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服务供需问题研究
——以甘肃省兰州市农村地区为例
2022-03-23包福存
包福存
(兰州工业学院 甘肃 兰州 730050)
一、引言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特别是农村人口老龄化发生了许多新变化。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提出,“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国家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体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我国面临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
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全国总人口的全国总人口的18.70%;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0%。农村60岁、65岁及以上老人的比重分别为23.81%、17.72%,比城镇分别高出7.99个百分点、6.61个百分点,说明农村老年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远离乡土、进城务工,在“家庭核心化”背景下,“留守型”“空巢型”家庭逐渐增多,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弱化,农村老年人面临生活照料缺失、精神孤寂等问题,由于农村老年人口收入低于城镇老年人口,农村面临着更加严峻的养老压力。
农村老年人随着年龄的增加,身体机能逐渐下降,对上门看病护理、康复训练、生活照料有强烈的养老服务需求,如何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美好生活的需要成为养老服务领域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巨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和有限的养老资源供给使得农村的养老形势更为突出。鉴于此,系统分析农村养老服务供需现状,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探索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建设的路径,成为本文聚焦的核心问题。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对于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养老服务供需的文献综述
关于养老服务供需的文献,学术界主要围绕养老服务供需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建设路径等方面展开研究。林宝指出,社区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处于关键位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供给不足、服务项目少、覆盖面窄等问题[1]。盛见指出,养老需求的个性化、多元化特征使供给侧对养老需求的响应难度增加了[2]。郑文换指出,应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3]。姚兆余指出,结合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村老年人消费能力,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家庭为支撑、社区为依托、社会组织为辅助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4]。陆杰华等指出新时代农村养老制度设计的主要思路,在完善基本生活保障体系的基础上,要关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参与[5]。朱慧劼等指出,针对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需求,必须推动老龄事业与老龄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的协调发展[6]。王辉等指出,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服务社会支持机制比较单一[7]。陈显友认为,优化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管理,以乡村产业振兴推动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业、建设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构建乡村养老社会支持体系,同时对农村养老服务的需求实现精准管理[8]。
综上所述,已往对农村养老服务供需问题的研究从宏观方面研究的较多,大多从养老服务供给主体、供给内容与供给方式等方面进行研究,或者从养老服务需求角度进行研究,研究影响需求的因素;已往的研究大多是定性研究,定量研究较少,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供需关系、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整体发展思路的研究相对较少。然而,不同地域,不同村庄因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结构、劳动力流动规模、老龄化程度的差异,老年人有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要精准识别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就需要去实地调查,深度访谈,倾听农村老年人真实的想法。总体来讲,本文尝试立足于兰州市农村地区的实地调研材料,系统梳理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供需存在的问题并剖析其原因,精准把握当前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形势,探索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路径,为我国西部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思路。
三、研究对象与方法
(一)研究对象
2021年1月至2021年3月在兰州市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等农村地区,使用分层抽样和简单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出5个村庄进行调查。根据各县人口比例以及老年人的状况来分配调查问卷的数量,抽中的村庄有兰州市榆中县三角城乡化家营村、王家营村,兰州市永登县莲城镇东河沿村、民乐乡宽沟村,兰州市皋兰县什川镇上车村。调查对象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具有农村户口的老年人,最终被调查的有效的研究对象为121名农村老年人,其中,男64人,女57人;年龄分布在60—90岁及以上;文盲43人,小学42人,初中24人,高中(含中专)11人,大专及以上1人。
(二)研究方法
课题组采用自行设计的农村老年人养老调查问卷,问卷内容包括:1.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子女个数、身体状况、居住情况、目前主要从事的劳动或工作;2.经济情况,包括现在的收入来源、月收入、基本生活支出需求等;3.日常生活照料情况及需求,包括生活自理情况、日常生活中最需要的帮助、今后的生活起居打算由谁照料,是否愿意在家照顾村上的老年人等;4.社会保障及医疗健康需求,包括对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满意程度、参加过哪些形式的体检、对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的满意程度、在医疗健康方面最需要哪些服务等;5.精神文化生活及希望的养老方式,包括平时参与哪些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对村上组织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的满意程度,养老经济来源、养老居住地、养老是否与子女同住等。
调查工作由经过统一培训的11名本科生作为调查员,对兰州农村地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面对面访谈式的调查。问卷现场发放,课题组共发放问卷140份,经审核有效问卷共121份,有效率86.4%。问卷调查的方式对各村的老人、养老需求以及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整体了解,但对一些失能老人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老人,只能依靠面谈和对8位村干部进行深度访谈的方式,走访老年人,与老年人聊天,通过观察和深度访谈,调查员收集老年人养老需求信息,了解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识别老年人最强烈的需求,整理访谈资料,归纳总结出农村老年人面临的养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改善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建议。
四、农村养老服务供需现状
(一)家庭供给能力弱化不能满足老年人家庭养老的需求
与城市相比,农村的人口老龄化程度更深,人口流动导致空巢、留守型家庭增多,家庭规模的小型化、结构的核心化以及空巢化,使农村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面临挑战,家庭养老模式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9]。在农村,子女是老年人获得物质帮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支持的重要主体,对兰州市农村地区老年人的调查显示,老年人自我对身体状况的评价中,认为身体健康的占38%,患慢性病的占44.6%,接受治疗的占8.3%,亲人照顾的占9.1%。可见,农村老年人患慢性病的比例较高,多数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不强,尤其是农村高龄患病老人更需要获得生活照料和精神支持。随着家庭规模的缩小和子女的流动,家庭提供的支持进一步弱化。课题组在对农村老年人的调查和访谈中发现,老年人与配偶居住的占28.9%,与子女居住的占42.1%,与配偶、子女共同居住的占13.2%,独居的占14.9%,与亲戚朋友居住的占0.8%,可见,一些农村老年人虽然跟子女一起居住,但事实是子女外出务工,不能照顾留守、空巢老人的生活,留守的老人自己照顾自己,独自看病就医,或者与老伴相互照顾。农村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者缺失,农村家庭不能承担养老服务的照顾责任,而老年人对生活照料有较高的需求,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面临挑战,精神孤寂问题凸显,家庭的养老资源无法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GZM,男,71岁,有两个儿子,一个姑娘出嫁了,大儿子一家单独生活,小儿子常年在外打工。访谈如下:我和老伴种了几亩地,每年都要种些菜,卖菜的钱用于生活开支。这几年,种的菜少了,多了忙不过来,老伴患有腰椎间盘突出,腿也疼得厉害,老伴每年都要住院一次,住院治疗腰疼,儿子们都出门在外,也没时间来照顾,一年回家的次数不多,过年过节的时候来看看我们,人老了最怕生病(L市H村,郭某,男,71岁)。
农村老年人的家庭观念浓厚,家庭养老意愿强烈,大多数老年人把将来养老的希望寄托在家庭。在课题组设置的问题:假如将来生活不能自理了,日常生活起居希望谁照顾中,调查显示,希望配偶照顾的占17.4%,希望子女照顾的占75.2%,可见,大部分农村老年人希望子女照顾自己。就养老经济来源来看,调查显示,希望养老靠子女的占66.9%,养老靠自己的占9.1%;就养老居住地来说,希望居家养老的占83.5%。可见,农村老年人家庭观念浓厚,但农村家庭的养老支持逐步减弱,无法发挥其真正的养老作用,导致农村老年人养老出现困境。
(二)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
农村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生活服务等。农村社区养老服务需要社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公共基础服务配套设施,同时需要完善的制度和组织保障才可持续发展[10]。兰州农村地区的社区养老服务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兰州农村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一方面农村老年人的老龄化程度形势严峻,另一方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还不够成熟。
调查显示,农村老年人生活完全自理的占46.3%,部分自理的占47.9%,完全不能自理的占5.8%,可见,半失能老人占的比例较大,老年人对上门护理、陪同看病及取药等服务有较高的需求,希望得到上门护理、陪同看病及取药等服务的老年人占71.9%;在医疗健康方面,希望降低住院费用与药品价格的老年人占80.2%,希望加大慢性病报销额度的老年人占70.2%。农村老年人渴望村卫生室能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生活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的老人对生活照料和健康护理有强烈的需求,在未来发展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时,必须重点考虑这部分老年人。目前,被调查农村地区的村卫生室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简单的医疗服务,但乡镇(村)卫生院(室)提供的医疗服务很有限。农村社区供给的养老服务大多停留在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日常生活,社区服务中也存在服务项目少、水平低、设施差和覆盖面小等问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影响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的实现[1]。老年人精神生活、情感需求的慰藉、医疗护理、老年社会价值的开发等服务内容是缺失的。农村社区没有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大多是村委会工作人员提供一些简单的服务,上门看病、提供康复训练等养老服务项目缺乏。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还不成熟。总体来说,当前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现实供给与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平衡,农村社区养老无法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同步,社区服务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处于重要位置,但发展滞后。
(三)养老供给主体单一,筹资渠道缺乏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补贴,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了城市,农村老年人规模众多,农村老年人实际享受的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养老服务项目等养老资源低于城市老年人,公共财政在农村养老方面的投入少于城市,致使农村养老服务的基础设施落后。
随着农村老年群体数量的不断扩大,长期依靠政府有限数量的投资无法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集体经济提供的资金支持少,筹资渠道单一,依赖于政府的财政拨款。正如有学者所说,社会组织等主体给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项目供给目前尚处于起步探索当中,现有的养老服务无法有效满足老年人的需求[11]。社会组织以其互益性和志愿性等特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应发挥重要作用,但是社会力量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很有限。
社会力量的缺乏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内容的单一化,养老供给主体无法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供给不足,失能半失能老人最需要的医疗、护理、心理慰藉、康复训练等专业化需求供给不足。每位老年人由于人生阅历、家庭环境的不同,需求的侧重点也不同,就农村的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来说,由于每个村庄所处的地理环境、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动规模不同,“留守”“空巢”型家庭的类型和数量不同,老年人的需求存在差异。“留守”“空巢”型家庭,老年人对生活照料、精神文化娱乐的需求较高,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生活照料、医疗服务有强烈的需求,他们最希望得到的服务是康复训练、上门护理等。
去年老伴脑梗了,两个儿子,一个在城里上班,周末或节假日才能回来;一个在县上打工。老伴一个胳膊、腿脚不灵活,生活不能自理,我都要帮他做饭,进行康复训练,扶着走路,白天、晚上我都是一个人照顾他,很累了,有时候觉得自己一个人实在是太累了,儿子们偶尔回了会替换一下我,但大多数时间是我一个人在照顾,老伴状态好的时候,他一个胳膊能用点力,我能把他扶起来,有时候,老伴状态不太好,他的胳膊使不上力,我费很大的劲才能把他扶起来。我年龄也大了,照顾自己,还得照顾老伴,生活能自理的时候,日子过得还行,像这样(老伴)卧病在床,一直需要照顾,可把我累坏了。
有一次,老伴摔倒了,我一个人扶不起来,在村子里找了个人,给我帮了个忙才把他扶起来,老年人生病,生活上特别需要人们的帮助,像这种患慢性病的老年人,如果能提供康复训练,家属就会轻松一些。(L市W村,王某,女,70岁)。
我生病了,需要到县里的大医院去治疗,子女们外出了,靠他们(他们)也没时间陪,子女们经常打视频或电话来,把生活费(转)给我,现在还能走得动路,自己还能自理,大多数时间我自己去医院看病,有时候找不到科室,从一个楼层到另一个楼层,大医院看病程序多,腿疼、腰疼,走路也很费事,要是医院能提供上门看病就好了,像我们这些老年人,子女们常年外出,生活都得靠自己,对上门看病、上门护理还是很需要的(L市H村,李某,女,76岁)。
老年人多元化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使养老服务对养老的供给难度增加了。
(四)农村养老资源不足
由于我国农村养老服务起步较晚、发展不够成熟、设施建设相对落后,社区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大多仅停留在日常生活上;服务人员大多是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的数量跟不上农村需要服务的老人的数量,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缺失,本乡本土的老人服务志愿者队伍缺乏,对社区和农村的志愿者队伍进行培训的机制尚未建立。与城市相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医疗、文化、娱乐等配套辅助设施不完善,服务水平不高。
冬天大家都比较闲,过年的时候,村里会组织跳广场舞,村里的一些低龄老人会参加,其他时间村里很少去组织娱乐活动,老年人大多数的娱乐就是看看电视、聊聊天;男性老年人喜欢打牌,没地方去打牌,村里的老年活动中心能容纳的老年人也不多。老人在空地上支个桌子,提几个小凳子就可以打牌了(L市K村,刘某,女,61岁)。
由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更快,加上农村青壮年人口的外流,留守、独居和失能老人的照护需求激增,而部分地区养老机构对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的能力较弱,无法真正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总之,农村家庭养老供给能力弱化,农村社区养老服务的供给与需求不平衡,只能满足老年人低层次的养老需求。养老供给主体单一,筹资渠道缺乏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需不匹配,那么就有必要对供需不匹配问题产生的条件和根源进行深入分析。
五、农村养老服务供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不能精准识别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一些农村老年人的观念没有转变,觉得养老是家庭、子女的事,与社区没有关系,不想把自己的需求表达出来。部分老年人由于受教育程度和表述能力的限制,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需求。在课题组在访谈设置的问题“您在日常生活照料中最需要哪些方面的帮助?”“您在医疗健康方面最需要哪些服务?”中一些老年人说:“什么都需要”或者“什么都不需要”,可见,一些农村老年人不能精准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农村老年人的基础信息不完整、不全面[12]。建立老年人养老需求档案,对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居住情况、家庭环境、家庭供养能力进行登记、评估、整理,使养老服务能够精准供给。正如有学者所说,精准把握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综合评估其养老服务需求层次,并结合老年人自身健康状况、能力的限制,是保障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平衡的重要前提。在养老服务供给时需要考虑纳入需求偏好显示机制[13]。精准识别老年人的社区养老服务需求,对农村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结构、医疗保障等信息进行集成化管理,才能精准地供给养老资源,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
(二)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了农村养老供给体系的建设
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滞后,客观上主要受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受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晚,缺乏资金。虽然近年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但是农村地区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比城市仍然较低,城市养老服务体系要优于农村,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影响了农村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资金缺乏,经济投入能力较低,影响了农村养老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和服务,进而影响了老年服务项目的吸引和推广。
(三)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能力不足
调查数据显示,几乎所有的农村老人都参加了农村养老保险,农村老年人都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的保障。参与调查的老人中,养老保险能满足基本生活支出需求的占19.8%,刚刚好的占33.9%,不能满足生活支出需求的占46.3%,可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能起到基础保障作用。虽然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地区差异较大,由于农民经济收入的限制,大多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选择较低档次缴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只能起到基础保障作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应该发挥家庭、社区、社会的养老功能[14]。调查显示,老年人的收入来源中,收入来自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占80.2%,来自商业经营所得的占7.4%,来自农业劳动所得的占36.4%,来自打工的占5.0%,来自子女资助的占59.5%;老年人的月收入在100—500元的占 42.1%,月收入在 500—1000元的占30.6%。可见,大部分老年人的收入不高,老年人可自我支配的经济收入不足,子女是老年人经济支持的主要提供者。老年人经济能力决定了对购买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消费能力,经济收入低,对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的消费能力不足,在应对养老问题时就显得力不从心。大多数老年人对“上门看病、上门护理”有强烈的需求,然而,老年人认为自己的经济支付能力有限,对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缺乏消费能力。
(四)现有的农村养老供给体系创新不足
随着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发展,社区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养老资源,但社区本土的养老资源没有被整合起来有效发挥作用,现有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创新不足。建设养老服务体系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农村地区,年轻人大量外流到城市,留守老人数量巨大,发挥低龄留守老人的专长和潜能,发展老年人之间的互助养老,只要挖掘其潜能、有适当的激励机制,就能为农村养老工作作出重要贡献。调查显示,老年人目前无劳动能力的占27.3%,赋闲在家仅从事家务劳动的占38.3%,从事商业经营的占2.5%,从事田间劳动的占37.2%,打零工的占4.1%。可见,赋闲在家仅从事家务劳动、从事商业经营和从事田间劳动的农村老年人占有很大的比例,激发这部分老年人的潜能发展互助养老,是解决农村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思路。从实地调查的结果来看,互助养老并没有发展起来,一些农村的棋牌室、老年活动中心利用率不高,社区的资源没有被整合起来。
六、优化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路径
(一)精准识别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增加对老人养老消费的经济投入
在数字信息化时代,应做好农村老年人个体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及已往服务消费信息的收集、存储与管理,完善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表达机制,在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过程中,需要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家庭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搞清楚农村要发展什么样的养老服务,发展的目标是什么[15]。精准识别老年人的需求,明晰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瞄准农村老年人最核心的养老需求,根据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特征,制定切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养老政策,对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进行科学谋划,构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的长效机制,对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需求进行精准供给,满足农村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需求。
(二)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创新
积极应对农村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满足日益增长的农村老年人的照料需求,就要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改进。农村养老服务亟待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家庭等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通过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的创新,推进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精准供给,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供需匹配度,逐步有序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首先,政府是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政府方面应加大对农村养老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保证资金的稳定性,优化政府财政投入结构,形成从中央到地方支持农村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稳定的财政经费,向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倾斜,对养老服务资源不足的农村地区优先供给;拓宽养老资金筹措的新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养老保障功能;做好顶层设计,对家庭养老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引导农村家庭增加对老人养老消费的经济支持力度,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减少农村劳动力在流入地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制度性障碍,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更大范围内的跨地区转移,以方便农村老人和其外出子女在流入地城市共同居住[16]。在实现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推动农业产业发展,通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动力。建立一个广覆盖、多层次、服务内容多样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要鼓励政府、社区、家庭及社会组织等多主体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做好规划引导、做好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全社会力量的作用,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保障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产业,开发农村老年人力资源,促进养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
(三)大力推广农村互助养老模式
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政府积极支持成立农村老年协会,通过举办宣传活动,激发村民从事农村养老服务的潜能。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需要大量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而人才的培养既需要在国家层面制定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完善专业岗位培养体系,也需要在专业层面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制度,并在教育培训、工资收入等方面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5]。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中,60—69岁的低龄老年人口占55.83%。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成立老年活动中心、老年协会,开展老年互助养老,整合社区资源,通过社区互助的方式解决资金、场所等问题,可以大力推广互助养老模式,引导农村低龄老人、有意愿从事养老服务的志愿者、社会工作者进入农村社区为老人提供服务,组织开展文化活动和助老活动;另一方面,加大对农村互助养老的典型经验、理念和功能价值的宣传力度,让更多老人从心理上接受、认可互助养老服务模式,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程度、老龄化程度以及老年人需求等因素探索因地制宜的互助养老方式[7]。
培养农村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通过专业培训不断提高社会工作者专业化水平,打造一支有爱心、会经营的养老服务人才队伍,满足农村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养老需求,实现社区居家养老。
(四)整合农村养老资源,建设智慧化养老支持体系。
乡村振兴战略为农村养老服务提供了机遇,各地区应根据自身实际、经济发展特点,发展特色农业,打造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发展农村公共服务。整合农村社区养老资源,科学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社区养老服务能够弥补家庭养老的不足,针对农村“留守”“空巢”老人,加快社区配套设施建设,增加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增强社区支撑功能,以减轻家庭成员的照料负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需要社区为老年人提供康复训练、医疗护理、健康保健指导等服务。政府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将互联网融入传统养老模式,但留守农村的老年人年龄偏大、学历层次较低,部分老年人因学习应用能力和转化能力较弱,导致其在享受养老服务方面受到限制,从而制约了他们的参与意愿。因此,提升老年人的数字素养,增强老年人数字信息获取、管理和数字技术应用能力尤为重要。应建设智慧化养老支持体系,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智能化、系统化、全方位的养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