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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我国农村互助养老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2022-03-23曹均学王潇涵

关键词:养老农村服务

曹均学,王潇涵

(西华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川 南充 637002)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1]。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城乡人口比例发生了较大变化,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比36.11%;全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18.70%, 65岁以上人口占比13.5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相比,分别上涨5.44个百分点和4.63个百分点,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是不争的事实[2]。对此,李克强总理在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鼓励发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3]。现阶段,农村养老形势日益严峻,养老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的矛盾不断加大,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的应用与推广,是现阶段破解农村养老困局,有效应对农村老龄化的基本途径。

一、农村互助养老的内涵、基本类型和价值

2021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对我国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进行了全面规划。在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制度化养老保障水平不高的背景下,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就地养老模式,实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创新之举。

(一)农村互助养老的内涵

从2006年开始,国内学者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内涵进行了大量研究。米恩广等认为,农村互助养老是“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效率的新型就地养老方式,亦是多主体协同合作、资源互换共享的多元开放系统”[4]。王铄认为,农村互助养老是在社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农村养老资源所建立起来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准社会化养老模式,具有集中管理、集中住宿、集中服务的特点,是从积极老龄化的视角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新举措[5]。司庆燕认为,农村互助养老的核心在于互助,优势在于乡土社会守望相助、出入相友的传统文化[6]。综合前人研究成果,本文认为,农村互助养老就是在农村地区充分挖掘老年人力资源和其他养老资源的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化、互助化养老服务模式。

(二)农村互助养老的基本类型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明确提出:“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7]广大农村地区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相继探索出各具特色的互助养老模式。根据主导者的不同,可以将现有农村互助养老划分为三种类型。

一是政府主导型,即政府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推广中扮演主导者、推动者和帮扶者的角色,引领互助养老的发展方向。在这一类型中,政府主导建立互助养老院、幸福院等专业化养老机构,例如,由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前坨村村委会于2008年建立的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就是这种类型。但是,这种类型也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容易导致农村老人自主性减弱、互助养老机构过分依赖政府的帮扶等,一旦政府主导作用削弱,互助养老的可持续性就会受到影响。

二是社会组织主导型,即社会组织通过慈善募捐等方式,依托社会力量建立互助养老机构。在这种养老模式中,社会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但由于社会组织在其中既扮演着经营者的角色又肩负着监督的职责,因此极易出现资源滥用或使用不当等问题,易造成公信力的丧失。同时,社会组织在养老机构的管理运营中具有自身局限性,例如,管理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无法根据不同老人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导致此类模式适用的范围较小。

三是自发互助型,即农村老人集体出资新建养老场所,或者租赁旧房改造成养老场所,集中居住,互相照料生活起居。由于这种养老模式是农村老人自发组织的,因此缺乏专业的护理人员和管理人员。为了能正常运转,参与者会推选一名负责人,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所有参与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这种养老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满足大部分农村老人的生活需求和精神需求,但是生活质量往往得不到保障,可持续发展面临挑战。

(三)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的重要价值

在现阶段社会养老保障不足,养老资源有限的背景下,农村互助养老以其资金投入较少、社会面反应积极、可操作性较强、能够满足老人生理和心理多方面需求的优势,在促进养老观念转变、优化养老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有利于发展乡村互助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自古以来,我国乡村就有互帮互助的传统,但这种互帮互助并不属于利他主义或公益慈善的范畴,它是在农民家庭经济资源有限,风险抵御能力较差的条件下衍生出来的,是以血缘、亲缘、地缘形成的社会网络为基础的互助形式,包括生活互助、生产互助和经济互助等形式。尽管村民互帮互助是建立在个人利益基础上的,但由于互惠关系存在于村民的社交活动中,因此对传统的乡村社会建设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熟人社会”中的互助文化使乡村充满了乡情,而互助养老又具有浓厚的乡村文化气息。农村互助养老既是社会结构矛盾和传统文化积淀交互作用的结果,也是对我国敬老文化的传承和创新。此外,农村互助养老还能有效促进代际和谐。一方面,可以使日常生活中老人与子女的争执减少;另一方面,可以减轻子女的心理压力,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进而有助于维持家庭和谐,增强农村凝聚力。因此,引导具有互助意愿的老人相互扶持、互助养老,不仅可以促进乡村邻里关系的和谐,形成一种互帮互助的社会氛围,还能化解社会矛盾,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

2.有利于整合社会养老资源,凝聚社会力量。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应用与推广有助于实现农村养老资源的合理利用、有效整合。现阶段,我国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闲置了大量房屋。将农村闲置的房屋改建为互助养老场所,既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又能有效节约建设用地,减少资源的浪费,还可以防止因长期闲置造成的房屋破损失修,做到物尽其用。农村老人利用闲置资源解决养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村养老机构的负担和子女的压力。从全国各地的试点情况来看,农村互助养老已成为我国养老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3.有利于开展相关医疗服务,为老年人健康提供保障。现阶段,农村健康观念仍比较落后,各类医疗服务不够完善,加之农村老人经济条件有限,导致农村老人的健康问题未能得到妥善解决[8]。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应用与推广则可以在农村医疗设施不完善、健康服务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助力。首先,有助于开展卫生健康教育和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我国农村居民居住较为分散,信息沟通不畅,健康教育在农村的普及程度一直较低,且缺乏健康教育平台以及相应的配套设施,医疗部门开展相关问诊活动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采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以后,农村老人居住相对集中,这为相关部门开展健康知识宣讲活动、对老人进行健康体检等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增强老人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其次,有助于老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受传统农村生活条件、生活习惯和生活理念的影响,很多老人养成了饮食不卫生、错误用药、有病不医等不良生活方式,严重危害老人的身体健康。采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后,农村老人的饮食卫生能够得到保障,突发疾病时能够得到及时救治,还有医疗人员定期问诊,指导如何用药。这些都有助于农村老人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4.有利于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探索多元互助形式。首先,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采用使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得到优化。我国养老服务体系旨在满足广大老年人的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但是,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养老服务资金投入差异较大,养老服务的质量也参差不齐。农村互助养老投入少,成本低,可操作性强,符合农村老人养老的实际需求。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采用使农村养老服务的范围、内容和质量都得到了明确,有助于提高农村老人的生活质量。当前,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而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引入能够弥补其他养老方式的不足,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9]。其次,完善互助养老服务的形式。随着农业农村的快速发展,大部分农村老人的物质生活都有了保障,但他们缺乏心理慰藉,极易患心理健康方面的疾病。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健康与养老追踪调查”报告显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共有33.1%存在高抑郁风险……农业户口人群高抑郁风险的比例在各年龄段均高于非农业户口人群”[10]。采用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后,老人集中居住,具有较强的互助性,有助于弥补老人家庭心理慰藉的缺失,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养老服务因而也从物质层面延伸到了精神层面,互助形式也得到了拓展。此外,不同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地域特色的农村地区,互助养老形式差异较大,这也决定了农村互助养老的形式呈现多元化的特点[11]。

二、新时代我国发展农村互助养老面临的现实困境

作为农村的一种养老模式,互助养老为解决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提供了新路径,缓解了当前农村养老的巨大压力,但这种模式在具体实践中仍面临诸多困境。

(一)农村老人对互助养老的认知程度较低

互助养老是一种新型养老模式,目前大部分农村老人对该模式缺乏深层次的认知,对其缺乏信任和支持。此外,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大多数农村老人都将养老视为家庭内部事务,无论是否与子女同住,都期望得到子女的赡养,因此对互助养老关注较少。目前,农村老人对互助养老的认知程度较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农村老人认为互助养老提供的服务内容有限,服务质量不高,参与具有风险性。农村老人基于对农村低保、新农保的基础认知,习惯性地认为养老这类公共事务应由基层政府承担,忽视了个人参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农村长久以来形成的互助传统使老人对互助养老有一定的适应能力,但是他们对参与互助养老可能面临的风险依然比较担忧。

其次,农村老人不了解互助养老的运行模式。许多村民对农村互助养老的运作机制、参与形式和管理方式都不甚了解,常常将农村互助养老与公共行政相关联,从而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此外,由于相关部门宣传引导不到位,“养儿防老”的观念在农村仍然较为盛行,受此观念影响,很多农村老人及其家庭成员对互助养老关注较少。

最后,部分农村老人不认可互助养老。农村互助养老需要低龄老人利用闲暇时间为高龄老人提供照料服务和其他帮扶,这会占用前者的休息时间。有的农村地区在互助养老模式运行过程中参考城镇社区养老的做法,需要老人及其家人高度配合,容易在时间安排上产生冲突。此外,部分老人认为参与互助养老会占用劳作时间,或者在提供互助服务后得不到与之相匹配的劳动报酬,由此对互助养老产生一定的抵触情绪。

(二)养老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存在矛盾

相关研究表明,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关怀对农村老人尤为重要。现阶段,农村老人对经济方面的需求仍然偏弱,但对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需求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感到失落孤独,精神方面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这就需要基层政府从制度构建和实际操作等层面引导相关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服务,以满足农村老人的精神需求,切实提高其生活品质,实现互助养老的真正目的[12]。目前,我国农村空巢老人的养老需求主要包括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健和经济援助等,其中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尤为重要。农村互助养老绝大多数采取的是集中居住的形式,由于生活环境的改变,大多数老人都会出现生活不适应问题,需要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并给予心理关怀。然而,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多数农村互助养老机构都采用老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方式,缺少专业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都不高,所提供的养老服务不能满足老人的实际需求,导致养老需求与服务供给之间产生矛盾。目前,互助养老的互助内容多停留在生活照料方面,由于缺乏专业人员,精神慰藉、医疗保健等方面的服务质量不高,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此外,农村互助养老模式仍处在应用的初期阶段,缺乏完善的配套设施,规范化程度较低,难以满足老人对养老服务的多元化需求。

(三)资金不足且来源渠道有限

目前,我国养老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随着我国农村养老服务需求量的不断增加,国家财政下拨的资金已经不能较好地满足当下农村互助养老的需求,资金不足导致互助养老得不到良性可持续发展,甚至有些地方的互助养老机构都难以维持正常运营。如果只依靠政府为农村互助养老提供资金支持,不仅会造成较为严重的财政负担,而且容易使农村老人产生依赖心理,偏离发展互助养老的初衷。

现阶段,农村互助养老的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和村民自筹等,其他类型的资金来源较少,难以保证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由于资金投入不足,部分农村地区重视程度较低,加之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因此不少地区的互助养老存在前期宣传力度大,后期却难以维系的问题。在短时间内,农村互助养老难以形成较大的规模,难以受到各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此外,农村互助养老还存在投资渠道不畅、社会激励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鼓励企业和非营利性机构参与农村互助养老并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是保障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四)相关配套制度不完善

2013年9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文件指出要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分析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推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相关任务要求”[13]。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也明确提出,要织牢社会保障和兜底性养老服务网,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14]。但是,目前各地针对农村互助养老的相关支持政策及配套制度的建设总体上还相对滞后,有些地方发展互助养老的政策及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有些地方在具体操作中没有明确互助养老的运作模式、资金筹集渠道和管理主体,也缺乏相关部门的专业指导,导致相关政策难以有效落实,不利于互助养老的长远发展。

目前,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相关配套制度还不够完善。首先,虽然相关政策、法规从宏观层面为农村互助养老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但从微观角度来看,各地还缺乏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操作层面的细化规定。尽管我国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在经济上得到供养,在生活上得到照料,在精神上得到慰藉,但在有些地方,尤其是在边远落后地区,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却相对滞后。其次,相关保障、监督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的相关保障制度不完善,导致互助养老软硬件设施不健全,从业人员专业性不够,服务质量不高;相关监督制度不健全,导致一些地区存在资金误用滥用、操作程序不透明等问题。此外,相关政策对互助养老主体的权责规定不明晰,导致互助养老服务主体的权利与义务不够明确。在农村互助养老中普遍存在这类现象,即低龄老人向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或高龄老人提供互助服务后,却没有获得相应的回报,从而使前者的互助意愿降低。

(五)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不足,缺乏专业人才

2020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总数由2017年的668 608个下降到644 590个,在全国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占比由2017年的67.77%下降到63.01%[15]。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一些地方由于财力不足,未能将优质的医疗资源引入农村公共医疗服务体系中,导致部分农村地区在发展互助养老过程中缺乏相应的医疗卫生资源以及专业人才,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农村公共医疗卫生设备配置不足。现阶段,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大部分集中在城市,农村整体医疗水平较低,大部分乡镇卫生院只配备了最基础的医疗设备,而农村互助养老机构更缺乏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老人生病后往往不能得到及时救治,需要辗转至城镇医院,才能得到有效诊治。其二,农村专业护理机构和护理人员比较缺乏。现阶段,乡镇卫生院和专业护理机构的建设仍然不到位,缺乏执业医师和专业护理人员,基础护理设施也不健全,无法对互助养老服务人员进行专业的护理技能培训,导致参与互助养老的老人得不到专业的护理服务。综上,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机构比较缺乏医疗卫生资源和专业人员,仅能提供生活照料和心理慰藉服务,难以满足老人疾病护理和康复保健等方面的需求,对残疾老人和失智老人的专业护理更是难以保障。

三、新时代我国发展农村互助养老的有效举措

现阶段,在广大农村地区传统的村民间互助日渐式微,新的互助共享理念尚未形成,随着农村空巢老人数量日益增加,互助养老成为解决农村老人养老问题的行之有效的办法。如何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农村互助养老发展,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各地应从实际出发,借鉴成功经验,因地制宜,创新互助服务内容和形式,探索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互助养老模式。

(一)打破传统认知壁垒,提升互助参与感

当前,很多农村家庭仍秉持传统的养老观念,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推广。为进一步拓宽互助养老的覆盖面,丰富互助服务形式,提高农村空巢老人参与的积极性,相关部门应对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势和积极作用进行广泛宣传。可结合当地老人受教育程度、家庭基本状况等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讲活动,让更多农村老人深入了解互助养老模式的优势和具体内容,促进互助养老模式在农村地区的推广与应用。与此同时,对已经开展互助养老服务的地区来说,应积极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升服务质量,引导农村老人积极参与互助养老,让参与者获得幸福感。

首先,充分发挥老人的个人价值,提升其互助参与感。老人是互助养老服务的主体,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能否获得良好的应用效果,互助养老能否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老人参与程度的高低。因此,相关部门应帮助农村老人认识到参与互助养老既可为别人提供互助服务,也可获得他人的帮助,可以充分发挥自我价值,提升获得感和参与感。

其次,基层组织应积极开展农村互助养老宣传,促进互助养老基本理念的传播,培育农村老人邻里互助理念。各地村委会应积极利用广播、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平台,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来宣传互助养老模式的内涵、特质、价值和实施路径,使农村家庭充分认识互助养老的优势和意义。此外,要深度挖掘农村老年人力资源,积极组织义工活动和互助活动等,采取多种激励措施引导老人参与互助服务,营造浓厚的互助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老人的思想和行为,使他们形成互助观念,增强参与互助的积极性,以实现农村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

(二)创新互助模式,探索多元化互助形式

农村互助养老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老人参与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同时也减轻了农村家庭的养老负担。但是,互助养老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需要有关部门和养老机构大力创新互助模式,积极探索多元化互助形式。农村老人在养老服务方式上具有自主选择权,当前单一的养老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村老人的多样化需求,唯有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给予老人更多的选择,才能提升老人的互助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就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现状而言,“志愿互助”仍是较为普遍的互助形式,即身体健康且具有劳动能力的老人,无偿为其他需要帮助的老人提供一定的养老服务。从互助模式来看,志愿互助主要有两种模式。其一,部分老人通过志愿服务组织机构,无偿为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患病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服务。2022年,中山市举办的一系列“银龄互助·文明共建”新时代养老服务志愿实践活动就属于这种类型,旨在鼓励并支持老人主动参与社会文明实践、公益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等,特别是提倡“初老”为“老老”提供养老服务。其二,双向互助,即居住邻近、相处友好或志趣相投的老人聚集起来,无偿为彼此提供养老服务。

基于农村老人在不同年龄段身体状况的差异,可充分挖掘互助养老的内涵,积极探索“老有所为”的新形式。一是要把农村互助养老机构建设成集健身、娱乐、互动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场所,积极组织老人参加各种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建立社区化管理模式。二是组织老人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例如:租赁闲置土地建菜园,用以满足养老机构内老人的日常生活所需;承包企业生产项目,如手工细活等,让老人在服务社会的同时,实现自我价值,增强自我认同感,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此外,政府应积极调动农村老人参与互助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能提供较好互助服务的老人给予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

(三)拓宽资金来源渠道,构建有效的激励机制

资金是互助养老模式持续运作的重要保障。相较于专业养老机构,农村互助养老机构的运营资金较少,为了能持续发展,维持机构正常运作的日常开销和其他必要支出必须得到保障。目前,由于缺乏完善的激励机制,农村互助养老的资金主要由当地政府提供,农村家庭和社会组织的资金投入较少,资金来源渠道较窄成为互助养老事业发展的主要障碍。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实施除了依靠政府资金投入外,也可以依赖社会力量,充分发挥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和知名人士的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相关部门要完善相关激励机制,采用多种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力量扶持农村养老事业,例如:对兴办农村互助养老机构的企事业单位、慈善机构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在多种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对捐赠金额较大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一定的税费减免或财政补贴等方面的支持,激发社会资本扶持农村互助养老事业发展的积极性。

为了实现农村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可设立互助养老基金,以保障资金来源的稳定和使用的合理。农村互助养老的要义是“互助”,主要依靠社会力量,不能单纯依靠政府,而维持农村互助养老机构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有稳定的资金支持。目前,农村互助养老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村民集资、村集体资产收益划拨、成功人士捐款和企业捐款等。基层政府可以将这些资金统一划归互助养老基金账户,进行统一的管理,保证资金使用合理合法。

(四)加强制度建设,实现互助养老的规范化

农村互助养老要得到有效发展,就需要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并建立一种良好的协作关系。目前,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机构普遍存在布局分散、合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和互助服务水平的提升。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完善相关制度,构建协同治理机制,充分调动各参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老人提供高效的互助养老服务。

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为互助养老制度化、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根据国家养老政策和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互助养老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对互助养老机构运营过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和评价,细化考核评价指标,严格追责问责,实现互助养老机构的规范化运作。

其次,根据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实施情况,结合各地的实践经验,对互助养老机构建立的条件、管理方式、参与者的权利与义务、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规范,以确保在老人受到意外伤害、参与者间发生冲突等情况出现后有规可依。同时,进一步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及相关税费和补贴政策,制定引导和激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慈善机构参与农村互助养老的相关政策。

最后,各类农村互助养老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互助养老发展规划、财务管理、组织管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使互助养老模式能为广大农村老人所认可和接受,为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夯实群众基础。

(五)加大医疗资源向农村倾斜的力度,培养更多服务农村老人的实用型人才

大力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需要各地在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过程中,“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3],加大对农村医疗资源配置的资金支持力度,为发展互助养老提供医疗卫生保障。

首先,要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协调机制,开通医疗卫生绿色通道,在农村互助养老中引入“医养结合”模式,为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卫生保障。加大医疗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的力度,加强农村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建设,确保边远贫困地区的医疗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服务系统,整合医疗资源,加大对医疗机构建设的投入,改善农村老人的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其次,要组建专业医疗卫生服务团队,并入驻互助养老机构,为提高互助养老服务水平输送专业实用型人才。定期开展医疗卫生技能培训,提高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为农村老人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建立和完善医护人员考评机制,设置明确的考核指标,定期对其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和反馈。此外,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医疗卫生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农村互助养老,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提高他们提供医疗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再次,要建立农村老人健康档案,加强对老人的跟踪走访,定期对老人进行诊治,及时预防大病。定期开展普及医疗卫生知识的讲座,使农村老人掌握基本健康常识,满足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需要。

最后,医药类院校和卫生护理学校要加大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我国农村医药人才、护理人才短缺是不争的事实,医药类院校和卫生护理学校应根据农村实际需求,特别是互助养老的需求,培养大批医疗、护理人才。这不仅可以解决农村互助养老医护人员短缺的问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四、结语

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应用和推广有着深刻的社会背景。现阶段,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大量劳动力涌入城镇,这些现实因素推动了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产生与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模式是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个新生事物,目前还处于探索发展阶段,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加强研究,提出解决互助养老问题的具体方案。农村养老问题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大局,是乡村振兴中不容忽视的问题。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只有解决好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问题和农村社会稳定问题,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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