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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的“制造同意”:对代驾司机异化劳动的反思

2022-03-18李文丽朱丽敏

山东工会论坛 2022年5期
关键词:代驾异化司机

李文丽,朱丽敏

(济南大学 政法学院,山东 济南 250022)

一、问题的缘起

数字时代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在催生新经济形态的同时也重塑了劳动者的生产生活。平台经济作为数字时代新兴的经济形态,正以巨大的潜力吸引着大量劳动者。据统计,2021年我国平台企业从业人员约631万人,同比增长约1.3%[1]。与此同时,平台从业者劳动过程中的强控制弱契约现象[2]、权益保障缺失等问题凸显,引起社会各界的重点关注。其中,学者们指出,技术、大数据和算法的应用对平台从业者的劳动过程形成电子全景监控[3],并使他们在虚假自由的幌子下“裸奔”。为解决这一问题,2021年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为平台从业者保驾护航,紧接着各地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来保障平台从业者的劳动权益。实际上,技术的发展正在重塑平台从业者的生产方式,使他们自愿与资本合谋,陷入积极的自我剥削中,导致并加剧了劳动异化。

在第一次科技革命背景下,异化劳动问题进入了马克思的研究视野,他总结了异化劳动的四种形式:劳动行为的异化、劳动产品的异化、人的类本质的异化以及人与人关系的异化,揭示了资本与劳动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数字时代技术的发展使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发生了新的变化[4],对此,学者们已经运用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对数字劳动异化问题进行了翔实的研究,但研究对象主要集中在数字劳工整体,缺少对某一特定从业者的深入分析。

代驾司机作为典型的平台从业者,与其他平台从业者一样受到技术的强控制与规训,他们也面临着异化劳动问题,但学界对这一群体的关注度明显不足。目前与代驾司机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代驾行业规范、代驾事故责任认定以及一些司法判决的分析等[5],即使在与平台从业者相关的研究中,也鲜少涉及代驾司机这一群体,更没有研究涉及代驾司机的异化劳动问题。

综上,数字时代催生的平台经济不仅改变了劳动过程,也改变了异化劳动的表现形式。代驾司机作为一种典型的平台从业者,为探索平台从业者的异化劳动问题提供了代表性案例。据此,本文的研究问题是:数字化时代技术的发展对平台从业者代驾司机的异化劳动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它们的具体表现形式如何?代驾司机在异化劳动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回答以上问题,既可以对平台从业者的异化劳动问题进行初步探索,也有助于为异化劳动的治理提供有益的经验启示。

二、文献综述:异化劳动理论与数字劳动异化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异化劳动问题进行了阐释,时隔近两个世纪,他的异化劳动理论对当代的异化劳动问题仍富有解释力,学者们运用这一理论对当下的数字劳动异化问题展开了丰富的研究。

(一)异化与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

“异化”一词是现代社会学中最常见的概念之一,也是构成《资本论》的重要理论基础。Starosta将马克思的异化思想重构为“具体化”,认为异化是一个与“商品拜物主义”密切相关的概念[6]。韦伯认为现代生活对时间的严格遵守以及计算指导着人们的关系和主体性,人们被异化了,被困在“铁笼子”里。迪尔凯姆认为理性的劳动分工会削弱社会联系,但也会为社会团结提供新的基础[7]。后来的社会学家对异化问题也进行了相关研究,却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以致造成对异化一词的滥用,使其在21世纪初的研究中消弭。然而,数字时代背景下,伴随着媒体和学者运用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对数字劳动异化问题的深入研究,异化的概念得以回归。

数字时代的劳动异化问题,必然要回归到经典的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马克思将黑格尔辩证法从哲学领域应用到政治经济学领域,并将异化作为一个辩证的概念来解释压迫的过程,从而表达一种痛苦的心理状态。工业革命时代,工人们被迫迁移到城市,将自己的劳动力卖给工厂主,工人的劳动力与所有的商品一样,变成了机器的延伸,“工人降低为商品,而且降低为最贱的商品”[8]46,同时“凡是成为他的劳动的产品的东西,就不再是他自身的东西”[8]48。因此,工人与他们的生产资料、劳动产品、劳动工具以及自我相异化。马克思指出,工人的异化和非人化,是资本主义工业剥削的结果,所以“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8]50,最后造成“劳动不属于他,他在劳动中也不属于他自己,而是属于别人”[8]50的局面。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异化”分析是从劳动异化入手的,有特定的历史背景和内涵。

(二)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框架下的数字劳动异化研究

互联网技术、大数据、算法系统的应用产生的新劳动形式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数字劳工这一劳动主体也陆续进入研究视野。目前学界对数字劳动异化的研究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

一是数字劳动异化的原因、表征与超越。数字劳动以去异化的面貌遮蔽了异化的实质,资本借助数字技术渗入到社会关系和生命过程中,深层规范着人的欲望和个性的再生产,将剥削延展得更加隐蔽[9]。景观霸权掩盖资本统治,劳动自由遮蔽剥削,数字资本运作的基本逻辑带来了数字身份、数字劳动和数字消费三重异化,并直接影响到人的身份权、劳动权和消费权益[10]。因此,需要发扬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实现劳动异化的超越[11],要将技术治理与资本治理结合起来,更新主体的劳动观念,规范数字技术的应用取向[12]。

二是数字劳动异化的案例研究。费舍尔(Fisher)以脸书为研究案例,认为社交网站的政治经济是建立在剥削和异化的辩证关系之上,脸书用户必须进行社交,从而加剧了脸书对他们的剥削,同时脸书为了利用用户的工作,必须帮助他们实现异化[13]。也有学者结合定量和定性分析,通过对大型微任务平台的460名工人的调查发现,数字劳工存在异化,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会改变对异化的主观看法[14]。全红运用网络民族志的方法,以“数据女工”为研究对象,指出KPI将数据女工变为机器的奴隶,最后导致数据女工劳动主体意识丧失,成为“工具人”[15]。蒋淑媛等学者通过对当代网络作家的研究发现,数字劳动异化是主体地位逐渐弱化的过程,并且数字劳工会有一个工具化、商品化的自我定位[16]。可以看出,数字时代技术的发展不仅没有改变劳动者受剥削的本质,而且进一步蚕食着劳动者的劳动主体意识。

三、规训与理性:劳动行为的异化

数字时代兴起的平台代驾,从表象上看,实现了代驾司机对时间和空间的自由掌控,但算法操控形成的“数字泰勒主义”使得代驾司机与自己的劳动行为相异化,代驾司机极限占用剩余劳动时间进行生产,成为“工具人”般的存在。与此同时,平台也要求代驾司机遵从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与培训,接受平台规训则成为代驾司机的理性选择。

(一)工作生活界限的模糊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生存方式包括劳动、休息和休闲三种形式,休息和休闲时间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休闲的终极趋向是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17]。在代驾司机的劳动实践中,代驾平台貌似给予代驾司机自由选择工作时间的权利,但经济收入与劳动时间挂钩的规则设计,促使他们自觉占用休息休闲时间进行生产,所以作为午夜摆渡人的代驾司机,超负荷工作成为他们的常态。“多上线,勤接单”是代驾司机从事代驾最主要的经验感受,代驾平台宣扬的多劳多得的理念以及随时可提现的工资让代驾司机坚信努力工作就能获得高薪,代驾司机对代驾工作的认知和平台宣扬理念的认可,促使他们自愿延长工作时间,模糊了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最后,代驾司机作为名义上的自由劳动者,自愿挤压休息休闲时间来进行异己性劳动,成为赚钱的“工具”。

(二)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与培训

泰勒的科学管理开辟了对劳动时间的精细化控制,他的继承者们又对劳动动作加以研究,推动了把人看成机器的尝试,将工人降低为生产中的工具,使工人与其生产活动进一步异化。一方面,代驾司机入行门槛低,只要满足驾龄三年以上,无犯罪前科,驾驶证未记过重大交通事故,即可在平台注册成为从业者,然后在平台算法严密的控制下完成“流水线”式工作。系统派单后,代驾司机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单,紧接着在一分钟内按照统一话术联系顾客,平台规定代驾司机在接到顾客后须绕车检查一圈并告知顾客。代驾结束后,他们要和顾客礼貌再见,而且平台规定代驾司机在代驾时要戴手套、使用后备箱垫和座椅垫等。从代驾司机的工作流程来看,他们不仅有标准化的工作程序和统一的话术,而且整个代驾过程全程录音和GPS定位。米歇尔·福柯曾在《规训与惩罚》中描写了圆形建筑对人的全景敞视主义监控,现代技术的应用则使代驾司机时刻受到平台的电子全景监控。另一方面,代驾司机要接受诸如仪容仪表、服务规范等多种培训,尤其在出现轻微交通事故时,代驾司机需“回炉重造”,重新接受平台培训。所以从代驾司机的培训来看,平台在不承认与代驾司机成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仍以各种形式的培训对代驾司机的行为进行规训。因此,代驾司机在标准化的工作流程和日常培训中丧失了劳动创造性,加剧了代驾司机与其劳动行为的异化。

(三)理性的情绪劳动

美国社会学家霍赫希尔德在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情绪劳动异化,即情感与情绪劳动的分离[18]。代驾行业在醉驾入刑背景下迅速扩张,“酒后开车找代驾”已成为大众惯习,然而顾客在酒精的作用下会出现言语增多和狂躁易怒,此时代驾司机会成为顾客反常情绪的主要承受者,顾客的反常情绪不乏言语辱骂和人身攻击,对此,代驾司机只能理性地选择隐忍。此外,代驾过程中的全程录音促使代驾司机进行理性的情绪劳动,代驾平台的暗访制度对代驾司机形成了进一步的强制,因为一旦被暗访人员认定服务质量不过关就会被扣分,扣完所有的分数则不能在该平台继续从事代驾工作,所以为了应对不定时抽查,代驾司机需时刻保持理性的情绪劳动,遵循“顾客就是上帝”的原则。总之,当代驾司机在行为和心理上接受了平台规训,他们的劳动就变成一种惯习,劳动过程与劳动行为不再是平台强制的结果,而是他们与代驾平台“共谋”的结果。

四、奴役与分离:劳动产品的异化

人的数字化发展包含两重属性,即将人进行改造而使人遭到技术奴役和通过技术赋予人超脱现实世界限制、获得自由发展的能力[19]。平台劳动中数字技术的发展为民众提供便利的同时,也极致地展现了算法对人的符号化、工具化的奴役,尤其是代驾司机的生产资料由平台和顾客分别提供,加深了代驾司机与其劳动产品的异化分离。

(一)算法应用下的生产逻辑

劳动者劳动行为的异化直接导致劳动产品的异化,平台劳动中算法技术的应用使劳动者在提供服务性劳动产品的同时产生了另一种无形的劳动产品——数据。一方面,代驾司机的劳动过程处于平台算法的精准控制下,他们必须登录代驾APP进行接单,在代驾过程中,算法会为代驾司机规划合理路线,此时,平台系统也会收集有用的劳动数据,如代驾司机在驾驶中出现的问题、道路情况等,而在劳动过程中收集到的数据会成为平台算法升级的依据。另一方面,算法还会根据代驾司机的行为调整派单数量,即代驾司机拒单次数过多,系统会减少甚至拒绝派单,所以代驾司机不得不通过大量接单以提高活跃度,从而增加被平台派单的几率。代驾司机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被代驾平台占有并成为改进算法系统的依据,而算法系统的每一次升级都意味着对代驾司机的进一步奴役。

(二)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分离

在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一无所有,唯一能够出卖的是他们的劳动力,而数字时代平台从业者的劳动状况并未因技术的进步而得到改善,他们的生产资料不仅呈现出分散状态并且必要时需自己创造。代驾司机的生产资料由平台和顾客分别提供,即平台提供顾客需要代驾的信息,顾客提供因为醉酒或其他原因而不能驾驶的车,这两种生产资料缺一不可,但却没有任何一部分属于代驾司机,他们仅仅是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出卖自己的劳动力。根据平台规定,代驾司机还需在系统派单外完成一定的额外订单,俗称“报单”,所以代驾司机还需自己创造生产资料。然而,与传统劳动者相比,他们得到的唯一保障是平台通过每单扣除2—3元来购买的意外险,尽管购买意外险的保费是从代驾司机的订单收益中扣除,但在遇到交通事故时却经常难以进行理赔,因为申请理赔后代驾司机无法接单直到理赔完成,所以出于成本收益的考虑,代驾司机对于1000元以下的意外事故一般会选择自己承担。代驾司机的生产资料分散在劳动过程中并由不同主体提供,且需自己创造一定的生产资料,但他们却难以获得应有的劳动权益保障,此时“工人降低为商品,而且降低为最贱的商品”[8]46,劳动产品对代驾司机来说成为异己的存在。

五、金钱与“自由”:劳动者类本质的异化

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特征,但数字时代平台从业者在时间与空间上被商业资本所规训[20],计件工资制、评价升级系统、服务质量等让劳动者逐渐偏离有意识的自由劳动,“把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本质变成仅仅维持自己生存的手段”[8]53,劳动者在与平台的“共谋”下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

(一)多劳多得的自我剥削

数字时代的劳动,“剥削方式由强制性的‘你应当’转换为激励式的‘你能够’,原本被动的‘他者剥削’逐渐过渡为主体主动的‘自我剥削’”[22]。代驾司机从事代驾的主要动机是收益较高且自由,而代驾APP为代驾司机的随时随地工作提供便利,“接单就有钱,有钱就能提现”的机制激励着他们以极限劳动的方式追求高收入,代驾司机为赚取高报酬自愿延长劳动时间来生产剩余价值。此外,代驾作为“跳板职业”,在代驾司机的职业生涯中起过渡作用,他们一旦在代驾行业赚取足够的资本,便转向其他行业从事稳定工作,所以工作境遇和权益保障并非他们的首要关注点。代驾司机在技术的助力下自愿占用自己的剩余劳动时间,极力追逐金钱,丧失了在劳动过程中创造价值的可能,成为平台流水线上的逐利机器,与其有意识、自由的本质相对立。

(二)虚假自由与隐形控制

平台从业者在虚假自由与隐形控制中劳动,平台企业将一部分控制权让渡给顾客[22],平台与顾客作为买卖双方,劳动者被平台“出售”给顾客。代驾司机可自主选择在代驾APP的上下线时间,一旦上线就必须遵守平台规则,平台规定全职代驾司机每周必须在线2小时以上,至少接单3次,超过14天不在线就会冻结账号。而对于以高收益为主要从业动机的代驾司机来说,在线时长和接单量的规定不被视为劳动控制,因为他们能轻易达到平台要求,进而消匿了平台对代驾司机的实际管控。从代驾平台的评分系统来看,评分高低代表着等级高低,等级高的代驾司机在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派单权。代驾等级分为青铜、铂金、钻石,升级需要代驾分、贡献分和评价分共同提高到规定分数,其中代驾司机在恶劣天气接单会获得一定的贡献分,评价分则是顾客对代驾司机的评价。因此,代驾司机会竞相提高接单率与服务质量。从代驾司机的劳动过程看,他们在代驾过程中要开启GPS定位以便算法系统为其就近派单和规划路线,在结束代驾工作前,代驾司机需在代驾APP上点击安全到家,平台系统会根据GPS定位判断代驾司机是否安全,代驾司机将GPS定位亲切地称为“平台的关爱”,而并不认为自己受到隐形的电子监控。因此,代驾平台的劳动方式隐匿了平台控制的实质,代驾司机对代驾平台规则的自觉认同,弱化了代驾司机的劳动主体地位。

六、疏离和分化:人与人关系的异化

“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8]54。数字时代劳动场所的去空间化使代驾司机彼此间呈现出原子化的劳动状态,代驾平台作为连接代驾司机与顾客的“桥梁”,打破了传统的劳动雇佣模式,模糊了劳动生产关系,弱化了代驾司机的各种社会关系,造成人与人关系的异化。

(一)代驾司机间的原子化劳动

数字时代工作场所的去空间化瓦解了固定的劳动组织,使劳动者之间相互分离,呈现出原子化的劳动状态,难以形成强有力的关系纽带。同一平台的代驾司机统一着装,他们在等单过程中会因共同的着装迅速形成临时团体进而分享代驾经验,但代驾司机在等单过程中组建的临时团体的关系大多仅限于点头之交,难以形成稳定的工作伙伴关系。另外,平台公司的培训能够将代驾司机聚集起来,但他们彼此间在培训过程中缺乏互动,即使在专属于代驾司机的微信群中也缺乏交流。在具体代驾的过程中,代驾司机都是独自劳动,难以对形成强有力的关系。代驾司机间原子化的劳动状态瓦解了各种稳定关系形成的可能,弱化了他们彼此间的联系,难以对平台形成有力的集体性抗争。

(二)代驾司机与平台的合作关系

数字时代技术的发展为平台解构传统的劳动关系提供了基础,代驾平台“服务提供者—信息提供者—顾客”的用工模式模糊了代驾司机与平台的劳动从属关系,代驾平台与代驾司机成为合作伙伴。首先,作为“中介”的代驾平台需在代驾司机的每个订单中扣除一定的基础信息费,然后再根据订单交易额分时段收取提成。此时,代驾平台只是作为信息提供者为代驾司机提供工作信息,而代驾司机作为所谓的“自由”劳动者,与代驾平台不存在劳动关系,自行承担全部劳动风险。其次,代驾平台通过计件工资制创造劳动公平感,让代驾司机拥有“努力工作就会获得高报酬”的信念,然而代驾司机薪酬的高低取决于系统派单量,没有订单就没有收入,这将代驾司机置于代驾平台技术垄断的信息依附之下,看似公平的工作条件实则是一种强资本控制下的深层剥削。最后,代驾平台将劳动过程中收集到的数据作为算法改进的依据,但代驾平台算法系统的具体运作模式不对外公开,代驾司机只需在算法系统的指挥下机械地工作,降低了代驾司机的组织融入度和身份认同[23]。因此,资本逐利的本质使代驾平台通过与代驾司机“去劳动关系化”来降低用工成本,产生了代驾司机身份认定的困境,使其在“午夜裸奔”。

(三)代驾司机与顾客之间的“雇佣关系”

平台用工较之传统用工模式最大的不同是将顾客这一主体引入劳动过程,产生了劳动关系模糊、参与主体权责不清的问题[24]。首先,代驾司机在劳动过程中与顾客直接接触,他们驾驶顾客的车将其安全送到目的地,在整个代驾过程中更像顾客的私人司机,但在算法系统的随机派单机制下,代驾司机与顾客的关系更类似于“一次性”雇佣关系,从代驾司机接单开始到订单结束,无法形成固定的雇佣关系。其次,顾客的评价直接影响到代驾司机的等级,他们为了升级会给顾客提供额外服务,如换轮胎、疏解情绪等,所以他们在整个劳动过程中不仅提供代驾服务,还会根据顾客需求提供额外免费服务。最后,代驾司机在与顾客发生冲突时最先想到的解决办法是报警,异于传统雇佣关系的调解,警察在代驾司机与顾客的纠纷中发挥主要调解功能。总之,代驾司机在整个劳动过程中不能明确自己的身份是雇佣劳动者还是自由从业者,也不能形成稳定长久的劳动关系,产生了人与人关系的异化。

七、结语

运用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的研究发现,平台用工模式下的算法技术导致代驾司机的劳动异化,具体表现为:平台运作机制与培训体系对代驾司机选择空间的制约,导致了劳动行为的异化;生产资料的分散化并由不同主体提供使代驾司机受到劳动产品的奴役并与其分离,造成劳动产品的异化;代驾司机以金钱为导向的劳动动机使其成为平台流水线上的逐利机器,从而与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劳动场所的去空间化与劳动状态的原子化模糊了代驾司机的劳动生产关系,最终直接弱化了代驾司机的各种社会关系,产生人与人关系的异化。

一方面,代驾平台以“自由”“多劳多得”的理念塑造劳动公平感,隐蔽了平台对代驾司机的严密监控与深度剥削。作为“自由从业者”,尽管代驾司机获得了自由选择上下线代驾APP的权利,但在劳动过程中却时刻受到平台规训,从而不得不保持理性的情绪劳动。另一方面,代驾司机从行为和心理上接受了代驾平台的规训后,他们的劳动动机、劳动过程、劳动产品等都会成为反抗他们的异己力量。劳动的本质是自由,但因为平台资本、代驾司机对金钱的极力追求,使得二者共谋将代驾司机变成“工具人”,劳动也仅仅成为满足生存的手段,无从谈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此外,代驾平台算法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的科层化组织,去空间化的工作环境造成了代驾司机间原子化的劳动状态,传统的生产关系解体,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疏离异化。

综上所述,数字时代技术的发展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产生新的问题,代驾司机的异化劳动只是其中的一种典型代表。面对数字技术的不断创新,必须探索有效的治理手段,让技术发展服务人类,让数字时代的劳动者回归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劳动创造性,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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