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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经补史 治史新径
——王子初《中国音乐考古论纲》之学术启示

2022-03-19董静怡

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史学考古乐器

董静怡

自中华文明出现信史,文献研究一直是历史研究的主要途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界亦是如此。先秦时期的音乐文献分为“乐”“音”“声”三部分,多散落于不同部类文献,不以专著形式出现,较难整理。汉代以降,经部之外的音乐古籍存在版本少、刊印少、残损讹误较多的情况,随着刊印技术的发展,很多珍贵的古籍版本得以保存,为后世研究提供了直接材料。由于文献本身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如传抄之谬误、流传之缺失、撰写之主观、阶级之局限,如何客观还原古代历史生活对后世学术研究提出了更高要求。

20 世纪初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以及现代学科“考古学”的引入,中国考古学逐渐成熟。音乐考古学①音乐考古学定义:通过对古代音乐文化遗迹和遗物的调查发掘,并对由此所得的实物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来研究音乐历史的学问。参见王子初:《中国音乐考古学》,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20 年版,第2 页。作为考古学的一个分支,对中国音乐史学的研究提供大量实物依据。直到20世纪30 年代刘复先生对故宫和天坛所藏清宫古乐器的测音研究,标志着中国音乐考古学的开端。随后音乐史学家杨荫浏、李纯一以及黄翔鹏先生都在各自音乐研究中采用了大量出土乐器和音乐活动遗迹的考古资料,拓宽研究领域,采用更加科学的“多重证据法”进行音乐史学研究。随着河南贾湖骨笛和湖北曾侯乙墓乐器的出土,甚至改写了部分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结论。

从19 世纪20 年代叶伯和《中国音乐史》开始,前后出现中国音乐通史数十部,多延续《中国古代音乐史稿》学术思路。随着越来越多的音乐文物考古资料出现,中国音乐史上很多问题都需要被重新审视和纠正。虽然中国音乐考古学在诸多学者的努力下不断前行,硕果频现,很多问题得以解决,但始终缺乏一本全面汇集音乐考古史料还原历代音乐生活的通史专著。

幸得王子初先生所著《中国音乐考古论纲》(后简称《论纲》)陆续出版,由于此书涉及音乐考古资料庞多,科学出版社于2022 年3 月和5 月接连推出《中国音乐考古论纲·上编·上册》和《中国音乐考古论纲·上编·下册》两本,仅上编就撰写近两百万字,采用上千张高清独家照片和百余份测音数据,从全新学术视角对中国古代音乐史史前时期和先秦时期部分进行解读,赋予学术研究新的启示。

一、证经典之谬误

中国音乐考古学可以分为史前音乐考古学和历史音乐考古学两个部分,而史前音乐考古研究首要任务是考证音乐起源问题。根据当前学术研究成果显示,东周时期文字使用仅限于少数群体,信息传播方式局限性较大,加之话语权归属于特定阶层,记述者因立场不同,撰写记录的客观性有待甄别。秦朝焚书坑儒,诸多典籍付之一炬,后世引用的先秦典籍部分为汉代重书。诸子赴死,幸存者以背诵的形式进行复写,自身认知局限性加之记忆错漏,传抄缺佚叠加会导致部分文本史料客观性减弱。

近代著名史学家顾颉刚曾提出历史文献记载“层累”②1923 年5 月6 日,顾颉刚在《努力》周刊所附《读书杂志》第九期上发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提出“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这一命题。参见顾颉刚编著:《古史辨》(第一册),北京:景山书社1930 年版,第60 页。的观点。他认为“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因此一些历史发展规律中的相关事物被过度夸大。音乐考古学家王子初先生亦曾提出,中国文献传承的过程中,除了层层累积,还存在撰述人主观筛选和加工,因此周代以降历史文献是否准确还原史前音乐史有待商榷。

学术研究的本质是处理资料,而资料的来源不止包括文本形式,还应当包括文物资料、影像资料等。从新石器时期至影像技术出现之前,文物考古是文本史料的有力客观实证,尤其在信史出现之前,它成为还原原始音乐社会生活的唯一资料来源。虽汉代以后文本资料增多,对音乐考古资料依赖度逐渐减弱,但文物考古资料始终从客观角度证经书之谬误,补史学之缺佚。

我国历史文献对于史前音乐起源的描述基本来自东周以后,并且多以神话的形式展示或蒙之于政治色彩。如《吕氏春秋·古乐》中记载:

昔古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畜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故士达作为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昔黄帝令伶伦作为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谿之谷,以生空窍厚均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吹曰“舍少”。次制十二筒,以之阮隃之下,听凤凰之鸣,以别十二律。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钟之宫,适合。黄钟之宫,皆可以生之,故曰黄钟之宫,律吕之本。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英》《韶》……③[战国]吕不韦著、陈奇猷校释:《吕氏春秋新校释》(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年版,第287—288 页。

这段文献对后世研究音乐的起源以及乐器的产生影响深远,“伶伦作乐”、“十二律”的形成、“五弦瑟”的起源,都归结于一人所制,神兽鸣叫,夸大乐器使用的神秘性。不仅在后世文献中奉为实证,甚至影响部分当代中国古代音乐史学著作。已知最早记录黄帝活动的文献出现在战国时期。如《山海经·西山经》记载:“又西北四百二十里,曰峚山……其中多白玉。是有玉膏,其原沸沸汤汤,黄帝是食是飨。”④方韬译注:《山海经》,北京:中华书局2009 年版,第35 页。《管子》中记载:“昔者黄帝得蚩尤而明于天道,得大常而察于地利……”⑤李山译注:《管子》,北京:中华书局2009 年版,第227 页。据文献后期考证,黄帝诞生为公元前2097 年,距今4300 年左右。而1987 年在河南出土的贾湖裴李岗舞阳骨笛距今8200—8600 年,直接证明“黄帝命伶伦作乐”只是东周以后学者的主观推断。

这些文献资料无一不是将乐器发明、乐曲创作都归功于一人一事或一时,这与音乐发展的规律相悖。以鼓为例,关于鼓的诞生就有“夷作鼓”和“玄女为帝制夔牛鼓”等说法。《论纲》中摒弃古本文献中“一震五百里,连震三千八百里”的主观描述影响,落实于出土实物,通过对大汶口文化陶鼓、马家窑文化陶鼓、龙山文化鼍鼓、二里头遗址与夏文化木鼓、河源及西北诸文化陶鼓收集整理,从客观角度证明鼓类乐器在史前社会音乐生活中多地区历时发展的客观存在。

《论纲》摒弃文献的影响,从音乐考古实物角度列举史前重大考古发现,从音乐考古发现为点,区域历史为面,按照历史进程横向、纵向连接,形成立体客观的历史构架。以河南舞阳贾湖骨笛为例,《论纲》在史前考古重大发现中用一个章节介绍了贾湖骨笛的研究成果,从其发现与发掘、研究回顾、骨笛研究的思考和骨笛研究再思考四个方面对其做出深入全面的整理和研究。从已提供的舞阳贾湖骨笛M282∶20测音数据、骨笛音阶、骨笛测音对比数据以及刻意打磨而成的音孔可以证明此时期的五声音阶已经形成,甚至有可能七声齐备。⑥黄翔鹏:《舞阳贾湖骨笛的测音研究》,《文物》1989 年第1 期,第15—17 页。音阶的形成属于音乐艺术发展到较高阶段的产物,多支结构相似的骨笛出现也证明其使用并非偶然,而是形成一定的用乐习惯。其中,《论纲》通过整理裴李岗文化中已知骨笛资料、河源及西北诸文化地区的骨笛资料,与贾湖骨笛形成地域与时空两个维度的对比,更加凸显舞阳骨笛的价值,并探索其发展的脉络。

除此之外,《论纲》还列举出浙江余姚河姆渡、河南长葛石固、江苏吴江梅堰等地区出土的多件骨哨实证,描绘出从裴李岗文化到良渚文化的使用情况,根据材质、制作工艺以及发现遗址的状态,大胆推测其应当介于玩具和乐器之间,以模仿诱捕对象的声音,从而获得猎物,也侧面印证了音乐起源中的“劳动说”。证明先人在劳动中逐渐形成对音高、音色的审美,这种推测虽没有文献表述具体,但客观性和准确性大幅提升。

二、补史料之缺佚

证经补史一直都是考古研究的主旋律,尤其是在音响消失的中国古代音乐史学范畴,音乐考古学以实物和遗迹再现先人音乐生活状态显得尤为重要。我国先民早在信史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音乐生活,却无法通过文字形式记录,在此阶段可以真实反映古代音乐文化生活状态的只有考古资料,从遗存归纳、研究、猜测成为这个时期唯一资料来源。信史起源于中原,先秦涉及音乐文化的文献多谈及中原,鲜见周边。但在此时期音乐文物资料涉及全国,遍布黄河长江流域,大量填补先秦时期非中原地区音乐史料的缺失。

例如,在《论纲·上编·上册》中通过各种音乐文物和音乐遗迹整理证明新石器时期音乐并非只起源于黄河流域,同时期在长江流域及其他地区亦有出现和发展,笔者根据《论纲》所提供的部分出土音乐文物资料,绘制表格如下:

表1 《论纲》部分出土音乐文物资料

通过上述表格,可以确定新石器时期同一种乐器在不同地区先后都有出现,证明在这一时期,音乐艺术在不同区域独立发展,不同区域的音乐文化现象各具特点又相互交流,突破传统文献视角的局限,全方位展示史前乐器使用情况,证明音乐文化发展的多元性,展示出几千年多地域交相辉映的史前音乐长卷。

《论纲》从新石器时期开始,按照出土乐器和音乐图像两个方面汇集当前已知音乐考古资料,从音乐实践和整体音乐文化面貌两个角度分析音乐历史发展状态。在此书中,通过不同文物之间的对比分析,得以窥见各地音乐文化的发展轨迹。随着历史的进程,南北音乐文化不断碰撞,相邻区域同时不断交流、融合,形成以楚乐、吴越音乐和巴蜀音乐多元融合的南方音乐,并在楚地与中原地区之间形成多种音乐审美的趋势,丰富了中华音乐文明的多元性,补史料之时间缺佚,补史料之地域缺佚,纵音乐历史之发展,横区域音乐之图景。

西周晚期,周王室衰微,诸侯崛起,混战征伐,随着战乱与迁徙,音乐文化被动交流。“礼崩乐坏”“郑卫之音”兴起,南北音乐互动,文化思想空前繁荣,无一不推动音乐发展进程。《论纲》所集周代出土乐器丰富且具有代表性,各种形制的鼓类乐器;笙、竽等簧管乐器;琴、筝、瑟等弦类乐器;编钟、铙、钲、錞于、句鑃和铎等青铜乐器以及排箫、笛类律管乐器齐备,其中学术价值最高的是“乐悬”制度的代表——各类青铜乐钟。

众所周知,青铜编钟代表青铜时代音乐文化的最高峰,是先秦礼乐的重要承载者,其器身篆刻铭文为先秦乐律研究重要资料来源之一。书中重点关注了两周时期的青铜编钟,通过不同地区的编钟形制以及测音结果,可以归纳出编钟发展之脉络,为学者研究先秦礼乐制度的发展提供更加全面的资料。因钟体篆刻铭文多涉及乐律理论,理论联系乐器演奏实践,再现音乐审美,对乐音系统进行整理归纳,填补音乐文本文献中音乐实践成果的缺失。除此之外,《论纲》还收集近二十年所出土的部分音乐图像类文物,这些资料除了包含乐器形制的勾绘,还将文献中的文字描绘具象化,直观呈现古人用乐状态,补充音乐史学研究的空白。

《论纲》突破传统音乐史学研究著书体例,首先对每一时期的音乐考古发现按照地理区域进行概述,后依照考古发现事件和乐器种类进行分类梳理。通过对音乐文物的归类,客观清晰地勾勒出音乐文化现象的分布状态和发展规律。《论纲》将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考古资料按照中原区、齐鲁区、楚汉区、吴越文化区和周边进行地区划分。这种区域性的划分与历史学领域先秦“七个文化圈”⑦李学勤在《东周与秦代文明》中划分了“七个文化圈”:中原文化圈、北方文化圈、齐鲁文化圈、楚文化圈、吴越文化圈、巴蜀滇文化圈、秦文化圈。见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年版,第10 页。的说法互有呼应。从而方便学者更加客观地从音乐文化区去审视音乐发展的分布,探寻音乐文化的交流、音乐审美的发展进程。

以曾侯乙墓编钟为例,先前音乐史学著作多从出土乐器数量、种类以及产生的影响这些角度对其进行介绍。《论纲》则从出土情况、乐器总览、铸造技术、铭文测音以及所体现的音乐艺术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等方面全面叙述,深入分析,并且再次证明青铜乐钟的“双音铸调”技术的存在。“一钟双音”这一音乐艺术和科学技术含量极高的音乐现象,填补了中国传统音乐文献对编钟铸造技术记载的缺失。除此之外,书中还收集了随州的叶家山曾侯墓地考古发现,以及中原腹地河南叶县编钟、河南新郑郑国祭祀遗址16 号坎编钟、河南信阳长台关楚墓乐器等一系列编钟资料。其通过对典型性考古发展的重点分析,结合不同区域的同类型乐器的继替发展,由点至面,点面结合,深层体现了先秦时期多元音乐文化的交流碰撞和多种音乐文化重构的社会现状。

随着现代音乐考古技术的不断丰富,研究领域不断深化以及音乐考古遗存的增多,不断出现新的音乐物化载体为音乐史学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资料,更好的填补音乐文献史料的空白和缺失。《论纲》始终秉承音乐考古学的“音乐史学”属性不可变动,以解决音乐史学问题为方向,与音乐文献研究相互依存,将大量音乐考古资料汇集呈现,通过分时期、分区域以及个案研究,便于学者以史学的眼光拓宽学术视野,深入推进,从客观材料中总结音乐发展的内在规律,填补音乐史学的缺佚,缩短教材与学术研究的距离,从而推动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积极发展。

三、辟史学之新径

《论纲》上编共分为八章,第一章为总论即音乐考古学概述,第二章至第八章分史前考古、新石器时期、商代、西周以及春秋战国几个历史时期,对各时期社会音乐生活进行深入分析,将所有收集的音乐考古资料按照不同地域进行归纳。不同于传统音乐史学的成书体例也非单纯音乐考古资料的堆砌。本着解决音乐历史问题之初心,将音乐考古资料与文献所涉及的记载进行对比,从客观角度描述音乐文物资料,给学者提供主观思考空间,在考古资料中探寻音乐起源、乐律发展、周代礼乐制度与“乐悬”之发展脉络等问题的解答,以新的音乐文物资料,新的学术研究视角,新的研究方向,辟史学之新径,书先秦之大系。

所谓学术价值以其客观性、准确性和创新性为准,新材料的收集是学术创新的重要方面之一。《论纲》是一部全面深入再现先秦社会生活之音乐大系,它力求以出土乐器为实证,对传统史料进行解读和讨论,成为最全面的材料汇集系统,从而方便学者查找资料深入研究。其上下两册180 万字全面涵盖从旧石器时期到春秋战国几乎所有已知公开重大音乐考古资料,并在附录对其他乐器进行汇编。《论纲》的作者王子初先生,曾任《中国音乐文物大系》的总主编,自1997年开始担任项目主持人,历时14 年完成《中国音乐文物大系》一期、二期工程,涉及16 个省份,19 卷,收录文字数据资料近350 万字,刊登图片10000 余张。除此之外,几十年的科研积累,上百张测音数据图表都为《论纲》的出版奠定了全面系统的基础。《论纲》正是在《中国音乐文物大系》的基础之上,收入近20 年最新的音乐考古资料撰述而成,其中大量测量数据为音乐史学研究提供专业全面的学术支持。

过往音乐史学涉及音乐文物研究多以社会发展状态和音乐思想为背景,“自上而下”对音乐文物进行综合性研究。而《论纲》以新的学术研究视角,从出土乐器和考古遗址入手,按照时期、地区、文化类型、形制、铭文和乐音乐律特征进行分析,从客观实证着力,结合史料,“自下而上”重新审视由文献研究呈现出的音乐社会生活。这种实证、微观的新研究视角不仅可以提供较为全面的研究资料,还可为不同研究方向的学者提供更开放的研究视域。

在人类艺术发展的漫长历程中,音乐艺术与科学的分立互动,关系始终紧密,皆可追溯到史前时期。无论是史前时期的骨笛骨哨,新石器时期出土的土鼓、石磬,还是两周时期“一钟双音”的青铜编钟,都证明古人掌握了一定的声学知识和先进的制造技术,体现了科学与音乐艺术的完美统一。艺术审美对科学提出发展要求,科学为艺术审美提供实现路径。

历史研究的目的是了解过去,服务当下。《论纲》汇集大量先秦音乐实物史料,并通过测音数据的整理,从音乐本体寻找乐律发展的内在规律,通过确认音乐性能,为使用科学手段复制复原音乐文物提供资料和思路,具象再现先秦演奏之场景,从新的角度服务于史学研究。近年来,实验音乐考古通过对先秦大量音乐文物的测音和研究,从音乐实践的角度复制和复原了大量音乐文物。在当代3D 打印技术的推动下,贾湖骨笛复原不再是难事,通过演奏实践可以深化乐律研究。该书为学者探索乐器制造,音色特点和发展规律提供更加准确的资料,进而思考音乐发展的时代、地区和民族的差异性,从音乐文物分析推动音乐历史研究,再从音乐历史成果转化为音乐文物复原复制,为先秦音乐再现提供可能性,也对加强音乐史学从书本到实践的联系意义重大。

《论纲》中整理了大量科学文物数据,为音乐史学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同时契合国家“新文科”建设理念,把现代技术融入到音乐史学研究中,推动史学研究向社会实践转化,提供“产学研”发展的可行性依据。这不仅是音乐历史研究的延续,更是一种新视野下的现代研究,同时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文物活起来”的指示,体现了极大的文化艺术价值、经济价值以及学术价值。

结 语

《论纲》以历史发展脉络为纵轴,从已知考古资料入手,按照地域音乐文化特点进行整理和解读,结合史学研究与现代音乐考古技术,以详尽的深度和广度描绘出中国史前和先秦璀璨的音乐历史长卷。它不仅是一部中国音乐考古学学科的基础理论著作,还是一部服务于中国音乐史研究的工具书,更是一部全新视角的中国音乐史学著作。它对构建中国音乐考古学学科理论体系做出了总结,全面汇集了中国近百年的重要音乐考古资料,为音乐学者提供了大量珍贵的图片、测音数据以及文献索引。除此之外,它从实物史料角度客观还原了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音乐生活面貌,探索了中国音乐艺术发展的内在规律,开辟了治史新径,必将引发更多关于中国古代音乐史学研究的学术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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