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定位下职教高考制度的“破”与“立”
2022-03-17王元韩萌萌
王元,韩萌萌
(1.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江苏 徐州 221116;2.马里亚诺马科斯国立大学研究生院,菲律宾 马尼拉 999005)
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简称“职教20条”)明确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考办法。职业教育以类型教育的身份进入提质培优的攻坚阶段,这为构建职教高考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职教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了多元化的受教育方式。但是,构建职教高考制度面临诸多困难,顶层设计不健全,招录体系不独立,生源种类众多且水平参差不齐,考试内容复杂化、考试形式僵硬化、录取方式单一化等问题都亟待“破”解,如何建立独立完善的职教高考制度是值得探讨与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职教高考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培养了大批技术技能人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卓越贡献。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急需大量高素质、高学历、高技能的人才,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急剧增加。职教高考是选拔职业技术类人才的重要途径,发挥着为高等职业教育“入口”把关的关键作用。2002年之前,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一样采用统一的招录模式。2002年之后,职教高考制度在职业教育发展进程中逐步完善,经历了理论萌芽期、经验积累期、试点探索期及经验完善期。
(一)理论萌芽期(2002—2004年)
2002年7月,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这是一次专题研究职业教育发展形势、战略定位、改革思路的会议,标准高、规模大、理念新、要求高,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有力推动职业教育发展成果得到社会广泛认可。随后国家发布《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企业在职业教育和培训中的作用》《关于进一步推动职业学校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意见》,允许高职院校尝试通过对口单招考试招录学生,这是我国首次正式提出探索职教单独招考制度,标志着职业教育发展开启了新时代。
(二)经验积累期(2005—2018年)
1.自主招生制度
200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2010年中职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致相当,高职教育招生规模超过普通高等教育。2006年,“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建设100所示范性高职院校,这些学校可以实施单独招生、跨省招生。这是国家首次将自主招生权下放至高职院校,对探索职教高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政策出台后,江苏省、福建省等地实行学校直接招考入学,避开普通高考招生;河南省探索注册入学制度。但是,这些举措的录取顺序依然是先本后专,未能从根本上突破普通高考招录方式的限制[1]。
2.分类考试制度
2013年,《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知识+技能”的分类考试制度。2014年5月,《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4种职教招考办法: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同年9月,《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单独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模式,并且鼓励开展录取批次改革。政策出台后,上海市和浙江省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山东省探索春季高考制度;福建省出台分类招考实施办法等。这是国家首次正式提出探索职业高考与普通高考分开招录,对建立独立的职教高考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
(三)试点探索期(2019—2021年)
2019年,“职教20条”指 出,职 业 教 育与 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是职业教育由于缺乏成熟的高考制度选拔优质生源,实际发展水平与普通教育仍有较大差距。2020年初,山东省全面贯通中职、高职、职业本科、专业硕士的职教人才培养体系,打造职教、普教并驾齐驱的“H”型高考招录双轨道,率先探索建立职教高考制度[2]。这意味着职教高考制度已进入试点探索阶段。2021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简称“职教22条”),明确提出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探索总结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模式,输出职业教育中国特色样板,推动职业教育持续稳步发展[3]。
(四)经验完善期(2022年至今)
当前,职业教育正处于提质培优、增值赋能的关键阶段,国家高度重视职教发展,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管理,出台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学校设置标准、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并新修订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各项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为全力探索职业本科试点、构建职教高考制度、打通现代职教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与理论基础。未来的职教高考制度将以中高职学生、高中生、社会人员为主要生源,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考试内容,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比例灵活调整的考试方式和分批次、分类别的录取方式,将有力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相关研究现状
职业教育招生制度研究从2002年开始。2019年“职教20条”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特别是高职百万扩招政策发布以来,学界对职教高考改革的研究越来越多,成果越来越丰富。在中国知网中以“职教高考”为关键词共检索到121篇文献,其中核心期刊文献35篇。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生源和招生制度两个方面,其中对招生制度的研究较多。
对生源的研究主要包括生源的存量与增量。从存量上来看,主要是对中职学生升学必要性的探讨:高凡修(2015)认为中职院校的学生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生源[4];张怀南(2021)认为高职优秀生源应该来自于普通高中[5]。从增量上来看,主要是研究现有的社会劳动力是否可以纳入职业教育生源的范围:张登宏、葛志亮(2011)认为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可以接受职业培训[6];孙善学(2020)认为职业教育具有包容性,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教育,只要有学习技能的欲望就可以成为职业院校的生源[7]。
对招生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招录途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等方面。招录途径的关键在于如何保证分类考试、分类录取过程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刘芳(2020)认为招录制度的建设要注意统一性,充分体现职教高考的公平公正。考试内容方面,普遍认可“文化+技能”的考试结构,但对两者的比重、技能的真实性测评有不同见解,有研究认为文化与技能的分值比重为7∶3[8],两者分数相加作为录取的总分。相较于文化分数的占比,技能考核的重要性依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考试方式要充分考虑生源的差异性,实施分类测评、划线和录取,实现分层招录、培养,刘芳(2019)指出要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职教高考制度[9]。
虽然这些研究兼顾到生源减少与“百万扩招”的双重挑战,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的职教高考制度,但依然存在三个难点尚未克服:一是现有的研究成果主要是对职教高考模式进行策略性研讨,并没有触及实践层面的深度探讨[10];二是很多研究探讨建立独立职教高考制度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是缺少对职教高考的框架体系、操作细则、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实践研究,没有真正意义上脱离普通高考的影响;三是对非传统生源的考试内容、组织方式缺乏系统讨论,职教高考拉动专科、中职等基层学生学习的作用已经初显,但缺少针对高层次生源的相关研究。
三、职教高考面临的现实困境
我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庞大、学生数量多、学校数量多,在类型教育的定位确立后发展瓶颈问题日益凸显,职教高考制度主要面临制度体系不完善、招考模式不灵活、招录渠道不畅通三个方面的问题,出现了社会重视职业教育,行业企业需要职业技术人才,但是学生却不愿接受职业教育的非良性循环,严重阻碍了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制度体系不完善
一是顶层设计不健全。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的论断被提出已有3年,但是其办学水平、制度体系建设与普通教育相比,依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虽然多个省市区开展了职教高考改革试点,但始终没有上升到国家教育制度建设层面,相关体系仍不健全,无法保障职教高考的权威性与公平性,导致社会发展需求、职业教育供给与个人全面发展之间动态失衡,严重制约着职业教育提质增效。二是招录体系不独立。职业教育的选拔录取依附于普通高考框架,无法选拔优秀的职业教育人才,虽然探索出“3+2”“3+3”“4+0”等中、高、本人才贯通培养方式,但是这些招录模式存在区域性,缺乏全国统一规划的组织方式、考试内容、录取及培养方案,无法面向全国推广,不是全国性的高考制度。三是职普发展不协调。国家实施职普分流政策已有40多年,但是进入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与个人求学意愿的平衡点被打破,职普协调发展出现2个问题:中职教育办学综合实力不强,社会影响力不高,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且毕业生学历低导致“铁饭碗”不复存在,大幅降低了中职教育的吸引力;普通高中毕业生占高职招生总量的70%左右,但是普通高中的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等均以普通高考为风向标,指向普通本科,导致普通高中学生的培养方向与高职教育背道而驰[11]。
(二)招考模式不灵活
职业教育的招考模式直接决定了生源种类、考试内容与组织方式,也就是“谁来考”“考什么”“怎么考”的问题,目前招考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招考模式单一化。职业教育的生源分为传统生源和非传统生源:传统生源包括普通高考、注册的高中毕业生以及单独招生的中职学生,他们均处于学习适龄期,是职业教育的主要生源;非传统生源是因“百万扩招”而来的退伍士兵、农民工、下岗职工等非学习适龄期人员,在终身教育理念、全民学习氛围的影响下,非传统生源接受学习的人数会越来越多。但是目前高职院校忽视两种生源的差异,针对非传统生源缺乏相对成熟的录取机制,教育管理模式一刀切,难以因材施教。二是考试内容模糊化。虽然“职教22条”再次明确职教高考的内容是“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但是文件没有对文化、技能的具体内容、考试要求及两者占比进行细化与规定,需要职教界进行进一步探索。文化素质测评有统一的试卷与衡量标准,但是技能考核评定标准与评定方式难以确定,因为各专业的教学内容缺乏可比性,不同专业间的公平性与测评过程的公平性很难保障[12]。三是组织方式僵硬化,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观点:“唯技能论”认为技能能够体现学生的综合职业实力,过分提高职业技术技能的占比,忽略文化素质是学生学习技能的理论基础;“唯文化论”过分追求文化课成绩而忽略职业技能,且未能脱离普通高考的框架,这既无法体现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也无法衡量学生的真实技能水平;“一刀切论”把所有地区的所有生源均按照同一标准考录,忽略生源、地域、专业、职业等差异。
(三)招录渠道不畅通
普通高考的选拔性直接提高了普通教育的社会认可度与吸引力,但是职教高考的招录渠道不通畅,选拔性较弱,对优质生源的吸引力不强,具体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不区分批次。一方面,考试内容与组织方式的不成熟直接导致录取制度有缺陷,对文化与技能的测评方式和两者之间的占比都需要系统思考,目前这一问题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另一方面,职业本科院校数量较少,进入高职和职业本科的学生大部分还是选择普通高考的路径,从普通高考中独立出来比较困难,开设独立高考的条件不成熟。二是不区分类别。我国职业教育的高考主要有6种招考模式共计12种类型:普通高考的统招生(统一录取、提前录取);单独招生(本科、高职专科);自主招生(校考单录、高职提前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高本贯通培养生(3+2、3+3、五年贯通式);注册招生以及免试入学等。这12种招录类型都面向传统生源,并未涉及非传统生源。2019年,国家实施“百万扩招”政策,有效扩充了高等职业教育的非传统生源,巩固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但是职业教育的招生录取制度并不完善,非传统生源进入高等职业教育的路径不畅通。
四、构建完善职教高考体系路径探索
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建立符合自身需要的招录体系至关重要。构建完善职教高考体系,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由国家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确保制度设计严谨有序、公平公正,重点突出权威性;二是要构建独立的选拔模式(脱离普通高考框架),从谁来考、考什么、怎么考三个方面体现职业特色,重点突出职业性;三是要构建具有先后次序的录取方式,重点突出选拔性,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关系从“h”成为“H”,切实实现两种类型教育并驾齐驱。
(一)建立全国统筹的职教高考制度——体现权威性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事关国家发展和民生福祉,职教高考制度必须由国家统筹规划,既要体现国家意志力与权威性,又要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社会发展需求。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职业教育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领域,职教高考制度必须由国家统一规划、省级统筹管理、地方组织实施、职业院校择优录取,为选拔职业技术技能人才提供合理路径,确保每一位考生平等享有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二是要建立完善的职教高考框架。职教高考要有独立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考生来源、录取方式及培养方案,与普通高考相分离,两者平行发展,且必须具有开放性,面向全国统一招考,使职教高考成为职教学生成长成才的“官方大道”。三是要促进职普协调发展。中职教育要切实执行“就业与升学并重”的办学定位,既为高职教育输送有基础职业能力和文化素质的生源,也为社会培养基础性技术技能人才;统筹考虑高中阶段职普比例,保持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比例大体相当;一体化设计中高职专业设置、教学体系,推进职普协调发展,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教育选择,引导家长和学生理性选择教育类型。
(二)确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招考模式——体现职业性
教育性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属性,是所有教育的共有属性,但职业性是职业教育的根本属性,体现职业性是职业教育落实类型定位的必然要求。因此,职教高考招考过程必须体现职业属性,主要从考生来源、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三个方面与普通高考区分开来。一是明确考生来源即“谁来考”。职业教育具有终身教育的性质,面向社会全体成员,因此其生源是多元化的,包括中职学生和高职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生(不只是本科批次之后录取的高中生,还包括成绩优秀的高中生)、社会人员(下岗或在岗工人、农民工、职业农民、退役军人)等。总之,符合报考条件、拥有学习基础、愿意学习技能的人均可以成为职教高考的生源。二是明确考试内容即“考什么”。需要根据不同专业属性,系统制定文化与技能的考试内容,文化素质应采取统一的国考形式,注重对公共基础知识与职业知识的考核;职业技能应采用省级统筹、行业组织的方式进行专业大类考评,注重对专业特点、实操水平的考核,能够突出专业特色和精准选拔,最终形成“文化素质(国家统考)+职业技能(专业大类考评)”职教高考的内容模式。三是明确考试方式即“怎么考”。生源的多样性直接决定了职教高考不能采用统一的考试模式,必须分类考试,以体现职教高考的公平性与适应性。传统生源依然沿用固有的文化考试和“文化+技能”考试模式,需要适度提高文化成绩的占比;非传统生源文化水平参差不齐,职业、技能种类繁多,需要灵活调整文化与技能分数占比,更加侧重技能测评和综合评价。社会普遍关心谁来读职业教育,通过什么途径进入职业院校,因此,优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内容与组织方式,提供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入学通道与学习方式尤为重要。
(三)创立分类别、分批次的录取模式——体现选拔性
录取制度是职教高考制度的关键环节。从本质上讲,录取是学校与学生之间双向选择的结果,是职业教育选拔性的直接体现,也是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和社会适应性的关键举措。一是分类录取。传统生源的录取继续参照已有的规范性录取方式,非传统生源由省级部门根据专业大类统一划定投档线,然后组织农民工、下岗和在岗职工、退伍士兵等非传统生源分类投档,既保障生源差异得到重视、合理对待,也可以避免学校自主划线带来的不公平因素。二是分批次录取。职业本科发展到一定规模后,职教高考也要像普通高考一样采取分批次录取,第一批次为职业本科,第二批次为高水平专科,第三批次为一般专科。分批次录取有两个明显优势:能够吸引大批优秀学生选择职业教育,大力改善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与生源结构,有效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与学生的高考焦虑;推动职业教育层次结构上移,促进职业本科发展提速培优,为打造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现代职教体系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优化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三是逐步提高职教高考招录学生比例。实施职教高考制度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最终要使职教高考成为高等职业教育招生的主渠道。同时,普通本科高校的技术技能类专业也可以通过职教高考选拔优秀学生。职业教育是教育与职业的有效组合,通过职教高考选拔出来的学生必须具有“文化+技能”的特色,有效推动职教高考与普通高考等价等值。
五、结语
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大有可为”的翘首期盼转变为“大有作为”的发展实践,必须通过职教高考填补“大有空间”的现实差距。职教高考归根到底是由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评两个方面组成的,文化考试有相对固定的评分标准,但是技能测评缺少统一评价标准,而且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只能体现能力高低的差异,通过职教高考来大规模选拔职业人才,实际操作过程的复杂程度很大。职教高考要想成为职业教育招生的主渠道,必须实现国家统一主导、省级统筹管理、行企积极参与、综合评价选拔、多元录取入学,基本形成“中职—高职—职本—专硕—专博”的职业教育人才贯通培养模式。未来通过职教高考选拔出来的学生既有好学校可读也有好工作就业,既有高学历支撑也有高技能傍身,真正使职业教育“有学头、有盼头、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