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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武器补给探析

2022-03-17高学钦游国斌

关键词:游击战争闽东步枪

高学钦 游国斌

闽东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波澜壮阔的土地革命,进行气壮山河的武装斗争。1934 年1月,福安中心县委领导的工农游击第一、五支队编成闽东第一支正规红军——工农红军闽东独立第二团。9 月,独立第二团和第十三团编成中国工农红军闽东独立师。武器配备(主要指枪械)简陋的闽东独立师,面对优势国民党军的“清剿”和封锁,能够长期坚持艰苦卓绝的武装革命斗争,武器弹药的补给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补给工作异常艰难。闽东党和红军克服困难,因地制宜,采取灵活策略,开辟多渠道武器补给方式,基本保证了红军部队作战之需,有效地反击和挫败了国民党军发动的多次“清剿”。

一、武器补给的来源方式

在当时无法从上级党组织获得任何补给,且几乎得不到任何外来援助的条件下,闽东独立师的武器弹药问题只能依靠闽东党和红军自己解决,其补给方式主要有战场缴获、秘密购买、维修自制等。

(一)战场缴获

自从有了成建制的主力红军后,使得从敌人手中夺取武器弹药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成为闽东独立师武器装备补充的重要方式。从1934 年10 月到1938 年初,闽东独立师进行大小战斗计有48 场次。其中缴获枪支900 多支、机枪4 挺、驳壳枪1 支以及大批子弹。[1]缴获数量最多的是步枪和子弹,没有重武器。1934 年10 月到上海向党中央汇报革命工作的闽东临时特委书记苏达就说“步枪大部分是由敌人方面缴来的”。[2]

还有一些未统计的战场缴获:独立师成立后,即向周宁咸村挺进,在半个月中,消灭民团数处,缴枪200 余枝。1935 年7 月,独立师在福寿地区的岗垄伏击了国民党军某部数百人,缴枪70 多支。同年8 月,独立师一部与周墩独立营配合,在肖家岭伏击驻周墩城的省保安第8 团一部,毙伤40 多人、缴枪23 支、子弹20 多箱。1936 年6 月,阮英平集中了闽东独立师第一纵队与罗源第七、第九支队袭击罗源香岭民团,接收造枪厂1 所,收缴枪100 余支。1937 年8 月,著名的亲母岭伏击战,全歼国民党军1 个加强连,毙敌40 多人、俘获70 多人、缴获机枪2 挺、步枪100 多支、短枪5 支、手榴弹200 多枚、子弹2800 多发。

由此可见,在艰苦卓绝的三年多的游击战争里,闽东独立师大多数武器是从敌人手中缴获的。同样也可以说:敌人的装备,是红军的“武器库”,蒋介石是人民军队的“运输大队长”。

(二)秘密购买

在艰苦的斗争环境中,闽东红军游击队的枪弹和军费开支很大程度上还要依靠后方根据地供应。然而,随着敌人“清剿”计划的实施,革命斗争形势的恶化,战斗越来越频繁,枪支弹药的补给不仅需求量大而且时间要求紧急。闽东特委经过再三考虑,决定派缪英弟负责武器装备的补给工作。缪英弟通过各种渠道和社会关系,冒着生命危险和林顺佺领导的船民工会的船队,潜往福清、长乐、平潭等县,购到一批枪支弹药等作战物资,往福清购买十九路军遗下的3 门迫击炮和一批子弹,以应前方红军的需求。[3]驻在霞浦西洋岛上的闽东红军海上游击独立营也有购买、运送武器弹药的任务。1935 年底,刚建立不久的政屏游击队扩大到20 余人,他们使用的枪也是用打土豪筹来的款去购买的。闽东党还同少数民团拉关系,通过民团购买子弹。如古田县大甲珠洋的联保主任和程际村的保长就为红军游击队购买了不少弹药。

可是闽东党组织革命经费异常缺乏,只能购买一些缺乏而急需的武器,像配备很少的机关枪、驳壳枪大部分是买来的,昂贵的装备自然不买,像战场上缴获很多的手榴弹很少买,“手榴弹又多是从敌人手里缴来的,买的不多”。[4]

(三)维修自制

依靠缴械、购买的方式很难应对越来越激烈的反“清剿”作战的巨大消耗,加上购买武器非常危险且不容易。为了节省经费开销,打破国民党的封锁,进一步充实红军武器装备的供给、提高战斗力,负责武器装备补给工作的缪英弟着手创办自己的军械厂,利用简单的设备修理各地收缴来的损坏武器,并制造装置原理不算复杂的步枪和弹药,以及时供给战场上的红军使用。

闽东党和红军当年先后开设的兵工厂、修械所共计15 个,制造和维修了大量步枪、鸟枪,生产了大量子弹、土雷、土手榴弹等。[5]透堡制枪厂,每日能够生产长枪1 支,手榴弹10 余枚,还负责修理损坏的枪械。牛埕修造厂,生产土制手枪和步枪,也制作大刀、长矛等冷兵器,每日能生产长短枪5 支。香岭造枪厂,生产单发步枪,曲九手枪和鸟枪100 多支。龙井坑枪械所,能修理各种枪械,生产“七九”步枪、子弹等。周墩党组织在七步溪头村建立了一个修械所,专门修理枪械和制造子弹。李宏伦在西山角村后门山建红军枪械修理所,制造、修理长短枪百余支。[6]苎园坪修械所,修理、制造枪支弹药,利用旧的弹壳放入铁炉中熔化后注入模内,5 个模能做5 排弹头。霍童梅坑的白岩头、牛山头的大山里开设枪械所,为红军游击队拆修枪支,制造土炸弹、打制匕首等。[7]此外,霞浦县的大湾、马兰溪村,福鼎县的梅洋、龟洋村等边远山村的深山密林里都建有修枪厂,闽东红军海上游击独立营也在浮鹰岛上建有土炸弹厂。

这些小型兵工厂虽然厂房简陋,设备简单,技术差不多全靠手工,无法制造生产机关枪、迫击炮等复杂武器,但修理、制造了不少步枪、子弹供应部队,解决了前线武器弹药来源的困难。特别是手榴弹的制造工艺技术比较简单,原材料也易获得,可以大量生产,曾在战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1938 年初,这些枪械厂整合成随军修械所,随由闽东独立师和游击队改编而成的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北上抗日。

此外,连江、罗源有两个保安团中曾有一部分拖枪到红三团来。1934 年8 月,中国工农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为闽东红军留下了一批枪支弹药:100 多支步枪、2 挺轻机枪和1 挺水冷式马克沁重机枪。

二、武器补给的特点及配备情况

从闽东独立师武器装备的补给来源,可以看出其武器种类、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特点。考察红军的武器配备情况,可以从中了解,在三年多的游击战争里,武器补给的不易与红军指战员革命斗争的艰苦卓绝。

(一)武器补给的特点

闽东独立师补给的器械主要是以步枪为主的轻武器。1934 年9 月独立师成立时,约1600 余人,装备长短枪940 余杆,驳壳枪56 支左右,自动步枪1 架,轻机关枪1 架,手提花机关14 架,冲锋枪2 架。[8]上述各种途径的武器补给,统计步枪1400 杆以上,6 支驳壳枪,8 挺轻机枪,1 挺马克沁重机枪,3 门迫击炮,还有大量手榴弹和子弹。所以独立师曾经拥有长短枪2336 余支,驳壳枪62 支,自动步枪1 架,轻机关枪9 架,手提花机关14 架,冲锋枪2 架,马克沁机关枪1 挺,迫击炮3 门和大量手榴弹等。加上无法统计的许多购买和自制的,以及缴获未统计的武器,数量远不止以上这些数目,但是肯定不超过这些类别。闽东独立师武器装备的种类:长枪(有七九步枪、汉阳造步枪、毛瑟枪等)、短枪(有曲九手枪、驳壳枪)、轻重机枪、冲锋枪、手榴弹、迫击炮等。火力强大的迫击炮因补给无以为继,未见在战场上发挥作用。这些全是轻武器,没有山炮之类的重武器,而且步枪占了96%。

更大的问题在于枪弹数量严重不足,补给持续艰难。虽然具体的枪械弹药数量已难以准确统计,但总体上枪弹配给极为不足。独立师成立时,共有各类枪支1000 余支,人均持枪率只达63%。此后人数与枪支均有增减,成立时人数算最多了,最少时剩下200 人;采取上述多种形式不断补充改善武器装备,虽曾有累计各类枪械2400 支左右,但不是同时拥有,何况枪械在战场上本来就易于消耗和损坏。故人均持枪率波动是很大的,可以肯定的是持枪率总体上不高,就是说闽东独立师一直未能改变枪弹严重不足的状况。独立师成立后屡建奇功,使闽东苏区进入了鼎盛时期,然而2 个月不到,形势就开始恶化,连闽东苏区首府柏柱洋也于同年10 月失陷,不久转入三年游击战争,独立师大量减员,枪支弹药严重匮乏。据陈挺将军回忆,1934 年11 月,福寿县委交给他的独立营,实际上只有七八十人,枪支不及半数,而且子弹很缺乏。到1935 年春,闽东红军主力剩下200 余人了,还是缺乏子弹。国民党方面此时也断定闽东红军“子弹非常缺乏”。[9]

部分枪械是“土制品”,性能落后、质量较差。1935 年春,霞鼎根据地近300 人的游击队整编成闽东独立师第四团,全团有各种枪械一百五六十支,质量很差,稍好一些的算是汉阳造步枪,还有的就是清朝年间使用的毛瑟枪,但无论怎样,这个团要算是当时闽东红军独立师建制中人枪最多的一个团了。随后在枫岔头伏击战中缴获70 余支很新的“汉阳造”,一下子增加了这么多的“好武器”,大伙高兴极了。即使到了1938 年2 月,闽东独立师和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第三支队第六团,全团1300 多人,踏上了北上抗日前线的征程,“当时全团有近三分之一战士是扛着梭镖背着大刀上前线的”,[10]以至沿途的百姓既表示敬佩又流露出担心、怀疑。

由此可见,闽东独立师三年多时间里没有补充重武器,装备的武器主要是枪械,然而数量少且质量差。这导致部队在战场上严重缺乏有效火力,很难与武器精良之敌正面抗衡。

(二)武器配备情况

闽东独立师成立时,下辖3 个团。据1934 年10 月苏达向上海党中央汇报工作的《报告》可大致了解全师的武器配备情况。

第一团,全团700 人左右,有5 个连,另有1 个特务连和1 个警卫排,配有长短枪共400 余杆,驳壳枪20 支左右,自动步枪1 架,轻机关枪1 架,手提花机关枪7 架,冲锋机枪1 架。步枪是三个团中数量最多,每连有机枪1 架,自动步枪、轻机关枪和冲锋机枪配备给特务连,先遣队留下的1 挺马克沁重机枪应该也在第一团,全团的武器质量都很好,是德国、东洋造的。虽持枪率只有61%,但有这样武器配备的第一团毫无疑问是闽东独立师的主力。第二团,全团300 人左右,长短枪共200 余杆,手提机关枪2 架,驳壳枪6 支。虽有69%的持枪率,但很明显武器配置是很弱的。第三团,全团400 余人,有4 个连和1 个特务排,共有200 余杆枪,约30 支驳壳枪,5 架手提机枪和1 架冲锋枪全配备给了特务排,每连配备步枪70 余支,其半数是质量不好的福建造的五响快枪。虽持枪率只有59%,但武器配备明显强于第二团。另有2 个独立营,合200 余人,140 余支枪。[11]

此后部队建制和番号有所变动,且武器有损耗有补充,各种武器配备的具体情况已不清楚,3 尊迫击炮和那挺马克沁机关枪可能突围时已损失了,在崇山峻岭中游击战斗靠的主要是携带方便的长短枪、机关枪和手榴弹,大致可以知道人枪约数。1935 年初,闽东独立师只剩下200 余人,这是独立师人数最少的时期,但这些人枪就是革命的种子,为坚持长期的游击战争创造了基本条件。随后建立了独立师第四团和第五团(1935 年底拨归挺进师),两团人数共350 人左右。第四团建立不久即划归陈挺指挥,全团近300人拥有质量很差的各种枪械一百五六十条,人均拥枪率53%。1935 年8 月,堵坪会议确认把独立师所辖的团改为纵队建制。刚开始时有3 个纵队,最多时发展到5 个纵队,每个纵队100—200 人。由于惨烈的战斗和错误的肃反,纵队垮了又建,“在3 年中部队消耗不少,因而经常保持的主力仍然只是3 个纵队,五六百人。”[12]1937 年2 月,闽东红军各纵队番号一律改为中国人民红军闽东抗日纵队,只是更改番号,人员和武器装备没有变化。从最后改编为第六团北上抗日时,全团有近三分之一战士是扛着梭镖背着大刀上前线,可见独立师配置普通机械武器的数量是非常少。这可是集中了当时闽东党和红军掌握的几乎所有武器装备了。

这些简陋的“土武器”补给和配备到红军手中也发挥了巨大威力。虽然装备的主要武器是枪械,但是作战中主要火力是依靠缴获和自制的手榴弹和炸弹,它们在战场上可以说是发挥了“重武器”的作用。闽东革命重要领导人范式人回忆说:在三年游击战争中,闽东独立师擅长拼手榴弹,特别是陈挺带的队伍拼得很好。每到重要战役,打到最后总是以手榴弹来结束战斗,打退敌人。

三、武器补给困难原因及解决策略历史意义

武器装备的多寡与优劣虽然不是战争胜负的决定性因素,但不能说它对战争没有影响,相反它是影响战争走向的重要因素。在不考虑指挥官、战役战术等因素的情况下,武器补给的实效性就是战场的风向标。

(一)武器补给困难的原因

1.难以得到上级党组织的武器补给

战争对武器弹药的消耗是非常大的,一般而言只有国家政府才能提供充足有效的武器装备补给。战争对情报工作要求高,很多情报下级指挥员是无法获得,没有确切的情报,自然不容易打胜战,别说从战场上缴获武器弹药进行补充,自身消耗都非常大。1934 年4 月,中共福州中心市委被破坏后,闽东党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闽东的革命斗争自然得不到上级的指导,武器装备也得不到垂直补给。而比补给更严重的是情报不通,消息不灵,事先对敌人的“清剿”部署毫不知情。曾为独立师指挥员之一的陈挺回忆说:“对敌军的兵力部署情况掌握得很少,甚至连敌人的番号和人数都不清楚。”[13]虽经闽东独立师和各县独立营的浴血奋战,打了不少胜战,但是这些局部胜利未能改变闽东红军游击队的被动局面。

2.战场减员和损耗较大

闽东独立师成立初期是鼎盛时期,红军独立师连同各县游击队、赤卫队、红会等武装力量总数达万余人。1935 年春,闽东红军主力剩下不足300 人了,被分割成块分散几处打游击,部队也没有财源,又缺乏子弹和药品,指战员们都找不到饭吃,常常一天两天饿着肚子。随后虽发展壮大起来,但人数基本保持在五六百的规模。而“清剿”闽东苏区的国民党军最多时达10 万之众,少时也有上万人,还有空军和海军的配合。

武器弹药是军队战斗力的直接表现。闽东独立师在只有轻武器且装备差、数量少的情况下,要想在战场上从人数众多且武器装备精良的国民党军手中缴获武器来补充,那是与虎谋皮,成功概率极小。1934 年10 月,独立师500 多人,在彭家山(今属柘荣县楮坪乡)的白坑岔伏击国民党军1 个连的兵力100余人。此次伏击战,激战5 个多小时,歼敌70 多人、红军牺牲10 多人。1935 年1 月,根据洋面山会议决定,独立师主力和当地赤卫队2000 余人在西竹岔(今属柘荣县)伏击国民党军,激战一天,歼灭国民党军500多人,独立师也伤亡200 多人。这两次战斗,都是闽东独立师集中优势兵力选择有利地形伏击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持续时间较长,自己消耗不小,无甚缴获,主要原因就是武器装备没有优势,子弹差不多都打光了,敌人还不断增援。

3.革命活动经费缺乏

“闽变”失败后,十九路军在闽南沿海各县留下很多轻重武器,如轻重机枪、迫击炮等均可购买到。作为20 世纪步兵的常规武器,现代枪械在当时不少地区还使用冷兵器的中国,还属稀缺物品,且相当昂贵。1922 年每枝出厂价43 元[14]的七九步枪[15],到1932 年出厂价是40 元,驳壳枪每枝30 元,驳壳枪弹每千发50 元,步枪弹每千发70 元。[16]此价格系照当时兵工厂最低成本单价计算,并非市场价。黑市价格早已抬高十几倍了。1932 年每枝二三十元的手枪市场上已高达数百元,每粒0.05 元的子弹已抬高到0.2元,甚至更高。“手枪,每支出价数百元,弹每枚一元,枪弹五弹一排,售一元或二元”。[17]

当时闽东党革命活动经费极为困难,即使有大量装备可供购买,却无力购得,于是不少党员干部只好“自己掏钱干革命”。缪英弟家徒四壁,仅有父亲留下的一间楼店,租给他人开皮货行。为了给组织上筹款,他要弟弟设法卖掉这间楼店,将所得款转给党组织。他弟弟立即将楼店卖掉,得款500 元。兄弟俩分文不留,全数交给了党组织。[18]家境富裕的李宏伦,在三年游击战争中为闽东游击队筹集军需、给养、修械所设备材料等项经费,变卖、课典祖业房屋二座半、田地34 亩等,筹集银元5200 多元,稻谷1300 多担,供革命之需。李宏伦说:“没有革命的胜利,就没有我们的家,我宁愿倾家荡产,也要支持革命。”最后竟“家境破落,子女均为佃农”。[19]靠个别家庭的支持也只能是解燃眉之急,不可能长时间支撑革命战争的武器补给。

(二)武器补给解决策略及其历史意义

闽东独立师三年多游击战争中武器装备的补给十分困难,但对闽东土地革命战争的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三年艰苦的游击战争中,在远离中央红军和中央苏区、长期与党中央及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又没有任何外来支援的情况下,面对数量超过自身十倍的敌人,在武器的数量和质量上都远远不能与敌人相比的情况下,闽东党和红军根据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切合闽东斗争实际的方针、政策和策略,独立自主地领导闽东红军开展游击战争,确保独立师基本保障供应的多种补给方式能有效施行,以保证独立师作战之需。

针对国民党推行的保甲制度、联保连坐的法西斯统治,闽东特委采取革命两面派的斗争策略,对保甲长、联保主任等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即镇压反动分子,争取中间分子,团结同情分子。允许中间立场的保甲长、联保主任充当“两面派”。正是采取这种正确的对策,多数保甲长为我党所用,通过这些人购买禁运物质,探听敌情,安置伤员。针对敌人的经济封锁,闽东特委采取了“买卖分平,不伤害白区来的商人利益”的商业政策,得到商人的拥护。他们不但供给我们很多东西,包括枪弹药品等,还供给我们情报,回到白区又替我们宣传。

虽然闽东党和苏维埃政府与上级机关失去联系,事先不了解国民党军的“清剿”部署,但是闽东特委紧急动员,强调:红军前线作战,一切全靠后方接济,只有红军发展壮大了,才能够消灭敌人,要求各级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加紧工作,动员全区军民,集中一切力量,准备一切牺牲,“为土地为苏维埃”斗争到底。这些通令和号召在苏区得到迅速贯彻执行,有力地支援了独立师前线作战。苎园坪修械所,修枪的器械和工具是特委派人从福安送来的;制造子弹用的火药是通过地下交通站买来后,由游击队一站接一站派人护送到苎园坪;厂里的党员工人不计报酬地进行义务劳动。就是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想方设法努力完成修枪造子弹任务,保证了红军游击队作战的需要。

独立师内部有缴枪竞赛的激励措施。苏达在报告中提到:“第一团常常有缴枪竞赛”,“第三团最近团部提出缴枪奖赏钱,使每个战斗员很兴奋的去缴枪”。虽然具体细节尚不清楚,但是“每个战斗员很兴奋的去缴枪”,足见红军战士英勇顽强的战斗力和战场缴枪竞赛的成效。

正是由于闽东党审时度势,根据斗争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了这些正确的政策,领导根据地军民与强大的敌人在军事、政治上、经济上进行了顽强而又机智的斗争,不断获得武器弹药补充,最终挫败了国民党军发动的多次“清剿”,恢复发展游击根据地,取得了三年游击战争的最后胜利。当年闽东革命的领导者叶飞无不自豪地称这是“政策和策略的胜利”[20]。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闽东独立师无法补给到大量或高质量的武器装备,从而影响到战场上的作战效果。然而,闽东党和红军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各种条件,开辟多维度补给武器弹药,前线的武器供应基本得到保障,有效地挫败了国民党军的“清剿”,牵制消灭了大量国民党军有生力量,有力支援和配合了中央主力红军的战略转移和其他革命根据地的斗争,不仅为闽东也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要贡献,使闽东游击区成为中国革命在南方的重要战略支点之一。因此可见,闽东革命斗争历程的艰难与辉煌。只拥有少量简陋武器的闽东独立师在三年多艰苦的游击战争中浴血奋战,与国民党军展开了殊死的斗争,显示了极其顽强的战斗力和英勇无畏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是最宝贵的财富,也是闽东独立师最具威力的武器。

注释:

[1][5]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南方三年游击战争·闽东游击区》,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 年,第365-369、329 页。

[2]苏达:《闽东特委来人关于军事的报告(1934 年12 月14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南方三年游击战争·闽东游击区》,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 年,第42、42 页。

[3]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室编:《福建英烈传略(中)》,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2015 年,第133 页。

[4][12]范式人:《回忆闽东三年游击战争》,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南方三年游击战争·闽东游击区》,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 年,第107 页。

[6][19]周宁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周宁县志》,北京: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 年版,第680、680 页。

[7]宁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宁德市志》,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95 年,第709 页。

[8][11]苏达:《闽东报告(1934 年11 月18 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南方三年游击战争·闽东游击区》,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 年,第39-40、40 页。

[9]《国民党新编第十师(三月份)清剿工作详报》民国二十三年二至六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南方三年游击战争·闽东游击区》,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 年,第459 页。

[10][13]陈挺:《闽东三年游击战争亲历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资料丛书编审委员会:《南方三年游击战争·闽东游击区》,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93 年,第147、117 页。其中400 多名是新入伍的。

[14]文中提到的货币单位“元”指当时通行的银元。

[15]《各兵工厂生产军械军火价目表》(1922 年),《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编委会:《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2册,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3 年,第252 页。

[16]《兵工厂制造械弹年需经费估计表》(1932 年),《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编委会:《中国近代兵器工业档案史料》第3 册,北京:兵器工业出版社,1993 年,第108 页。

[17]旷怡:《民国前期宁波盗匪武器装备及其来源》,《黑龙江史志》2014 年第01 期。

[18]福建省福安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福安市志》,北京:方志出版社,1999 年。

[20]叶飞:《叶飞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8 年,第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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