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研究
——以福建省福州市为例
2022-03-18欧阳龙
■欧阳龙
(福州市社会科学院,福建 福州 350026)
随着社会加速转型、人口流动性加大、利益诉求交织重叠,矛盾纠纷显现出类型复杂、易于激化、主体多元、调处疑难等特征。“善治”社会应具备矛盾自我消化与自愈能力,多元社会关系无法通过单一司法救济手段进行调整。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下简称多元解纷机制)是指由各种诉讼与非诉讼解纷方式衔接互补、分流疏导的解纷体系。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有助于回应群众诉求,及时化解纠纷,平衡社会利益关系,避免解纷非法化、恶性化、极端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习近平指出,“要多想想如何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如何让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如何让群众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1]。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2],“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3],这些重要论述为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指明了方向。
一、福州市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的探索实践
(一)高位部署推动,形成源头解纷工作格局
1.矛盾纠纷化解纳入城乡社区治理统筹
福州市2018年启动社区治理三年行动,将社区协商常态化、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与调解成功率等作为城乡社区治理达标、标杆社区的考评认定标准,有2160个社区达标,每年评选出30个标杆社区,划拨财政经费奖励,推动城乡社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落地实施。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东街派出所获评为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2.多元解纷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统筹推进
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将健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体系作为“平安福州”专项行动的重点攻坚项目,践行“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忧、办万家事”制度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作风,下沉解纷资源到社区网格,统筹解决群众关切与诉求,探索形成“良治、善治、长治”的省会城市源头解纷工作格局。“军门社区工作法”获民政部认可并向全国推广。
(二)党建引领创新,引导纠纷化解群防群治
1.近邻党建带动党群协商共治
率先启动“参与式预算”微实事协商,社区党组织牵头构建“小区党支部+业委会+社区居民+物业”的自治协商共管机制,依托“居民恳谈日”“睦邻小屋”“合议日”“村民说事评理室”“劝和小组”等居民议事解纷平台,因地制宜引入村(社区)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社区贤达、村(居)名代表、法律顾问、社会组织以及政法、纪检监察、工青妇等部门力量,开展民事民议、民情恳谈、说事评理以及民间纠纷调处化解,引导居民自发有序、理性平和地化解矛盾纠纷。
2.党建联盟集聚解纷力量
搭建“派出所+社区党支部+企业党支部”的区域性党建联盟体系,建立“民警+网格员+律师+党员职工+企业”多方纠纷联调机制,建立微信群38个,成员近2000人,规上企业实现全覆盖[4]。建立“党建+志愿服务”模式,通过“福州党建超市”平台,精准对接各成员单位解纷力量与服务,实现“社区吹哨、单位报到”,就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三)协同非诉资源,诉源化解助推基层善治
1.夯实基层多元解纷力量,引导法治解纷
3075个人民调解组织全面覆盖乡镇(街道)、村(居),推动人民调解积极参与化解非警务警情纠纷,探索推行村(居)调委会与社区警务室联动处置纠纷模式,建成各类调解工作室230个,其中金牌调解工作室省级2个、市级12个,2021年上半年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解纷1.2万余起,成功率达99.9%。“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面施行,定期进驻村(社区)释法解惑、调处纠纷;149家律所设立律师调解室参与各类纠纷化解;750余名律师驻点信访、公检法等单位,协助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纠纷,“最多投一次”信访事项平均办理时间从27.9天大幅缩短至5.8天[5]。推进“三社联动”试点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力推解纷服务的社会化,351家社会组织全天候线上线下受理居民诉求
2.优化诉非联动、诉调对接机制,促进诉源分流递减
各级法院引入人民调解、公证、仲裁、行业协会等非诉解纷主体协同开展诉源治理与诉非联动,其中鼓楼区法院成立诉非联动中心,目前诉调对接单位达25家、特邀调解员达113人,联合辖区内街镇成立诉非联动分中心,对接专门庭室,下沉特邀调解员等专业力量,为基层提供司法协助、信访化解等服务,择选社区设立家事工作站、法官工作室、公正便利店、信访评理室,为居民提供家门口的解纷服务,中心调解案件成功率达75.8%,2020年鼓楼区常住人口万人成讼率降幅居全省前列。
3.培育乡贤调解,发展说事评理,助力乡村善治
福清市创新“乡贤调解”模式,在乡村“熟人”社区选聘当地威望高、信誉好、品行优的新老乡贤担任乡贤调解员,定期赴镇、村综治中心“坐诊”,借助“地熟、人熟、事熟”优势,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惯例习惯及村规民约调解各类纠纷。福清市一都镇设立“村民说事中心”,领导带班接待来访村民,限时办结诉求,定期跟踪回访,避免纠纷反弹,对涉及多部门、一时难以办结的信访诉求说明原因、汇总上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四)创新信息应用,科技赋能高效化解纠纷
1.畅通线上诉求疏导平台
12345便民服务平台整合接入1200余家诉求集中的联动单位,通过“e福州”“闽政通”等信息化应用全天候快速受理群众诉求,平均每日6000余件市民诉求汇总至该平台,诉求件按时办结率达100%。建成福州市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对接综治、城管、公安、人社、司法等部门数据,集中受理和处置网格员上报、公众举报、12345热线投诉等问题,并落实全流程监管,确保矛盾纠纷与风险隐患及时处置。
2.搭建线上解纷平台
福州知识产权法庭打造“知识产权调诉一体化云平台”,平台具备线上调解、多人在线视频庭审、电子文书自动生成、失联修复、智能外呼等功能,2020年以来已组织诉前调解105例,大幅提升诉调对接与审判效率。长乐区委政法委建设省内首创“乐和解”线上解纷平台,平台集合智能咨询、在线调解、诉讼服务、调解对接、社会风险防控等功能,实现纠纷化解“一趟不用跑”。
3.推进涉侨纠纷化解“云服务”
长乐区法院全国首创涉侨纠纷海外联调机制,聘请侨胞为特邀海外调解员,通过海外联调机构,依托区政府侨务办侨海通平台开展线上法律咨询、调解与诉讼,打破纠纷化解地域限制,涉侨纠纷案件平均办结时间由280天降至4天,音视频调解率达31.42%,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
4.积分智能指派最大化保障受援人利益
市法援中心全国首创“智慧法援积分智能指派模式”,引入大数据分析方法,系统根据律师专业分组,按照律师参与法援值班、办案质量等积分量化排名,自动指派专业对口、表现最优的律师承办案件,大幅提升律师办案积极性,法援办案时长缩短25%。
(五)优化整合资源,多发纠纷实现一站化解
1.推进劳动争议诉调联动化解
福州中院与市总工会成立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连江、闽清等法院在区(县)工会设立巡回审判点,依法支持仲裁,统一裁审标准,强化前置程序运用,多方联动为劳资双方优选维权路径,劳动争议案件诉讼仲裁比从2018年的39.46%降至2021年9月的24.53%。
2.畅通金融纠纷、医患纠纷快处通道
福州中院国内首创常驻于金融调解组织的巡回法庭和巡回调解室,大幅缩减金融纠纷办案周期及解纷成本。市医调中心打通医患纠纷专家会商、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的快处通道,医患纠纷结案率达93.27%。
3.精心打造家事调解和心理健康关爱品牌
市妇联聘任家事调解员710人,并联合福州中院、仓山区法院设立“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中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工、心理、法律专业团队为纠纷当事人提供法律及心理疏导,配合家事法庭法官促成纠纷和解,2020年9月以来已服务469对纠纷当事人,160多对达成和解。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解纷体系呈碎片化运行
依照《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多元解纷由政府主导,社会综治部门组织协调、督查考核,法院牵头司法调解与诉非衔接,相关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但现实中,机构改革后,社会综治部门并入政法委,职能繁重,人手匮乏,难以投入专门力量统筹协调多元解纷工作。法院受诉源治理现实需求驱动,事实上成为统筹协调诉非联动多元解纷体系的主力,但受限于审判机关管理权限,无法一体统筹各职能部门碎片化解纷政策与资源,导致解纷主体各自为政、衔接不畅,甚至存在职责交叉、管辖权不确定、实体问题法律适用困难地带,容易产生“踢皮球”现象。多元解纷尚未实现全链条责任闭环,急需更高层面的统筹协调,理顺解纷体系,明晰责任分工,考评督促落实,真正实现一站式解纷。
(二)解纷供给侧配置不合理,队伍与经费保障不充分
非诉解纷队伍配置不完善,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复议机关中,兼职解纷人员占绝大多数;公证机构、司法机关临聘人员居多,人员来源、年龄结构、学历背景差异较大,队伍稳定性较差,管理困难。尚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的调解培训体系,培训的专业性和实务性有待提升。人民调解组织依赖财政经费划拨维持运作,调解员的薪酬水平、案件补贴标准与调解成本不匹配,调解员需要保持公益心来化解纠纷,严重制约其工作积极性与专业化水平,难以吸引优秀专业人才。
(三)线上解纷平台未实现全流程、一体化整合
全市各类纠纷化解平台彼此之间仍缺乏有效衔接,在数据传输、证据效力认定、解纷资源存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上未形成共识,无法为纠纷当事人提供“一码通行”式的线上解纷服务,容易造成纠纷重复化解,造成资源浪费。
(四)非诉解纷作用发挥不充分
群众法治与维权意识日益高涨,非诉解纷方式的公信力较低,群众解纷偏讼倾向明显,参与社区非诉解纷的意愿不强,缺乏热情。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全市九成以上的社会组织人员少于10人,难以满足个性化、专业化的解纷需求。
三、对策建议
(一)拧紧多元解纷责任阀门,打造全链条闭环解纷体系
借鉴四川等地做法,成立市、县、乡三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县党委政法委书记及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员挂帅,由政法委、乡镇(街道)党委指定专门部门或专人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各联动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推进解纷工作、对接诉非联动[6]。依照《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理顺解纷体系,梳理明确各解纷责任单位履职文件依据、职责分工、解纷流程、对接程序、责任处室、办结时限、定期协商、联调联处、效力互认等事项,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指标单列量化,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与文明创建考评范畴。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联调联处机制,借鉴浙江安吉、甘肃玉门等地做法,总结推广鼓楼区法院多元解纷“1235”机制经验,依托各级综治中心与法院诉非联动中心,进一步整合各类解纷资源,打造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多元解纷服务,搭建“一中心多平台”,集合法院、检察院、信访、公安、司法、人社、卫健、纪检监察等多部门解纷窗口现场办公,并为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征地拆迁等设置流动服务窗口,引入人民调解、特邀调解、法律顾问、心理辅导、社会帮扶、公益服务等社会力量进驻,综合受理矛盾调解、法律援助、劳动仲裁、诉讼服务、社区矫正、法律咨询、涉诉信访、司法鉴定等解纷事项,将中心打造成为矛盾纠纷“终点站”。
(二)夯实多元解纷保障基础,配强全能型解纷专业队伍
推动出台提升非诉解纷队伍薪酬待遇、案补标准、绩效奖励等方面制度,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化解纠纷的数量与质量、纠纷的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的大小对非诉解纷组织进行适当补贴,将工作成效与绩效奖励、案件补贴紧密挂钩。加大对个人调解工作室、金牌调解工作室的孵化力度,对优秀的调整组织、调解工作室、调解员,由财政划拨经费,给予一定物质与精神奖励,提高参与解纷积极性。配强优化基层非诉解纷队伍,借鉴重庆荣昌等地做法,依托综治中心设立综合调处室,聘用与轮岗结合,配齐专职调解员,由区法院代管与业务指导。重视调解能力的系统化培训项目开发,培训内容应包括法律、谈判学、心理学、社会工作等学科内容,探索与高校共建多元解纷理论研究与调解人才培训基地,委托社工服务组织开展社区调解培训,通过专家授课、现场观摩交流、技能竞赛等方式提高调解员专业水平、业务能力[7]。大力发展解纷志愿服务,鼓励支持退休干部和律师、专家学者、社工、平安志愿者投身参与解纷。
(三)织密线上多元解纷网络,拓展全流程线上解纷服务
借鉴浙江等地经验,推广长乐区“乐和解”线上解纷平台建设经验,依托网格化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植入全流程矛盾纠纷线上化解平台应用,进一步整合优化各解纷主体线上资源,在数据传输、证据效力认定、解纷资源存储、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上达成共识,构建形成市域层面多元解纷平台的一体化运行,平台集合智能咨询、在线调解、诉讼服务、诉调对接、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信访评理、社会风险防控等功能,实现全流程、一体化线上解纷服务[8]。借助微信、e福州等应用开发植入“闽都解纷码”模块,实现当事人线上解纷的“一码通行”,系统根据纠纷类型智能分流疏导,引导当事人择选成本较低、利于关系修复的解纷方式,避免诉讼前置。
(四)充分发挥非诉解纷作用,形成全民化参与解纷氛围
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依托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下沉优质法治资源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增进公众对多元解纷机制的认识,依托法治讲座、律师进社区、道德讲堂、网络媒介等载体,结合司法与解纷实践,提炼和宣传握手言和、和谐共赢的解纷典型案例,开展“民转刑”“闹访”“失信惩戒”等警示宣传教育,为群众算清解纷成本账,提高当事人解纷成本意识。引导群众协商定约自律,深度挖掘和弘扬本地仁义礼智信的优良传统,培育优良家风,广泛开展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家事纠纷、小额债务等民间纠纷调解。组织开展“无讼社区”、移风易俗等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和睦相处,形成邻里友善、守望互助的社区氛围,在公众心中形成规范约束,自觉以违反法律、践踏契约、制造纠纷为耻[9]。在本地区尤其是社区内部培育发展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组织,政府购买解纷服务项目适当向本地尤其是社区内部社会组织倾斜,促进解纷社会服务的可持续性、长效性。鼓励企业以公益创投模式资助社区草根解纷组织、支持社区解纷项目孵化与解纷人才培养,政府居中负责质量设定监督及过程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