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高校“小金库”成因及防治对策探讨
2022-03-19翟姣姣季云瑞杨瑾
翟姣姣 季云瑞 杨瑾
摘 要:高校“小金库”的存在违反了财务纪律,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也是部分公职人员违法乱纪的根源所在。防治“小金库”是高校严肃财经纪律、预防惩治腐败、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文章简要介绍了高校“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分析了“小金库”产生的主要原因,结合笔者两次参加学校“小金库”清理工作的情况,提出防治“小金库”的相关建议和措施,以期为广大高校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校“小金库”;内部管理制度;国有资产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2)04-0101-02
DOI:10.13939/j.cnki.zgsc.2022.04.101
1 引言
随着我国教育事业飞速发展,高校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尤其是各种形式的有偿服务收费不断增加,虽然有财务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的管控,但部分高校仍存在“小金库”现象。新形势下,高校“小金库”更是呈现出多样性、隐蔽性、难以识别、危害大等特点。笔者结合近期参加学校“小金库”清理工作的情况,梳理了新形势下“小金库”的主要表现形式和产生原因,提出了防治“小金库”的相关建议和措施,以期为广大高校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提供借鉴。
2 高校“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文章所称“小金库”,特指违反财经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高校财务核算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在新形势下,高校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如下: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有的部门私设收费项目或提高规定的收费标准,如乱收管理费、图书罚款、工本费等,形成部门“小金库”。
(2)利用国有资产处置、出租产生的收入设立“小金库”。如有的部门不遵守资产管理规定,利用学校教室或场地等对外提供出租业务,产生的收入未上缴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形成部门“小金库”。
(3)截留、隐瞒各项经营收入,收入未上缴(或未全额上缴)学校财务而设立“小金库”。如有的部门利用学校公共资源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班、同国内外联合办学;有的部门利用学校科研设备、生产设备、测试仪器、图书馆信息系统等向外提供测试分析、化验加工、技术咨询或开发、论文检索查新、论文发表等服务,收入款项未上缴学校财务或截留部分收入形成的 “小金库”。
(4)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如虚报勤工助学、劳务费、咨询费、评审费人数,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
(5)利用假发票、虚假合同等非法票据、非法合同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如有的部门采取返还开票单位税点的方式开据虚假发票,骗取资金;再如一些大型会议或培训主办部门联合第三方服务公司虚增合同金额,开据高额发票,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
(6)收取回扣、佣金等形式设立的“小金库”。如基建部门收取基建工程回扣款;职能部门在采购科研设备、图书教材、军训服装、防疫物资等时,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供应商回扣形成“小金库”。
(7)其他应列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核算而未上缴财务的收入。如将捐赠的收入或赞助的固定资产直接纳入部门 “小金库”。
3 高校“小金库”成因
3.1 财经法规和政治纪律意识淡薄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高校贯彻财政部 “小金库”治理工作精神,深入开展了多次专项治理工作,但有些高校“小金库”还是屡禁不止,这既反映了单位领导管理工作的失职,也反映出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不足。一方面,有些高校领导层漠视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对“小金库”给高校资产安全和发展建设带来的危害认识不足;另一方面,有些高校领导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治党不到位,思想松懈,政治站位不高,没有狠抓“小金库”治理工作,这些是导致“小金库”滋生的最直接原因。
3.2 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
高校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为“小金库”提供了“宽松”的环境,是“小金库”滋生的根本原因。有些高校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如在票据管理上存在漏洞,没有专人负责管理,导致票据管理混乱,存在一定的财务管理风险;再如有的收入管理制度对收费内容、收费标准、收入分成等内容没有详细说明,导致产生超范围收费和任意收费现象。另外,有些“小金库”现象的发生,不是缺乏相关的规章制度,而是由于经办人员主观思想上置规章制度于不顾,制度执行不力所造成的。如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导致业务部门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资产清查制度执行不严,导致资产被私自出租或出售而未被发现。高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最终要落实到执行上,如果制度执行不到位,那么不论多健全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都将形同虚设。
3.3 监督管理不到位
就内部监管来看,大部分高校都设置了審计、纪检、监察部门,但这些部门专业人员配置严重缺乏,加上高校经济业务体量大,致使内部监督与控制作用不能很好发挥。民主监督方面,单位职工自身缺乏监督意识,对身边发生的“小金库”现象,往往采取默认、放任态度,更不会积极抵制或主动举报。就外部监督来看,大多是上级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或抽查方式,检查手段停留在资料审核,账面审查层面,“小金库”清查政治效果不明显。
3.4 处罚力度不够
部分高校对于“小金库”问题,只重视检查,不重视处罚。对校内检查出来的“小金库”,处理方式大多只是要求将资金交回到学校账上、上缴财政或追缴没收,没有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处罚或是处罚力度不够不严,震慑效果不明显,难以起到警示作用,造成有关部门思想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导致“小金库”屡禁不止。
4 高校防治“小金库”的建议和对策
高校“小金库”防治工作总体上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财经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坚持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面深入开展,旨在通过“小金库”清理治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为高校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笔者提出以下五个建议和措施。
4.1 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一方面,高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小金库”防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中央八项规定和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另一方面,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小金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小金库”治理方案和治理措施,全面深入开展高校 “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4.2 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自查自纠
首先,高校管理部门要加强思想教育,要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小金库”的危害性,增强全校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抵制腐败行为意识。可通过整理“小金库”典型案例,坚持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及时下发“小金库”治理相关通知文件,宣传治理“小金库”的相关精神要求、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等。其次,学校在“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和安排下定期开展“小金库”自查自纠工作,主要采取部门自查自纠和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重点检查的方式。
4.3 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度
高校要及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管理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学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尤其是预决算管理、经费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及物资设备采购环节的风险管理及控制,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环节的风险管理及控制,加强财务预算及收支管理环节的风险管理及控制,加强合同管理等其他环节的风险管理及控制,加强大额经费支出的管理和绩效管理,规范学校经济管理,把好资金安全关口。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如严格执行上级和学校关于资产报废处置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置,处置收益均由中标方直接立即如数上交学校财务;严格执行暂付款有关规定,对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销或偿还手续,又无正当理由延期还款的,学校将不再为该部門办理新的借款,杜绝违纪违规现象和行为发生。
4.4 建立举报和奖励机制
群众监督和举报是发现“小金库”现象的重要途径,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小金库”举报渠道,积极收集“小金库”举报线索。可通过公布“小金库”举报电话、举报邮箱、通信地址,由专人负责举报事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跟踪机制。对举报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避免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充分发挥好“小金库”群众监督的作用。
4.5 加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
高校管理部门要对 “小金库”行为加大惩治力度,查出一起处罚一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严重时移交司法机关,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可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财务、税务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学校 “小金库”处罚意见,细化处罚措施,比如,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不同违法金额处以不同的罚款;对参与“小金库”的职工,给予记大过处分,严重的予以降级或撤职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把防范“小金库”纳入部门年终考核指标,纳入奖励性绩效考核指标等。
5 结论
综上所述,防治“小金库”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经济秩序、加强廉政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高校管理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制度执行力,建立举报和奖励机制,加大违纪违法违规行为惩处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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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翟姣姣(1987—),女,汉族,河南商水人,会计师,硕士,研究方向: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核算;通讯作者:季云瑞(1977—),女,福建莆田人,副高级会计师,本科,研究方向:政府会计制度、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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