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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减”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内在冲突与外部调适

2022-03-23方倩倩

湖北体育科技 2022年11期
关键词:课外双减监管

刘 如,欧 亚 ,方倩倩

(1.湖南城市学院 体育学院,湖南 益阳 413000;2.湖南开放大学 体育教学部,湖南 长沙 410004;3.广东理工学院 体育系,广东 肇庆 526100)

青少年是国家之未来,民族之希望。 青少年健康成长不仅关系着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所需人才的绝对保障, 也关系着国家国防军事力量的持续供给[1]。目前我国儿童青少年健康形势不容乐观, 体质健康主要指标连续20 多年下降,33%的儿童青少年存在不同程度的健康隐患[2]。 《中国儿童青少年营养与健康报告》 指出, 我国城市男生肥胖检出率从1985 年的0.2%增长到 2014 年的 11.1%[3]。 世界卫生组织最新研究报告也表示,我国高中生和大学生的近视率均已超过70%[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多次公开强调体育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锤炼意志以及健全人格等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作用。 为有效遏制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的持续下滑趋势,体育中高考改革逐步被提上日程。2020 年10 月15 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将体育科目纳入初、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科学确定并逐步提高分值”[5]。随后,全国各省市纷纷推出体育中考改革方案, 云南省更是率先将体育中考分值提升至100 分。 2021 年7 月24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6],旨在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以及家庭教育负担。 然而, 笔者不禁质疑,“双减”政策下的体育中高考,究竟是减负还是增负? 如果是增负,又该如何将这一负担减下来? 鉴于此,本研究将在“双减”政策提出背景以及体育中高考价值取向的理论阐释基础上, 重点对“双减”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内在冲突进行系统分析,以期为其外部调适提供理论参照。

1 “双减”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理论阐释

探讨“双减”政策下的体育中高考,一是要准确把握“双减” 政策的提出背景, 二是要深入分析体育中高考的价值取向。 基于此,本部分将从这两个层面展开详细论述。

1.1 “双减”政策的提出背景

1.1.1 人口出生率持续下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为有计划地控制人口,我国开始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压力, 但也导致我国人口生育率断崖式下跌并从此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人口结构快速老化[7]。 为应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2015 年10 月, 十八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全面实施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决定[8]。二孩政策短期效果虽显著,但长期效应甚微[9];我国出生人口数连续4年出现下跌,由2016 年的1 883 万人下降至2020 年的1 200万人[10]。为此,2021 年 5 月 3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11]。 然而,众多的研究已表明, 生育政策调整并不会从根本上提高国民的生育意愿, 针对制约生育因素制定相应配套支持政策才能有效缓解生育压力,进而提高生育意愿。 育儿成本是当前中国生育率持续低迷的直接动因[12]。 有研究表明,平均每个家庭人均收入的一半要用于子女教育支出, 家庭养育负担的加重进而导致国民生育意愿不高[13]。 事实上,在普惠性教育政策全面实施的背景下,家庭教育成本的增加主要来自校外培训支出,而这正是“双减”政策提出的一个重要社会背景。 “双减”政策旨在通过政府的强制干预,大范围关停学科类培训,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市场;同时通过福利性网络文化课程的供给,从而有效降低家庭养育成本,提高国民生育意愿,进而缓解我国社会的严重老龄化问题。

1.1.2 青少年学业负担沉重,课内外体育参与匮乏

受中国当下教育体制的深度影响,“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让孩子赢在起跑线” 等理念成为中国家长固有的教育思维定式。 尽管九年义务制教育保障了每一位孩子均能接受教育,但教育资源的不平等以及中高考升学压力的现实压迫, 每一位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一个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初高中,从而为考取更好的大学奠定基础;而另一方面,各类学校为获取高升学率, 从而在区域范围内形成教育优势与优质名声,不得不加强对学生学习的投入力度。 由此,在校内,体育课程被其他文化课程取代, 这一现象尤其是在毕业年级表现的更加突出,尽管国家明确禁止挤压体育课课时,但在地方实践中却是举步维艰;在校外,家长为让学生获取优异文化课成绩,各科目补习成为学生周末以及节假日的隐喻。 此外,在文化补习之余,家长们还希望通过琴、棋、书、画、舞等其他课程的学习来让孩子适应中国经济社会飞速发展带来的人才需求结构转变。 有研究表明,仅有1%左右的初中生不参加任何补习,睡眠和体育锻炼时间得到充分保证,并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作业[14];还有研究显示,作业时间越长,则睡眠时间越短、体育活动时间越少[15]。 尽管减轻学业负担并不一定能够直接促进学生体育活动参与, 但学业负担沉重一定制约学生体育活动参与。 持续下滑的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使得国家不得不通过政策的强制干预来减轻学生学业负担, 从而为学生的体育活动参与创造条件。

1.2 体育中高考的价值取向

1.2.1 积极推动健康关口前移, 倒逼学生主动参与体育

尽管学生体育活动参与匮乏有来自学业负担沉重的客观原因, 但也有自身参与动机不强以及参与意识缺乏的主观原因。 近年来,人们生活方式在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中已发生根本性的变革,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产品的不断更迭,给人们日常生活、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给青少年的“久坐不动”埋下了伏笔[16]。 特别是日益兴盛的电子游戏,给身体正处于成长敏感时期的青少年套上了一把坚固的“枷锁”。 《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2020》 指出,2020 年我国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4.9%, 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2.2%,音乐、游戏以及短视频是其主要网络活动形式[17]。 在这种身体活动减少、 电子产品过度使用、 营养过剩等生活方式的裹挟下, 肥胖、 近视以及体质水平下降等成为许多学生的重要标签。 身体活动不足是导致青少年体质下降、肥胖和心血管疾病的重要因素[18]。 从短期来看,青少年体质水平急剧下降不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同时,由此导致的征兵条件逐年下调还直接影响着国防军事力量的发展。 从长期来看,体质健康水平的持续下滑还将直接导致青少年未来慢性病等疾病发病年龄提前,进而增加国家社会保障与医疗负担。 因此,在主观体育参与意识不强的背景下,只能积极推动健康关口前移,通过外在的政策干预来倒逼青少年主动参与体育锻炼, 而将体育纳入中高考考试科目似乎实现了这一目标。

1.2.2 提升学校体育社会地位, 突出体育综合育人价值

学校体育在我国已走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历程[19],然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学校体育始终处于“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尴尬局面,学校体育地位不高、场地器材不足、体育时间被挤占是其重要体现[20]。 尽管学校体育相关政策文件接连不断, 但始终无法从根本上提升学校体育的社会地位。 究其根本,相比其他文化课程,体育课程不与学生升学考试直接挂钩是其症结所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工作,出台的《意见》更是明确将体育纳入初中升学考试当中, 这一重大改革举措有效地让学校体育地位从长期的口号中得到实质性提升。 可以说,体育中高考的推动, 实质上是以一种外在干预的手段将学校体育社会地位与其他文化课拉平,从而使得师生、家长不得不重视学校体育。 党的十八大提出,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一切教育工作都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展开。 体育历来被认为是育人的重要手段和途径, 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1]。 在2018 年的全国教育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明确了学校体育 “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的“四位一体”发展目标,充分肯定了学校体育所内涵的综合育人价值,体育中高考则是将体育所具有的综合育人价值以特定形式付诸实践。

2 增负:“双减” 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内在冲突

从表面上来看,“双减” 减的是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从本质上来看,“双减”减的是学生学习负担与家庭教育负担。 基于此,本部分关于“双减”政策下体育中高考内在冲突的论述将从学生以及家庭两个层面着手展开。

2.1 学生层面:增加升学考试负担与校外培训负担

2.1.1 应试考试科目数量增多, 可能增加升学考试负担

在应试化教育背景下, 将体育作为升学考试的正式考试科目, 将直接导致学校体育的定位由过去的普通课程转变为应试考试科目, 因而学生面临的升学考试负担将直接大幅增加。 首先,体育考试的“锦标化”模式可能给学生增加新的心理负担。 由于教育部赋予各地区自行安排中考体育合格标准的权力,地方在制定考试标准的过程中,一旦缺乏科学依据,采取“一刀切”式的生搬硬套,极易导致体育考试的“锦标主义”现象,从而违背学校体育的育人初衷,如深圳体育中考男子游泳考试满分成绩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准, 多数学生甚至难以到达及格线[22]。 此外,在“锦标化”模式下,学校体育课程的功能由“放松身心”转向“考试达标”。 尽管随着体育中考的全面实施, 学校体育课程能够解决学生不断下滑的体质健康问题,但也将体质健康问题转移成心理负担。 学生由于文化课学习造成的紧张心理无法在体育课堂得到放松,反而增加了“体育达标、获取高分”的心理负担。 其次,学生身体素质因人而异,体育考试可能给部分运动能力低下的学生增加新负担。 在学校,不仅存在着有部分身体残障的学生,同时还有部分由于身体器质性、结构性、功能性原因造成运动能力低下的学生[23]。体育考试对于这一部分学生而言,无疑是新的升学考试负担。此外, 更有部分智力平平但选择牺牲全部课余时间用于文化课学习的学生,由于身体活动能力参与不足,体育考试可能给这部分学生的文化课学习造成更大的心理负担。

2.1.2 课外体育培训外需提升, 可能增加校外培训负担

在体育纳入升学考试之前, 青少年参与课外体育培训主要出于自身兴趣爱好以及强身健体需要, 这种体育培训是学生发自内心自愿参与的。 然而,随着体育考试的全面实施,由于当前我国班级授课制以及课内体育时长存在的局限, 学生无法在有限的体育课堂中实现运动能力的大幅提升。 为获取体育成绩高分,学生不得不诉诸于课外体育培训,以期通过课外体育培训的参与,实现自身运动能力的提升。 由此,学生参与课外体育培训的外在需求被迫提升。 事实上,“双减”政策的颁布,进一步激发了学生的课外体育培训需求。 在“双减”政策颁布后的第五天,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明确指出,“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学科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24]。 审视当下升学考试科目,除体育科目以外,其他所有科目的课外培训均被列入学科类培训范畴。 体育培训的非学科培训属性,实际上就意味着体育作为升学考试科目, 可以正常参与课外体育培训。 尽管“双减”政策以及随后出台的《关于做好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5]均明确禁止课外体育机构开展“应试化”体育培训,但广大家长以及学生为获取体育考试高分,必然寻求“应试化”课外体育培训,而当前还尚未针对“应试化”课外体育培训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可见,在体育中高考的目标驱动下,作为非学科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 体育培训可能给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校外教育培训增加一层新的负担。

2.2 家庭层面:增加养育成本负担与家庭教育负担

2.2.1 家庭校外培训支出提高, 可能增加养育成本负担

诚如上文所述, 中国社会日益严峻的老龄化问题是 “双减”政策提出的一个重要背景,因而“双减”不仅是给学生减负,也是在给家庭减负。 然而,体育中高考的实施,从表面上来看,跟家庭增负并无太大关联;但实际上却是增加了家庭对于子女体育培训的支出成本。 在“双减”政策实施之前,文化课补习是中小学生的教育常态;而在“双减”政策实施之后,是否真的能够从根本上杜绝文化课补习行为? 有学者指出,学科类校外培训班可能还会以各种灵活的 “打游击战” 方式存在,“地下”培训课程价格可能进一步上涨[26]。 事实上,家长以及学生对于文化补习的需求并不会因为“双减”政策的实施而削减,由于家长以及学生存在“逐分”心理,因而“地下”文化补习必然受到这些利益相关者的维护。 可见,“双减”政策并不一定能够真正减少家庭校外培训支出。 随着体育中高考的推动,部分运动能力欠缺的学生对于课外体育培训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加之教育部对于体育培训的非学科培训定位,更是刺激了体育培训市场活力。 尽管“双减”政策以及《通知》均强调建立课外体育培训市场指导价,杜绝“应试化”体育培训,但在“逐分”心理下,各种个性化体育考试定制课程将普遍化存在,而目前尚未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来防范这一现象的发生。 因此,“双减”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全面实施,可能造成家庭校外培训支出提高,进而增加养育成本负担。

2.2.2 家庭体育教育时间延长, 可能增加家庭教育负担

“双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由此,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将得到有效延长。 事实上,“双减”政策也旨在通过减轻学生作业负担, 让学生拥有更多的时间投入课外体育锻炼,从而实现提高身体素质的目的,体育中高考的实施似乎与这一理念不谋而合。 然而,在当前电子产品被广泛使用的阶段, 学生利用课外时间主动参加体育锻炼的几率甚微,即使是在体育中高考的驱动下,学生课外体育参与也得诉诸于家长的严格督促与积极引导。 2021 年10 月23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27]的颁布更是强化了家庭教育对于孩子成长所具有的特殊意义,家庭教育由此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学生课外活动时间的延长以及国家对于家庭教育的倡导,无疑凸出了家庭体育教育的重要价值。 也因此,家庭体育教育时间的延长,进而可能增加家庭教育负担,而这一影响在农村地区表现的尤为突出。 传统的观点认为农村儿童体育参与广泛,然实际情况却是,由于农村学生大多为留守儿童,因而课外活动时间缺乏家长的有效监管,电子产品的使用频率可能比城市学生更高[28]。 可见,农村地区学生的体育活动参与情况并不乐观。 由于农村地区家庭教育促进面临现实阻碍,而随着体育中高考的全面实施,可能给农村地区的家庭教育增加新的负担。 此外,对于城市普通工薪阶层家庭而言,由于一年到头忙于生计奔波,因而家庭体育教育更是难以实践,家庭教育负担也随之增加。

3 减负:“双减” 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外部调适

“双减”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减负逻辑,同样需要从学生以及家庭两个层面展开设计。 基于此,研究提出以下外部调适思路。

3.1 因地制宜设置考试内容,创新学生考试评价方案

3.1.1 因地制宜设置考试内容

如何设置考试内容是实施体育中高考首先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缺乏科学的论证与探讨,纯粹“一刀切”式的“生搬硬套”,必然导致体育中高考给学生以及家庭增加负担,从而违背“双减”政策初衷。 当前绝大多数地区体育中考已经采取“必考+选考”的考试模式,但在项目选择上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科学研究确定体育升学考试必考项目。 必考项目要充分考虑学校体育教育的普适性, 因而要组织相关专家对必考项目的选取进行科学研究, 确保必考项目均来源于学生的日常生活,建议着重考虑选择能够普遍提高学生体质水平,同时又能客观评价的体育项目,如短跑、中长跑、跳远、跳绳等,从而确保体育升学考试不给学生增加额外备考负担。 其次,调研论证选择体育升学考试选考项目。 选考项目的选取要充分考虑地方现实情况,以免设置的考试项目无人参与。 因而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研, 充分掌握当地学生参与程度较为广泛的体育项目,根据实地调研结果确定体育升学考试选考项目,从而确保选考项目符合当地学生的体育活动习惯, 不给学生体育备考额外增负。 再次,加强传统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升学考试。传统体育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思政元素, 如武术文化中的尊师重道等教化元素[29]。 建议在体育升学考试中加强传统体育文化的融入, 设置5~10 分的附加考试分值给予传统体育项目,确保传统体育不成为学生备考负担的同时,还能加深自身对传统体育文化的体悟与感知, 从而有效弥补传统德育存在的不足。 最后,系统科学设计体育升学考试项目分值。 一是建议必考项目依据运动成绩高低赋分, 但成绩高低不与入学资格挂钩, 严格落实体育考试为学生体质服务这一基本逻辑起点;二是建议选考项目达标即满分,选考项目其目的是为帮助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一旦为考而学,将导致学生丧失运动兴趣,从而不利于终身体育意识的生成。

3.1.2 创新学生考试评价方式

要给参与体育升学考试的学生减负, 不仅要因地制宜设置考试内容,还需要创新学生考试评价方案。 首先,体育中高考要全面采用“过程评价+终期考核”的复合评价方式。尽管体育已经成为中考的必考内容, 但学校体育终归不同于竞技体育,其最终目的是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而体育中高考绝不能成为选拔性考试。 基于此,一方面,要将过程性评价分布于3 年6 学期中,同时增加过程性评价的次数,从而确保既能完成 “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1 至2 项运动技能”的任务,又可以将具有主观性的选考项目以过程性评价的形式纳入中考体育成绩, 切实保障在发展学生身体素质的同时,还能提高其运动技能水平;另一方面,要将基本身体素质等客观性的必考项目集中以终期性考核方式予以评价。 过程性评价是为了让学生掌握1~2 项运动技能, 而终期性评价则是为了评价学生的基本身体素质水平, 确保其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进入下一阶段学习。 此外,由于终期性考核的内容均为客观性项目, 因而也可以避免因学生心理素质差异导致的发挥失常等问题。 同时,终期性考核还要给予部分因身体原因不能及时参考的学生缓考机会,从而保障每一位学生的权利。 其次,体育中高考要加强推进智慧化体育考试方案。 由于绝大多数省份仍采用人工评判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相关技能测试,例如球类项目需要送球员进行送球, 这就给人为操作提供了空间,进而影响体育考试的公平性[30]。 由此,要加强智慧化测试器材的研发,同时要加快体育考试中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广泛使用,全面推动体育考试的智慧化发展,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保障体育考试公平,减轻学生备考负担。

3.2 加强课外体育培训监管,构建体育培训监管体系

3.2.1 加强课外体育培训监管

体育中高考提升了学生课外体育培训的外需, 从而给学生以及家庭增负。 因此,为尽可能地减少课外体育培训给学生和家庭造成的负担,必须全面加强课外体育培训监管。 第一,要坚决抵制应试化课外体育培训。 应试化体育培训不仅会造成学生课外体育培训负担, 还会打击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兴趣。 尽管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出台的《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31]对课外体育培训课程做出了相应要求,但具体培训内容以及应试化体育培训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限定。 为此,体育部门要联合教育部门明确课外体育培训的具体内容, 系统规范界定应试化体育培训行为, 确保应试化课外体育培训监管有规可依。 第二,要严格落实课外体育培训市场价格。 课外体育培训市场价格一旦缺乏监管,将增加家庭养育负担。 为此,各地体育部门要尽快联合教育、工商等部门,根据当地消费水平研究制定课外体育培训市场指导价格, 督促课外体育培训行业严格落实课外体育培训市场指导价, 避免增加家庭校外培训支出负担。 第三,要取消各类课外体育培训项目等级考试。 当前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管,各种体育等级考试琳琅满目,价格也根据地区消费水平不同而五花八门, 给学生参与课外体育培训增添了经济负担。 基于此,国家体育总局要出台政策文件全面取消各类课外体育培训项目等级考试, 规避课外体育培训给学生家庭过分增负。 第四,要打造课外体育培训数字监管平台。 体育部门要组织网络技术人员,根据课外体育培训准入、质量、价格、安全、规范以及诚信等具体监管内容,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建立相关网络平台,如 APP、网站、小程序等[32]。 第五,要强化课外体育培训监管服务引领。 课外体育培训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体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减轻学生与家庭负担,而非单纯处罚各大体育培训机构。 由此,监管部门要强化服务理念,在监管处罚的同时,必须加强业务指导与专业服务,引导行业走向健康发展。

3.2.2 构建体育培训监管体系

课外体育培训监管需要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来对其实施系统监管。 有学者指出,一个完整的监管体系包括监管目标、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监管主体以及监管内容等5 个核心要素[33]。 基于此,有必要从上述5 个核心要素构建体育培训的监管体系,为课外体育培训监管进行顶层构架。 第一,要明确校内课外体育培训与校外体育培训两大监管对象。 课外体育培训主要包括校内与校外两类, 校内课外体育培训是指学校和第三方体育培训机构合作展开的课外体育培训; 校外体育培训是指学生根据自身体育需要在校外体育培训机构或俱乐部进行的体育培训。 第二,要树立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深化体教融合以及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三大监管目标。 从 《通知》发布的内容来看,课外体育培训监管是为了贯彻落实“双减”等文件要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课外体育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可见,课外体育培训监管要以上述3 项内容为监管目标。 第三,要构建制度化、精细化、多元化以及专业化等四大监管方式。 《“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提出从制度化监管、精细化监管、 多元化监管以及专业化监管等具体监管方式健全社会组织监管体系[34]。 体育培训行业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理应在社会组织的框架下构建其监管方式。 第四,要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家长与师生等五大监管主体。 各主体有着不同的监管职能, 要充分调动并协调好五大监管主体的关系,最终实现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课外体育培训监管格局。第五,要确立准入、质量、价格、安全、规范以及诚信等六大监管内容。 六大监管内容覆盖课外体育培训行业服务的全过程、全领域, 确立六大监管内容能够鞭策课外体育培训行业为学生参与课外体育培训创设优质环境, 是精细化监管的重要体现。

3.3 政府购买体育课后服务,打造社区体育服务平台

3.3.1 政府购买体育课后服务

为减少课外体育培训给家庭增加的养育成本负担, 政府需要为学生购买体育课后服务。 体育课后服务主要包括校内体育课后服务与校外体育课后服务两部分, 政府购买体育课后服务也应根据体育课后服务的不同类型采取多元化的购买方式。 其中,政府以购买校内体育课后服务为主,校外体育课后服务为辅。 首先,就政府购买校内体育课后服务而言。 这一模式主要是指政府为学校购买体育课后服务, 以满足学生课后的体育服务需要。 为此,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为学校购买体育课后服务,如上海、江苏、安徽、陕西等地自2021 年秋季开学以来,纷纷在周一至周五安排2h 以上时长开展包括作业辅导、体育培训等内容的校内课后服务[35]。 在政府购买校内体育课后服务过程中,一方面,可以以财政拨款的方式扶持学校成立运动俱乐部,由学校体育教师承担授课;另一方面, 可以以公开招标的形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接体育课后服务,由专业培训机构承担授课。 其次,就政府购买校外体育课后服务而言。 这一模式主要是指政府为学生参与课外体育培训提供有限服务,政府并不直接参与提供体育服务,而是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课外体育培训机构行使职能, 政府主要承担资金扶持与监督监管义务。 在政府购买校外体育课后服务过程中,一是要准确地界定体育课后服务的对象,将有限服务提供给最需要服务的群体; 二是要依据购买服务的特征合理设计政府购买体育课后服务的制度; 三是要形成以各级政府领导,由各行政职能部门组成的高效的政府购买体系;四是要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同时强化对服务过程实时监督[36]。

3.3.2 打造社区体育服务平台

为了减轻家庭养育负担,除了政府购买体育课后服务外,还应充分发挥社区教育功能。 社区教育是为了提升社区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而实施的教育活动[37]。 作为社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区体育教育能够与学校体育教育形成教育资源互补,有利于学生终身体育意识的养成[38]。 此外,2016 年由教育部等9 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也要求社区积极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 广泛开展各类教育培训[39]。 因此,要积极打造社区体育服务平台,推动社区参与学生课外体育教育。 首先,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参与者合理分担等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社区体育教育投入机制,加大对社区体育教育的支持力度,不断拓宽社区体育教育经费来源渠道。 其次,政府要指导住建部门出台指导性政策文件,将体育活动中心作为社区的标准配套设施,要求各大社区依据面积大小以及居住人口数量规划一定面积的社区体育活动中心, 逐渐形成学校体育教育与社区体育教育并举的体育教育模式。再次,要提高社区体育教育专业化水平。一方面,要加强社区体育教育课程建设,鼓励各地开发、推荐、遴选、引进优质社区体育教育课程资源,推动课程建设规范化、特色化发展;另一方面,教育部门要研讨将社区体育服务作为社体专业学生实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社体专业大学生走进社区,投身社区体育教育,切实提高社区体育教育专业化水平,进而为学生参与课后体育提供优质社区教育资源。 最后,要鼓励社区积极与体育培训机构展开合作, 将体育培训机构所具有的专业师资引进社区,为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提供更便捷的方式;同时社区也要积极主动承接政府购买的校外体育课后服务,将公益性体育课后服务带进学生所在社区。

3.4 培育家庭体育教育理念,扩大亲子体育市场供给

3.4.1 培育家庭体育教育理念

父母长期忙于工作,缺少时间陪伴孩子参与体育活动,是家庭教育负担增加的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原因,而家庭体育教育理念的缺失则是最根本、 最深层次的文化影响因素。 因此,需要培育家庭体育教育理念,形塑家庭体育教育氛围,内化学生体育活动参与意识。 首先,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双减”政策以及体育中高考的现实需要制定家庭体育教育工作专项规划, 在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中添加家庭体育教育指导服务, 将家庭体育教育相关经费列入教育部门与体育部门财政预算, 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家庭体育教育指导提供定点服务。 其次,国家要出台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 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体育教育服务活动,一方面,引导体育企业走进社区,扶持与指导家庭体育教育活动开展, 同时还要充分发挥基层体育组织的模范作用,培育家庭体育教育促进的文化氛围;另一方面,鼓励优秀运动员下基层积极参与公益性家庭体育教育活动,以运动员冠军形象激发学生体育活动参与动机[40]。 再次,国家要鼓励学界积极开展家庭体育教育研究, 考虑在高等学校社体专业开设家庭体育教育专业课程, 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体育教育学科建设, 培养家庭体育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体育教育服务人员培训。 最后,教育部要推动家庭体育教育线上公益课程建设。 目前已建立包括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科学在内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实现了部分课程的线上免费供给。 基于此,教育部要继续加强线上公益课程建设力度, 尽快将各学龄阶段各项目体育课程纳入线上课程平台。

3.4.2 扩大亲子体育市场供给

亲子体育是指父母与孩子之间以满足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发展为目的,以体育运动或体育游戏为主要内容的活动[41]。 我国体育培训市场虽火爆, 但供给的亲子产品主要集中在儿童年龄阶段,初高中生等青少年亲子体育市场供给相对匮乏。 事实上, 家庭体育教育时间延长, 之所以导致增加家庭教育负担,除了家庭缺乏体育教育理念外,青少年亲子体育市场供给不足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由此,扩大亲子体育市场供给,对于减少家庭教育负担就显得别具意义。 首先,要推动体育培训市场供给侧改革。 完善现有体育产业政策,通过将亲子体育产品纳入体育产业政策文件的形式激发亲子体育市场活力;对体育产业统计分类标准进行修订, 将亲子体育产品纳入体育服务业范畴;同时通过政策引导、税收激励等措施刺激体育培训市场供给亲子体育产品。 其次,政府扶持建立一批公益性亲子体育市场试点城市。 亲子体育市场活力的激发不仅需要政策的外部刺激,更离不开政府的行为示范作用。 基于此,要确定一批试点城市,通过在市场推介、投资融资等方面予以支持,推动亲子体育市场机制创新、政策创新、模式创新、产品创新,形成若干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以点带面,促进我国亲子体育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消费结构不断升级。 再次,要培育亲子体育文化,增强亲子体育市场内生动力。 一方面,政府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公开举办亲子体育赛事活动, 通过赛事传播亲子体育文化,从而扩大亲子体育参与受众;另一方面,要利用新媒体做好亲子体育文化宣传,将亲子体育文化以电视、短视频、网站、APP 等媒介形式向大众传播,同时还要加强主流媒体与电视频道对亲子体育文化的传播, 从而将亲子体育文化内化至大众意识中。

4 结语

无论是“双减”,还是体育中高考,其最终目的均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进而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接班人。 然而,将“双减”与体育中高考两者相提并论,一边是减负,另一边则是增负,由此造成二者的内部冲突。 本研究从学生以及家庭两个层面探讨了 “双减” 政策下体育中高考的内部冲突,并基于此,探索性地提出了其减负思路,对于优化体育中高考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然而,“双减”与体育中高考二者内部之间张力的化解还需要进行大量的理论探讨与实践调适。 可以预见,随着《通知》《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等国家政策的陆续出台、“双减” 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体育中高考改革的不断深入, 体育中高考必将在党和国家强有力的推动下驶向“铸魂育人”的快车道,而体育中高考的科学推进也必将推动体育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标志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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