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四维一体”的网络法治素养教育体系
2022-03-19李秀芹
摘 要:当下,要构建社会、家庭、学校及学生“四维一体”的网络法治素养教育体系,体系包括创新内容,增强法治教育的时代感;创新模式,突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线上线下联袂治理,建立健全网络法治管理,促使青少年合理、合法以及节制地使用网络,清醒认识和理性甄别网络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能够冷静对待和处理道德失范和违法行为,使网络真正成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的有利臂助。
关键词:“四维一体” 网络法治素养 教育体系 青少年
中图分类号:F06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2)02-061-02
一、引言
据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9.89亿,其中“19岁以下”约占16.6%。《青少年蓝皮书: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报告(2020)》显示,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9.2%;而未成年人首次触网年龄不断降低,10岁及以下开始接触互联网的人数比例达到78%。可见,未成年人触网年龄和触网率呈现出明显的“一低一高”特征,青少年是网络运用最活跃的群体,“数字原住民”的特征愈发明显。“网络使用能力”是未成年人的一项必修技能,是其养成社会人格、提升认知能力、融入同辈群体、促进社会交往、推动社会化的必要途径。但是,囿于青少年认知和行为处于发展阶段,心智尚未成熟,对各种复杂信息的辨别能力不够,在使用媒介的时候面临注意力缺失、信息焦虑、数字压力、网络成瘾、隐私安全等诸多风险。尤其是近些年来信息犯罪、网络诈骗、网络谣言、网络侵权、网络暴力以及网络负面低俗内容等失德失范违法现象逐渐在青少年群体中增多。这些无序化的网络行为是青少年网络道德法治教育缺失和法治意识淡薄的体现。社会和道德方面通常很难跟上技术革命的迅猛发展。如何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保障他们健康上网,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因此,亟待构建社会、家庭、学校及学生“四维一体”的网络法治素养教育体系,促使青少年合理、合法以及节制地使用网络,清醒认识和理性甄别网络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能够冷静对待和处理道德失范和违法行为,使网络真正成为个人生活、社会发展的有利臂助。
二、创新内容,增强法治教育的时代感
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国情、世情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法制到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教育的内容也应与时俱进。在过去30多年,在“普法”教育和“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抓起”的呼声中,青少年群体是历次“普法”的重点对象,但对于学生的“普法”教育更多停留在宣传法律、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这种脱离青少年成长实际的蜻蜓点水似的法治教育,对青少年习得法律知识成效一般,也造成了学生虽然文化水平和抽象思维能力较高,但法治意识比较淡漠,法治知识比较缺乏,如有的青少年因受诱惑过度消费参与“校园贷”背负高利贷而采取极端行为等。
学校法治教育的内容,首先要系统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知识。法治知识不仅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理论体系、发展规律和实践经验,也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诉讼法等基本和主要的法律知识;还包括学生应当遵循的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知识,特别是与自身生活、专业和未来职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把有关的法治知识与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知识有机融合,内化为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以适应未来职业规划发展和法治建设的实际需要。从“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常见网络安全风险”“预防电信诈骗”“争做四有好网民”等方面,结合青少年身边可能遇到的校园网络借贷、个人隐私泄露等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青少年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另外,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要义之一。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法治教育,提升法律的道德性和道德品质,充分发挥先进道德通过法律规范对学生日常行为的规范作用,同时以法治承载核心价值观,促进德法结合。法治的初心,就是守护一个社会最核心的价值关切。
三、创新模式,突出法治教育的针对性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教师的法治教育培训,配齐、配强法治课教师和法治辅导员队伍,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健全青少年参与法治实践机制。
首先,要拓展学生法治教育融入课堂教学的新模式。例如,引入案例教学的模式。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经验产生于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案例的选择遵循“真、效、关”的标准。“真”是指实际发生的案件,不是为了解释法律而创作的想象案件;“效”是指案件已经司法机关处理,并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文书确认;“关”是指案件是学生所关心、关注的社会话题或生活话题。让学生在案例中感受法治观念,厘清道德与法律的辩证关系。
其次,加强法治教育实践教学。通过模拟法庭、观摩影视作品、辩论赛、情景剧组,突出法治教育生活化;师资配置上,安排有法学专业教育背景的教师担任法律教学工作,增强法治教育的感染力;聘请校外法律专家、学者,利用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介绍相关网络科普知识,阐明网络虚拟社会与现实社会的相互关系、网络道德与网络行为的关系、网络道德与网络法规的关系等,提升学生网络规则和法治行为的认知、评价及判断能力;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网络法律讲座,开展网络法规的宣傳、教育,提升网络社会制度法律的威慑力、存在感、权威性,通过正面宣传网络法规,讲解立法背景、解读具体条文,分析、评价经典网络失范案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素质;组织学生参加普法宣传志愿者活动、旁听法庭案件审理等,锻炼学生遵法守法、依法维权的实践能力。学校教育和管理坚持依法治校,健全校内学生纠纷解决机制和完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营造校园法治文化的氛围,体现公平、公正和育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坚定学生的守法信任,进而提升法治意识,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更规范性地运用网络。
最后,最好的教育莫过于自我教育,充分发挥青少年的主体性,在学习实践体验过程中自己去认知和感受。调查显示,86.25%的青少年从学校课堂获得法治知识,59.31%的青少年通过互联网法治宣传学习法律。青少年形成以自我为中心主动学习知识的意识,培养主动独立思考和自我创新能力。青少年通过阅读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增長见识,完善知识体系,并且他们作为虚拟网络社会中的个体拥有独立的网络地位角色,在虚拟网络环境中,青少年的主体性能得到尊重和发展。概言之,青少年法治素养的形成和发展是社会教化和个体积极主动学习相结合的辩证统一的过程,是在学习中升华、在内省中完善、在自律中养成、在实践中锤炼的结果。
四、良好的亲子关系显著影响青少年网络法治素养的培养
当前数字网络与智能手机的快速发展,使得数字化生存成为家庭常态。然而,国内外有关调查统计说明,很多从小伴随着网络长大的青少年沉溺于发微信、刷微博、玩抖音,以及不愿意与家长面对面交流等情况令人担忧。美国的一项调查表明,每周上网1小时,会有40%的人孤独程度增加20%。我国的相关调查也显示,在上网的青少年学生中,有20%的人有情绪低落和孤独感,12%的人与家人、朋友疏远,数字化生存造就了这一代人的“群体性孤独”“网络孤独症”。研究发现,家庭媒介环境对青少年新媒体素养影响较大,上网设备数量、与父母亲密程度、与父母讨论频率对青少年网络信息搜索与利用、信息分析与评价、网络印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因此,要切实提升家长自身的新媒体素养,打通家校共育的新通道,尤其是面对青少年不良的网络言行,要及时地采取科学的方法进行阻断与矫正;另一方面,父母与孩子间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以身作则,不要沉迷于网络,不能因工作忙碌放任孩子与“电子保姆”为伴,注重与孩子加强沟通交流,以信息理解能力、预防网络诈骗、信息获取能力和网络道德法律的教育为重点,提高孩子网络素养,安全健康上网用网。
五、线上线下联袂治理,健全网络法治管理
良好的网络媒介生态保障除去提升公众网络素养和培养道德意识、法律意识和辨识能力外,也包括媒体内容提质、政府规范监管、企业自律创新和技术监管。直播平台和网络游戏开发者往往注入大量资金开发平台和游戏,盈利的驱使,有时会使部分企业不惜铤而走险。政府和法律的监管便不能缺位,对于僭越政策红线和道德底线的逐利行为,绝不手软,并应增加企业的违法违规成本。互联网法律是人们网络行为合理性的必要条件。《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即“微信十条”)《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正式开始实施,对网络暴力、人肉搜索、流量造假与操纵账号等不良网络信息传播现象开展专项治理,由网络安全宏观机制建设转向网络内容传播的微观治理,由外部制度性规约转向广大网民网络文明素养的内涵提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网络保护”专章共计17条,从政府、学校、家庭、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同主体出发,对网络素养教育、网络信息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沉迷预防和网络欺凌防治等内容作了规定,力图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线上线下全方位保护。
技术是人性的延伸,没有一项技术和制度是完美的。网络平台和互联网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探索综合运用包括身份识别技术、过滤技术、访问控制技术、舆情监测技术等技术手段,提高保护未成年人的技术门槛,如可以在网络充值或支付消费前,进行人脸、声音、指纹等生物特征的识别和验证,防止未成年的在线冲动消费、误消费等现象频发。创新网络轨迹记录与监控技术,揭示数据背后人的心理倾向和行为习惯,为分析、规范、预测学生网民的行为提供技术保障和智力支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规定了互联网企业的强制报告义务:互联网企业发现用户发布、传播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信息的,应向网信、公安等部门报告;发现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对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腾讯推出的成长守护平台等事实证明,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法治素养的社会支持层面,相关行业平台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能够有效践行承担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网络空间和健康网络内容的社会责任。
六、结语
法治素养是人们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本质,正确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是涵盖法律知识、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法治信仰和法治实践能力等的综合体。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它需要道德的规范和法律的约束,要教育青少年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提高法治意识和道德素养,在网络上也要尊法、信法、守法、用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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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凤.网络直播、网游“青少年模式”落地难,法律、技术需露铁齿钢牙[N].科技日报,2020-04-16:(003)
(作者单位: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财金系 北京 100093)
[作者简介:李秀芹(1974—),女,汉族,山东滨州人,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财会金融系副教授,法律硕士,主要研究大学生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
(责编:纪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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