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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观视角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补充选择和路径优化

2022-03-22

关键词:农村金融金融市场金融机构

李 鑫

上海社会科学院 世界经济研究所,上海 200020)

图1 农村金融体系构建

金融是经济的核心,起到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在农村经济领域,农村金融的作用尤为显著,它有效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增长。[1]农村金融发展滞后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原因。[2]完善优化农村金融体系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深化农村市场化改革、促进农业产业振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与其他经济学理论相比,农村金融理论体系尚处在发展的起始阶段,国内学者受制于经济现实的约束,农村金融领域的研究大多始于20世纪80年代,随着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速,农村金融体系也面临着较大的变革。这种变革主要体现在供需层面:一方面,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发展严重落后于城市金融的发展,单一的供给主体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农村金融的需求主体逐渐变得多元化,传统的农村金融体系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多元需求,如何补上短板打造供需平衡的农村金融体系是当前学者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农村金融体系的补充构建和路径优化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着手,宏观层面主要包括国家的金融制度安排、改革举措、政策补贴的宏观调控等;微观层面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微观主体所形成的金融产品创新、方式创新、流程创新和机构创新等。如图1所示。本文主要基于微观视角,探索适宜于新时期农村金融发展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道路选择,以适应当前农村金融市场多元需求,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一、农村金融理论体系演进

农村金融体系的拓展离不开农村金融发展理论的深入挖掘。国内学者大多认为,农村金融理论的发展历程主要包括三个阶段:农业信贷补贴论、农村金融市场论和不完全竞争市场论。这与理论产生的背景、金融体制的基础等均存在较强的关联关系。根据各自的理论前提假设,三种理论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政府干预和市场化的不同态度。

农业信贷补贴论应用于20世纪80年代前,侧重于通过政府干预信贷资金的投放来保障农村金融体制运行的安全和农民发展的权益。该种发展模式有其经济背景和制度基础,一方面,农村金融具有高风险且缺乏有效的防控手段;另一方面,农业农村资本积累薄弱,发展的资金需求无法满足,导致供求严重缺位。农业信贷补贴是当时解决该困境的有效途径。具体操作上,国家通过组建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三大机构,对农村金融的体系构建奠定了较完备的基础。但是由于政府补贴的存在导致人民存在廉价获得信贷支持的预期,信贷机构难以动员农村储蓄以建立自己的资金来源,导致农村金融机构始终无法真正发挥金融中介的作用。[3]Adams等(2002)认为廉价贷款存在对非目标受益人获得贷款的激励,[4]因此可能导致贷款计划被干扰,无法达成既定目标。农业信贷补贴论存在较多局限性,仅仅依靠政府补贴无法满足农业信贷需求且存在较大危害农村金融生态体系的可能。

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的出现使得农业信贷补贴论无法适应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金融市场论逐渐得到认可。该理论强调市场的作用,支持以市场为主体支撑农村金融发展,通过利率市场化调节配置金融资源,以代替农村金融市场的政府干预。现在来看,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不健全,该理论偏向理想化,无法解决实际问题。一方面,利率市场化会较大程度上增加贷款成本,降低农民融资意愿,增加贷款风险;[5]另一方面,市场化条件下农村金融机构筛选贷款者,使得本就不充裕的农村资金外流,造成资金短缺。[6]

在经历了农业信贷补贴论和农村金融市场论的实践失败后,国内学者认识到单纯依靠政府或者市场难以适应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的需求。由此在结合政府要素和市场要素的同时,不完全竞争市场论诞生。该理论从金融约束论衍生而来,侧重于金融市场发挥作用的同时,政府进行适当的干预以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性和功能性。[7]不完全竞争市场论同时强调市场因素和非市场因素,在当前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完善的现实条件下,具有更强的实践指导意义。[8]由于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现阶段必然是不完全竞争市场,单纯的市场机制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只有借助政府的干预介入,通过政府强化金融市场的组织和领导,促进信息共享和资源共享,才能更好地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

二、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概况

1.农村信贷供需情况分析

供给层面分析,我国三农贷款整体处于持续增加的状态,但近些年增速略有放缓。如图2所示,2010年,我国主要金融机构三农贷款规模增速超过28%,之后逐年下降,至2016年之后,增速已经降至10%以下。其中,农户贷款增速虽然有较大的下滑,但仍能保持10%以上的增速,这表明农户生产需求和消费需求依旧旺盛,加之金融机构对个人贷款风控相对严格,且普遍贷款金额较小,金融排斥水平相对其他涉农贷款并不明显,因此,农户贷款的金融供给尚处在快速增长中。农业贷款增速降幅最大,至2018年之后增速低至1%,增长近乎停滞。这也表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贷款供给面临严重的制约,金融排斥在农业贷款方向表现明显。随着农地确权的推进,土地流转制度性约束放松,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会逐渐向规模化生产转变,新型农业产业组织管理也会随之越来越规范,这或许有助于改善当前农业生产主体在信贷资源获取上的弱势地位。

需求层面分析,农村金融需求的测度一直是学术研究的重点难点,在农村金融市场体制不完善的背景下,信贷约束一直存在,农户未进行贷款行为,并不意味着没有金融需求,实际金融需求可能被金融机构拒绝或未被完全满足(刘西川,2007)。[9]基于实地调研和定性分析,多数学者认为国内农村金融需求受到信贷配给影响,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突出。[10-14]农村金融需求主要体现在生产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金融需求也在不断变得多元化,金融需求形式从短期小额到短期小额与长期大额并存,需求结构中生产性需求与消费性需求的种类也愈渐丰富。因此导致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脱节越来越严重,这不仅体现在供需数量上的脱节,供需种类的脱节也愈发凸显。

图2 2009—2019年中国三农贷款规模(1)数据来源于大智慧数据库——经济数据库。

2.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成

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业资本需求增大,为服务涉农资本需求,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也在不断扩容,逐渐从单一的传统银行类为主导过渡到银行类金融机构+传统非银行类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兼具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由于上文所述的农业资本需求的扩增超过正规金融机构供给新增,我国农村地区民间金融机构也蓬勃发展,包括银背、民间集资、私人钱庄、典当等。如图3所示。

图3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成

我国农村金融呈现正规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体系二元结构,这种结构是普遍存在的,也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必然产物。一方面,正规金融机构解决部分优质客户低息的需求;另一方面,民间金融体系也可以满足小客户灵活反应的小微贷款需求。农村金融要想实现市场化,其主要方向在于加强金融机构在农村领域的市场功能,如吸储和服务农业领域等功能,做到扎根农村、普惠农业。

3.农村金融产品发展与创新

当前农村金融领域各金融机构均在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旨在现有市场条件约束下,探索全面适宜的金融产品,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解决农业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资金困境。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主要集中在涉农信贷业务、金融技术、农业保险等领域。如围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产业化经营主体,从金融产品、利率、期限、额度、周转等方向,针对农业自身生产需求和周转需求,开发不同类型、总额控制、动态调整的创新型信贷产品。另外,结合新型金融技术,开发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联合信用贷等金融模式,推广农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电话银行、网上银行业务,以适应农业农村的特殊资金需求模式。但相对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产品创新和应用尚有欠缺,如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信用体系建立等。

4.农村金融融资渠道现状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建立以来,农村金融融资渠道在不断拓展,现有融资渠道已涵盖银行信贷、股票证券市场、担保、信托、债券、期货等领域。多维度的融资渠道对于防范农村金融系统性风险有很大的制度优势,有助于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股票证券市场融资方面,截至2017年底,我国上市公司共计3034家,其中涉农类121家,占比约为4%,且多为食品制造业和食品加工业农业企业。可以看出,农业上市公司占比远低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占比,虽然近年增长速度较快,但仍有较大的成长空间,且分布较不均衡,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类上市公司偏少。涉农贷款方面,2007~2018年末,涉农贷款余额累计增长534.4%,11年间平均年增速为16.5%。涉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的比重从22%提高至24%。农业保险方面,2007~2018年末,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572.7亿元,参保农户从4981万户次增长到1.95亿户次,分别增长了10.1倍和2.9倍。期货市场方面,交易品种从2011年的12个增加到2017年的23个,农产品期货贸易体系日益完善。(2)数据来源于《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8)》。

(二)农村金融发展困境及原因探析

我国农村金融虽然得到巨大的发展,但是现阶段存在的问题仍不可忽视。这其中既包括体制机制的原因,也有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制约。直面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才有可能推进农村金融向更优的市场模式转变,进而有效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现阶段我国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困境主要体现在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机制、供需失衡、市场功能欠缺、金融产品更新滞后等方面。

1.农村金融市场体制机制落后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落后主要体现在风险防范的不完备和保障体系的欠缺。从风险角度,我国农村金融市场面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尤为显著,因此导致的高风险往往使得农村金融机构趋向于躲避,由此形成资金外流;加上农业的低收益,农村金融市场的价格扭曲现象明显,严重危害农村金融健康发展。风险的防范主要基于对应监督体系和信用体系的建立,相对城市金融信用体系的初步完善,农村金融在这一方面还处于相对薄弱的地位。从保障角度,信息不对称造成农村金融逆向选择问题严重,虽然我国建立了农业保险体系,但是由于认知水平的差距和保险体系的不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和农业信贷体系无法做到协同协调发展,导致农业保险体系未能发挥应有效果;同时,由于农民金融素养较差,农村金融衍生市场发展缺位,导致农业价格风险等无法做到有效对冲,加剧了农村金融保障体系的欠缺。

风险防范的不完备和保障体系的欠缺加剧了农业资本流出,形成农村地区的金融抑制。而解决的途径主要有两个方向:一是发挥价格调节机制,建立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和保障体系,构建更有效率的金融市场运行机制;二是丰富金融机构类型,强化非正规金融机构的作用,以市场化手段内部消化信息不对称风险。

2.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是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一直以来存在的问题,虽然国家对农村金融不断给予各种政策性补贴和供给输送,但是由于农业高风险、低收益的特殊性,农村金融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的困境持续存在。另外,从生产性需求角度来看,随着农业经营主体经营模式的变更,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出现调整,未来农业生产将逐渐向规模化、集约化转变,而农村金融的需求也将呈现大规模的增加且信贷单笔规模也会增大,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渐进地调整金融产品和经营方式。从消费性需求角度来看,由于农户资产缺乏,风险承受能力差,现阶段农村消费性金融往往被正规金融机构排斥在外,因此衍生了繁荣的民间借贷,这与城市金融截然相反。但随着农民的生活水平提升,消费性金融需求逐渐增大,农村消费性金融市场潜力巨大,在利率下行的压力下,诸多金融机构开始探索农村地区消费性金融发展的道路,未来农村金融市场供需失衡的状况可能有所缓解。

3.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缺位

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严重的功能缺位,主要体现在信用担保功能缺失和农村资本市场不健全。从信用担保视角来看,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滞后,与农村金融发展较不匹配。一方面,由于农户的信息获取较为困难,且真实性和完备性难以得到保证;另一方面,农户的金融素养有待提升,对金融的认识不够且信用意识浅薄,导致农户在金融市场的信息交互较少,金融机构对农户的信用约束能力偏差。因此,如何构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特性的信用评价体系是当前农村金融领域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从农村资本市场视角来看,农业资本的固定资产偏少,信贷领域可供抵押的资产流动性差。现阶段,农村资本市场的流通资产主要集中在土地使用权和承包经营权,然而在我国土地制度制约下,该部分资产产权并不明晰,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的资本流动活跃性欠佳,从而制约了农户融资能力的提高和农村信贷业务的开展。

4.农村金融产品更新滞后

现阶段我国相对完备的农村金融产品主要有四类:农村抵押类产品,包括各种资产(如土地、宅基地、林权等)使用权的抵押贷款;担保类产品,以农信融资担保为主体,如“信贷+保险”“信贷+担保”等;农户小额贷款类产品,以信用贷为主体,针对个体农户或个体经营户发放;支付结算创新类产品,依托信用卡发放,集中体现为农村消费性贷款。各地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产品创新上表现出同质化、成本高、支持力度弱等弊端,相较于城市金融,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严重滞后。一方面,农业的复杂性和地域性导致金融产品创新存在成本高、收益低的短板;另一方面,农村金融产品创新面临体制机制的制约,如三权分置下的农地产权界定模糊、农村金融机构产品创新的内生动力短缺等。

三、我国农村金融的微观发展模式和补充选择

(一)农村金融三大微观发展模式

中国农村金融的微观发展模式主要是指在金融运作层面,通过设计和调配不同的农村金融产品,配合相应的服务机制和体系,以满足基层农村金融需求的发展模式。由于农村金融最关键的问题在于供需不平衡,如何通过农村金融的微观发展模式设计,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是破解农村金融当前困境的主要锚点。Berger和Udell(2002)提出信贷模式可以分为财务模式、信用模式、抵押模式和关系模式。[15]由于农业企业和个体财务规范性差,财务模式在农村金融中极少采用,故本文主要讨论我国农村金融微观发展模式中的信用模式、抵押模式和关系模式。

1.信用模式。该模式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大多以扶贫项目引入,主要提供无需抵押的农村小额信贷。最初以非政府组织机构为主体,组建扶贫合作社,资金来源以捐赠等为主而没有政府资金的支持,以此形成小额信用贷的基础。随后,在政府的支持下,作为扶贫项目成立扶贫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现阶段,随着多元金融机构主体的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逐渐向市场化转变,农村小额信贷逐渐由扶贫性政策工具转变为市场化金融产品,且产品标准也越来越规范化、系统化,产品风控也得到加强,个人担保、小组联保、协会或担保机构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得到应用。但整体来看,农村小额信贷相较于城市金融仍有较大差距,高风险、低收益的特征并没有得到改善,这就需要农村金融机构不断调整产业布局和产品体系,以适应农村金融发展的特征。

2.抵押模式。该模式在城市金融中应用最为广泛,由于其风险程度远低于信用贷,也是多数金融机构愿意选择的信贷模式。然而在农村地区,由于抵押物的匮乏,导致抵押贷款模式应用较少。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围绕资产抵押模式探索新的操作方式,以适应农村地区发展特点。如通过创新抵押物品拓展信贷范围,通过设置抵押品的制度替代解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等。传统的抵押品包括房产、土地、厂房、设备等,在农村金融领域,房产、厂房、设备等资产较少,土地涉及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等问题,抵押物普遍较少。各地农村金融机构在寻找抵押物的过程中不断创新,包括生产性的粮食仓单质押,农房及宅基地抵押,土地权益、林地权益抵押,牲畜质押等。但在创新的过程中,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诸如法律权益的保障不完善、抵押品担保能力弱、抵押物估值困难、产权不明晰、抵押手续复杂等,导致农村金融抵押信贷模式始终无法在更广泛的范围开展。

3.关系模式。该模式在农村金融中主要体现为合作金融、互助金融,由于其扎根在农村,信息获取成本较低、进而保障组织运营在交易成本、客户资源等方面更具优势。现阶段在农村广泛存在的农村信用合作社就是关系信贷模式广泛应用的一种实践形式。经过多年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的问题也使得该种经营模式面临困境,如产权异化虚置、治理结构混乱、支农目标偏离、不良资产过多等。一方面,农村信用社从农村地区揽储,但产权的异化虚置等问题导致其更多的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这使得农信社资金外流现象频现,逐渐背离其合作金融的初衷;另一方面,由于农信社金融产品设计大多存在缺陷且存在地方关系网勾结,导致地方业务员寻租以及暗箱操作等现象较为普遍,因而形成大量不良贷款,这反而使得农信社提高信贷门槛,造成恶性循环,阻碍农村金融发展。

(二)农村金融微观发展模式的补充选择

结合新时期的农村金融主体需求,创新农村金融微观发展模式,拓展农村金融渠道,是缓解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主要切入点。文章认为微观发展模式的创新主要应基于新型金融经营模式和金融科技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可从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管理模式三个视角的创新应用探讨微观发展模式的补充选择。

1.基于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应用——农业供应链金融。现阶段农业产业化经营已经成为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着手点,供应链金融在此背景下切入农村金融领域恰好符合农业产业发展的需要。农业供应链金融是农村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之一,[16]其旨在服务农业供应链上各个环节和各个主体,通过系统规划和安排,为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内多个领域提供资金支持。一方面,对金融机构来讲,农业供应链金融通过整合农业产业链,拓宽客户资源,并通过对产业链条的监控监督农户的资金使用流向,拓展金融收益同时防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对农户来讲,农业供应链金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户抵押品少、抗风险能力薄弱等缺点,加大了农业信贷的可获得性且维持农业产业链的相对稳定,保障农户的市场应对能力和基础收益。

目前农业供应链金融在我国多地已经有了初步应用,主要由公司或金融机构探索“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如新希望集团利用自己的龙头企业优势,开展农业互联网供应链金融模式的实践探索,并成功运行。[17]虽然具体实践效果仍待检测,但这无疑是金融创新的开创性举措。农业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应以适应农业经济特点的发展模式为基础,运用现代金融科技手段,创新设计农业供应链金融产品,探索农业供应链金融多主体协同发展机制,以形成健康的网络生态系统。

2.基于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农业科技金融。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互联网+金融”等科技金融创新也成为普遍关注的发展方向。城市金融领域已有诸多实践应用,但农村金融领域应用还较为匮乏。金融领域最大的问题在于信息不对称,而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降低信息不对称、完善信用评价等应用上有着天然的优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一方面节约了银行的业务成本,另一方面也方便了民众。在农村金融领域,这一应用有着更大的成本节约优势。另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农村电商的兴起,也为信息技术在金融层面的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农业科技金融首先体现在支付、结算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深入农村金融市场,融资领域的应用也在开拓,包括P2P借贷平台、互联网综合金融平台(支付宝、微信等)、“三农”服务商等。信息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应用丰富了农村金融渠道、强化了风险防控,但现阶段发展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农户金融素养尚未得到有效提升,新兴的金融模式接受度较差;二是农村市场网络软硬件平台基础还较为薄弱,无力支撑信息技术在农村金融领域更深层次的运用。未来农村金融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应在加强网络基础建设的基础上,完善法律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广泛覆盖的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传统农村金融和新兴金融模式的协同发展。

3.基于管理模式的创新应用——农村合作金融。基于管理模式的创新应用主要体现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内化,这也是农村合作金融的特殊发展形式。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业产业化经营得到了迅速的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断涌现,因此导致乡村经济各种行业的运营模式面临新的挑战,农村金融领域也不例外。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设立可以通过管理模式创新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化到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一方面,通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产业、信息、监督等优势促进农业经济领域的征信体系建设,探索农村金融机构和金融需求方的良性循环互动模式;另一方面,利益共同体的构建也有助于缓解金融机构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排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可得性。

现阶段少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探索“金融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信贷模式,通过集中授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然后由合作社分包给农户,这其实是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形式体现,但这仅限于标准化程度较高、信用资质良好的合作社。基于管理模式的创新应用应从农村金融的特有属性出发,结合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需求和特质,创新制度模式和共生关系,通过组织和机制设计分散系统风险,以提升农村金融的内生发展动力。

四、我国农村金融微观发展模式的优化路径

基于微观发展角度,通过前文的理论分析、现状和问题分析、微观发展模式分析等,探索适宜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优化路径,具体有以下方面的考虑。

(一)优化农村金融的市场供给能力

农村金融领域最主要的矛盾是供需失衡,而其最根本的原因是农村金融的市场供给能力薄弱。农村金融需求经历着巨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数量和种类两个方面。城乡融合发展的推进和农村生活水平的提升主要加大了农村金融的量的需求,仅仅依托政府补贴和政策强压,已经远远无法满足农村金融的真正需求水平。拓宽农村金融的市场供给,一方面,要提升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如强化提升农村信用合作社服务农村的市场功能,使其回归合作金融本质,减少农村资金外逃;另一方面,应拓宽商业性金融机构下乡渠道,增加农村金融可获得性。新型农业生产体系、产业体系和经营体系的建立,则推动农村金融需求从传统农业领域单一的农户信贷需求转向多元需求并存。这就需要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结合运用供应链融资和数字信息技术等新的金融发展模式,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经营方式。同时应注重开发建设新型农村金融主体,以农村金融特征为核心,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模式,强化农村金融发展内生动力,加快供给体系调整。

(二)强化农村金融领域的金融科技运用

农村金融发展受限的主要原因是运营成本高、运作风险高、经营收益低。这就使得传统农村金融机构存在较为严重的农村资金外逃现象,形成典型的金融排斥格局。金融科技的应用,在风险防控和降低运营成本等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近些年,诸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为内核的金融科技手段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已经成为金融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在农村金融领域,金融科技的运用可以有效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同时依托其强大的数据分析处理能力,对农村金融的风险防控也将起到巨大的助力。信息技术为基础的金融科技在农村金融领域大有可为。一方面,通过网络和金融的结合,电子银行的推行将显著降低农村金融运营成本,金融机构无需在广袤的农村大地设立更多的服务网点,但却可服务更多农户,基于客户电子画像的精准营销也将成为可能,同时网银、手机银行的运用也显著提升了客户体验,这无疑会促进农村金融的跨越发展;另一方面,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可以帮助金融机构构建较为完备的信用评价体系,设计更完善的产品风控机制,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能力。

(三)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现阶段,由于农村金融相对恶劣的生态环境,其发展的动力来源一定是内生的。如何促进农村金融的内在成长,首要解决的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根本属性问题。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出发点。现有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但由于产权和制度的异化,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合作属性淡化。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倡议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允许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弥补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缺乏的重要举措。创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应在总结之前的经验基础上,以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为出发点,通过制度创新和经营方式创新成立合作金融组织。本质上,农村合作金融是通过组织成员的内部合作互助的形成达成信贷供给,其关键在于以合作社、互助社为组织基础,采取自主经营和政府监督的双向举措,引导民间资本加入农村金融市场,激活农村金融市场活力,提升农村金融内在发展动力。

(四)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产品模式

我国农村金融的弊端主要在于金融形式较为单一,农业保险、农产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等尚未发挥风险补偿作用。宏观层面的土地制度改革、金融环境、信用环境等改善需要长期的努力,而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产品模式是短期内促进农村金融提升的最有效举措。农村金融产品模式的多样化是满足日益增长、日益多样的农村金融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农村金融繁荣、提高风险防控的重要着手点。金融产品模式的创新可以从现阶段农村金融发展的弱势方向出发。一方面,可以加大农业保险参与度,探索“信贷+保险+再保险”等金融产品模式,强化风险防控保障,促进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金融领域;另一方面,围绕抵押物创新、金融衍生品创新、制度创新等,拓展农村金融产品类型,提高农村信贷匹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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