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延碧堂”看胡雪岩故居建筑修复的“原真性”
2022-03-22程嘉敬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在读
程嘉敬 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在读
俞 超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助理工程师
胡雪岩故居建筑群建于1872 年,坐落于杭州上城区望仙桥畔,占地面积7 000 m2,建筑风格融汇中西,在传统建筑的基础上融入西方建筑材料和构件样式。此后故居几经易手,不少价值不菲的建筑构件遭洗劫盗卖,建筑损毁严重。1999 年,杭州市政府决定对其进行抢救性修复,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还原了旧貌,但也带来关于“原真性”的讨论,即修复后的胡雪岩故居是否是历史上的本来面目,修复的价值何在。下文将通过对修复过程的描述,对上述问题进行讨论。
1 修复前遗址残存情况
1999 年抢修时,胡雪岩故居已面目全非,多数建筑物被夷为废墟,芝园内的假山被削去顶部,水池子亦被填平。其本体性历史价值岌岌可危,经过文献整理,列出遗址残存情况如下。
故居布局分为东、中、西3 部分(图1),东部仅剩下新、老房屋7间以及东下房和破屋,其余皆已不在。残存的遗址有拼花卵石地面、花坛、小水池、曲桥桥墩、亭子、曲廊、小假山、鸳鸯厅以及仅有轮廓基础的两个花厅和一个厨房[1]。中部是礼仪活动区,除轿厅外,其余都已不存在。
图1 胡雪岩故居平面分区及延碧堂平面
清理过后发现的遗迹有:正厅百狮楼,基础破坏严重,仅存轮廓;厨房和水井,情况与正厅相同;西下房,基础保存略好,并有铺设木地板的痕迹;东、西四面厅的基础轮廓;东、西四面厅的园林遗址内,2 ~3 cm 不等的鹅卵石地面残存,拼花图案残破,曲廊基础残存,西四面厅西北角的亭子基础已毁;水池遗址尚存,且中部有曲桥的桥墩残存。西部存有游廊、水池、假山以及溶洞,建筑部分除了花厅四以外,其他均不复存在。经工作组清理后,于百狮楼遗迹的西面发现延碧堂遗迹,遗址屋内基础受损严重,仅存青石板侧砌包边的轮廓,水井和小水池遗迹、大水池和桥亭遗迹以及临水曲廊遗址仅有部分桥墩存留。此外,一并出土的还有大量砖雕、石刻构件及其他出土遗物。抢修前的胡雪岩故居保存情况很差,情况复杂,进行修复需要从考古、工艺建造、园林等多方面进行研究,难度很大[2]。
2 从“延碧堂”看胡雪岩故居的修复
“延碧堂”是故居内“芝园”的主要建筑,东、西两侧为天井,南为临水露台。因建筑材料为珍贵的红木,故别名“红木厅”。由于胡雪岩故居修复工程量巨大,本文仅对“延碧堂”的修复进行详细叙述,以点窥面来反映胡雪岩故居的整体修复思路。
2.1 平面修复
“延碧堂”坐北朝南,平面方整,为厅堂式建筑,面宽六柱五间、进深四柱三间,室内有南、北两进,通向二层的楼梯位于北进东侧。建筑东、南、西三面均有副阶,而独缺北侧副阶,建筑柱形为方形。
工作组在抢修时,将“延碧堂”面宽定为12.15 m,进深为9.30 m,明间部分面宽为3.31 m,次间面宽为3.00 m,东、西副阶均为1.42 m,而进深方向则依次为南侧副阶1.42 m,南间深4.66 m,北间深2.47 m,再向北为深0.75 m 的走道,并将东、西、南三侧檐柱与台基边缘的间距定为0.75 m。
具体实施过程中,参考了体量相当的“洗秋堂”立柱尺寸(23 cm×23 cm),石质磉墩的形状和尺寸参考“洗秋堂”及其他留存建筑中使用最多的磉墩式样,柱下石质磉墩和柱顶石均为方形。地坪依据故居内留存建筑中所采用的材料和形式而设计,楼梯扶手的式样则依据“和乐堂”的扶手形式,采用“万字纹”的宫式图案。“延碧堂”南侧露台的复原设计是在原遗址考古发掘的基础上,参考胡雪岩故宅平面图而设计[3]。
由于胡雪岩故居的细节修复是在对存留建筑细部形式归纳和推测的基础上进行的,因此柱子粗细、磉墩形状和大小、扶手样式的建筑细部的处理必然会与原状有差异。
2.2 立面修复
“延碧堂”的立面修复充满了争议与不确定性,在最重要的屋面形式上,修复工作小组决定采用歇山的形制进行重建。
“延碧堂”是园林建筑,且紧邻水池,因此要强调其轻盈、灵巧的建筑属性。据有关文献记载,胡雪岩故居西部存在多种屋顶形式,如水榭屋顶是歇山式,楼阁和方亭屋顶为歇山卷蓬式,花厅的屋顶为硬山,此外还有攒尖式的桥亭以及圆形的半亭,这其中歇山式屋顶等级最高,出现最多,而在江南园林中类似的临水建筑大都采用歇山造,并通常分为歇山和歇山卷蓬两种形式。不仅如此,同处杭州的胡雪岩其他房产“胡庆余堂”中也存在歇山建筑群。修复团队采用了歇山式作为“延碧堂”的屋顶形式,转角采用老戗和嫩戗发戗的形式[4]。因为故居内保留下来的其他建筑大多都使用铜质隔漏进行组织排水,所以“延碧堂”一层副阶檐口采用了铜质隔漏排水,二层歇山屋面的檐口部分以常见的勾头和滴水进行自然排水。
在细节处理上,立面的柱间连接及细部装饰等的修复参考了“洗秋堂”的形式,南侧露台的迎水壁面上用块石砌成的冰裂纹图案,参考了在“和乐堂”内有保存完好的冰裂纹隔扇,而屋脊部分则参考了胡庆余堂建筑群的屋脊做法,采用正脊、垂脊及戗脊[5]。“延碧堂”从屋顶形式到装饰构件、壁面图案乃至屋脊,都只能说是一种基于历史线索的“再设计”,而非“忠实还原”,其现在的样貌大概率与历史相去甚远。
2.3 木架构及标高修复
“延碧堂”木架构的修复也参考了周边建筑,一层副阶的修复采用了“和乐堂”前檐廊相同的结构形式。设计楞木的数量和规格时,不仅考虑了“延碧堂”的尺寸和特点,还参考了故居内其他留存建筑内楞木的数量和规格。二层前后檐的设计与一层前檐柱的外构架相同,即月梁前端伸出前檐柱作象头状。室内木构架的设计参考了“洗秋堂”的梁架,考虑到“延碧堂”与“洗秋堂”的体量相当,所以其室内的楼板、轩梁、轩顶等标高的设计基本都以“洗秋堂”的标高为依据。经仔细测绘后发现,留存的“洗秋堂”“清雅堂”以及破屋等建筑的楼板厚度基本上为4 cm,只有“和乐堂”的楼板厚度为3.8 cm,因此最后将“延碧堂”的楼板厚度设计为4 cm。
“延碧堂”无论是结构还是立面,都无法保证与其历史样貌一模一样,必然会有所出入。但是这种修复因大量参考了同一建筑群内其他建筑的样式与细节,使得建成效果能够跟周围环境相和谐,仍然有一定的价值[6]。
3 胡雪岩故居的修复与保护
从“延碧堂”的修复中可以看到,胡雪岩故居的修复并非对历史的完全还原,由于在部分建筑与细节的处理上缺乏详细的图纸和史料基础,因此只能在修复过程中对建筑形式、细节进行科学却又不可避免带有主观想法的推测。历次修缮工作中,修复组经过大量的历史考古调查,发掘了许多历史资料,提出了许多有科学依据、切实可行的修缮方案,贯彻了“最小干预”原则,尽量少动存留的原始建筑遗址保留了后期持续修缮工作的重要依据。
胡雪岩故居的抢救性修复意义重大,象征着一代徽商辉煌的胡雪岩故居如果真的消失,将是无法挽回的损失。修复前,故居已毁坏严重,不少建筑只剩遗址,若放任不管则很可能尽数消失。历史遗产、建筑的最大价值在其本身,如果本体消失,那么其所附带的一切价值便失去了载体。若胡雪岩故居不复存在,那么它所体现的建筑样式,西方材料与传统建筑局部的融合,作为红顶商人的生活环境等都将无处可寻。因此,历史建筑最终还是要以具体形象来展示其所承载的历史价值,这是文字、照片所不能取代的。基于此,胡雪岩故居抢救性修复工程中实施“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文物(历史建筑)保护方针是实事求是的体现。
4 原真性
4.1 原真性与价值
“原真性”由“Authenticity”翻译而来,也可译为真实性,是历史建筑保护的核心概念之一。对胡雪岩故居修复与保护的主要争论点就在“原真性”上。以《威尼斯宪章》的标准来看,胡雪岩故居的修复有“臆测”的嫌疑,并没有反映出建筑原本的样子,没有“原真性”,对于缺失部分的修补未区别于原作,不具备“可识别性”。但事实上,该宪章是站在西方建筑遗产体系的角度看待问题,制定的原则是从欧洲古代石材建筑的角度出发,没有考虑到东方建筑材料和结构的特殊性。东方的木结构建筑与西方的石制建筑不同,若不及时进行修复,而仅对残余部分进行露天保护的话,剩余的部分也会很快被腐蚀而倒塌。在具体修复时,也无法像西方一样用不同的石材进行区别,与原物保持明显的分界。木建筑的结构部件十分精巧复杂,其价值更多地体现在斗拱、屋架等的结构和形制上,包含隐性的遗产工艺。因此,东方木建筑的原真性不仅体现在原材料的终始如一,更体现在工法的原汁原味上。
胡雪岩故居的价值不仅在于本体性历史价值,如建筑园林布局、立面形式、建造工艺等,还在于其对特殊历史阶段的见证,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发展过程中的实物例证之一,有着极大的符号性历史价值。胡雪岩故居的修复是一种本体复原,对其进行的抢救性修复则更看重符号性历史价值,而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本体性历史价值。在本体性历史价值即将消失殆尽的情况下,重塑其符号性历史价值,进行复原,也是当时形势下的合理折中手法。但对故居进行的干预过多反而损坏了其本体性历史价值,也是引来批评的主要原因。
4.2 真文物还是假古董的争议
文物是我国特有的概念,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建筑也是一种文物。关于胡雪岩的故居,由于进行了较大程度的干预和修复,因此带来了是“真文物”还是“假古董”的争议。
修复的过程是否科学严谨,布局、结构、形式、工艺等是否原汁原味是判断“真假”的重要标准。经过严谨考证并修复的古建筑,尽管本体性历史价值受到了损害,但不是“假古董”。胡雪岩故居修复前,不仅建筑基础保存完整,且主体建筑构架及装饰尚在,也有测绘图纸、历史照片作为参考,因此对其进行修复是有相当的科学依据的。尽管如此,也要清晰地认识到,修复过后的胡雪岩故居无法被称为一种“真文物”,因为仍有很多新建部分形制与样式的真实性无法保证。
5 结语
胡雪岩故居的修复过程体现了“原真性”的冲突,从中、西方两个视角进行审视可以得出不同的结果,继而产生不同的价值导向。因此在对我国传统木构历史建筑进行修复保护时,要对其社会影响、历史价值、专业价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具体分析。一方面不能简单以西方标准来界定“原真性”的“真”与“假”,另一方面也不能仅以“原真性”来作为判断历史建筑修复价值的依据,这既是历史建筑保护的复杂之处,也是实事求是态度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