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与对比分析
2022-11-08邬彩霞
邬彩霞
(山东财经大学,山东 济南 250014)
一、引言
作为全球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之一,“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正在身体力行走绿色发展之路。自倡议提出八年以来,沿线国家表现出强烈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需求,展现了较大的低碳发展潜力。同时,沿线国家积极探索绿色合作之路,在2021年6月召开的 “一带一路”亚太区域国际合作高级别会议上,各方达成共识,进一步夯实绿色发展的突出位置,探索推动沿线区域经济社会与低碳发展的协同路径。
不容忽视的是,沿线国家在低碳经济发展程度方面仍存在差异。其中,东亚、东欧等国家绿色发展水平较高,而中南半岛、南亚、西亚、北非和原独联体等国家的绿色发展水平较低[1],这一差异性为包括中国在内的沿线各国提供了绿色投资等领域合作的差异性选择空间[2]。面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和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基本要求,沿线国家正在经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转型进程,对绿色产能、绿色资本、绿色贸易、绿色投资、绿色技术的合作需求日益增加,绿色低碳转型已成为关系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的关键性议题[3]。因此,测度沿线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对比国家间差异程度,发掘各国低碳产业的合作潜力,不仅有利于高质量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而且对于提高沿线国家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现有文献聚焦沿线国家绿色发展水平的评价[4],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能力和低碳发展绩效水平的评估,致力于探究区域低碳绿色全要素生产率(TFP)增长的影响因素[5][6][7],如创新驱动的作用机制、贸易开放、绿色金融[8][9][10]。本文基于低碳经济的概念和特征,从经济社会与低碳发展的角度,构建包含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发展水平、产业结构在内的经济发展指标体系,包含森林、水、粮食资源丰富程度在内的资源环境指标,包含能源生产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强度在内的能源环境指标体系,采用2000-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数据,旨在从借鉴中国低碳发展经验的视角,对代表性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度,探求沿线国家低碳发展的潜力及协同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合作基础。本文的创新之处有三点:一是拓展了“一带一路”相关研究的视角,从一个更为复合、全面的角度,综合性地考察了包含经济发展与低碳发展等多指标在内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程度。二是基于测度结果,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差异化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国际对比分析,通过梳理其特点及演变趋势,发掘区域低碳合作的基础与方向。三是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全球可持续发展背景下,基于更综合的测度结果与更全面地对比分析,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低碳合作提出可能的协同路径。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基本思路
低碳经济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低碳发展的实质就是要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低碳经济体系、低碳-经济社会协同以及低碳发展水平测度是低碳经济的三个基本理论范畴,三者相互联系,互为一体[11]。从动态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政府制定合理的发展目标和实施机制基础上,以资源流和能源流为载体,采取适当的手段和方式,发展低碳经济,开发利用低碳技术,加大开发使用新能源的力度,有效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逐步转型经济结构;通过提高资源利用率,形成绿色、循环的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从而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利用不断创新的低碳技术成果,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在这一转型过程中,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差异,不同区域或同一个区域在不同发展阶段,其低碳经济发展的水平呈现差异化特点,并表现出程度各异的合作趋势和意向。
当下,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已充分意识到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性以及高碳型经济增长的潜在压力,正在通过各种积极的手段和方式,将低碳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的优先目标和倡议,实行自愿减排,提出减缓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化目标与行动方案,包括绝对量减排目标和相对减排目标,如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降低碳强度等,也有国家选择研发低碳技术等目标;除此之外,部分沿线国家提出了适应行动目标,如提高现有基础设施的气候适应性,保护森林、水、粮食资源,关注沿海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健全国家适应相关政策等。还有部分国家在实现国家自主贡献减缓目标过程中采取具体的措施,包括提出适应气候变化目标、行业标准、低碳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制定减少能源消耗、发展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的鼓励性政策,鼓励、支持低碳产业的行业标准,各国因地制宜的产业减排政策,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等市场化手段。沿线国家在各国以及区域宏观政策指引下,积极推动经济社会与低碳经济的协同发展。因此,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进程程度、产业结构构成状况等,是衡量国家层面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
“一带一路”沿线集中了世界化石能源的主要生产国家,为世界能源供给做出了很大贡献,但由此带来的环境问题亦令人堪忧;沿线国家碳排放总量约占全球30%,并且在城镇化、工业化的持续推进中仍可能持续上升。虽然沿线国家能源储量充足,但消耗量占比非常高,根据《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21)》的显示,2020年世界一次能源总消费量为556.63百亿焦耳,其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消耗量占二分之一;人均化石能源拥有量并不均衡,不同收入水平区域的人均能源消费水平高低不同,但总体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较低,占各自国家总能源消耗的比例不大,长远看利用空间依旧很大。沿线各国在工业生产过程中面临着能源使用效率低下,工业生产过程中碳排放量高等严峻问题。基于此,在能源流,能源生产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能源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是衡量沿线国家低碳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
与此同时,“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疆土辽阔,但生态环境特征差异明显,面临诸多问题,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生态基础相对薄弱。根据国家信息中心2018年发布的《“一带一路”贸易合作大数据报告》显示,2017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口占全球的48%。但部分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依然处于原始的自然条件状态,自然生态承载能力相对薄弱,面临全球气候变化带来的巨大风险。森林资源总体匮乏,且分布不均衡,与世界平均水平相比,沿线国家和地区人均森林面积和人均自然保护区面积仍存在一定差距,占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不到一半。气候变化加快了土壤退化进程,生物多样性面临挑战,土地荒漠化问题严重。部分区域的工业化污染导致海洋环境日益脆弱,海水酸化、海水侵蚀问题显著,内河污染问题十分严重,洁净水资源也很匮乏。由此,在资源流,森林覆盖率、人均可再生内陆淡水资源、农业用地占国土面积比重等是衡量沿线国家低碳发展水平的主要指标。
图1 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
综上,为全面考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发展水平,本文根据低碳经济的核心要义,构建了包含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如图1所示。具体来说,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不同收入水平国家的低碳发展为基础,结合沿线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从社会经济、能源流与资源流3个角度,设计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最后,结合测算结果,从时间和区域两个维度进行比较,具体剖析“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及差异化特点,为沿线国家开展低碳合作,共同发展低碳经济提供实证基础。
三、测度方法与数据说明
(一)模型设计
本文采用熵权法确定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指标的权重,进而根据指标体系设计,测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熵权法是根据各项指标观测值所提供的信息大小,即信息熵来确定指标权重的一种客观赋权方法。测度指标的离散程度越大,该指标对综合测度的影响就越大,同时其权重也就越大。具体测度模型及步骤如下。
第一步:指标标准化。采用极值法,对各个统计指标值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得数据结果处于[0,1],以下为正向、负向指标的计算公式。
对于正向指标:
(1)
对于负向指标:
(2)
式(1)、(2)中:xij——评价指标标准化后的数值;
Xij——在标准化前第i个项目对于第j个评价指标的数值;
min(xj)——统计指标值的最小值;
max(xj)——统计指标值的最大值。
第二步:计算指标权重。根据指标的熵值确定指标的权重,计算公式为:
(3)
式(3)中:
ωj——第j个指标的权重,其中j=1,…,m;
Ej——第j个指标的信息熵,若δij=0,令δijLnδij=0;
δij——第j个指标下第i个项目标准化后的占比,其中i=1,…,n;
xij——指标标准化结果;
m——指标个数;
n——样本个数。
第三步:计算评价指标值。采用熵权法确定指标权重后,根据各一级指标及其赋予的权重,采用综合指数法计算出各国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指数。计算公式为:
(4)
式(4)中:
Pi——第i个项目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结果,该指数反映各国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指数越大,表示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反之亦然。
(二)指标体系
根据本文测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思路,设计 “一带一路”代表性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具体如下表1所示。
表1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指标体系
其中,社会经济指标用以度量一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国推动低碳经济过程中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参数,包括经济发展状况、城市发展水平、产业结构三个二级指标,这些都是影响一国低碳发展潜力的重要因素,如服务业占GDP的比重,其值越大,表示该国产业结构低碳化转型的力度就越大;资源流指标用以反映一国自然资源的禀赋情况,这是一国可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该国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历史决定因素,用一国森林资源、水资源、粮食资源的丰富程度等二级指标进行测度;能源流指标用以反映一国的能源使用效率,用一国能源供需水平、碳排放强度、能源消费结构、能源生产结构、能源强度等二级指标进行测度。
一国低碳经济发展水平Pi的取值范围为[0,1],本文根据测度结果,将低碳经济发展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发展水平、中等发展水平、高级发展水平,具体分级标准如下表2所示。
表2 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划分表
(三)数据说明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域广阔,社会经济、能源以及资源方面差异性较大,在社会经济方面,大多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发展中国家,各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城镇化率低,人均GDP收入差别较大。在能源方面,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发展依赖油气资源的开发利用,以能源、原材料供应为主,水电、核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燃料占能源消费量比重低,产业结构偏重高碳排放型,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GDP能耗相对较高;与此同时,能源自给率较高的国家,在能源开发过程中,也存在对环境保护程度不足,导致生态环境脆弱性加剧的问题;在资源方面,中亚地区远离海洋,处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土地沙漠化和荒漠化严重,森林资源、水资源以及粮食资源短缺,严重制约着低碳经济发展。
显而易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共同的气候治理与低碳转型问题。考虑到沿线国家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并不突出,本文根据科学性、数据可得性、代表性原则,选择26个代表性国家作为研究对象,如下表3所示。这些国家分布在亚洲、欧洲、非洲地区,收入水平不同,资源禀赋、生态环境与气候治理目标各有差异,可以较好地代表和反映 “一带一路”沿线区域的经济社会与低碳发展情况。
表3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本经济情况
本文涉及到的相关数据主要来自于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世界银行数据库,个别国家的零星缺失数据从该国政府、统计部门的出版物中补充获得。测度样本数据区间为2000-2020年,数据跨度周期长,能够较好地反映出代表性沿线国家在不同阶段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变化特点。同时,通过标准化处理,能够将原始数据转化为无量纲化指标测评值,各指标值处于同一数量级别,使得低碳发展水平的最终指标值在[0,1]之间。
四、结果与差异化分析
(一)测度结果
根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社会经济、资源以及能源基本情况,确定各国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测度具体指标值,经过指标标准化处理后,采用熵权法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如下表4所示),最后测度出2000-2020年间26个代表性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
表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各评价指标权重
具体测度结果见下图2所示。不难发现,能源流、资源流指标较好的国家,其低碳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其中能源自给率高、水资源丰富、森林覆盖率高、粮食资源丰富的国家,其低碳发展水平呈逐渐提升的态势;相比之下,资源流指标较差,尤其是水资源较为匮乏的国家,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偏低,提升态势也比较缓慢。从总体发展趋势来看,除个别国家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在逐渐提升。
由图2可以看出,中国、保加利亚、匈牙利、希腊、泰国、乌克兰、乌兹别克斯坦等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呈上升趋势,沙特阿拉伯、伊拉克、伊朗、阿曼等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变化较小且呈下降趋势,土库曼斯坦等国家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变化较小但略有上升潜力。自2000年开始,“一带一路”大部分沿线国家经济发展较为迅速,随着城镇化率、人均GDP、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逐渐提升,能源结构也逐渐朝着高效、清洁、多元化、智能化方向推进,水电、核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等非化石燃料生产以及消费比重随之增加。
基于2000-2020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测度结果,依照本文对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划分标准,我们发现,从发展趋势来看,保加利亚、俄罗斯、罗马尼亚、马来西亚、乌克兰五国的低碳经济发展一直处于中等发展水平;在2000-2020年间,俄罗斯和马来西亚两国一直并长期处于中等发展水平;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和乌克兰经历了由初级发展水平发展到中等发展水平的演进过程;中国、越南、巴基斯坦、希腊、匈牙利、土耳其等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初级发展水平,尚未达到中等发展水平。从发展速度来看,中国、越南、土耳其、希腊、匈牙利等五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提升速度较快,其测度结果接近于中等发展水平;而阿曼、阿塞拜疆、埃及、科威特、土库曼斯坦、伊朗、以色列等七国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极低,且发展进程较慢,仍需要较长时间才能达到中等发展水平;印度、伊拉克、乌兹别克斯坦、沙特阿拉伯、泰国、波兰、哈萨克斯坦、卡塔尔、巴基斯坦等九国的低碳发展水平较阿曼等国较高,但其能达到中等发展水平低碳经济发展的进程亦较为缓慢。
图2 “一带一路”部分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
(二)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分析
1. 区域性差异特点
从整体测度结果来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呈现区域差异化特点。以希腊为代表的南欧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最高。其次是地处东欧的俄罗斯和乌克兰,受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能源结构等特点的影响,这些国家已经达到了碳排放峰值,并较早提出了符合自身发展条件的气候变化减缓目标,制定了实现各自国家自主贡献减缓目标的具体措施,如超过一半以上的国家颁布了鼓励新能源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亚洲的中国、印度、马来西亚等,通过降低碳排放强度,提高燃油经济性和机动车排放标准,依照产业结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减排政策;包括建立区域碳市场等,如中国于2021年7月正式启动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市场交易,为深入推进低碳经济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与此同时,沿线国家通过区域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全球气候治理合作,如亚太地区的“基础四国”、南亚地区环境合作协会等组织,作为地区多边环境领域的组织,在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具体区域分布如下图3所示。
2. 阶段性差异特点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呈现阶段性差异特点。全球气候治理进程中的重大事件节点,如《哥本哈根协定》的达成,《巴黎协定》的签署, “一带一路”倡议、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畅想的提出等,都对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产生了重要而又深刻的影响[12]。为更好了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阶段性变化特点,在本文的测度结果中,选择巴基斯坦、波兰、俄罗斯、科威特、乌克兰、泰国、越南以及中国等八个典型国家,以2008、2013、2017为关键时间点,重点分析2000-2008年(Ⅰ阶段)、2009-2013年(Ⅱ阶段)、2014-2017年(Ⅲ阶段)以及2018-2020年(Ⅳ阶段)四个时间区间内,典型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趋势和特点,结果如下图4所示。
图3 “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2020年度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区域分布图
图4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变化趋势
由图4发现,在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中,俄罗斯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始终处于中等发展水平,主要原因在于俄罗斯的森林资源、水资源较为丰富,石油等高碳排放型能源使用占比较低,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单位GDP能耗较低。但受到俄罗斯社会经济以及能源生产结构所限,其低碳经济发展速度较为缓慢,长期处于中等发展水平。中国、乌克兰、巴基斯坦与越南在四个阶段中,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表现不同。在第Ⅱ阶段,中国及越南低碳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在第Ⅲ阶段各国城镇化发展较为迅速,人均GDP提高,低碳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到第Ⅳ阶段发展速度开始变缓,但总体态势来看,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稳步提升,其中乌克兰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由初级发展水平发展过渡到了中等发展水平,中国、越南与巴基斯坦由初级发展水平逐步迈向中等发展水平。波兰与泰国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在四个阶段中一直处于初级发展水平,且发展速度较为缓慢,泰国与波兰的服务业占GDP比重较高,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GDP单位能耗较低,因此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但受社会经济发展速度、能源自给能力的限制,低碳经济发展进程较为缓慢。科威特地处西亚地区阿拉伯半岛东北部,城市社会经济水平较高,能源丰富,受森林资源、水资源以及粮食资源的限制,在四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低碳经济水平较低且呈走低态势。
五、结论与建议
本文在低碳经济理论基础上,从社会经济、资源流、能源流视角,测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发现,经济社会基础、能源结构、资源禀赋等,是制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速度的关键因素。经济质量高、资源丰富、能源自给率高、参与国际合作多的国家,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往往较高,且呈现不断提升的态势。
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一国经济社会基础与低碳发展共识,是推动该国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提升的基础要素。从文中列出的典型国家来看,这些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基本面较好,积极开展气候治理行动,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低碳经济发展顶层设计与目标规划。从表3可以看出,近30%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早在1990年前就已经实现了碳排放达峰,包括阿塞拜疆、保加利亚、匈牙利、罗马尼亚、俄罗斯、乌克兰等,波兰于1992年达峰;超过三分之一的代表性国家以纳入国家法律(或拟以立法方式)、政策宣示等形式,明确提出各自的碳中和目标,包括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较好的希腊、俄罗斯、乌克兰、中国、泰国等。第二,能源结构与资源禀赋是制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速度的关键因素。本文选定的26个样本国家,其共同特征是拥有稳定的能源自给率。低碳发展水平较高的代表性国家,其国内油气资源尤其是非常规油气资源开采大多有保障的同时,积极开展与沿线其他国家的国际能源合作,关注国内能源供需情况和国际能源市场的变化特征和趋势,具备快速应对国际能源供应格局变化的能力。与此同时,代表性国家关注区域内新能源项目的共同开发建设,提供能源技术引进支持,拓展国内能源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空间,开发国际绿色能源合作潜力,提高能源供应能力和使用效率。以中国为例,通过采用灵活的方式,加强与能源进口类国家特别是中亚国家的能源合作,保障能源进口的多样化。可见,稳定的能源储备和自给率,是平衡能源供给和能源消费关系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第三,区域合作组织机制是加速低碳经济发展水平提升的重要路径。“一带一路”倡议,特别是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提出,为包括中国在内的沿线国家,提供了低碳发展的重大机遇。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与联合国提出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高度一致,基于低碳、绿色、循环、可持续的基本原则,能够弥补其他区域合作组织及机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的空缺;本文选择的低碳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代表性国家,都与中国签署了“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各国通过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开发与创新合作,在绿色项目、生态保护、能源效率等方面有着广泛且深入的交流。
基于此,本文从解决中国问题的视角,提出如下对策建议。首先,加强区域合作,拓宽“一带一路”建设的“绿色”边界。深入对接联合国 2030 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气候减缓与适应、经济适用的清洁能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落实纳入绿色丝绸之路建设,聚焦各国碳中和共识,加强目标间的协同增效;基于共建国家低碳发展的不同水平、不同阶段特点、不同区域优势,促进沿线国家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对于能源丰富、水资源以及森林资源较为匮乏的科威特等国家,建议加大对太阳能等能源的利用,改变重高碳能源的使用,既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又降低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对于服务业产业比重较大、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与GDP能耗较低,但城镇化水平较低的泰国等国家,建议调整产业结构,更多元化发展,将绿色发展纳入国家战略规划之中,并推进产业及相关政策变革;对于资源、能源较为丰富,但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与GDP能耗较高的中国等国家,建议推进各个领域可持续消费和生产,发展生态产品市场、绿色产品、绿色采购等,改变不合理的资源开发,积极发展清洁能源技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其次,开展国家、城市和项目绿色发展试点示范。加强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在制定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战略方面的合作,推动建设绿色、环保及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推广生态保护红线实践经验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支持清洁、高效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减少对煤电项目的投资;发挥国际组织、专业机构、跨国企业和民间机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一带一路”绿色低碳发展;针对已经实现碳排放达峰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加强绿色转型案例研究和经验推广,分享低碳经济发展态势较好的中国低碳发展最佳实践。再次,打造更紧密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伙伴关系。加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大数据服务平台、“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等多边合作平台建设,促进中国与共建国家在绿色低碳的能源项目、生态保护与治理、投融资环境气候管理、绿色标准互识互认等关键领域的政策对话,积极发挥数字经济对于低碳产业的重要促进作用[13],探索低碳技术的合作与信息共享机制;在全球碳中和共识的大背景下,结合“一带一路”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计划、绿色丝路使者计划等,充分发挥企业等微观主体的积极作用[14],与共建国家一道,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