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大学的认识逻辑与实践路向
2022-03-17宋青汪福俊洪林
宋青,汪福俊,洪林
(盐城工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院,江苏 盐城 224002)
在高等教育的新时代发展战略中,应用型大学的高质量建设是重要内容之一。应用型大学其实是高等教育体系对教育机构的一种比较性界定,它是指以本科教育为主,以“应用”为目的开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高等院校,这是符合教育高质量发展规律的高等教育机构多样化的表现,也是对社会多元化教育需求的现实回应。如今应用型高等教育已从过去的理论研讨走向实践探索,并进入内涵发展的深层次建设阶段。理清应用型大学成长轨迹,明晰应用型大学发展逻辑,对推进应用型大学内涵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应用型大学的缘起及主要职能
(一)应用型大学的缘起
应用型大学是相对于研究型大学而言的,其以培养专业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以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科研为导向。若追根溯源,中世纪的大学就是应用型大学的雏形。到了17世纪,便出现了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大学”。美国最早的大学是1636年依照英国牛津大学办学模式建立的哈佛学院,其目的是把大学当作“教学机构”来培养文雅绅士。同时,一些留学德国的学子学成归国之后,便按照德国柏林大学的模式建立了一些新的大学,其宗旨即为“大学是研究的中心”。在此办学理念下创办的大学,与社会对其的要求形成了冲突。比如,“社会对各种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与传统大学追求自由的教育理想的冲突;大量的生产问题需要解决与传统大学追求纯理论发展取向的冲突;大学的世俗化与传统大学以神学为主的冲突;大量青年要求受教育与培养少数学术精英的冲突”等等[1]。1862年美国颁布了《莫里尔赠地学院法》,一大批将“大学是教学机构”与“大学是研究中心”这两种办学理念融为一体的新型大学陆续出现。此后,这些大学便不断发展,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力量。麻省理工学院、加里福尼亚大学、威斯康星大学等一大批“赠地学院”成了当今世界上的著名大学。此时的美国大学跳出了传统的贵族式办学框架,开始走入社会,并以培养社会急需人才为办学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应用型大学的主要职能
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的校长范海斯曾直接提出“大学要为州服务”的理念。这一理念不仅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促进作用,而且改变了世界高等教育的内部结构,确立了大学为社会服务的职能。我国应用型大学虽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产物,但就其职能而言,同样是以科学知识和技术成果应用为导向,通过科技成果转让、科技产品孵化以及技术咨询、人员培训、资源共享等方式,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产业转型升级,为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所以,应用型大学的社会服务功能,决定其因社会需要而存在,因应用特色而发展。应用型大学作为一种大学类型,在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方面必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价值。当前,建设一流应用型大学,需要厘清应用型大学的内涵,区分应用型大学与研究型大学、高职院校的界限,明确人才的培养规格,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应用型大学的发展路径。潘懋元曾在高等学校分类定位研究中,将高等学校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第一类是学术型(研究型)大学,以学习基础学科和应用学科的基本理论为主,研究高深学问,培养学术人才;第二类是应用型本科高校,主要以学习各行各业的专门知识为主,将高新科技转化为生产力(包括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培养不同层次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如工程师、医师、律师、教师和管理干部等;第三类是职业技术高校,主要以学习各行各业职业技能为主,培养不同层次的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2]。可见,应用型大学是介于学科教育体系和职业教育体系之间的一种应用教育体系,它不同于传统的注重学理的学科教育,也不同于一般的技能操作性教育,而是强调对知识的转化和应用,突出培养人的实践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人才培养的行业性特征明显,既重视对专业基础理论的学习,又强调对未来职业发展所需能力的训练,能够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概括地说,应用型大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办学导向,以教授和研究各行业的专门知识为主要任务,以培养行业所需的应用工程师和高级管理人才为目标,致力于将科学文化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一种应用教育体系。
二、应用型大学的认识逻辑
鞠实儿提出,逻辑学应实现认知转向,并引申出认识逻辑的概念,即在认识论概念分析和对认识过程直观理解基础上构造的逻辑系统[3],其直观基础源于对认知过程的内省和哲学思考。从辩证思维的视角看,认识逻辑至少包括“主观认识逻辑”和“客观认识逻辑”两方面,分别对应内心主观意识和反映客观事物的样式或样态。
(一)主观认识逻辑
主观认识逻辑范式是从动作的直接知能到经验的间接知能、再到原理的抽象知能,即从低级到高级、逐层演进的逻辑过程。“知能”泛指知性方面的精神活动,指的是观察、想象、思考、判断、决策等方面的能力。“直接知能”是指直接表现出来的动作能力;“间接知能”是指实践活动中经验性的总成,是对动作的感性认识。“间接知能”是主观认识逻辑的衔接层次,它必将上升到“抽象知能”。应用型大学的主观认识逻辑就是从“应用性教育”出发,逐渐上升到一种大学类型的。
起初,“应用性教育”最先关注的是知识本身的应用,重视提升学生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与此对应,应用型人才是在一定理论规范指导下培养的非学术研究人才,这类人才注重知识的应用,即从理论符号转化成具体的操作构思或产品构型,同时也涵括了实践创新中的应用性研究[4]。随后,关于“应用性”的探讨扩展到了学术研究、师资队伍、课程体系、校企合作等方面,并且关注人才培养的教学方法、教学技术、实践教学等细节过程。之后,“应用性”便覆盖到大学的方方面面,不再是某一方面的孤立行为,而是多方面协同作用的结果。此时的“应用性”已经超越了基层教学组织的能力范围,而必须由组织整体推进。于是,学校的顶层设计应运而生。从“应用性”到“应用型”是对大学功能认识的变化,大学的应用型定位由此逐渐清晰。高职教育是应用性教育的代表,并逐渐向成人教育、大学专科教育延展[5]。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提法也很快出现[6],江小明提出的“应用型本科教育”,就是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专业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面向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和岗位的高级应用专门人才[7]。随着大学类型框架及其标准的不断完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特别是新建地方本科高校便成为应用型大学转型的主力军,应用型大学的地位也逐渐得到了社会认可。
(二)客观认识逻辑
客观认识逻辑以认识客体的实践发展规律为依据,概念、判断和推理是其基本组成形态。概念是认识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是对特征的独特组合所形成的知识单元;判断是指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肯定或否定)的思维形式;推理是由一个或几个已知的判断(前提)推出新判断(结论)的过程。
作为类型概念,应用型大学的概念仍在不断完善之中。20世纪80年代,“第三级教育”盛行,其强调所有为超出典型的中学教育年龄段的学生提供的教育在某种程度上都具有相同功能,尽管其智力发展要求以及科学知识的联系可能有所不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国际教育标准分类法1997》中将“第三级教育”概念细化,明确了“第三级A类(tertiary type A)”学校及“第三级B类(tertiary type B)”学校的区别,其中对于第三级B类学校重点强调其应用性,将其归属于“应用型大学”,与传统大学相区别。英国的多科技术学院、德国的应用科技大学、法国的大学技术学院曾被作为研究样本。研究发现,它们的共同特点就是注重教与学、年限较短、强调应用性。这些大学能够适应时代科技化和高等教育普及化趋势,与经济发展、生产一线以及地方大众生活紧密联系并直接为之服务,侧重于传授科技应用方面的知识和技术,侧重于应用性科研,在内部设置及结构上也不同于传统大学[8]。潘懋元认为,应用型本科院校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二是以培养本科生为主,某些学科可培养专业研究生;三是以教学为主,同时开展应用性、开发性研究[9]。2015年发布的《关于引导部分地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部分高校要与服务区域、行业发展需求对接,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突破口进行应用型类型定位[10]。2017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也明确提出,应用型高等学校主要从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本科以上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并从事社会发展与科技应用等方面的研究[11]。
以上关于“应用型高校”的概念界定,亦可被视为应用型高校的判断标准。若提出“A大学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只可得出“A大学可能是应用型大学”,而得不出“A大学是应用型大学”的结论的。这一推理过程就是对客观世界理性认识的过程,而推理则是理性认识的核心。如若提出“B大学是应用型大学”的判断,得出的结论便是:“B大学主要培养本科以上层次应用型人才,并从事应用方面的研究”。应用型大学是个宏大的类型,所依据标准不同也存在细小分类。“行业型”作为应用型大学的一个“亚类型”,就不能由此推断出“应用型大学是行业大学”“行业性是应用型大学的基本特征”等结论,而只能说“行业性是应用型大学的一个特色体现”。
总而言之,对应用型大学的认识实则是对应用型教育机构的认知总成和综合逻辑分类,本科高校是应用型大学认识逻辑的基本出发点,对应用型大学的认识必先从大学认知开始,通过对大学内涵的推演提炼出应用型大学的一般特性。随着应用型大学建设的不断深入,应用型大学的内涵将会愈加清晰,社会接纳程度会不断提升,从而更好地回馈于应用型大学的内涵建设。
三、应用型大学的知识生产
“转型”是我国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显著特点。应用型大学已具备大学的基本特征,转型建设则是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大学传统与改革之间的关系[12]。要深刻理解应用型大学的组织属性,始终贯彻转型升级建设过程中的守正与创新,强化应用型大学的学术组织身份与功能,丰富其发展内涵,创新其成长模式,缔造应用型大学的新型范式。具有专门化、自主性、长期性和传承性特征的知识是高等教育的“立身之本”,高深知识更是高等教育的存在目的和价值所在,大学的生命力也正源于此。大学的知识生产,即知识的汇聚、传承、创造、应用和传播[13],是大学引领社会的基本能力,也是大学立足社会的基本保障。大学的知识生产只有贴紧社会,才有引领社会的话语权。知识和人才是大学的核心要素,只有把知识生产与人才培育有机结合起来,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学,而应用型大学正是最适宜实现这两者与社会无缝对接的载体。
(一)知识生产的主要特征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各组织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知识生产模式不断变革,人类科学知识生产正在发生着深刻转型。传统的以学科为本、大学为中心的“模式1”知识生产转向跨学科性、应用情景的“模式2”知识生产,并正在转向多特征、多形态并存的“模式3”知识生产[14]。知识生产观的飞跃使得知识生产的特征也愈发明显。
一是知识生产的应用性特征。工业4.0时代,知识成果转化的速度不断加快,对知识应用的关注度和认知度进一步提升,知识生产既注重社会效益又注重经济效益,知识生产的情境化趋势日益彰显。知识的应用性特征促使知识生产以既定方式发展,社会和市场的话语权越来越大。二是知识生产主体的多元性特征。知识生产机构的兴起和知识生产场所的涌现,使得传统的知识生产主体的垄断地位受到冲击,传统的知识生产组织模式面临挑战,社会参与的广阔性提高,不断展示着知识生产主体的多元性特征。三是知识生产的跨学科特征。知识生产已不再独立地局限于单个学科,以多学科、跨学科、超学科为主的组织模式方兴未艾,团队化的知识生产协作方式已成为主流。知识生产主体的多元性和知识生产组织形式的多样性,对知识储备、知识的深度与精度提出了更高要求。四是知识生产评价的社会性特征。服务社会是知识生产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知识生产的社会责任感不断增强并向知识生产的全过程渗透,使得知识生产的社会灵敏度在不断提高。知识生产来源于社会、贡献于社会,也必然由社会来衡量和评判。
(二)应用型大学的知识生产
何为应用型大学的知识生产?凡是大学能接触到的信息都有可能是知识,但只有经过科学验证的信息才是真正的知识。将信息汇聚并上升为知识,正是大学进行知识生产的起点。将零散的知识类型化,形成各自的体系框架与系统内容,并整合、创造成可以“教”和可以“学”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的贮存、传承、创新与应用,这便是大学在不同时期不同组织特征的展现。中世纪的知识传播、洪堡时代的知识创新、美式大学的知识应用,就是不同时期大学组织特征的代表性体现。对比分析这些时代特征不难发现,它们都是在规则性结构领域(Areas of Contextual Imperative)所进行的知识生产。这种知识生产局限于“为知识而知识”的理念,是以学术知识为基础进行的知识创新。而美式大学深化了这种知识生产逻辑,并将其延伸到了创新知识的应用,但这种创新知识应用仍在知识生产“模式1”的范式之中,即洪堡所提倡的遵循严谨的学术传统和学科范式的知识生产。
世界顶尖大学已经规划了自身的发展之路[15],其学术知识生产的一般模式也已基本固化。普通大学要实现“弯道超车”,就必须从知识生产模式中寻求突破,寻求知识的异向功能或知识同向功能的异向产出,即寻求规则性结构领域和联合性结构领域(Areas of Contextual Association)的知识及其功用性[16]。应用型大学便是这些领域知识的主要生产者。多样、异质和成效已成为知识生产的指导性目标。缩短知识与功用之间的距离,提升知识实现的效益已成为应用型大学的主要任务。
知识功能的实现必须通过社会实践,其中一条途径是直接作用于商品生产过程,另一条途径则是通过载体作用于商品生产。知识生产“模式2”提倡的是问题导向下的知识生产,应用型大学的知识生产要向社会现实需求转向,就要完全嵌入到社会生产过程之中。在这一过程中,应用型大学要积极填补学术与应用之间的裂痕,以社会需求作为知识生产目标,引领知识生产的转型。从知识创新、知识传播、知识应用等各个环节到学校内部和外部各个要素,都要围绕知识应用生产进行全方位变革,不断积累知识生产的认知与经验,以适应社会对知识应用的迫切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应用型大学要“放下身段”,走进社会、走进生产一线,使其知识生产直接或间接地融入社会生产链,并成为其中不可分割的重要一环。
四、应用型大学建设的实践路向
如众所知,大学自成立之日起就一直处在世俗的利益之内,它提供了精英的“高级智力”,强化了大学知识创新与应用的社会地位,吸引了高层次人才向大学聚拢,正如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的“智力城”(the City of Intellect)所描述的那样,大学将会是平原上的高峰;但同时,大学在向顶峰发展的过程中,其服务面向和类型定位已成为大学顶层设计的重要着力点[17]。大学发展的历史脉络表明,应用型大学是知识生产类型化的突出代表,也是大学自身在内外部发展需求的共同作用下,推动传统知识生产模式开始从“投入—研发—创新—应用”的线性模式向“刺激—反馈—新的刺激—新的反馈”循环动力模式转向。这是政府—产业—大学之间三螺旋上升的机制使然。伊莱亚斯·卡拉扬尼斯(Elias U.Carayannis)则将公民社会(Civil Society)纳入其中,形成大学、政府、企业、公民社会的四重螺旋创新体系,融合成为一个以多层次、多节点、多形态、多边界为特征的创新系统,该系统是以通力合作和联合演进为基础的新的运行机制[18],这就是以“知识集群”为连接点的知识生产“模式3”。作为知识应用与应用知识生产的主力军,应用型大学必须参与其中,从知识纵向挖掘向横向应用拓展,从单科传导向多科整合转变,从理论向应用转变,更为重要的是要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多方协同创新必将成为其建设与发展的基本范式,这也是应用型大学“弯道超车”的主要途径。省市共建的合肥学院、东莞理工学院,李嘉诚基金赞助的汕头大学等学校的崛起便是很好的例证。
(一)完善应用型大学的顶层设计
需求端的质量提升目标直接推动人才供给端的迅速转型,直面社会生产刚需的应用型大学更要为社会提供最直接的原动力。威斯康星大学曾明确提出“州的边界就是大学的边界”,大学要为区域民众提供教育,要服务于区域发展。应用型大学作为社会发展的直接推动力,要为区域社会提供符合需要的知识和人力资源,必须把校地融合作为其运行的主要形态。城市与大学的交融式、互促式发展将成为常态,校城融合是校地融合的首要标识。政府规划引导着应用型大学的发展方向;应用型大学建设也依托社会高水平发展带来的环境氛围。所以,在应用型大学高质量建设中,地方政府既是规划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受益者。
企业作为创新主体,是生产系统中的关键承载者,它从传统知识生产模式中的寻求者成长为新型知识生产模式中的引导者和激励者,它在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变化带来了合作关系话语权的有效转变。满足区域企业对技术和人才的需求。促进基础研究和技术成果的应用转化。实现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精准供给,成为应用型大学的重要任务。
诚然,应用型大学高质量建设的主体一定是应用型大学本身,其内涵建设是生成核心竞争力的基本路径,内涵建设就是其未来优势的客观体现,所以内涵建设的主体也必定会回归应用型高校本身。应用型大学的高质量建设将是在坚持大学主导地位的前提下,外部主体多方位协同参与的过程。这里的协同参与就是指从面上参与者到实质性建设者,从阶段性参与者到持久性建设者,协同实现知识生产和人才培养的过程。
(二)提升应用型大学多元协同的层域
新时代应用型大学建设是对社会发展多样化需求的一种呼应,是大学主导下社会服务职能的深度体现,也是教育链、人才链与生产链、生活链、创新链的融合。一流应用型大学最主要的标识是知识和人才的生产力转化成效,其前提是具有生产力成效的知识及承载知识的人才能够发挥知识生产的最大效益。应用型大学的知识生产要满足并引领社会需要,内涵建设要聚焦于知识生产与人才培养两个核心,具体而言就是学科专业、教育教学、人才培养、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的物化表现[19]。其内涵建设的关键在于多主体协同,依托社会需求,根植区域社会发展需要,致力于服务和引领社会发展。这就要求应用型大学要切实围绕“校地联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线,实现区域政府、高校、行业、企业、社会的互联互通、发展共赢。
一是打造“政产研教”共同体。应用型大学建设不应是学校单兵作战,而应是多方协同的集体行动,因此,当务之急是要构建全社会组织参与的应用型大学建设联盟。第一,要整合目前已有的合作方资源,通过宏观战略调控,扩大合作范围,提高合作效能,并积极拓展外部潜在参与者以及学校驻地区域的相关社会组织,形成应用型大学社会共建共享的生态系统。第二,要遵循经济发展和教育发展双重规律,立足于社会责任和各方利益,通过友好协商,形成契约联盟。第三,要发挥政府指导作用,推进不同社会组织形成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应用型大学建设共同体,并以应用型大学的知识生产优先回馈共同体成员。
二是完善“政产研教”运行机制。应尽快在政府指导下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专门负责应用型大学转型建设社会共同体相关事宜,完善相关政策制度,提高决策执行力度,推动共同体良性运作,并针对大学需求、社会需要以及产业要求,整合各方资源,提升资源有效利用率。应用型大学建设从学术逻辑向实践逻辑的转向要切实体现在智力(知识与人才)的生产上,并以现实载体的物化形式予以表达,要构建符合实际的灵活运行机制,推动知识生产与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知识生产的社会动能。
三是推进“政经科教”互融实践。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处于国家购买、社会低成本使用的局面,社会组织参与应用型大学建设更多地是出于经济利益和社会责任[20]。所以要健全经济激励与保障机制,确保参建组织的利益不受损害,树立社会支教、参教的道德典范。同时应用型大学自身要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知识、人才的供给质量。当然这也需要参建共同体目标一致,全方位参与应用型大学建设,全过程参与知识生产与人才培养,以此带动应用型大学知识、人才供给质量的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