向儿童文学“元概念”的本体意涵。文体界分是为了确立文体的主体性,但因这种界分而带来的文体不可通约及自我封闭是值得警惕的。文体间设置了严苛的界限阻滞了文体互涉,也限制了基于跨文体而来的学科互涉,最终会消解文体界分的初始意义。

总而言之,儿童文学“元概念”是儿童小说文体研究的原点。不廓清儿童文学概念的特殊性,就很难真正切近儿童小说文体现代化的内核。问题的关键在于,儿童文学并不是“儿童性”与“文学性”的单向度的并置,而是儿童与成人“两代人”的话语关联。由此,在返归儿童文学原初概念时,儿童小说文体现代化不仅要“辨体”和“破体”,而且还要进一步理顺融通“文”与“体”的关系,并将这种关系置于百年中国动态文化语境中予以考察。具体而论,从描述性概念出发,理顺儿童小说思想性与文体性之间的先后秩序,使之生成双向发力的机制。从结构性概念入手,则要在代际话语的沟通中重构儿童小说的新体式。借助“循文释体”与“因体认文”的良性互动,合力推动中国儿童小说“民族性”与“现代化”的现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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