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规制、碳交易与绿色经济发展研究
2022-03-24闫富雄
闫富雄
(安徽科技学院 财经学院,安徽 蚌埠 233000)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保持了长达40年的高速增长,从1978年的国内生产总值仅3678.7亿元,到2020年的经济总量首次超过日本,成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国内生产总值已突破100万亿元。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经济以粗狂式的模式增长,消耗了大量的资源,也带来了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Carbon Brief等研究机构测算,目前我国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超过100亿吨,位居全球第一位,过高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影响了全球气候,也不利于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1]。在此背景下,我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环境规制,以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2]。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存在较大差异性,进行碳排放交易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能够促使我国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另外,惩罚机制是碳交易市场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各地区都出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制度,主要包括未能及时履约、未能按时提交自查报告、虚报瞒报碳排放量等,处罚方式包括公开通报、罚款、扣除未来配额量等手段。另外,取消地区评优评先资格和项目资格也是处罚的有效方式。对于连续违约的企业新建的固定资产项目难以申报,企业的质押融资会受到限制,连续三年不能申请相关优惠政策。对于情节严重的企业会向工商、金融和税务机构进行通报,并纳入到诚信记录,会对企业形象和品牌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一、文献回顾
国内有关环境规制、碳排放与绿色经济发展的研究起步较晚,研究成果相对较少,限于篇幅本文仅选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文献进行回顾。冯严超等人以2007-2016年的省域面板数据,分析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发展绩效的影响。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中国绿色经济绩效具有显著的门槛效应,且中国绿色经济具有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3]。黄明凤等人使用超效率EDA模型测算了西部地区的绿色经济发展效率,然后构建面板门槛模型,探究环境规制、碳排放与绿色经济发展效率之间的关联性,结果显示西部地区的绿色经济发展效率呈波动下降趋势,环境规制对西部各地区的绿色经济发展效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其中行政型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呈倒U型[4]。廖文龙等人认为我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同时也面临严重的环境问题,他以碳排放交易试点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04-2017年的30个省市的面板数据,探究环境规制、碳排放交易和绿色经济增长之间的关联性,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和碳排放交易都可以通过促使企业技术创新,推动地区绿色经济增长[5]。范丹等人对环境规制与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关联性进行探究,他以2006-2017年的省际面板数据为研究对象,结果显示环境规制与经济高质量增长之间为明显的U型关系,由于其使用经济高质量增长的主要指标为绿色经济方面,所以他推出了环境规制能够有效促使绿色经济增长的结论[6]。现有研究多认为环境规制促使技术升级,进而影响绿色经济增长,忽视了环境规制影响碳排放,促使碳交易进行影响绿色经济增长的机制路径,本文首先采用理论分析探究环境规制、碳排放与绿色经济发展三个变量之间的关联性,随后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检验环境规制,通过影响碳排放量,倒逼企业进行升级,进而促使绿色经济发展。不仅弥补了现有研究理论不足的缺点,而且扩展了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路径机制,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方法创新。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一)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发展
环境质量具有公共物品的属性,决定了维护环境质量主要依靠政府行为,政府对环境质量的干预和影响称之为环境规制。古典经济学理论认为环境规制会影响企业和各厂商的排污成本,增加企业的负担,导致环境规制和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无法协调的矛盾。而波特假说认为在新形势下,环境规制虽然短期内会导致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但是合理有效的环境规制能够倒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从长期来看能够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生产力水平,促进企业发展,进而促使绿色经济发展。而根据库兹涅兹曲线,环境质量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为倒U型,即初期环境质量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为负相关关系,随着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环境质量与绿色经济增长之间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环境规制与环境质量之间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鉴于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为明显的正相关线性关系。
假设2: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为非线性的U型关系。
(二)环境规制与碳交易
碳排放即不同地区之间基于自身经济发展的需求,通过碳排放交易市场,对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交易以满足发展的最大化需要。基于此,多数学者认为碳排放交易是一种市场型的环境规制行为,因为它可以有效调节不同地区的碳排放水平。除此之外,也可以以市场价格向尚有额度剩余的地区购买排放额度,可以实现全国总体碳排放的帕累托最优。基于此,本文提出假设3。
假设3:环境规制能够有效促使碳排放交易水平的提高,二者呈正相关的线性关系。
(三)碳交易与绿色经济发展
碳交易政策的实施是基于政府部门对总量的严格把控下,由市场自发导向、自主分配碳配额的一种环境约制手段。本文认为碳排放交易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促使经济要素结构升级。在二氧化碳排放标准更为严苛的背景下,进行碳排放交易,欠发展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在限定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下,必须优化资源的使用效率,积极的使用新能源,优化能源要素的结构水平。发达地区虽然拥有更多的碳排放规划,也可以通过碳排放交易市场获取更多的排放量,但是为完成碳30和碳60的目标,必须优化资源使用结构,使用清洁能源。所以碳排放交易可以促使地区要素结构升级。其二,优化产业结构。碳交易政策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优化各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我国整体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所以碳交易政策的出台会迫使各地区限制高污染高消耗产业的发展,促使各地区产业结构升级。其三,创新技术水平。碳交易政策迫使高污染高消耗产业重新考虑成本,通过技术革新等手段降低治污成本,从源头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促进地区技术水平提高,从而提高绿色经济发展水平。鉴于此,本文提出假设4。
假设4:碳交易能够有效促使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二者呈正相关的线性关系。
三、实证模型与假设检验
(一)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实证分析的方式探究环境规制、碳交易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的关联性,将绿色经济发展作为被解释变量,部分学者认为绿色经济发展主要体现在能源使用量和地区生产总值两大方面,因此使用单位GDP能耗表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单位GDP能耗越高,表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越低,使用lgdp表示。环境规制主要是政府的环境治理行为,本文使用环境保护支出总额表示,使用gov表示。碳交易主要是反映不同时期各地区之间的碳排放与交易量,使用各地区年度碳排放交易总量表示,用co2表示。结合不同学者的研究,考虑到绿色经济发展受多重因素影响,本文将技术发展水平、市场化水平、产业结构水平以及对外开放水平作为控制变量,分别使用年度RD经费投入,樊纲市场化指数,第三产业总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值以及进出口贸易总额衡量,分别使用rd,mar,ind以及open表示。数据的时间跨度为2015-2020年,研究样本为北京上海等30个省市,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碳排放交易网及中经网数据库。
(二)平稳性检验
为减小变量的波动性保持变量平稳,本文对各变量进行了对数化处理,随后进行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分别使用LLC检验、IPS检验、ADF检验、PP检验四种方法检验变量的平稳性,结果显示lnlgdp等变量至少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各变量均为平稳的序列。
表1 变量平稳性检验
(三)相关性检验
对各变量进行相关性检验,以避免模型的多重共线性,也便于探究各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的关联性,构建实证模型,相关性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
如表2所示,lngov与lnlgdp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4253,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规制与单位gdp能耗之间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为正相关关系。lnco2与lnlgdp之间的相关系数为-0.5147,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碳交易与单位gdp能耗之间为显著的负相关关系,即碳交易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为正相关关系。其他变量lnrd、lnmar等与lnlgdp之间的相关系数也为负,也至少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技术发展水平、市场化水平、产业结构水平、对外开放水平与绿色发展水平之间均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
表2 变量相关性检验
(四)模型构建与回归结果分析
根据平稳性检验和相关性检验,各变量均为平稳序列且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本文构建回归模型如下所示:
lnlgdpit=c+β1*lngovit+β2*(lngov)2+β3*lnco2it+β4*lnrdit+β5*lnmarit+β6*lnindit+β7*lnopenit+εit
(1)
lngovit=c+β1*lnco2it+β2*lnrdit+β3*lnmarit+β4*lnindit+β5*lnopenit+εit
(2)
lnlgdp=c+β1*lnco2it+β2*lnrdit+β3*lnmarit+β4*lnindit+β5*lnopenit+εit
(3)
方程(1)至方程(3)分别为假设1到3的检验方程,基于此方程构建回归模型,结果分别如表3所示,lngov与lnlgdp之间的回归系数为0.3052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lngov的二次方与lnlgdp之间的回归系数为-0.0604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规制与单位gdp能耗之间为倒U型关系,单位gdp能耗越高,则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越低,由此可以说明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之间为U型关系。环境规制初期,由于水平较低,导致企业短时间内耗费大量的资金用于改造设备,影响了企业发展,进而影响地区经济发展。同时,由于环境规制,限制了地区高污染高消耗产业的发展,虽然降低了地区碳排放量,但是降低了经济发展水平,导致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下降。后期由于环境规制水平提高,地区产业结构得以优化升级,环境规制促使了地区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同时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提升,所以促使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说明本文的假设1成立。
表3 模型回归结果
由模型2可知,lngov与lnco2之间的回归系数为0.3001,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环境规制与碳交易之间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环境规制水平提高1个单位,碳交易水平提高0.3001个单位。环境规制政策出台后,能够有效抑制地区高污染高消耗产业的发展,为获取更多碳排放权,地区之间会根据发展需要,在碳排放交易网上进行交易,以满足经济发展需要,所以环境规制能够促使碳交易提高。由此说明本文的假设2成立。
结合模型1和模型3可知,lnco2与lnlgdp之间均为明显的负相关关系,说明碳交易能有效降低单位gdp能耗,即碳交易可促使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提高。说明假设3成立。碳交易可从全国整体层面对碳排放量进行规划,不同地区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购置所需碳排放量,进而满足自身发展的需要,促使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提高。
四、结论与启示
基于上述理论与实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环境规制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为非线性的U型关系,即初期环境规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绿色经济发展,而中后期环境规制有效促进了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环境规制与碳交易之间为明显的正相关关系,环境规制水平提高1个单位,碳交易水平提高0.3001个单位;碳交易能有效降低单位gdp能耗,即碳交易可以促使地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提高。
本文实证分析表明环境规制和碳交易均对绿色经济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启示。
第一,优化顶层设计,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当前,我国不同地区的碳排放规模存在较大的区域异质性,影响了我国整体碳效率水平和经济增长。为此,我国政府应该优化顶层设计,完善碳排放交易网,发挥市场对不同省市之间碳排放量的调节作用,并通过法律机制进行维护和完善。可以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进行碳排放量的合理规划,东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高,产业结构以第三产业为主,中部地区的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西部地区以第一二产业为主,可以基于东中西三个地区的历年碳排放量和增加量,结合其产业特性,划定一定的碳排放量,同时对不同省份、主要城市的碳排放量进行划定,充分发挥碳排放交易平台的作用,根据市场化力量对国内碳排放量进行调节,促使整体碳排放效率提高。
第二,引流绿色资金,扩大绿色经济规模。积极出台政策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绿色经济领域,鼓励绿色风投、绿色保险发展,适当降低绿色风投的相关税费,如资本利得税等,特别是市场化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应该畅通民间资本融入,形成政府资金与民间资本的良性互动,实现“1+1>2”的发展效果。目前,我国的绿色信贷、绿色风投等资金的主要来源依然是各地区政府部门,相关部门应该积极的鼓励民间资本涌入绿色信贷和绿色风投等绿色经济发展领域,以弥补政府资金在薄弱环节作用不足的现状,提升绿色资金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
第三,完善机制体制,带动跨区域环境规制协同。环境规制对绿色经济发展具有正向促进作用,但是不同地区的环境规制水平差异较大影响了我国整体环境规制水平的提升。特别是我国城乡之间、东中西部三大地区之间的环境规制水平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些地区之间也没有建立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为此,我国政府应该建立不同地区环境规制的帮扶机制,促使跨区域环境规制的联动发展,以此促使我国整体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提高。特别是要注重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地区的生态补偿资金的补贴,提高欠发展地区的环境规制水平,并积极引导欠发展地区与发达地区的联动治理,提升整体的环境规制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