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疫情防控中网络监督的效能提升探析
2022-03-18张绍荣
马 希,张绍荣
(重庆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重庆 巴南区 400054)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疫情防控无疑成了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头等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1]突发重大疫情使得传统的监督方式难以发挥出应有之效,这时网络监督的独特价值便得以充分体现。网络监督作为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实践形式,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广大人民群众就积极运用网络监督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与落实。网络监督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实短板。因此,为了促进网络监督在重大疫情防控中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补齐现实短板,就应当主动反思网络监督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一步探究网络监督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优化路径。
一、网络监督助力重大疫情防控的价值逻辑
网络监督主要是指大众以互联网为工具行使民主监督权,通过对某一事件进行了解、关注和研究,并积极发表意见建议或提供信息线索,从而形成强大舆论力量,最终使事件在公众的监督下得到解决。网络监督使虚拟的网络变成了现实的监督平台,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民众的监督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其积极意义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网络监督在疫情信息传递、抗疫物资调配、防疫措施落实和战“疫”决心凝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争形成了强大助力。
(一)网络监督助力疫情信息有效传递
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及时有效的信息传递对疫情控制是至关重要的。一方面,为了引起人们对疫情的高度重视,进一步了解疫情现状、传播途径、预防方式等,从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需要对疫情相关信息进行及时通报;另一方面,为了科学地防范疫情和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需要对疫情相关谣言作出迅速辟谣。对于重大疫情而言,信息做好“先行军”是毋庸置疑的。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网络监督就为疫情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拓宽了渠道。首先,网络监督的媒介是互联网,互联网作为大众监督的平台,具有开放性、平等性和即时性等特点,有利于疫情信息的快速高效传播。在向着网络强国阔步迈进的新时代,信息的传递不再只依赖于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渠道,现如今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都深刻地影响着信息的传播。在此次疫情防控中,我们可以看到,百度、腾讯、微博、抖音等网络媒体平台都积极地开通疫情信息“绿色通道”,配合官方进行信息传递和知识科普。官方媒体和网络媒体也积极开通辟谣账号和平台,帮助民众在短期内甄别信息真伪,促进真实疫情信息的有效传递。其次,网络监督主体的广泛性和监督方式的多元性,使更多的民众能够参与到疫情防控中来,既加快了疫情信息的传播速度,也扩大了疫情信息的覆盖范围。由此可见,网络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为疫情信息的有效传递形成了新的助力。
(二)网络监督助力抗疫物资科学调配
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物资保障是关键。突发重大疫情不可避免会对医疗物资和生活物资供应造成较大冲击,甚至引发社会恐慌和混乱。切实抓好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妥善处理物资输送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对积极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尤为重要。国家对抗疫应急物资运输和供应高度重视,专门设立了医疗物资保障组和生活物资保障组。但由于此次疫情的突发性和特殊性,仍有不少因物资供给而引发的群众不满的社会事件,抗疫物资供给仍然需要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中,人们在自觉居家隔离、配合疫情防控的同时,网络的使用率也在无形之中大幅提高。越来越多的民众开始积极利用网络参与疫情防控,如监督抗疫物资供应、追踪抗疫物资走向、明确抗疫物资分配等。此次疫情防控中出现的“大理征用重庆口罩”、“武汉红十字会事件”,[2]都是先由网络引发话题讨论,进一步形成舆论监督,最后促使官方媒体进行求证和监督改进,及时制止了事件的进一步发酵。此外,网络监督成本低、效率高,能够及时反映疫情防控期间因物资分配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促进科学调配医疗力量和重要物资,极大地避免了因确诊病例增多、生活物资供应紧张、疫情信息不畅通等情况引发的群众恐慌。因此,网络监督不仅为抗疫物资供给明确了走向,也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支撑。
(三)网络监督助力防疫措施落地落实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开展防控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密切监督下,仍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中央出台的防控措施朝令夕改,对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敷衍应付。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一些干部作风漂浮、缺乏担当,对疫情防控工作不抓细、不落实,不深入疫情防控第一线,对疫情防控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等。重大疫情当前,这些都是对党和人民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危难关头必须全国一盘棋,疫情防控来不得半点虚假,各地对党中央出台的防控措施和工作部署必须落到实处。新冠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随着民众法治意识的增强,疫情的特殊性和网络的虚拟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运用网络参与疫情防控,并主动通过网络直言注意到的不公现象,曝光违法乱纪行为,维护自身权益。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网络监督进一步提高了人们的监督意识,刺激了监督权的行使。在民众的广泛监督下任何的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都会引发强烈的社会舆论,甚至激发民愤。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就有不少领导干部因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职不力而被问责甚至是免职。网络监督给那些拖拖拉拉、不愿负责、作风漂浮的干部敲响了警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效率,推动了地方疫情防控工作的快速落实。
(四)网络监督助力战疫决心充分凝聚
这次疫情对我国来说既是一次危机,也是一次大考,不仅考验我国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更加考验的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意志力和凝聚力。万事开头难,面对突发重大疫情,开始难免会出现恐慌和失措,但只要全国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定能共克时艰,迎来伟大胜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在人民群众的共同关注和广泛监督下,疫情信息通过网络得到了公开透明、及时准确的发布。人们通过网络关注疫情防控实时进展,并从各方面监督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落实。网络监督在促进各地抗疫工作井然有序进行的同时,也使人们了解到了更多抗疫前线的感人事迹。越来越多的热心网友开始通过网络,为抗疫前线送去暖心“应援”,如手绘武汉加油、创作抗疫歌曲、录制抗疫宣传片等形式,共同为武汉加油助力,为抗击重大疫情鼓舞士气、传递力量、凝聚希望,引发了全网的热议和效仿。在广泛网民的积极参与下,这场战“疫”变得温暖起来,让人充满信心与希望,更赋予了抗疫工作者以强大的力量。在疫情面前没有人是一座孤岛,网络为人们搭起了沟通的桥梁,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紧紧凝聚在了一起,缓和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紧张感,营造了众志成城、同仇敌忾抗击疫情的积极氛围,为全国疫情防控增强了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网络监督现实短板
近年来我国网络监督迎来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民众加入到了网络监督的行列中,人们的监督意识和参与意识越发强烈,网络监督日益为社会大众所接受和推崇。随着网络监督在实践中的广泛应用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网络监督在体现自身优势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定的问题和短板。
(一)疫情信息公开不及时,致使网络监督中虚假信息泛滥
疫情信息的及时公开,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真实、权威的信息不及时发布,虚假、歪曲的信息就会趁虚而入。此次疫情初期,一些地方政府就存在对疫情相关信息发布不及时不到位,以及对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宣传不够的现象。与此同时,网络信息的关注度与网络监督的参与度、活跃度都高于往常。在这一特殊时期,急于获取信息的民众更易受到虚假信息的误导。如网传板蓝根、双黄连能抑制病毒,引发人们疯狂抢购;洗热水澡、抽烟、喝酒等可防止肺炎的说法也在网上一度疯传。在武汉宣布“封城”后,更是引发各种谣言满天飞,如“武汉市已全面失控”“武汉将断网,以禁止医务人员对外分享相关信息”“武汉近10万人感染,病人看不上病”等。一方面,网络信息纷繁复杂,面对海量信息,甄别真假极为困难,尤其是针对网络监督中的信息很难进行快速、有效的调查核实,这就使网络监督的真实性难以得到保证。另一方面,由于举报者自身认识的局限性,从而对很多信息表述不够客观准确,如夸大事实、道听途说等问题,使得网络监督中存在很多虚假举报信息的情况。因此,疫情相关信息公布不及时,就会引发网络虚假信息的广泛传播,致使网络监督中虚假信息泛滥,从而影响网络监督的公信力。
(二)网络舆论引导不到位,易出现网络监督中的网络暴力
随着各类媒体的融合发展和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我国的网络舆论环境日益开放,舆论传播的互动性也大大增强。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人人都是舆论的传播者,人们以各种形式参与和讨论疫情防控。但由于疫情信息的纷繁复杂和信息传播的严重碎片化,舆论市场中实情和谣言往往并存。信息的海量化和碎片化提高了受众对信息的辨别难度,网络舆论极易被煽动和误导。任何一起重大突发事件,都是谣言产生的温床。[3]虚拟的网络环境也会进一步降低道德约束的力量。在此次疫情中,一部分人无视客观事实,肆意捏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并借助网络舆论煽风点火,通过网络途径恶意中伤他人,导致网络暴力事件层出不穷。如“晋江毒王”事件当事人遭遇网络暴力,[4]以及其它歧视、辱骂武汉人等行为,很大程度上都是由网络舆论的不断发酵导致的。网络舆论监督过了头,就可能会发展成网络暴力,从而使网络监督成为危害他人的工具,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在此次疫情防控中发生的网络暴力事件,反映出了针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还不够及时有效,各类新闻媒体仍需进一步努力纠正负面舆论,引导网络舆论正向发展,牢牢掌握舆论主导权。因此,对网络舆论的引导不及时、不到位,必然会引发更多的人跟风造谣、推波助澜,引发民众的非理性行为,最终导致网络暴力事件不断出现。
(三)网络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使侵犯个人隐私情况频发
网络监督作为民众的一种自发性行为,其约束机制仍不够健全。网络监督在保障人们行使监督权的同时,也使得侵犯他人隐私的情况频发。在此次疫情期间,确诊患者个人信息被无端泄露的情况就引发了较大争议。如陕西宝鸡首例出院患者个人及其家属信息被全部泄露。在疫情防控局势严峻的情况下,公众通过对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的关注,来判断自己是否有密切接触的可能,这是人之常情。但过度挖掘患者的隐私,要求患者把他们的身份证件、亲属信息等都公布,并以此去评判和声讨无辜的患者,这是不可取的。网络监督的主体是运用网络行使监督权的广大公民,他们的责任意识和道德素养参差不齐。突发重大疫情使部分人变得敏感和情绪化,从而引发对确诊患者个人信息的过度关注和探究。更有甚者通过人肉搜索等形式挖掘他人信息,使网络监督逐步演变为对他人隐私的侵犯。此外,网络空间具有高度的开放性和虚拟性,其参与者承担的责任与风险都较小,这就给了一些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他们借机肆意披露他人私密信息,通过侵犯他人权益来谋取个人私利,使网络监督蜕变为侵犯他人隐私的工具。由此可见,缺乏自我约束力的网络监督者,再加上难以形成全面约束机制的网络空间,会使网络监督逐渐走上侵犯他人隐私的歧途,网络监督亟需健全的约束机制。
(四)网络监督权利保障不完善,导致干扰司法公正
网络监督使虚拟的网络变成了现实的监督平台,其社会价值日益凸显。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网络自身带有的不良影响和消极作用,网络监督虽一直被鼓励却仍未制度化、体系化和官方化,对监督者的权利仍然缺乏有效的保障。网络监督权利保障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网络监督权的重视度不够,二是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保障。政府对待网络监督的态度是网络监督效果能否实现的关键。政府需要对网络事件做出及时的回应,而不能等到网络舆论发展成群体性事件后再处理。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对曝光的线索不予重视,不及时回应公众关心的网络监督事件,任其不了了之,这不仅会影响监督者的积极性,更使得监督者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此外,我国政府虽一直在积极搭建平台促进网络监督发展,却仍未形成完善的法律法规去保障公民的网络监督权利。网络监督法制建设的步伐远远跟不上互联网发展的速度,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公民网络监督权利的保障。[5]目前我国的网络监督权利力保障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如对监督者保护机制不完善,使网络举报人事后遭到打击报复,如公众在行使言论自由和监督权力的同时遭遇法律困境等。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前,李文亮医生率先在微信群披露不明肺炎情况,被截图转载引发关注后,受到警方警示和训诫,称其在网上发表不实言论。在疫情真正爆发后,经过一系列调查,李文亮医生由最初的“造谣者”变成了疫情的吹哨人。对公民网络监督权利的忽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的缺失,不仅会降低网络监督的价值,有时还会致使部分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影响司法公正。
三、重大疫情防控中网络监督的优化路径
网络监督作为一种新兴的监督形式,因其监督主体广泛、监督方式灵活、监督内容开放等优势,对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要想利用网络监督提升重大疫情防控效果,就需要进一步探讨网络监督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优化路径,不断提高网络监督的公信力、引导力和约束力,促进网络监督效能转化,使网络监督更好地服务于重大疫情防控。
(一)坚持以民为本,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增强网络监督的公信力
信息的公开是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的前提,重大疫情防控必须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公开疫情信息,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在此次疫情防控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指出“要完善疫情信息发布,依法做到公开、透明、及时、准确”。[1]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疫情和防治工作进展。首先,坚定人民立场。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人民立场应当是第一立场。广大人民群众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参与主体,疫情信息公开透明有助于防控工作稳定有序开展。其次,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原则。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根本利益作为疫情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急,做好疫情信息公开工作。最后,坚持贯彻群众路线。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应对重大疫情防控要始终贯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群众路线,促进全体人民掌握疫情相关信息、做好自身疫情防控,并在此基础上广泛参与和监督疫情防控工作,形成团结抗疫良好氛围。坚持以民为本,将人民群众紧紧团结在一起,形成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更好更快地打赢疫情防控这场人民战争。及时公开疫情信息,给予所有群体参与监督疫情防控的机会,使网络民意与现实民意保持一致,从而增强网络监督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提高网络监督的公信力。
(二)强化防疫显政,正面引导网络舆论,提升网络监督的引导力
在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网络舆论场众声喧哗、泥沙俱下。主动强化防疫显政,“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让群众更多知道党和政府正在做什么、还要做什么,对坚定全社会信心、战胜疫情至为关键”。[6]首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舆论引导必须坚持真实、客观、全面的原则,讲真话、道实情,正视存在的问题,主动回应群众的关切,接受民众的建议及质疑,积极解答民众的疑虑。其次,要遵循“时效度”三字诀。时效性是赢得舆论主动权的重要前提,而实效性是做好舆论引导的目标,把握好量度、力度和法度,提高舆论引导效果、效益和效率,是做好重大疫情舆论引导的关键。最后,要坚持正确导向的舆论引导工作机制。“改进和创新正面宣传,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7]以正面宣传为主,做足做深正面舆论引导,生动讲述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不断以催人奋进、感人肺腑、能量充沛的正面信息引领网络舆论,完善重大疫情舆论引导机制。真实正面的舆论能够为网络监督指明方向,能够避免不良舆论误导或炒作化现象,防止因网络监督过度而引发的网络暴力事件,促进网络监督良性发展。主动强化防疫显政,做好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使网络监督更加符合公共理性,使监督的主流声音代表公众的呼声,不断提升网络监督的引导力。
(三)健全约束机制,充分保护个人隐私,提高网络监督的约束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网络监督的健康发展需要健全的约束机制来规范和引导。网络世界最大的不足就是缺乏有效的制约因素,这是其难以避免的内在缺陷。我国网络监督在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源于缺乏健全有效的约束机制。提高网络监督的约束力,一方面需要从法律角度为网络监督确定一个边界,科学界定网络监督与造谣诽谤、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知情权与隐私权等之间的界限。重大疫情防控期间,网络监督活跃度较高,监督权实施不当极易侵犯他人隐私,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肉搜索。自2020年3月1日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开始实行,明令禁止网络暴力、人肉搜索等违法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对不当的监督行为做出了制约。另一方面,需要强化监督主体的个人责任意识和道德底线。网络监督不能成为侵犯他人隐私、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借口。监督主体应当避免非理性的、情绪化的表达,明确自身言行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坚守道德底线,增强自我约束力。完善的法律约束机制,能够使网络监督在正常的范围内有序进行,而高度的自我约束力,能够使网络监督行为更加理性与和谐。通过法律的强制约束和主体的自我约束,将他律与自律相结合,最终不断提高网络监督的约束力。
(四)完善权利保障,不断推进依法监督,促进网络监督效能转化
网络监督是人们参与重大疫情防控的一种有效途径,要想使网络监督在重大疫情防控中发挥最大效力,关键是要完善网络监督的制度保障。首先,应当完善网络监督权利保障。网络监督要想发挥实质作用,就需要具备相应的监督权。如此才能穿透政治体制的刚性外壳,才能抵御被监督者的权力干扰和阻碍,从而发挥出应有之效。网络监督作为一种仍在发展中的、参与广泛的大众监督方式,需要更多的鼓励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保障公民的网络监督权和言论表达权,做好相关信息受理,有利于第一时间掌握重要信息,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效果。其次,应当完善网络监督的法制保障,不断推进依法监督。网络监督的实施和开展需要法制化的保障,只有得到健全的法律规范的有效保护,网络监督才能有法可依,只有以法律形式确定网络监督权利,才能应对法外权力的不当干预。运用法律的手段来保障和规范网络监督的实施,在法律的限度范围内建立起一个健康、合法的网络舆论监督空间,有助于网络监督活动依法进行。“实践告诉我们,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8]在重大疫情防控中,依法实施网络监督,依法开展疫情防控,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凝聚民心、汇聚力量共同战胜疫情的迫切需要。完善网络监督制度保障,不断推进依法监督,在此基础上,及时对网络监督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做深入分析,定能促进网络监督效能转化,使网络监督更好地服务于重大疫情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