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专题研究
2022-03-24田艳
田 艳
[主持人语]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把握好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咬定目标、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确保‘十四五’时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为黄河永远造福中华民族而不懈奋斗。”本专题的系列文章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以及座谈会精神,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充分挖掘和弘扬以黄河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而产生的重要成果。
传承传播好黄河文化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关键。黄河文化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与“魂”,实践中能有效地实现“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体现出“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文化自信。以黄河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根基,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因此,保护、传承和发展好以黄河文化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逐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的重要体现,也是在文化方面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进而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从文化自觉看黄河文化传承传播的路径》提出了文化自觉视野下的黄河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多元路径,重点包括“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政府传播力度”“融合现代科技传播手段”等方面,以此挖掘、传承和弘扬黄河文化,促进黄河文化传承传播。
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和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的前提。在全面依法治国的背景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法治研究》一文指出黄河流域的生态恶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落后与未能真正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密切相关。在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下,文章提出了黄河立法模式与专业性要求,以此完善立法系统化协调的法治路径,形成生态保护与高质量的良性互动,促进黄河文化价值认同,保障黄河流域整体生态的修复。《论流域协调机制———以〈黄河保护法〉(草案) 第四条为考察对象》针对《黄河保护法》 (草案) 第四条的黄河流域协调机制,提出黄河流域协调机制可以从宏观决策的联合议事、具体事项的日常会商与应急会商、决策执行的联动协作以及信息通报与信息共享四个方面共同推进流域协调机制的实施。另外,论文还认为在执法过程中要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政策执行的监督,从而推动流域协调机制政策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