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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嘱托 实干创新全面建设人民满意的幸福家园城乡社区治理的山东实践

2022-03-22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山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冯建国

经济 2022年12期
关键词:村务公开城乡基层

文/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山东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冯建国

2018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视察时强调,“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放到社区,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全省上下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把加强社区治理作为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工程,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有效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固本强基”健全体制机制

——领导体制健全。省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研究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重大事项制度。推动市、县两级实现社区治理协调议事机构全覆盖,形成推进社区治理工作的整体合力。

——政策保障有力。十八大以来,省级层面制发城乡社区治理相关文件50余个,特别是在总结各地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确定了全省社区治理十大重点任务和基层治理十五项具体措施,既全面贯彻顶层设计,又逐一细化实现路径,做到了易把握、可操作、能落实。

——组织体系完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引领作用。在城市,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把党小组设在楼栋里,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最大程度融入社区治理体系。在农村,深化拓展“莱西经验”,加快构建农村基层党组织统领,乡村发展、乡村治理和乡村服务相融合的工作体系,村级治理更加规范有序。

——考核评价科学。将社区治理有关重点任务纳入省委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省委深改办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成效考核以及巡视巡察范围,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基层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研究制定社区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建立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重心下移”构建新型格局

——注重资源下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全省城市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底,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针对部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存在的功能单一、居民参与率低等问题,开展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功能型、服务型、互助型、协商型、网络型”为一体的新型社区邻里中心建设,以社区共享家理念活化社区公共空间。

——注重服务下沉。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服务机构,推动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向城乡社区延伸。牵头开展“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在全国率先实现城市社区全面实施“一窗受理、全科服务”实现居民到社区办事“只找一个人,能办所有事”“只跑一趟腿,办成想办事”。普遍推行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服务和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通过实施社区社会工作专项计划、开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大赛、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和志愿服务回馈制度等方式,城乡社区社会化、专业化、精细化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注重管理下移。2018年,在全国率先提出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水平确定社区工作者报酬,确立社区工作者“3岗18级”的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社区工作者队伍不断壮大,战斗力不断增强。

“规范提升”强化自治能力

——村(社区)“两委”换届高质量完成。2021年8月中旬全省53802个村、7350个社区全部如期完成换届。工作中,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现了高标准、高质量换届,选出党员群众主心骨,配强干事创业好班子,换出基层治理新气象,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实现“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严格落实。明确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机制,进一步规范村民会议向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范围和事项,依法保障村民群众民主决策权利。

——议事协商深入开展。省级层面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深化村级议事协商活动的指导意见》《山东省村(社区)协商指导目录》等政策文件,组织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村(社区)协商目录,建立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1000个。近年来,涌现出济南市“汇民连心”、烟台市“阳光17议”等一大批村(社区)协商创新典型。

——村务公开不断规范。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使村务公开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部署开展监督落实专项行动,1.7万个行政村新建、修缮了村务公开栏。推动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推行村务公开阳光评议,总结推广典型案例35个。2022年,下发指导目录,指导各地以县(市、区)为单位修订完成村务公开目录,统一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村务公开更加阳光透明。

“握指成拳”减轻基层负担

——清单管理全面落实。2020年和2022年,省级层面先后出台社区工作准入指导清单目录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职责任务清单指导目录,依法厘清社区(村)的权责边界。在推动清单管理过程中,规定除中央明确要求外,不得将清单外属于政府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转接给村承担,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村派任务、下指标,不得以部门文件、领导讲话、“一票否决”、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变相下派职责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梳理修订有关政策文件,确保各项制度规定与清单要求相一致。督导各地依据《指导目录》对村(居)委会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全面梳理,对超出范围的及时进行清理,推动村级工作“瘦身”,促进村级组织高效规范运行。

——证明出具不断规范。2014年,省民政厅等14部门出台《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将社区协助政府办理的行政事项由100余项减至30项。2018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需要社区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一次性取消各类证明1910项,保留12项。2020年,联合10部门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出具证明事项由12项减为7项。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部门研究制定出具证明事项参考文本,指导各市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时限、用途、流程及法律依据,在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场所等公布实施。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查询核查业务,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为居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服务。

——“牌子多”问题有效解决。经省委省政府同意,以省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内外“4+4”挂牌规范。除确需群众知晓的公示、警示性牌子外,内部的组织架构、人员名单、职责制度等牌子一律不上墙;村规民约、服务流程等统一进入公开栏、宣传栏或编印服务手册。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回访调研、开展“回头看”等,周密部署、节点推进,坚持部门协同、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清理各类机构、制度牌子190余万块,“牌子多”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得到中央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肯定。

“榜样力量”破解治理难题

——创新实验取得丰硕成果。2019年,从创新社区治理机制、丰富社区自治形式、完善社区服务制度、优化社区服务手段等方面发文确定36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在推进创新实验工作中,注重整合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多方协调联动,推动各地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主动配合、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2021年,各实验区顺利完成实验任务、通过结项验收,形成了一批特色鲜明的创新成果。

——示范创建带动提质增效。2021年,研究制定两类三个层面的创建指导标准,组织开展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自评申报、市级推荐基础上,经群众满意度测评和省级评审,确定济南市历下区等211个单位为全省城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寿光市等102个单位为全省农村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打造了一批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城乡社区建设示范点,营造出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辐射带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工作全面提质增效。

——优秀社区工作法遍地开花。指导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结合实际总结提炼各具特色的经验做法,2020年发文公布了50个全省优秀社区工作法,通过网站推介、示范培训、编印成册等形式加强宣传推介,推动在巩固深化自身工作的同时,为其他地区提供有益借鉴。其中,既有综合性工作法,也有深化民主协商、完善服务功能、化解社区矛盾、提升社区智慧治理水平、加强社区疫情防控等单项性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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