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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安全视角下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路径研究

2022-03-18郑伟东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反诈安全观诈骗

■郑伟东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河北 廊坊 065000)

伴随着我国电信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和互联网新经济新业态的快速发展,近年来,我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每年较大幅度增长的态势。公安部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量占全部刑事警情的比例超过40%,成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之一。电信网络诈骗无孔不入,大学生群体由于网络依存度高和社会经验不足,容易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实施“精准诈骗”的重点侵害对象。资料显示,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已成高校第一高发案件。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不仅造成了学生财产的重大损失,还可能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因此,加强打击治理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具有重要意义。笔者研究了当前高校电信网络诈骗的现状、成因、治理思路和存在不足,从维护人民安全的视角出发,论证了开展高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与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辩证关系,并运用总体国家安全观[1]的理论工具,对高校、公安机关推进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提出对策建议,以期更好地保障大学生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免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害,更好地维护人民安全。

一、当前大学生群体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的现状、危害、成因及治理困境

(一)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仍呈高发态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指导出品并由腾讯发布的《电信网络诈骗治理研究报告(2019上半年)》显示,年龄介于18~28岁之间的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所占比例高达54%,此年龄段与大学生群体年龄段高度重合。据《中国青年报》2021年5月份报道,从上海市奉贤区港湾地区高校的警情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已成为第一高发案件。梁旭等[2]实证研究发现,湖北省武汉市某高校2014—2018年五年期间遭遇的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呈逐年递增态势,从发案数量看,2014为1件,2018年为53件;从经济损失看,2014年为0.83万元,2018年为27万余元。可见,当前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仍呈高发态势。

(二)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具有严重危害

一是使受害大学生遭受较大经济损失。徐欣怡[3]研究发现,东华大学在2016—2018年间遭受涉网络电信诈骗案件达111起,总计涉案金额99.04万元。戚全锋等[4]研究发现,苏州某高职院校2018年共发生校园诈骗案件39件,经济损失高达14万余元。从已发生的案件看,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平均每起案件涉案金额可达数千至几万元,这对未有稳定收入的大学生而言损失较大,对于部分困难学生,还可能导致其家庭负担急剧增加。二是使受害大学生身心健康遭受较大的打击。进入大学求学,大部分学生第一次离开家长独立生活并拥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面对突如其来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造成的的财产损失和应激性心理创伤,部分学生可能感到前所未有的挫败和打击,继而引发心理障碍,影响其学业生活和身心健康,个别学生甚至会陷于强烈的自责与悔恨之中不能自拔,乃至产生轻生的想法。例如2016年8月,广东惠来准大学生蔡某因被电信诈骗损失9800元,留下遗书后离家出走跳海轻生。

(三)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成因

一是大学生个人防范意识不强容易受骗。当代大学生成长于我国互联网经济高度发达的时代,“人手一部手机”“人均一台电脑”几乎成为其标配,其学习、娱乐和人际交往活动更加依赖于网络,例如网络社交、网络求职和网络购物等,对于网络风险和网络新事物习以为常,警惕性不高,容易泄露个人信息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目标。与此同时,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能力较弱,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时,容易受到蒙骗、蛊惑、恐吓和胁迫,诈骗分子得逞的几率较高。二是诈骗分子手段不断升级防不胜防。由于针对大学生的电信网络诈骗“效益高”,不少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早已揣摩清楚大学生的心理特征,投其所好,精心设计,不断更新诈骗手段,让人防不胜防。例如,从已发案较多的校园贷款类、冒充亲友求助类诈骗演进为目前发案较多的兼职刷单类、网络交友类、饭圈粉丝类以及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诈骗。

(四)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存在的不足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或有关职能部门,纷纷走进属地高校,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骗宣传教育。采取的宣传方式通常是开讲座、派传单,这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大学生防诈反诈的意识,但是“运动式”的、“阶段性”的宣传防范很难让高校学生“入心入脑”,而且一场两场的宣教活动,无法覆盖全体的学生,达不到广泛宣传的目的。与此同时,作为校园电信网络防范宣传最重要的主体部门,部分高校对其本身所应承担的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过分依赖于其他职能部门,没有真正担负起本校范围内反诈宣传的主责主业,以致校园内长期性的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氛围营造不足,学生安全教育内容涉及网络安全以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宣传较少,对于电信网络诈骗出现的新手段新形态防范宣传出现滞后。

二、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应全面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总体国家安全观不仅包含了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还涵盖了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等非传统安全,并将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外延。国家安全涉及各个领域,具有系统性和完整性,其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就是人民安全。人民安全的基本内容包括人民生命安全、人民健康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等,电信网络诈骗使人民财产安全遭受严重侵害,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能有效减少电信网络诈骗的成功率和社会危害性,对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增强社会信心,进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是维护人民安全的重要着力点

当前,我国内外部安全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和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中也涌现出新的矛盾和问题,维护国家安全面临新的任务和挑战,对保障人民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信网络诈骗损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降低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的秩序,是威胁人民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新的风险因素,必须对其加强治理。近年来,公安机关不断深化电信诈骗打击工作,破案数量逐年增长,但由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往往是跨境作案,且涉及互联网、电信、金融、计算机等多个领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侦办和追赃仍存在较大困难。从犯罪预防的角度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成功率和危害性,往往和受害者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的认知呈现反比,即人民群众越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惯用的话术和伎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越难以得逞。

因此,对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治理,加强防范宣传教育比加强事后打击更加重要,尤其是对于大学生群体,由于其相对于一般群众文化水平更高、组织性更强,防范宣传教育手段所起到的阻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作用将更加突出。

(二)信息化时代人民安全与网络安全息息相关

当今社会,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都和互联网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网络安全与人民安全唇齿相依、息息相关。安全的网络环境为人民群众的信息安全、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同理,人民群众是否具备相应的网络安全知识、使用网络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或者符合道德规范,也可能对网络环境的安全性产生影响。电信网络诈骗通过网络黑灰产等不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电信网络途径对受害者进行诈骗,所得的不法钱财亦是通过网络途径进行洗钱和转移,可以说,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就是依附于我国网络通讯技术发展快车道上的“吸血鬼”,严重破坏了国家网络安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需要构建安全有序的网络环境。一方面,需要加强网络环境的规范和管理,另一方面,需要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尤其是针对大学生这类“触网”高的年轻人群体,加强其使用网络环境的安全性建设,并常态化开展网络安全教育、规范其上网行为,有助于减少其遭受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

(三)维护人民安全需要依靠人民、发动人民

在以往的众多研究中,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对策经常被运用于加强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多元主体较多涉及高校、公安部门、通信运营商、金融机构、政府其他部门以及学生所在的家庭等,对于大学生本身所能发挥的主体作用较少提及。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理论,维护国家安全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紧密关联,人民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力量支撑,维护人民安全需要依靠人民和发动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维护网络安全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共筑网络安全防线。”这为我们在研究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对策中,进一步发挥大学生群体的主观能动性提供了重要的遵循。在高校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中,学生不应仅仅是宣传教育的对象,也应是反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主体和生力军,只有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良好局面,开展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才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才能更好地斩断电信网络诈骗伸进大学校园的黑手。

三、维护人民安全视角下加强大学生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的对策建议

高校在日常校园管理中,应坚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更好地发挥主体职能作用和内部管理优势,从维护人民安全的高度出发,切实做好校园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公安机关在针对大学生群体开展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的过程中,要善于运用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理论和方法,保障防范宣传取得实效;高校学生本身也应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工作。

(一)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

一是不断丰富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内容。当前,众多高校已将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列为必修内容。笔者认为,可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外延不断丰富的特点,不断更新补充区别于传统安全威胁的非传统国家安全教育要素,使学生意识到,日常学习生活中规范使用网络,积极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也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具体行为,以此激发他们的维护国家安全的积极性和成就感。二是在课程思政教育中融入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教师在讲授计算机基础等公共必修课时,应适时提及当前我国网络安全面临的主要威胁和针对大学生群体电信网络诈骗高发的态势,并结合计算机网络知识,向学生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方法。三是注重实践教育的作用。针对以往说教式宣传教育效果不佳的问题,公安机关与高校可联合开展场景式、体验式的宣传教育,通过电信网络诈骗话术和场景的模拟,使学生身临其境感受电信网络诈骗对人的心理控制,以此提高其辨别能力和应变能力。

(二)构建安全可靠的校园网络环境

大学生上网往往使用学校提供的校园网络,即使通过运营商提供的公共网络上网,其IP地址也往往呈现围绕高校校园集聚的特征,通过有的放矢地构建安全的网络环境,有助于加强高校电信网络诈骗防范。一方面,高校应加强校园网络防火墙建设,增强主动预警和阻断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行为的能力,减少学生个人手机、电脑被入侵的风险,最大限度避免学生个人信息被盗取、被滥用的情况发生,为学生安全使用网络构建较为坚实的技术防范屏障;另一方面,高校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在学生群体中推广安装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反电信网络诈骗的应用软件,如国家反诈中心APP等。通过技术防范的方式,提高对可疑的电信网络诈骗电话及网络链接的预警和阻断能力,减少犯罪分子针对大学生群体实施“精准”电信网络诈骗的成功率。与此同时,大学生群体也可通过反诈应用软件随时随地学习反诈防骗知识,了解电信网络诈骗的最新伎俩,接受常态化的防范教育熏陶。

(三)发挥高校科研优势并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的协同

电信网络诈骗牵涉社会生活方方面面,高校可结合自身院校特点和科研优势,主动对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的法律问题、犯罪特征、打击难点、技术特点及发展趋势等开展研究,在服务全社会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问题的同时,也为自身宣传防范工作积累经验、明确方向。与此同时,高校可常态化邀请公安反诈民警来校任教宣传,公安机关也可吸纳高校有关专业的老师作为反诈宣传志愿者,参与公安机关反诈工作,共同构建理论交流和实践合作机制,深化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例如,上海市政法学院就依托该学院的行业资源与师资力量,于2021年4月成立了“景行”反诈防骗工作室,并与上海市公安机关反诈部门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培训模式,打造了一支30余人的专业反诈防骗志愿者团队。

(四)增强学生群体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主人翁意识

高校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理应通过大学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对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认知,并通过内化提升,增强对破坏国家安全行为的鉴别和斗争本领。一是鼓励学生积极与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作斗争。高校应鼓励学生举一反三增强防骗意识,在遭受电信网络诈骗时,要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做到不慌不惧,不被牵着鼻子走,敢于举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与其坚决做斗争。二是鼓励学生通过专业学习增强斗争能力。实际上,许多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的知识点和各高校的具体专业息息相关,例如网络工程、通信工程、心理学、法学等,高校可以鼓励学生以问题为导向,自己查阅资料、研究特点,形成自己的理解和感悟,提出对策建议,通过自我探究,提升防骗能力。三是鼓励学生开展反诈宣传“传”“帮”“带”。学生间可跨专业、跨年级进行电信网络诈骗防范宣传的“传”“帮”“带”,同时鼓励学生向家中亲人朋友宣传普及防骗知识,做好“反诈宣传员”,变被动为主动,以高校为主阵地,以大学生为生力军,构建“全民反诈”的良好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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