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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以智的“生死观”摭论
——以《药地炮庄》为中心

2022-03-17

关键词:大道炮制庄子

吴 卿

(苏州大学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方以智(1611-1671),安徽桐城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在1640年中进士后,他先后历任工部观政、翰林院检讨、皇子讲官等职务。崇祯帝死后,方以智先为农民军所俘,后得以逃出并投奔南明政权,但因受排挤又流亡南岭、两广一带。清军入关后,方以智依金陵大报恩寺觉浪道盛和尚(1592—1659)披剃,晚年又因文字狱而被清廷拘捕,在押赴广东途中投江自尽。[1]149-411

《药地炮庄》为方以智所撰的《庄子》集注,通过集评的方式系统地表达了以方以智家族为核心的一系学者对《庄子》的反思及发挥。“生死”既是《庄子》中讨论最多的一个问题,也是方以智等人关注的重点之一。然而,他们认为《庄子》“齐生死”的超越仍然有局限在形上的“大道”之中而远离人世的倾向,因此他们在《药地炮庄》中提出“本生死”的“生死观”,力图以超越“生死”之精神在世俗“生死”之间游刃有余。

一、从“齐生死”到“敌生死”

《庄子》从“大道”层面以消解“生死”的差异,力图消除人们对于“死”的恐惧和对“生”的贪执,由此“齐生死”以致“不生不死”的精神境界。而方以智认为《庄子》“齐生死”看似以超脱的方式消解了“生死”之差别,实际却为后世留下逃避“生死”的弊端,因此他将“齐生死”转化为“本生死”,以期在“生死”的现实中解决人们对于“生死”的执着。

(一)《庄子》的“齐生死”

《庄子》站在“大道”的立场上看“生死”,则二者并无差别。为了消除人们“乐生恶死”的倾向,他从“齐生死”入手一步一步走向了“不生不死”的精神境界。

在《庄子》看来,诸事物之差别不过是参照不同而已。“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大山为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夭。”[2]138“天下”虽大,但是有比“天下”更大者,就更大者来看,天下和大山也能够变得渺小。同样,从比年幼夭折的孩子还短暂的生命来看,“殇子”是长寿的;从比彭祖还要年长的生命来看,彭祖百岁也可以说是夭折。因此“生死”之间的标准不是固定的,和“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一样都是无常变化的,《庄子》将其归结为“命之行也”。[2]188-189此“命之行”为何?在《庄子》看来即是“大道流行”的“通天下一气耳”。

生也死之徒,死也生之始,孰知其纪!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若死生为徒,吾又何患!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故日:通天下一气耳。[2]359

所谓“大道流行”也就是“气”的聚散变化,而“生死”也可以归结为“气”的聚散。“聚则为生,散则为死”,“生死”皆是“气”的变化过程,所以“生死”皆可以因“气”而“齐”。《庄子》将“生死”归于“气”,一方面凸显出“道化流行”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为“死”赋予了“复归于道”的意义。亦如秦平所认为的那样:“《庄子》从道论的高度审视生死,指出生与死的现象不过是道流行变化中的一个普通环节,而死亡恰恰是一种复归于道的表现。”[3]将“生死”复归于“大道流行”,也意味着就“大道”的立场来取消“生死”的对立,使得“生死”由绝对者转变为相等者。既然“生死”不是绝对,又何必拘泥于“乐生恶死”?于是从“复归于道”而言,说“乐死恶生”也就未尝不可了。

但是《庄子》“齐生死”的最终目的不仅仅局限在“生死”之间,而是希望借由对“生死相齐”的认识上升到对“大道”的体认。在《大宗师》中,《庄子》借南伯子葵之口说出了从精神上回归“大道”的途径,其中与“大道”相合时就能进入“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为物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2]212的境界。从这一境界的描述不难看出,“齐生死”的最终目的是在“大道”的层面上超越“生死”的相对而进入了“不死不生”,从这一境界“齐生死”则“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对于《庄子》的“不生不死”,段德智总结为将“生死”形上化以真正勘破生死,由此获得死亡的哲学认识。[4]

(二)相敌者,皆生死也

方以智在《药地炮庄》中肯定《庄子》以“齐生死”取消“生死”之差别,但是他没有顺着《庄子》之“齐生死”进入“大道”的“不生不死”境界,而是将“齐生死”转变为“本生死”以维护“道在万物”的“大道流行”。

首先,方以智清楚地认识到人们对于《庄子》“乐死恶生”的认识是一种误解。他在《药地炮庄·总论上》中,评郭象注时提到:“或谓《庄子》乐死恶生,谬也。《庄子》之旨,生时安生,死时安死,生死之情既齐,则无为当生而忧死矣。”[2]20在他看来,《庄子》真正之意图在于“齐生死”,所谓“乐死恶生”也是为了消除人们对于“生”的贪恋和“死”的恐惧,既然“生死”可“齐”,那么“生时安生,死时安死”皆是顺应“大道流行”,又何必拘泥在“乐死恶生”之中呢?因此,只看到《庄子》“乐死恶生”并没有真正把握《庄子》的意图。然而,《庄子》“齐生死”,在泯灭“生”和“死”差别的同时,也意味着可以将二者看成是相等而“齐”的,但方以智却不赞同二者的“齐”。在《药地炮庄·〈大宗师〉总炮》中,“药地愚者曰:天以生死炼人乎?人以生死自炼其天乎?往来、动静、好恶、得失,凡相敌者,皆生死也。”[2]97单从这一段论述来看,似乎方以智以“相敌”代替《庄子》的“齐”,在他看来,“生”即是“生”,“死”就是“死”,不能超越生死而“齐”之。这一观点看似和《庄子》背道而驰,实际上却是以方氏易学来“炮制”《庄子》“齐生死”并使之延伸出了新意。在《易余·生死格》中,方以智对《药地炮庄·〈大宗师〉总炮》中的这段话进行了具体的论述:

天以生死迷人乎?以生死养人乎?即以生死炼人乎?圣人因以万世之所迷者,养万世之生死,即以万世之生死自炼其天,以养万世之天。有知此者乎?无生死矣。[5]72

同样是“不生不死”,《庄子》将其规定为个人通过精神体验“复归于道”的境界。然而“大道”无形,要借由“气”的反复聚散来表现,因此“复归于道”之后又要回到“大道流行”中来。对此,虽然《庄子》也讲“道在万物”,但是其将“大道”的领悟过程归结于个人的精神修养方式却有背离万物的倾向。于是在方以智看来,避免“复归于道”停留在“大道”的形上层面而不返,就必须从“大道流行”中来揭示“大道”的超越性。因此从“天以生死迷人”到“以生死养人”再到“以生死炼人”,正是认识从形而下上升到形而上最后又返回到形而下的过程,只有经过这种反复式的领悟之后,才能明白“圣人”之“无生死”不是取消“生死”变化,而是在“生死”当中以超越“生死”局限的精神境界来应对“生死”的变化,“齐生死”不能离开“本生死”。

因此,从“绝待”在“对待”的方氏易学模式来看,“对待”之“生死”非但不能“齐”,而且还必须“敌”,只有在相互“对待”中才能展现出“绝待”“齐”的意义。就此而言,方以智甚至认为所有“对待”之两端皆可以“生死”囊括。

一贯二中之往来,因有呼吸,因有昼夜,因有冬夏,因有古今;二用其一之动静,因有好恶,因有舍取,因有是非,因有得失。凡属对待之两相望者,皆生死也。[5]72

“一”为“绝待”,“二”为“相待”。“绝待”在“相待”中,因此有“呼吸”“冬夏”“古今”的相互变化;“相待”之中有“绝待”,因此有“好恶”“舍取”“是非”“得失”的相成对立。相反而相成者,皆如“生死”一般在“相待”之中蕴藏着“绝待”。

由此可见,方以智改“齐生死”为“本生死”,不是反对《庄子》,而是在《庄子》“齐生死”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齐生死”隐藏在“本生死”之中以维护“道在万物”的根本。

(三)逃生死之说为敌生死之势

另一方面,方以智将“生死”之中的“敌”“炮制”为两层,以此弥补后学解读《庄子》“齐生死”所产生的“爱生避死”的流弊。

《庄子》通过“齐生死”乃至“不生不死”,强调在个人的精神修养上下功夫,通过个人的精神修养以破除私意而至于“大道”的境界。方以智将《庄子》“齐生死”看成是“逃生死之说”,认为此说与“生死之势”相互为“敌”,由此在“生”与“死”之“敌”的基础上又将“逃生死之说”与“生死之势”相互为“敌”。以此“生死”之“敌”为第一层“敌生死”,则“逃生死之说”与“生死之势”为第二层“敌生死”。

此第二层“敌生死”之说也是方以智对《庄子》“齐生死”之再“炮制”。在《在宥》篇中,黄帝问道广成子,广成子以修道之方告之。其中有“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汝神将守形,形乃长生”[2]269一句,方以智在《东西均·生死格》评论道:“其曰‘汝神将守形,形乃长生’,本为我故,究重于养生,惟以逃生死之说为敌生死之势,以平其养生之怀耳!其流必爱生而避死矣。”[6]180《庄子》的主旨在于“齐生死”,《在宥》篇中借广成子之口大谈“养生守形”之术,其目的正是借“齐生死”之“大道”来消解“生死”对形体的局限,即是“逃生死之说”。以此“复归大道”的“逃生死之说”为一端,以作为“大道流行”的“生死之势”为另一端,则二者相反而互为“敌”。《庄子》“齐生死”是为了“复归大道”的“不生不死”,而方以智“敌生死”是为了“大道流行”的“生生死死”。二人看似相反,实际上都是从不同侧面体现“大道”。在方以智看来,“大道”既是“不生不死”又是“生生死死”,因为“不生不死”,所以可以“养生畏死”,由是“以逃生死之说为敌生死之势”所揭示之“大道”境界远比从“生死”体悟“大道”要全面。但是方以智认为后世道教并没有贯彻以“两层化”的方式来讨论《庄子》的“大道”,因此产生了“爱生而避死”的追求长生之旨。不难看出,方以智用“两层化”的方式“炮制”“生死”,一方面将后世道教追求的长生之旨也纳入到《庄子》“齐生死”之“大道”境界中,使得《庄子》的“乐死恶生”和道教的“养生守形”不相违背,另一方面则通过“敌生死”扩大了自己“本生死”的外延,企图抹掉道教“长生久视”和现实“生死”之间的鸿沟。

可见,经过将“本生死”两层式地“炮制”为“敌生死”,在“敌生死”中统摄了“齐生死”和“不生不死”,方以智打通了《庄子》“生死”的“道”和“物”的两端,使得“本生死”以“敌”的方式既“复归于道”又落实在“大道流行”之中。

二、“心即生死、不生死之原”

当《庄子》提出通过个人精神修养以“复归于道”,以“大道”的境界来消解“生死”的局限时,已经将解决“生死”的关键从外在转向了人的主观认识。方以智则进一步将“生死”的关键解释为“心”,提出“总以征心,心即生死、不生死之原”[6]183的命题,由此开启了以“心”“炮制”“生死”的过程。

(一)“心”与“生死”

沿着《庄子》以“大道”的精神境界消解现实“生死”的路子,方以智认为进入这一精神境界的关键在于“心”。这是他在以“无分别心”“炮制”《庄子》“齐生死”的个人精神修养过程,以此为把握“生死”提供入手处。

在方以智看来,“凡相敌者,皆生死也”。于是,人如何能在人世间的“相待”之间进退自由就成为了问题。在《药地炮庄·〈大宗师〉总炮》中,他说道:“人有白刃可蹈,而富贵贫贱之关不能过者;富贵贫贱可轻,而憎爱之关不能过者,可谓知生死与?”[2]97“白刃可蹈”为一端,“富贵贫贱”为一端,人能看破前者却又不免陷入后者,同样,能够看破“富贵贫贱”一端,又会出现“憎爱”一端。于是人总是不断地堕入“相对”的陷阱,每一次为“相对”所陷皆可以称之为过“生死”关。在《东西均·生死格》中,方以智接着上面的话继续说,力图回答如何消解“相对”所设下的陷阱。

世有白刃可蹈,而富贵贫贱见不破者,有富贵贫贱可破,而爱憎不破者,此非真知生死之故也。故也者,生本不生、死本不死之故也。知其故,有何生死,有何富贵贫贱,有何爱憎乎?孤颂者曰:分别即生死。不分别者,非黑雾横流也,再三劳沥,万顷琉璃也,心心无心,知而无知矣。生死者,虚妄心也。心心无心,则无分虚妄心、真实心之心,并无无心可得之心,又何处为容受生死之隙哉?[6]187

前半段话依旧围绕“齐生死”展开。在“白刃可蹈”、“富贵贫贱”和“爱憎”之间破此而彼陷者,是因为无法真正地认识到生死之本。从《庄子》“大道”的立场上看“生死”,“生本不生、死本不死”,于是回到“大道”的立场上去自然就能不入于破此而彼陷的境地。后半段,方以智没有接着《庄子》的个人精神修养来展开,而是从“分别心”与“无分别心”来谈这种与“大道”合一的精神境界。他借“孤颂者”提出了“分别即生死”的观点,认为所谓“不分别”者不是混沌不分的“黑雾横流”,也不是不去认识,而是可以达到“无知之知”的认识。停留在“无分别心”的认识之“心”,能够做到“无分虚妄心”,无有“虚妄”自然也就无有“生死”。结合《庄子》的“大道”来看,“大道”是没有限制的“绝对”,因而也不存在“分别”,所以对“大道”的认识也是一种“无分别”的“无知之知”。方以智有别于《庄子》之处,就在于他将这种“无知之知”归于“无分别心”,并从“大道流行”的层面来讲“无分别心”对“有分别心”的“虚妄”认识的消解作用。

正是因为方以智以“无分别心”来把握“生死”,所以在《药地炮庄·〈大宗师〉总炮》中他才会有“于是儃儃然曰,本无生死也,无心而无无心可得之心,又有何处为容受生死之地乎”[2]97的诘问。在《易余·生死故》中才会有“自今而质之,生死者,心而已矣。心心无心,并无无心可得之心,又何处为容受生死之地乎”[5]75的诘问。通过这两处诘问,方以智重申了这样一个观点,“心”是解决“生死”问题的关键处。

由此可见,方以智以“心”的有无分别作为解决现实生活中包括“生死”在内的各种“相对”之陷阱,在消解了《庄子》个人精神修养过程中神秘性的同时,也为解决“生死”问题寻找更容易操作的切入点。

(二)“心”与“逃生死之说为敌生死之势”

“心”和“生死”的关系,还表现在“逃生死之说为敌生死之势”的第二层“敌生死”上。在《易余·生死故》中,方以智再一次重申了“逃生死之说为敌生死之势”的观点。

汉人以《庄子》嗷嗷生死乃畏死之甚者,夫安知其即以畏死诱人之养生乎?安知其即以养生诱人养其生之主乎?迹其神将守形,形乃长生之状,本为我也,特为此逃生死之言,敌生死之势,以平其养生之怀耳。自《炮庄》者言之,亦养其于穆之生生耳,亦养其行生即于穆之主中主耳。[5]73

在这一段中,方以智认为不理解《庄子》的人认为《庄子》讲“生死”是“畏死”,而实际上《庄子》也在借“畏死”来讲“养生”,其目的在于让人们发现并存养“生死”背后的“生之主”。此“生之主”的存养才是通过“逃生死之言,敌生死之势”表现出来的“养生之怀”。“生之主”为何?考察“自《炮庄》者言之,亦养其于穆之生生耳,亦养其行生即于穆之主中主耳”一段,从《东西均》来看应该和《药地炮庄·在宥》篇中“守形长生”之言有关。方以智引用了苏轼之言评论“至道之精,窈窈冥冥;至道之极,昏昏默默。无视无听,抱神以静,形将自正。目无所见,耳无所闻,心无所知,女神将守形,形乃长生”一段。

窈冥昏默,此致道之方,而非道也。物本无终极,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物未常有死。故长生者,物之固然,非我独能。我能守一处和,故不见其分成毁耳。人其尽死而我独存乎,言学道能尽死其人,而独存其我者少。夫可见、可言、可去取者,人也,非我也;不可见,不可言,不可去取者,真我也。[2]269-270

方以智将广成子所言的修道体验仅看成是修道方式而非得道。在他看来,“大道”既然无“对待”,“大道流行”成“物”也是无“对待”的,此无“对待”即相“对待”,即“分”即“成”,即“成”即“毁”。从“无待”而言,“物”无生死,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所以个人在精神层面上能做到与“大道”同一,泯灭差别认识,就能不见“物”的“分”“成”“毁”的变化。方以智从人的认识出发,将“可见”“可言”“可去取”的分别认识规定为“人”,将“不可见”“不可言”“不可去取”的不分别认识规定为“真我”。他认为,学道虽然能够去掉人之“分别”,但是也难以让人保留“真我”。从后文引用觉浪道盛之言来看,此“真我”就是“心”的“无分别”,也即《庄子》借广成子之口所谓“心无所知”之“心”。

杖云:心无所知,非绝无所知也。我守其一,不为知所败,则与天地为常,而游无极之野矣。无所见闻,非绝无所见闻也。以处其和,任物自壮,则与日月参光,而入无穷之门矣。[2]270

在现实世界保持“真我”,关键在于“心”能“知”而“不为知所败”,能“见”而“任物自壮”。这种不为“分别”所滞碍,随事物之变化而保持“不动心”的参与和行动,实际上是将《庄子》“心无所知”解释为“心无分别之知”。而此“心无分别之知”,也可以看成是觉浪道盛和方以智师徒以“无分别心”“炮制”“心无所知”的产物,而其目的则是在“逃生死之言,敌生死之势”中保留人的主动性,使之能够自由进退而不被“敌生死”所限制。

方以智将“生死”“无生死”的关键归之于“心”,以“心”代替了《庄子》体悟“大道”的精神修养方式,以期在“敌生死”的基础之上为解决“生死”问题提供了可以实现的下手处。

三、“心”归“不生不死”于“生生死死”

方以智将《庄子》“齐生死”转化为“敌生死”,以“心”作为消解“生死”的根本,其最终目的却是回到现实中来寻求在“生生死死”中的超脱意义,由此为“生死”注入了儒家直面现实的情怀和勇于担当的责任。

(一)从“不生不死”到“生生死死”

方以智结合孔子“未知生,焉知死”与孟子“万物皆备于我”“炮制”《庄子》“善吾生,所以善吾死”,以期将《庄子》对“生死”问题的“形上化”解决路径延伸到形下层面,由此在现实层面的“生生死死”中把握“不生不死”的超越意义。

《庄子》对“生死”问题的解决路径是逐层“形上化”的,通过“学道”式的个人精神修养层层上升最终达到“大道”的境界从而进入“不生不死”。[7]24正是以“大道”为依托,以“大道”消解“生死”,《庄子》在《大宗师》中才会有“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2]206的体认。然而方以智对于这种“形上化”解决“生死”问题的路径不甚满意,毕竟从“大道流行”来看,形而上的“大道”最终还是要落实到形而下的“器”之中。于是他在《药地炮庄·黄林合录》中结合孔子“未知生,焉知死”“炮制”《庄子》“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力图打通形而上和形而下的界限。

抱一语曰:《庄子》由外天下,外物,外生,而朝彻见独,无古今,乃入于不生不死,何故如许阶级费力耶?疑始无始,推倒三层未始有,则曰善吾生,所以善吾死。尼山答子路,只曰未知生焉知死,不更直截耶?凡言生死者二也,不生不死者一也。然不生不死之一,即在生生死死之二中……故常随生死、无生死,而即以生死炼天下之生死,岂徒坐无事窟耶?[2]57

方以智借“抱一语”将《庄子》个人精神修养的层层递进视为“阶级费力”之说。《庄子》在《齐物论》中以“三层未始有”来说明“有无”的“相对”,以“齐有无”上升至“非有非无”的“大道”境界,以此为依靠才能在《大宗师》中说“善吾生,所以善吾死”。《庄子》这一系列的“学道”正是“阶级费力”的表现。而孔子一句“未知生,焉知死”远比《庄子》的“学道”要简洁得多。因为依照方氏易学来看,“生死”为“反因”的“二”,“不生不死”为“公因”的“一”,“公因”即在“反因”中,因此“不生不死”即在“生生死死”之中。所以孔子一句“未知生,焉知死”不仅更符合方氏易学对“生死”的理解,而且其面向现实的意义也可以与前面他以“无分别心”来“炮制”《庄子》个人精神修养的“学道”形成互补。

由此,方以智以“未知生,焉知死”“炮制”“故善吾生者,乃所以善吾死也”的目的,正是为了让“无分别心”的“无知之知”能够落实到现实的“生生死死”之中,以此“无分别心”贯彻形而上之“道”和形而下之“器”。此外,在《药地炮庄·〈大宗师〉总炮》中,方以智还引用了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来“炮制”《庄子》“善吾生,所以善吾死”,以加强“无分别心”的“无知之知”对现实“生死”的消解作用。

故曰出生死者,生死本也。执生死不可出者,生死本也。执生死本无生死者,生死本也。非无此故,而言不必言。万物皆备于我,去来皆备于今。善吾生,所以善吾死……未知生,焉知死,正用以炼天下之生死。[2]98

方以智以“本生死”作为“出生死者”、“执生死不可出者”和“执生死本无生死者”的最终落脚点。“本生死”是在“无分别心”的作用下“无知之知”的显现,因而是一种“不执着”的认识。这一认识既有别于“出生死者”和“执生死不可出者”,也有别于力图跳出两端之“执生死本无生死者”。若将“出生死者”和“执生死不可出者”看成对立之两端,则“心”应该回归于对“执生死本无生死者”的认识中以此超越两端之对立。但是超越两端的对立和两端对立又构成了新的两端,因此“心”又有第二次超越此新的两端的需求以达到对“生死”的真正认识。通过“心”的两重超越达到“无分别之心”的境界,最终落实在“本生死”之中就是对于“生死”的“无知之知”。就此“本生死”而言,已蕴含了超越“生死”的本体在其中,此本体“不生不死”,但是也可以“生生死死”。此“心”已然进入“无分别”之“大道”境界,则以“心”观万物,万物皆为“大道流行”,所以“万物皆备于我”。方以智更进一步认为,不但当时当下之“万物皆备于我”,此“无分别”之“心”还能超越古今,做到“去来皆备于今”。

由此,《庄子》“善吾生,所以善吾死者”只能够言“大道”,而孔子“未知生,焉知死”则能够在“大道流行”中发现当下之“生生死死”之中的“不生不死者”。于是在方以智眼中,《庄子》和孔子思想上是一致的,但是《庄子》只言及形而上之“道”,未言及形而下之“器”,借孔孟之言“炮制”《庄子》,则可以补《庄子》之短而显示圣人“以炼天下之生死”的“正用”。

(二)直面“生死”的现实关怀

《庄子》以“齐生死”而入“大道”的精神境界,从“复归于道”的立场力图在精神上超越世间诸多“相对”的限制。然而方以智认为对“大道”的体认不仅可以从“复归”入手,也可以从“流行万物”入手,只要“心”“无分别”就能在“生生死死”中把握“不生不死”。

明末清初对于士人阶级而言是一个“天崩地裂”的时代,面对国破家亡,异族入侵。包括方以智在内的很多大明王朝的“遗民”都选择以“逃禅”作为自己安身立命之处。然而,安身立命之后,随着“君臣父子”关系的不再,士人们的儒家伦理观受到了巨大冲击,心灵如何寄托也成为当时急须解决的问题。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方以智以《庄子》为平台通过儒、释、道会通来“炮制”“生死”,为失去了“君臣父子”之信念的儒生提供直面生死的内在动力,由此为“遗民”的心灵寻找安顿之处。这种直面现实的情怀,在《药地炮庄·天下》文后的集评中可以一窥。

故曰:一切本无,而一切历历,即差等为平等,岂必夷岳填壑,抹杀寒暑哉?内外也,顿渐也,生死也,予夺也,亦犹是也。贞夫一者,知贯则用中矣,两忘则至公矣,自尽则本忘矣。物其物,伦其伦,时其时,位其位,犹官肢持行之不容回避。不容造作也,历然各当而寂然矣。物格践形,无心无物,立泯于统,统泯于立,皆赘语矣。以庄之旷达,而必寓诸庸,以禅之玄变,而曰了事凡夫,中庸何能逃乎?中庸不可能也。[2]469

方以智在这里所谓“差等为平等”就是从“无分别”之“心”出发直面差别世界,肯定差别世界。在他看来,所谓“内外也,顿渐也,生死也,予夺也”都是“相对”而又“绝对”的存在。“大道”之“一”贯穿形而上和形而下两个世界,但是要立足于差别世界通过“无分别”的“两忘”才能认识其超越性,所以要从“物其物,伦其伦,时其时,位其位”的“历然各当”当中去发现“大道”的“寂然”。“立泯于统,统泯于立”指的是方以智在《东西均·三征》中提到的“随、泯、统”三者“三即一,一即三,非三非一,恒三恒一”的方氏易学模式。[6]63-64方以智认为,无论是儒家“物格践形”,还是禅宗“无心无物”之旨,或者方氏易学,都是“大道”的自我展现。他进一步提出,《庄子》的“旷达”在“寓诸庸”中,禅宗的“玄变”在“了事凡夫”中。由此观之,儒家“中庸”就在“两端”,“中庸”不可逃离“两端”,离开“两端”而说“中庸”是“不可能也”。

直面现实中的“生死”,就当下之“生死”来谈“出生死”,是方以智在《药地炮庄》中论“生死”的一个特点。在《药地炮庄·大宗师》“夫大块载我以形,劳我以生,佚我以老,息我以死”[2]206一段后的集评中,方以智提出:“生死是本生死。求大涅槃,亦生死本。然则,如何得出生死?曰:望梅止渴,击瓢缓筋。”[2]208“出生死”也罢,“求大涅槃”也罢,就像“望梅止渴”和“击瓢缓筋”一样,看似在超脱“生死”,实际上都是为了当下“生死”而言之。因此“出生死”既要从当下之“生死”中来,也要回到当下之“生死”中去。为强调这一点,他还自问自答道:“或问:罗汉以入生死为破戒,菩萨以出生死为破戒,毕竟如何成得师耶?曰:如不可求,从吾所好。”[2]208“罗汉”仅是求自己解脱,因此以“入生死”为破戒;菩萨为求众生解脱,因此以“出生死”为破戒。两者谁优谁胜?方以智认为“不可求”,但有所“求”即有“分别”,即入“虚妄生死”之“相对”陷阱。“从吾所好”,以“无分别”之“心”视之,则罗汉从“生死”中“出生死”,菩萨从“出生死”中入“生死”,皆是在当下“生死”中超越“生死”。

由此,方以智会通禅学和儒学来“炮制”《庄子》“生死”,其目的不在于《庄子》,而是从直面现实出发,以重视当下入手为明末儒生的“生死”问题提供丧失“君臣父子”信念之后出世间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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